《国语》
《国语》是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记载了周穆王时期(公元前976)至周贞定王十六年(公元前453)五百余年间,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的一些史事,共21卷。《国语》并不是自始至终系统性地记载历史,而是有重点地记载若干重大事件,与《左传》不同,它详于记言而略于记事。《国语》的文笔较为浅显,将人物言论和人物性格表现得惟妙惟肖,文章结构疏密相间、错落有致,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国语》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司马迁认为是左丘明;现在一般的看法是,《国语》的成书有一个过程,最初是左丘明记诵列国史事,后经列国史官改编、润色而成。
祭公谏征犬戎
【原文】
穆王将征犬戎[1],祭公谋父谏曰[2]:“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3]:‘载戢干戈,载櫜弓矢[4]。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5],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6],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7],而自窜于戎、翟之间[8]。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9],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10]。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11],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12],邦外侯服[13],侯、卫宾服[14],蛮、夷要服[15],戎、翟荒服[16]。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仕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17]?吾闻夫犬戎树惇[18],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19],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注释】
[1]犬戎:我国古代西北戎人的一支。[2]祭(zhài)公谋父:周穆王的大臣。[3]周文公:周公姬旦,“文”是他的谥号。[4]櫜(ɡāo):收藏弓箭盔甲的器具。[5]茂:勉励。[6]后稷:周的始祖,因为曾掌管农事,所以也称为后稷。[7]不窋(zhú):弃的后代。[8]翟:通“狄”。[9]纂:同“缵”,继续。[10]忝(tiǎn):玷污。[11]帝辛:商纣王,名辛。[12]甸服:此指离王城五百里的区域。[13]侯服:此指天子分封给诸侯的区域。[14]宾服:不是诸侯,原是指以宾客的身份服侍天子。[15]要服:此指离都城一千五百里至两千里地区。[16]荒服:此指距离京城最远的属地。[17]几顿:几乎废弃。[18]树惇(dūn):树立德行。[19]纯固:专一。
【译文】
周穆王打算征讨犬戎,祭公谋父劝阻说:“不可以。先王历来发扬德治,不炫耀武力。军队在平时应该保存实力,在适当的时候动用,一旦动用就要显出威势。炫耀等于滥用,滥用便没有了威慑力。所以周文公作《颂》说:‘收起干戈,藏起弓箭。我追求美好的德行,施行于华夏。相信我王定能保有天命!’先王对于百姓,勉励他们端正品德,使他们性情纯厚,丰富他们的财物,便利他们的器用;使他们了解利害之所在,再用礼法道德教导,使他们从事有益的事情而避免有害的事情,使他们感怀德治而又惧怕君王的威严,所以能够使先王的事业世代相传并且变得强大。
“过去我们的祖先后稷做了主管农业的官员,服侍虞、夏两朝。到夏朝衰败的时候,废除了农官,我祖不窋因此失掉官职,逃到西北少数民族所在地区。但他对农业仍然不敢怠慢,时常宣扬祖先的美德,继续奉行他的事业,修明教化制度,早晚恭敬勤劳,保持惇厚诚恳,奉行忠实守信的原则,不窋的后世子孙一直保持着这些良好的品德,并不曾辱没前人。到武王的时候,他发扬前人光明磊落的德行,再加上慈爱和善,侍奉神明,保养百姓,没有人不为之喜悦的。商纣王对百姓极为暴虐,百姓不能忍受,都乐于拥护武王,就有了商郊的牧野之战。这不是武王崇尚武力,他是怜恤百姓之苦而为他们除掉祸害啊。
“先王的制度是:王都近郊叫甸服,城郊以外叫侯服,侯服以外叫宾服,蛮夷地区叫要服,戎、狄所居之地叫荒服。甸服的诸侯要参加天子对父亲、祖父的祭祀,侯服的诸侯要参加天子对高祖、曾祖的祭祀,宾服的君长要贡献周王始祖的祭物,要服的君长则要贡献周王对远祖以及天地之神的祭物,荒服的首领则要来朝见天子。祭祀祖父、父亲,每天一次;祭祀曾祖、高祖,每月一次;祭祀始祖,每季一次;祭祀远祖、神灵,每年一次;入朝见天子,终身一次。这是先王的遗训。有不来日祭的,天子就应该检查自己的思想;有不来月祭的,天子就应该检查自己的言语;有不来季祭的,天子就应该搞好政令教化;有不来岁贡的,天子就应该修正尊卑名号;有不来朝见的,天子就应该检查自己的德行。依次检查完了,如果还有不来朝见的,就检查刑法。因此用刑法惩治不祭的,用军队讨伐不祀的,命令诸侯征剿不享的,派遣使者责备不贡的,写好文辞向天下通告那些不来朝见的。这样,就有了处罚的条例、攻伐的军队、征讨的准备、斥责的命令和告谕的文辞。如果命令文辞发出了还不来,就重新检查并修明自己的道德,不要使百姓到辽远地域作战。所以,近处的诸侯没有不听从的,远处诸侯没有不归服的。
“现今自从大毕、伯仕两位犬戎君主死后,犬戎君长已经按照‘荒服者王’的职分来朝见天子。您却说:‘我要用不享的罪名来征讨他,而且要让他看看我们武装的军队。’这不是违反祖先的遗训而招致衰败吗?我听说犬戎的君长树立了淳厚的德行,能够遵循他先代的德行,一直坚守不移,他凭着这些就有理由、有能力抗拒我们。”
穆王不听,去征讨犬戎,只得了四只白狼、四只白鹿回来。从此荒服诸侯不再来朝见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