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车票发售条件
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应按购票人的要求发售车票。承运人可以开办往返票、联程票(指在购票地能够买到换乘地或返回地带有席位、铺位号的车票)、定期、不定期、储值、定额等多种售票业务,以便于购票人购票和使用。车票由车站或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其他售票处所发售。为了方便旅客,也可委托其他部门代售车票。有计算机售票设备的车站,除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售手工车票。发售车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客票
1.车站发售客票时,不能使用到站不同但票价相同的车票互相代替。
2.发售软座客票时最远至本次列车终点站。旅客在乘车区间中,要求一段乘坐硬座车,一段乘坐软座车时,全程发售硬座客票。乘坐软座时,另收软座区间的软、硬座票价差额。在软卧车有空余包房的条件下,车站可根据列车长的预报发售软座车票。发站给中途站预留的包房,可利用其发售最远至预留站的软座车票,但涉及夜间[20:00~(次日)7:00]乘车,不得超过2h。
3.发售去边境地区的车票时,应要求旅客出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的边境居民证、身份证或边境通行证。
4.动车组列车车票最远只发售至本次列车终点站。
二、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发售加快票时,应在符合《客规》规定的前提下,其发到站之间全程都应有快车运行。如中间有无快车运行的区段时,则不能发售全程加快票。
三、空票
旅客乘坐提供空调的列车时,应购买相应等级的车票或空调票。旅客在全部旅途中分别乘坐空调车和普通车时,可发售全程普通硬座车票,对乘坐空调车区段另行核收空调车与普通车的票价差额。
四、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时,卧铺票的到站、座别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对持通票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中转站。
五、学生票
(一)发售条件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
(二)购票凭证
1.学生证
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及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2.录取通知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3.学校书面证明
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三)限乘列车
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四)发售学生票的原则
1.普通大专院校,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发售,其他时间不再发售学生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有直达列车或换乘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学生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年×月×日乘××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8.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域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9.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边境车站。
10.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五)购票次数
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六)购票时间
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发售,其他时间不再发售学生票。
(七)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7.对学生实习、举行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发售学生票。
8.发现有涂改“减价优待证”或一人持两个以上学生证的,可以暂扣学生证并通过车站通知其学校,拒绝发售其学生票。
9.对学生证丢失后补发的学生证,补发证当年不予发售学生票。
(八)优惠票种
学生票可享受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的优惠,学生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持学生票乘车的学生使用硬卧时,应另收全价硬卧票价,有空调时还
应另收半价空调票票价。
(九)学生票票价
1.学生乘坐硬座车,客票、加快票、空调票均按半价核收。
2.学生乘坐硬卧车,客票、加快票、空调票按半价核收,卧铺票按全价核收。
3.学生乘坐软座车、软卧车、客票、卧铺票、加快票、空调票均按全价核收。
【例1-1】 2015年5月12日一名学生持长春—哈尔滨的学生减价优待证,在长春站要求购买2195次(新空)长春—哈尔滨学生票,车站应如何办理?
解:学生票的购票时间为12月1日~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所以不能发售学生票,应发售全价票。
长春—哈尔滨 246km
硬座票价:24.50元
普快票价:5.00元
空调票价:6.00元
合计:24.50+5.00+6.00=35.50(元)
【例1-2】 2015年8月20日一名学生持丹东—长春的学生优待证,在丹东站要求购买丹东—哈尔滨的2124次(新空)硬座学生票,列车应如何处理?
解:根据规定超过学生证乘车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分段计费。
(1)丹东—长春 580km
硬座半价:24.00元
普快半价:4.50元
空调半价:6.00元
小计:24.00+4.50+6.00=34.50(元)
(2)长春—哈尔滨 246km
【例1-1】
硬座全价:24.50元
普快全价:5.00元
空调全价:6.00元
小计:24.50+5.00+6.00=35.50(元)
合计:34.50+35.50=70.00(元)
六、儿童票
(一)发售条件
身高1.2~1.5m的儿童乘车时,可以发售儿童票。
(二)票种
儿童票可享受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的优惠。
(三)票价
儿童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免费乘车及持儿童票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另收全价卧铺票价,有空调时还应另收半价空调票票价。
(四)办理限制
1.超过1.5m的儿童和不足1.5m的成人,均应购买全价票。
2.通学的学生不论身高多少都应买学生票。
3.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m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4.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
5.成人带儿童或儿童与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6.儿童乘车携带品为10kg(含免费儿童)。
7.附加票是客票的补充部分,可以与客票合并发售,但除儿童外不能单独使用。
(五)违章乘车处理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客规》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m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核收手续费。
2.成人旅客持儿童票乘车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例1-3】 2015年2月14日K7360次大连站出站时验票发现,一名旅客持沈阳—大连的硬座车票1张,携带3名儿童,身高分别为1.30m、1.12m、1.10m,车站应如何处理?
解:一名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0m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身高在1.20~1.50m之间应买儿童票。
(1)1.30m儿童补儿童票1张。
沈阳—大连 397km
客票半价票价:17.25元
快速半价票价:6.00元
空调半价票价:4.00元
手续费:2.00元
【例1-3】
小计:17.25+6.00+4.00+2.00=29.50(元)
(2)1.12m儿童补儿童票1张,计算过程同上。
合计:29.50+29.50=59.00(元)
【例1-4】 2015年2月14日K7360次大连出站验票发现,一名旅客携带一名身高1.51m儿童,持本次列车沈阳—大连的全价、半价硬座车票各1张,车站应如何处理?
解:1.51m儿童应买全价票,不符合减价条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沈阳—大连 397km
客票全价票价:34.50元
快速全价票价:12.00元
空调全价票价:8.00元
小计:34.50+12.00+8.00=54.50(元)
客票半价票价:17.25元
快速半价票价:6.00元
空调半价票价:4.00元
小计:17.25+4.00+6.00≈27.50(元)
票价差:54.50-27.50=27.00(元)
手续费:2.00元
合计:27.00+2.00=29.00(元)
七、残疾军人票
(一)发售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
(二)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三)优惠票种
残疾军人票可享受客票和附加票的优惠。
(四)票价
残疾军人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
八、团体旅客
(一)定义
20人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
(二)办理方法
1.如填发代用票时除代用票持票本人外,每人另发一张团体旅客证。
2.办理时,满20人给予免收1个人优惠,20人以上每增加10人,再免收1人,但春运期间不予优惠。
3.团体旅客中,有分别乘坐座、卧车或成人、儿童同一团体时按其中票价高的免收。
九、票额共用与席位复用
(一)票额共用
1.票额共用是指除始发站以外的其他车站对发站剩余票额实行票额共用(图1-10)。即车站“公用”用途的票额,允许被列车运行径路前方多个车站使用,旅客根据需要选择乘车站购票,并按票面指定乘车站乘车。
图 1-10
2.票额共用共分三种形式:管内票额共用,全程票额共用,指定车次、指定车站票额共用。
(二)席位复用
1.席位复用是指客票系统席位售出后,再次生成从售到站至原限售站的新席位,使列车能力再次利用(图1-11)。
图 1-11
2.限售站:铁路为了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均衡运输,本着先长途后短途的运输原则,达到长短途列车合理分工。在长途旅客列车中,有些短途车站是不能发售,最近发售的车站称作限售站。限售站的做法是为了控制客流,让长途车上的旅客尽量是长途客流,切实做到用有限的资源来谋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例如,锦州站的1230次列车(阜新—上海),春运期间只发售南京以远的车票(含南京),南京以近的车票不发售,南京就称作限售站。
3.席位复用方式分为一次复用和全程复用。
(三)动车组列车席位复用、共用的规定
动车组列车实行全程席位复用,时间为售出后即时复用。
动车组列车实行票额共用。直通动车组列车票额共用时间由始发局根据客流情况确定,报铁路总公司批准。管内动车组列车票额共用时间由铁路局自定,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十、代用票
(一)定义
代用票是根据需要临时填发的票据。它是车站计算机售票设备或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下代用车票和办理团体旅客乘车、包车、旅行变更以及在列车内补收票价、杂费时使用的一种票据。
(二)规格
代用票为甲、乙、丙三页复写式,尺寸为120mm×185mm。甲、丙页为薄纸,乙页为厚纸。甲页存根,乙页为旅客用,加印浅褐色底纹,丙页报告。每50组为一册,按甲、乙、丙顺序装订,顺序号由00001~100000号循环,每10万号附记汉语拼音字母A、B、C……符号,以黑色印刷。
(三)填写方法
1.在事由栏填写相应的略语:
(1)客票“客”;
(2)加快票“普快”或“特快”;
(3)卧铺票“卧”;
(4)客快联合票普快或特快分别为“客快”或“客特快”;
(5)客快卧联合票分别为“客快卧”或“客特快卧”;
(6)儿童超高“超高”;
(7)丢失车票“丢失”;
(8)变更座别、铺别、径路分别为“变座”、“变铺”、“变径”;
(9)无普快或无特快分别为“无快”或“无特快”;
(10)改乘高等级列车为“补价”;
(11)乘车日期、车次、径路不符“不符”;
(12)误撕车票“误撕”;
(13)不符合减价规定“减价不符”;
(14)有效期终了“过期”;
(15)退加快票“退快”;
(16)退卧铺票“退卧”;
(17)持站台票来不及下车“送人”;
(18)空调、包车、无票、越席、误售、误购、越站、分乘、团体按本项定语填写。
2.原票栏按收回的原票转记。
3.乘车区间栏填写发到站站名、经由、乘车里程。
4.人数栏分别全价、半价、儿童栏内用大写字体填写,不用栏用“#”划消。
5.票价栏按收费种别分别填写在适当栏内。其他费用应在空白栏内注明收费种别和款额,卧铺栏前加“上、中、下”,不用栏用斜线划消,合计栏为所收款总计。补收过程中有退款相冲抵时,退款金额前用减号表示。发生退款时在空白栏注明退款种别,在合计栏的金额数前用减号表示退款额。
6.记事栏内记载下列事项:
(1)发售学生票时,记载“”字。
(2)发售包车时,注明包车的车种、车号和定员数。
(3)办理团体票时,注明团体旅客证的起止号。
(4)在列车上发生退款时,应注明“到站净退××元”。
(5)其他需记载的事项。
7.票面填写禁止涂改,乙联按合计栏款额在相应的剪断线剪断后交旅客,其余随丙联上报。
十一、中铁银通卡
(一)中铁银通卡作用
持中铁银通卡的旅客(以下简称“持卡人”)可使用中铁银通卡在铁路安装有POS机的售票窗口、支持银行卡支付的自动售票机、12306网站等渠道购买火车票,也可通过已开通中铁银通卡业务车站自动检票机(闸机)直接刷卡进出站,直接刷卡乘车限乘坐已开通中铁银通卡业务的动车组列车。
(二)售卡
1.旅客购卡前应如实填写“中铁银通卡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
遇有中文姓名无法识读显示或打印时,可输入拼音姓名,外籍护照输入英文姓名。
中铁银通卡申请表商户联由车站留存5年,到期销毁。
2.售卡时,售票员先通过证件识读设备读取证件信息,核实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后按序取卡,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卡片信息,确认售卡,制作卡片,按系统提示收取押金及规定的首次充值最低金额;售卡成功后,打印两联“售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购卡旅客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申请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中铁银通卡、章程及使用手册一并交付购卡旅客。
3.售卡时,如遇无法读写卡信息,需进行废卡处理;售票员须手工输入卡号信息,确认无误后废卡。
遇有证件号码、姓名、照片等信息打印错误、模糊不清等情况,需进行废卡处理。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卡片信息,确认卡片信息无误后废卡;成功后,打印两联“废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购卡旅客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交给购卡旅客。
4.中铁银通卡办理充值、圈存业务后,如需废卡的按换卡处理。
(三)现金圈存
1.现金圈存是指持卡人支付现金向银通卡电子现金存入一定金额。
2.现金圈存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卡片信息,确认卡片状态正常,并输入金额进行圈存;成功后,打印两联“现金圈存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银通卡、找零款一并交付持卡人。
3.现金圈存有误时,需即时将该圈存交易撤销。圈存撤销时,售票员根据圈存凭条上的卡号和业务流水号确认需撤销的交易,撤销成功后,打印两联“圈存撤销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交给持卡人。
4.现金圈存撤销交易不能跨班次、跨日期办理。
(四)现金充值
1.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支付现金向银通卡联机账户存入一定金额。
2.现金充值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银通卡信息,确认银通卡状态正常,并输入金额进行充值;成功后,打印两联“现金充值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银通卡、找零款一并交付持卡人。
3.现金充值有误时,需即时将该充值交易撤销。充值撤销时,售票员根据充值凭条上的卡号和业务流水号确认需撤销的交易,撤销成功后,打印两联“充值撤销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交给持卡人。
4.现金充值撤销交易不能跨班次、跨日期办理。
(五)指定账户圈存与圈提
1.指定账户圈存是指从卡片联机账户向卡片电子现金转入指定金额。
2.指定账户圈存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银通卡信息,确认银通卡状态正常,并输入金额进行圈存,圈存时需持卡人输入密码;成功后,打印两联“指定账户圈存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银通卡一并交付持卡人。
3.圈提是指从卡片电子现金向卡片联机账户转入指定金额。
4.圈提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银通卡信息,确认银通卡状态正常后输入金额进行圈提;成功后,打印两联“圈提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卡片一并交付持卡人。
(六)挂失与解挂
1.卡片丢失后,持卡人可通过中铁银通客服电话(4008-368-368)办理临时挂失,也可在中铁银通卡窗口办理正式挂失。
2.挂失仅支持联机账户的挂失,不支持电子现金的挂失。
3.正式挂失时,应填写“中铁银通卡业务办理登记表”,并出示购卡时的有效身份件原件。售票员通过证件识读设备读取证件信息,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并与持卡人核对卡片信息后进行挂失;成功后,打印两联“挂失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一并交付持卡人;业务登记表商户联由车站留存5年,到期销毁。
4.卡片正式挂失后不能解挂,持卡人可即时办理补卡或退卡。
5.持卡人通过卡公司客服电话进行临时挂失后,如不办理正式挂失,系统在5日后自动解挂;若5日内找回卡片需提前解挂时,可在中铁银通卡窗口办理解挂;办理前应如实填写“中铁银通卡业务办理登记表”,并出示购卡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卡片。
解挂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卡片信息,确认卡片状态为挂失,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进行解挂;成功后,打印两联“解挂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卡片一并交付持卡人。
(七)补卡
1.卡片正式挂失后,持卡人可在中铁银通卡窗口办理补卡;办理前应如实填写“中铁银通卡业务办理登记表”,并出示购卡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挂失凭条。
2.补卡时,售票员根据挂失凭条手工输入卡号查询卡片信息,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补卡,并按系统提示收取挂失补卡费;成功后,打印两联“补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新卡和补卡费发票一并交付持卡人。
3.补卡后原卡联机账户余额转入新卡联机账户中,原卡电子现金不办理挂失,新卡电子现金余额为零。
(八)坏卡登记
1.卡片因损坏或超过使用期限导致电子现金无法正常使用时,持卡人可办理换卡或退卡;办理换卡或退卡前,持卡人须持购卡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卡片在中铁银通卡窗口办理坏卡登记。
2.坏卡登记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确认卡片无法读取信息,确认后手工输入卡号查询卡片信息,并核实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进行坏卡登记;成功后,打印两联“坏卡登记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交给持卡人。
3.坏卡登记后卡片即时回收并剪损(将磁条和芯片同时剪损),将印有身份信息部分交还旅客;持卡人可即时办理换卡或3日后办理退卡。
(九)换卡
1.持卡人在中铁银通卡窗口办理换卡前,应如实填写“中铁银通卡业务办理登记表”,并出示购卡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卡片(或坏卡登记凭条)。
2.若卡片过期或磁条损坏,但芯片(电子现金)完好,可即时换卡;换卡前需检查原卡是否有异常进出站记录,如有需完成进出站异常处理后方可换卡;换卡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卡片信息,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换卡;成功后,打印两联“换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新卡一并交给持卡人;换卡后原卡联机账户余额和电子现金余额即时转入新卡,原卡回收并剪损(将磁条和芯片同时剪损),将印有身份信息部分交还旅客。
3.因芯片损坏换卡时,售票员根据坏卡登记凭条手工输入卡号查询卡片信息,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换卡;成功后,打印两联“换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新卡一并交给持卡人;换卡后原坏卡联机账户余额转入新卡联机账户中,新卡电子现金余额为零,自换卡之日起3日后,原坏卡电子现金余额自动转入新卡联机账户中。
(十)退卡
1.持卡人不再使用卡片时,可在中铁银通卡窗口办理退卡,并领取卡片联机账户和电子现金余额以及办卡时押金;办理前应如实填写“中铁银通卡业务办理登记表”,并出示购卡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卡片(或挂失凭条、坏卡凭条)。
2.正常卡片退卡前需检查该卡是否有异常进出站记录,如有需完成进出站异常处理后方可退卡;退卡时,售票员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卡片信息,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退卡,并按系统提示收取退卡手续费;成功后,打印两联“退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退款(联机账户余额、电子现金余额和押金)和退卡手续费发票交付持卡人;已退银通卡回收并剪损(将磁条和芯片同时剪损),将印有身份信息部分交还旅客。
3.已挂失卡片(或坏卡)退卡时,售票员根据挂失凭条(或坏卡凭条)手工输入卡号查询卡片信息,核实业务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系统读取信息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退卡,并按系统提示收取退卡手续费;成功后,打印两联“退卡凭条”,一联(商户联)交由持卡人签字确认后车站留存,一联(客户联)与业务登记表客户联、有效身份证件、退款(联机账户余额和押金)和退卡手续费发票交付持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