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万不能投“自创资金池,自融自用”平台
在众多的问题平台中,自融自用往往都是“头号杀手”。自融自用就是指发布假标,标的没有真实借款人,即平台虚构一个借贷项目,将融到的资金用于平台自身的经营活动。
国家的监管部门在对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多次强调:“互联网金融作为纯中介信息平台,不能参与交易,不能自创资金池,更不能自融自用或者是为关联企业融资,也不能为自己担保。”
里外贷于2013年正式上线,由×××众旺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运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张某和孙某,法人股东为山东万军投资有限公司,但是,该平台的控制人是高某,系孙某的姑姑,平台自融自用。
截至2015年1月底,里外贷总成交量高达22.48亿元,待付给投资者的本息总计9.34亿元,平均借款期间为5.56个月,综合收益率高达39.77%。
在平台中,待收投资人数高达1830多人,人均待收金额51.06万元,其中待收排名第一的投资人的待收金额高达1.74亿元,排名前40的投资人待收金额均超过340万元。
此外,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待还资金的借款人数仅为8人,待还金额最高达到3.2亿元,人均待还金额为1.17亿元。
在2015年1月22日,P2P行业中公认的“高息”平台里外贷资金链断裂,待付资金高达9亿元,平台停止一切业务,成为网贷史上的超级“巨雷”。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以大致看出该平台的“假把式”:平台的投资人数多,人均待收金额庞大,且项目的借款人数少,待还金额却非常庞大。这种情况往往都是平台发布的假标,平台内部进行投标,通过制造欣欣向荣的投资盛况来吸引其他投资者。
在平台的发展初期,由于要对投资人刚性兑付,一旦发生坏账就难以覆盖,只能通过发布假标来吸引投资者,后续的资金跟上才能填补之前的窟窿,这种运营模式无异于是“拆了东墙补西墙”,但是一旦后续资金跟不上,将直接导致平台的资金链断裂,最终造成平台的崩盘。
因此,投资者千万不能投资自创资金池、自融自用的平台。一旦选择自融平台,省去中间环节,投资者将面临资金收不回来的困境,所以投资者要对自己所投资的项目进行风险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