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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文拟稿的要求
公文拟稿就是指公文文件的起草,这是一项具有很强思想性、政策性的工作。公文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拟稿人应主动查询有关法律法规,查阅过去办理的相关文件,做好衔接。具体来讲,公文的拟稿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公文文种的选择要根据发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来确定。
第二,拟写公文时要注意做到实事求是、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还要力求篇幅简短等。
第三,明确所拟文稿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政策界限、缓急程度、密级等,体现领导意图。
第四,对公文拟稿人的法律素质的要求是:公文拟稿人一定要懂得国家的法律、法规,要能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自己。
第五,内容必须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相符合;注意政策的纵向连续性和横向一致性,避免顾此失彼,相互抵触;具体办法、措施要周密可行,切合工作实际。
第六,拟稿要简明扼要,层次清楚,文理通顺,字迹工整。
第七,人名、地名、数字、日期、引文要准确、规范。
第八,公文拟稿用纸纸型一律统一为A4纸。
第九,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要求上级机关批转公文的请示,应代批转公文的上级机关拟写批转文稿。
另外,公文在拟稿时一定要有逻辑性,语法、标点等一定要准确。文稿还要准确顺畅,简明生动,避免出现错误、不全面、冗长、啰唆和呆板的问题,尽量做到思路清晰、文笔流畅、准确地表达概念、判断,这样才能写出符合实际要求、具有针对性的公文,才能有效地推进与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