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历史与现状二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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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古中东:伊斯兰文明的兴起与伊斯兰文明圈的形成发展(7世纪初—1566年)

中古中东的历史是伊斯兰教兴起、传播和伊斯兰文明圈形成及发展演变的历史,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伊斯兰教的兴起、传播和伊斯兰文明圈形成时期(627-945年)。

伊斯兰文明的兴起与以往中东文明的发展有很大不同,它发端于作为地区文明中心的新月地带南面的阿拉伯半岛,并且把一种国家体制与宗教密切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强烈的融合能力的强势政治文化,并将其迅速推广到西亚北非至中亚、南亚的广阔地域。关于阿拉伯古代史,主要的中文专著和译著参见彭树智主编的《阿拉伯国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纳忠的《阿拉伯通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郭应德的《阿拉伯史纲(610-194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希提的《阿拉伯通史》(马坚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和威廉·穆尔的《阿拉伯帝国》(周术情等译,青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伊斯兰教兴起之前,阿拉伯半岛的阿拉伯人分为南北两部分。南方沿海的也门地区曾出现多个繁荣的国家,公元6世纪以后先后被埃塞俄比亚和萨珊帝国所占领。北方长期为新月地带的大国(后期为拜占庭帝国)所控制,并形成了一些缓冲的阿拉伯小国。阿拉伯地区与周边的西亚、东北非和南亚存在密切的贸易联系,在文化上受到上述地区和希腊的影响,于6世纪形成了通用的阿拉伯语。阿拉伯社会仍然属于部落氏族社会,深受部落习俗和习惯法的影响,不同的部落经常为争夺牲畜和水源发生冲突,抢劫盛行。在宗教上,这一时期被阿拉伯史家称为“蒙昧时期”(“贾希利叶”),盛行对精灵、星宿和偶像的崇拜,麦加成为本地区的崇拜中心和商业中心。

大国的争夺、贸易的衰落、社会矛盾的激化形成了半岛阿拉伯社会的危机,孕育着重大的变革。约公元610年,先知穆罕默德受到安拉的启示,开始传播伊斯兰教。他一手创造了乌玛(伊斯兰社团),并着手统一半岛。作为政教合一的社会组织,乌玛打破了传统的部落家族关系,确立了信仰高于一切,以及穆斯林不分种族、部落和肤色而共同团结的原则。穆罕默德既是安拉的使者和先知,又是国家元首和军事领袖。《古兰经》和圣训(先知言论汇编),也确立了乌玛必须遵守的经济原则、政治原则、伦理原则和风俗习惯,从而使乌玛成为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整体性,不同于其他信仰团体的宗教共同体。

632年穆罕默德去世,乌玛先后推选了四位哈里发,即阿布·伯克尔(632-634年在位)、欧麦尔(634-644年在位)、奥斯曼(644-656年在位)和阿里(656-661年在位)。四大哈里发巩固了乌玛的基础,并向半岛以外地区拓展力量,先后灭亡了萨珊帝国,征服了拜占庭帝国的大片领土,从而将自己的控制地域扩大到叙利亚、伊拉克、呼罗珊和北非。

661年,古来西部落的穆阿维叶建立倭马亚王朝,开创了世袭的伊斯兰君主制的先例,首都设在大马士革。倭马亚人吸收了拜占庭和萨珊的文化,创立了完整的阿位伯帝国体制,包括君主制、中央行政制度、行省制度、财政制度、立法和司法制度和独特的伊斯兰文化。同时,在征服过程中,阿拉伯人建立了一系列城市,他们从军人部分演变为地主、农民、手工业者、商人,而被征服的民族也出现了阿拉伯化、伊斯兰化的趋势。

随着征服的进行,穆斯林内部的矛盾逐渐暴露,其中既有圣门弟子与麦加贵族之间、不同部落之间、阿拉伯穆斯林与非阿拉伯穆斯林之间的矛盾,也有围绕哈里发职位的斗争,由此爆发了内战。先知的女婿阿里的下属坚持阿里及其后裔是哈里发职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他们形成了什叶派(“什叶”意即“追随”),而正统的穆斯林则形成了逊尼派(“逊尼”指遵守逊奈即圣训的人)。

750年,在什叶派的支持下,阿拔斯王朝创立,首都最终定于新建的巴格达城。阿拔斯帝国具有明显的伊斯兰帝国的特征,表现在哈里发和贵族均与非阿拉伯人通婚、非阿拉伯人在政府和军队中地位的提升、阿拉伯化和伊斯兰化的进一步深入、文化的全面开放和高度繁荣等方面。但另一方面,帝国内部的民族、教派、部落矛盾逐步凸显,导致中央集权由盛转衰,突厥将领把持朝政,就近征服的边远省份渐次独立:塔希尔朝,821-873年;萨法尔朝,873-900年;萨曼朝,900-999年;图伦朝,868-905年;鲁斯塔姆朝,761-909年;伊德里斯朝,789-926年;阿格拉布朝,800-909年。因此,在政治上,伊斯兰国家已经从初期的单一普世帝国演变为后期的伊斯兰列国并立。

历经两大帝国的统治,伊斯兰文明圈基本形成,它从北非经西亚一直延伸至中亚、南亚,其居民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同时也有基督徒、犹太人、印度教徒等其他宗教的信徒。在这一广大地区,阿拉伯语取代阿拉米语和科普特语,成为主导语言,但伊朗以东的波斯人和突厥人等民族无意放弃原有语言,而采用了阿拉伯字母来表达母语。

从长时段的角度看,新兴的世界宗教伊斯兰教更加彻底地贯彻了中东传统的一元宗教体系和对偶像崇拜的反对,是对此前的希腊化的一次成功反击,尽管它没有完全排斥希腊文化。汤因比认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均是在叙利亚和希腊的“文化混合体”中形成的。见《历史研究》,第369-371页。伊斯兰教最终成为中东文明的文化载体,而基督教在中东的范围急剧缩小。除了本民族固有的文化外,阿拉伯人吸收了波斯、拜占庭、希腊、印度等多种文化的因素,创造了辉煌灿烂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并以此为基础最终形成了中东文明圈,其范围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任何帝国。在阿拉伯帝国的疆域内,中东文化的多样性以统一性驾驭下的多元性表现出来,其文化综合的深度大大高于以往,同时保持了历史的连续性。正如美国学者拉皮杜斯所说的:“7世纪阿拉伯的征服和随后的伊斯兰时代保留了中东机构的延续性。”Ira M.Lapidus,A History ofIslamic Societi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9.

三大一神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均产生于大叙利亚及其邻近的汉志地区,再次证明了作为文明交汇中心的大叙利亚的魄力。三大一神教都把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作为其圣城,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同时,高度开放的阿拉伯帝国成为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流的桥梁,保存了人类文化的瑰宝。

第二阶段是伊斯兰世界的正式分裂和伊斯兰文明深入发展的时期(945-1299年)。这一时期阿拉伯人丧失了政治权力,伊斯兰文明更加成熟和多元化。

945年,属于波斯人支系、信仰什叶派的白益人创立白益王朝。该王朝定都波斯的设拉子,其统治者夺取了阿拔斯朝哈里发的政治权力,后者从此成为伊斯兰世界的精神领袖,其世俗权力仅限于巴格达城。伊斯兰世界由此拥有两个最高中心:由波斯的白益朝统治者控制的政治、军事中心(大不里士),由伊拉克的阿拔斯朝阿拉伯人的哈里发控制的精神中心(巴格达,哈里发同时掌握了该城及其郊区的世俗权力)。此外,各地方王朝还建立了自己的政治中心。科尔多瓦和开罗成为阿拉伯地区的文化中心。

11-13世纪,欧洲封建主、商人和天主教会利用伊斯兰世界的分裂,先后组织了8次十字军东侵。1187年,由埃及的萨拉丁率领的穆斯林军队歼灭了十字军主力,收复了耶路撒冷。在以后的东侵中,十字军甚至掠夺了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而东方的基督徒也参加了反抗十字军的斗争。历经两个世纪的多次战争,伊斯兰军队于1291年拔除了十字军的最后一个据点。十字军东侵给伊斯兰世界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东西方文明的交往。

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建立塞尔柱帝国,取代了白益人的地位,其君主号“素丹”,依然承认哈里发的精神领袖地位。这一时期,塞尔柱人挫败了拜占庭帝国,第一次进入小亚细亚和高加索,小亚细亚和高加索从此开始了突厥化和伊斯兰化。但塞尔柱帝国很快也陷入分裂。1258年,成吉思汗之孙旭烈兀率蒙古大军攻陷巴格达,阿拔斯王朝最终灭亡。然而,1260年蒙古军队在叙利亚为埃及马木路克的军队所败,停止了西进的步伐。蒙古人在波斯和伊拉克建立了伊儿汗国(首都先后为马拉盖和大不里士),但统治者最终接受了伊斯兰教。

尽管本阶段伊斯兰世界陷于分裂和衰落境地,但伊斯兰文明仍处于发展中:

(1)在社会政治领域,作为宗教学者的乌里玛最终形成,从而确立了伊斯兰国家中哈里发—素丹—乌里玛的三角政治体制;

(2)逊尼派和什叶派的典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逊尼派的教法学派和宗教教育体制最终成型;

(3)苏菲派神秘主义的仪式、典章也更趋完善,正统与民间的伊斯兰相互结合成为伊斯兰社会的组织方式;

(4)伊斯兰的教义学、教法学、哲学、史学、科技等也都有进一步的发展。

另一方面,10世纪以后,随着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的形成,以及阿拉伯人政治权力的丧失,逊尼派法学家开始系统地整理前人的法律著作,因袭传统的观念流行,吴云贵:《伊斯兰教法概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3页。即所谓的“创制(伊智提哈德)大门关闭”说,从而束缚了教法的发展,法律逐渐丧失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第三阶段是伊斯兰世界的再统一(1299-1566年),出现了奥斯曼和萨法维两大帝国(南亚还建立了莫卧儿帝国)。

奥斯曼人关于早期奥斯曼帝国史,主要的中文专著和译著参见黄维民的《奥斯曼帝国》(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伯纳德·刘易斯的《现代土耳其的兴起》(范中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和斯坦福·肖的《奥斯曼帝国》(许序雅、张忠祥译,青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属中亚的突厥游牧部落,后进入中亚并依附于塞尔柱人。1299年,奥斯曼人宣布建国。奥斯曼人有浓厚的宗教热情和坚定的圣战精神,在对外征战中屡屡得手。他们于14世纪中进军巴尔干。1453年,素丹穆罕默德二世攻占君士坦丁堡,之后该城成为帝国的首都,更名伊斯坦布尔。到1574年,奥斯曼人征服了巴尔干、埃及、阿曼、也门和除摩洛哥以外的整个马格里布,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也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伊斯兰世界。而且,借助于帝国的统治,伊斯兰教传播到了巴尔干地区和塞浦路斯。

奥斯曼人建立了强大的近卫军(加尼沙里),拥有精锐的骑兵和炮兵、海军,因而在军事上无往不胜。由于在巴尔干和黑海地区拥有领土,以及帝国强大的军事力量,奥斯曼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俄国、波兰和法国均有频繁的战争和外交交往,成为参与欧洲事务的重要大国。

在政治上,其中央集权的程度超过阿拉伯帝国。奥斯曼皇帝同时担任素丹及哈里发的职位,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职务的政教合一性。而且,政府控制了乌里玛,实行宗教法庭和经学院的等级制,政府任命的大穆夫提成为宗教界的领袖。政府也向苏菲派教团提供捐赠,并通过它们影响军队和行会。

在东方的波斯,伊儿汗国于14世纪中时分裂为若干小国。之后,帖木儿帝国和黑羊、白羊两个土库曼王朝先后统治波斯。15世纪后期,波斯的萨法维家族兴起。1502年,该家族的伊斯迈尔灭白羊王朝,建立萨法维王朝(1502-1722年)。新王朝以什叶派作为国教,从此奠定了波斯作为什叶派国家的基础;王朝定都大不里士(后迁都卡兹文和伊斯法罕),开始采用西方的火器改造军队,与东边的乌兹别克和西边的奥斯曼展开长年的战争。其中,与奥斯曼的战争直到17世纪中叶才基本结束。

奥斯曼帝国的衰落意味着中古阶段的结束和近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