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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药的采集
中药材所含有效化学成分是药物具有防病治病功能的物质基础,而有效成分的质和量与中药材的采收季节、时间和方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千金翼方》中指出:“夫药采取,不知时节,不依阴干,暴干,虽有药名,终无药实,故不依时采取与朽木不殊,虚费人工,卒无裨益。”可见,中药的采集也会影响中药的临床疗效。
一、植物类药材的采收
植物类中药材在中药材中为数最多。每一种植物都有其独特的生物发育节律,植物的生命活动按其一定的规律进行,使植物体中的化学成分的量和质有规律性地变化。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植物中化学成分的积累是不相同的,甚至会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其最佳采收时期也有所不同。首先,植物生长年限的长短与药物中所含化学成分的质和量有着密切关系。不同生长年限的药用植物其化学成分含量有别,据此选择最佳采收时期。有研究资料报道,甘草中甘草酸为其主要有效成分,生长1年者含量为5.49%,2年者为6.76%,3年者为9.84%,4年者为10.52%。人参中人参总皂苷的含量,以采收4~5年者最高。其次,植物在生长过程中随月份的变化,有效成分的含量也各不相同。如丹参在有效成分含量最高的7月采收为宜。黄连中小檗碱的含量大幅度增加的趋势可延续到第6年,而同一年内又以7月份含量最高,因而黄连的最佳采收期是第6年的7月。再者,时辰的变更与中药有效化学成分含量亦有密切关系。如金银花1天内以早晨9时采摘最好,否则因花蕾开放而降低质量。曼陀罗中生物碱的含量,早晨叶子含量高,晚上根中含量高。
植物类药材其根、茎、叶、花、果实各器官的生长成熟期有明显的季节性,根据前人长期的实践经验,通常以入药部位的生长特性为依据,大致可按药用部位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全草类
多数在植物充分长成,枝叶茂盛的花前期或刚开花时采收。有的割取植物的地上部分,如薄荷、荆芥、益母草、紫苏等;以带根全草入药的,则连根拔起全株,如金钱草、车前草、蒲公英、紫花地丁等;茎叶同时入药的藤本植物,其采收原则与此相同,应在生长旺盛时割取,如夜交藤、忍冬藤。另外,个别须用嫩苗入药的全草类药材,如茵陈、鹤草芽等,亦应适时采收。
据现代研究报道,益母草的总生物碱含量在花蕾期为0.93%,盛长期为1.26%,果熟期为0.93%。青蒿的有效成分青蒿素在花前盛叶期含量最高达0.6%。这些研究都说明植物类药材在花前期或开花时采收是有科学依据的。
(二)叶类
叶类药材通常在花蕾将开放或正在盛开的时候采收。此时正当植物生长茂盛的阶段,药力雄厚,最适于采收,如大青叶、荷叶、艾叶、枇杷叶等。荷叶在荷花含苞欲放或盛开时采收者,色泽翠绿、质量最好。有些特定的品种,如霜桑叶,须在深秋或初冬经霜后采集,银杏叶亦须在深秋落叶后采收。
(三)花类
花的采收,一般在花正开放时。由于花朵次第开放,所以要分次采摘,采摘时间很重要,若采收过迟,则易致花瓣脱落和变色,气味散失,影响质量,如菊花、旋覆花。有些花要求在含苞欲放时采摘花蕾,如金银花、槐花、辛夷。有的在刚开放时采摘最好,如月季花。而红花则宜于花冠由黄色变橙红色时采。至于蒲黄之类以花粉入药者,则须于花朵盛开时采收。
(四)果实和种子类
多数果实类药材,当于果实成熟后或将成熟时采收,如瓜蒌、枸杞、马兜铃。少数品种有特殊要求,应当采用未成熟的幼嫩果实,如乌梅、枳实等。以种子入药的,如果同一果序的果实成熟期相近,可以割取整个果序,悬挂在干燥通风处,以待果实全部成熟,然后进行脱粒。若同一果序的果实次第成熟,则应分次摘取成熟果实。有些干果成熟后很快脱落,或果壳裂开,种子散失,如茴香、豆蔻、牵牛子等,最好在开始成熟时适时采取。容易变质的浆果,如枸杞、女贞子,在略熟时于清晨或傍晚采收为好。
(五)根和根茎类
古人经验以阴历二、八月采收为佳,认为初春“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并指出“春宁宜早,秋宁宜晚”。实际上,这种认识是非常正确的。早春二月,正值根及根茎休眠期,新芽未萌;深秋时节,多数植物的地上部分停止生长,其营养物质多贮存于地下部分,有效成分含量高,此时采收质量好,产量高,如天麻、苍术、葛根、桔梗、大黄等。天麻在冬季至翌年清明前茎苗未出时采收者名“冬麻”,体坚色亮,质量较佳;春季茎苗出土再采者名“春麻”,体轻色暗,质量较差。此外,有少数品种于无苗时不易寻找,宜在夏季挖取,如半夏、延胡索,采收根类药材要注意挖大留小,以利来年生长。
(六)树皮和根皮类
通常在清明至夏至间(即春、夏时节)剥取树皮药材。此时植物生长旺盛,不仅质量较佳,而且树木枝、干内浆汁丰富,形成层细胞分裂迅速,树皮易于剥离,如黄柏、厚朴、杜仲。但肉桂多在十月采收,因此时油多容易剥离。木本植物生长周期长,应尽量避免伐树取皮的简单方法,以保护药源。至于采收根皮类药材,则与根和根茎类相类似,应于秋后苗枯,或早春萌发前采集,如牡丹皮、地骨皮、苦楝根皮。
二、动物类药材的采收
动物类药材因品种不同,采收各异,其具体时间,以保证药效和容易获得为原则。如桑螵蛸应在3月中旬采收,过时则虫卵孵化;鹿茸应在清明后45~60天截取,过时则角化;驴皮应在冬至后剥取,其皮厚质佳;小昆虫等小虫类,应于数量较多的活动期捕获,如斑蝥于夏秋季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蟾蜍于夏季捕捉,地龙于9~10月捕捉。
矿物类药材大多可随时采集。
综上所述,中药的适时采收是确保药物疗效的重要环节。其遵循的主要原则是:药材的采收应在有效成分含量较高时进行。同时,在采收中,还应注意品种来源正确无误,并且做到合理采收,保护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