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哈勒尔自传
——为狂人而作
日子如同流水一般飞逝,一天又过去了。我如此浑浑噩噩地又过了一天,用我那种独有的简朴而胆怯的生活艺术,安然地度过了一天。
我工作了几个小时,又翻阅了几本旧书,然后如同相当多的老人一样疼痛了两个小时,我马上吃了药,对于自己暂时蒙骗了疼痛,我感到很高兴;我洗了一个热水澡,因为躺在热水中令我感到很舒服;我收到了三个邮件,又将这些多余的信件和印刷品浏览了一遍,随后做了运气练习,但今天因为贪图舒服,就将思维操练中断了。随后,我又散步一小时,同时发现,薄纱似的云彩是那么绚丽多彩,如同珍贵的绘画一般被柔和地画在天幕上。
真是太美了,就好像阅读古书一样,又好像躺在热水中洗澡一样。但总体来说,这一天并非迷人而灿烂,也并非欢乐幸福的日子,对我而言,这是相当平常且习以为常的日子。这属于一个中年男人对生活存在诸多不满意但又无奈地过着的不好不坏、不冷不热、暂时可以忍受和凑合的日子——不存在特别的病痛,不存在特殊的忧虑,不存在实际的苦恼,也不存在绝望。
生活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不会过于激动,也不会心存惧怕,只是平静地思考着如下问题:是不是时间已经到了,是不是应该向阿达贝尔特·斯蒂夫脱学习——用刮脸刀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谁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谁品尝过痛风病的苦痛,谁品尝过激烈的头痛——这是一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硬生生将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的疼痛;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那是一种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生活在被破坏、被股份公司吸干的地球上,在那虚伪、卑鄙、喧闹、变幻交错的光彩中,人类世界以及所谓的文化如同一个小丑一样向你狞笑,与你形影相随,跟着你,盯着你,在有病的“自我”中把我们折磨得无法继续忍受——若有人品尝过这种地狱似的生活,那么,他必定会十分满意于如今这种极其普通、好坏参半的日子,也就会对可以坐在暖洋洋的火炉旁阅读晨报充满感恩之情,也就可以相当感激地断定,今天并未爆发战争,并没有新的独裁政权建立,政界和金融界并未揭发出任何大丑闻。他会将闲置的七弦琴捡起,激动地弹唱一首对上帝充满感谢之情的赞美诗,那曲子感情适度,略带喜悦,这首曲子令他内心深处那安静温和、略带麻醉、诸事顺遂、对可有可无的神感到无聊。于是,在这让人满足而又感到无聊沉闷的空气中,在这十分有益的无病状态中,他们二人——一个是内心空虚、不断点头、事事可有可无的神,一位是鬓发斑白、吟唱着低沉的赞美诗的庸人——他们如同双胞胎兄弟一般相像。
内心充满满足感,且感受不到痛苦,享受着一种平平淡淡的日子,这的确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在如此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就连痛苦和欢乐都会压低声音,不敢大声叫喊,众人都低声私语,踮着脚尖走路。不过,遗憾的是,我是那么与众不同,我无法忍受这种满足,且很快就会对这种生活充满憎恨之情,厌恶它,进而让自己变得异常绝望。我的感受无奈地逃向其他地方,让自己尽可能向喜悦之地逃去;当然,必要时也要向痛苦之地逃去。
当我在无喜无悲中度过了短暂的时光后,身处那所谓“好日子”营造的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我感到自己幼稚的心灵异常痛苦和难受,进而让我将那生锈的、奏出单调的表达感谢歌声的七弦琴向着困倦的满足之神的那张满意的脸掷去——我讨厌这不冷不热的室温,宁愿让自己的心被那天大的痛苦烧灼着。
很快,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在我的内心产生了,这种欲望因为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死气沉沉的生活感到愤怒,因此让我的内心如同发狂一般要将某种东西打碎,要去将商店砸碎,将教堂砸碎,甚至将自己痛打一顿,以至于打到鼻青脸肿。
我尤其想胡闹一番,将受人膜拜的偶像的假发摘下,将去汉堡的火车票送给几个违纪的小学生,而这正是他们渴望已久的事情;或是去引诱一个小姑娘,或是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些市民式的满足,健康、舒适、精心培养的乐观态度,平庸不堪的芸芸众生的活动——这正是我最痛恨、最厌恶的。
傍晚,我内心充斥着这种心情,这碌碌无为、稀松平常的一天即将结束。不过,我并未如一位身有病痛的人那样舒服地钻进铺好的、放着热水袋的被窝,因为我对白天所做的那一点儿事感到十分不满足,也十分厌恶。于是,我郁郁寡欢地穿上鞋,裹上大衣,在黑暗的夜雾中向城里走去,打算到“钢盔”酒馆喝一杯东西——这东西一般被贪杯的人习惯性地称为“酒”。
我所住的公寓还算体面,这里居住着三家人。我的住所在顶楼上,楼梯十分普通,不过干净又雅致。我从顶楼走下来,感觉这异乡的楼梯太难攀登。我不清楚其中的原因,但无论如何,我这个无家可归的荒原狼、小市民阶层孤独的憎恨者,却一直生活在名副其实的小市民的房子里——这是我的一种感伤的老话了。
我所居住的地方并非富丽堂皇的宫殿,也并非贫民窟,我始终生活在小市民的安乐窝中,这里很是体面,不过也相当无聊,而且收拾得很干净,其间散发着松节油的香味和肥皂味。如果有人将门关得太响或穿着肮脏的鞋走进房子,人们会因此感到格外惊讶。我对于这种环境还是很喜欢的,这的确是一个人从小就应该养成的习惯。出于那深藏内心的、像对故乡之类的事物的怀念,我不断地走上这愚蠢的老路——我无法抗拒这一点。
我是一个孤独的、苛刻的、终日忙忙碌碌且不修边幅的人,我生活在家庭中,生活在小市民的环境中;不错,我就是喜欢这样,喜欢呼吸楼梯上那种安静的、有秩序的、干净的气息,喜欢洋溢在人们之间那种礼貌、温顺的气氛。尽管我憎恨小市民,不过我却感动于他们那种气质,我喜欢他们,愿意让他们跨过我房间的门槛,进入我的房间——此地和楼梯上的情形截然不同。这里,书籍、酒瓶杂乱地堆放着,烟蒂扔得一片狼藉,屋子里可谓乱七八糟,肮脏不堪,不管是书籍、文稿、思想……总之,所有的一切无不浸透了孤独人的苦痛和人生的坎坷,充满了想要将人生赋予新意的渴望——而人生实际上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随后,我走过南洋杉旁。这幢房子的二楼,楼梯经过一套住宅前的狭小的过道,这套住宅可以说相比其他人家的住宅更干净、更整齐、更无懈可击。在这样小小的过道里,我们会发现这户人家特别爱干净,如此狭小的地方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小小的“秩序之神”光辉灿烂的厅堂。两只精致的小凳放在那干净得让人几乎不忍踩踏的地板上,两个大花盆分别放在两只凳子上,盆中分别栽种着杜鹃和南洋杉,那棵南洋杉异常茂盛,是一棵十分美丽、健康、挺拔的幼树,每一根针叶都是那么鲜嫩、翠绿。
有时,当我意识到自己没被他人注意时,我就将此地当作神圣的厅堂,坐在南洋杉上面的一级梯阶上稍事休息,然后双手相握,满怀虔敬之心地看着下面这个小小的秩序乐园,它的姿态是那么动人,是那么孤独而有趣,我的心被深深地打动。我猜,在南洋杉圣洁的阴影下,这扇门内必定摆满闪亮的红木家具,其主人必定身体结实健康,诚实守礼,他们每天早起,忠于职守,安然地、有节制地生活着,星期天上教堂做礼拜,晚上早早就寝。
我摆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疾走在大街小巷,街道的沥青路面泛着潮气,昏黄的街灯如同模糊的泪眼,在潮湿而阴冷的夜色里发出寒光,照射到湿漉漉的路面上,又将街面上微弱的反光吸了回去。
我又回忆起自己那被遗忘了的青年时代,那时的我是多么热爱深秋和冬天的昏暗夜晚啊!那时,当我身着大衣,半宿半宿地迎着风雨,匆匆行走在充满敌意的、树木凋零的自然中时,我是那么孤独和伤感。我近乎贪婪地、陶醉地呼吸着清冷的空气,虽然我感到孤独,不过与孤独相伴的是享受和诗兴。于是,当我回到房间后,坐在床边,我就着烛光写下如下诗句:
如今,这一切一去不返,美酒也已经喝尽,无人再为我斟酒了。
这难道不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吗?
我并未感到遗憾。
无须为逝去的事感到遗憾。
我后悔如今的时光,为我在被动中失去的所有数不清的分分秒秒而后悔,
我从这些日子中所获无多,既非厚礼,也非震撼,而是痛苦。
不过,赞美上帝,也存在例外的事情,偶尔也会有其他的时光。
我因这些时光而感到震惊,获得天赐的礼物,也因此将四壁震塌。
我这个迷途浪子也因此被带回到生机勃勃的世界之中。
我伤心不已,但内心又如此兴奋地努力回忆着最后一次的这种经历。
那是一次音乐会,演奏的是一首美妙而古老的乐曲,是由木管演奏的一首钢琴曲,当音乐演奏到两个节拍之间时,我突然意识到——通往天国的门开了,我正飞过天空,发现上帝正在工作。我感受到一阵极度的疼痛,我不再抵制人世间的任何事物,也不再害怕了。我认可人生的一切,我对任何事情都倾心热爱。然而,这样的感觉仅延续了一会儿,或许仅仅是一刻钟,当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一次。从那之后,在我凄凉的一生中,这样的感觉常会悄悄再现。
有时,我清晰地看见它如同一条金黄色的、神圣的轨迹将我的生活贯穿,时间长达数分钟之久,而这轨迹差不多总是蒙着污垢与灰尘,同时又闪耀着金色的火花,好似永远不会丢失,结果却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天夜里,我清醒地躺在床上,突然吟诵起一首诗,这些诗句是如此美妙,当时我竟没能将其写下来,结果,到了次日清晨,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记起来了。幸而那诗又如同包在破碎的外壳中的坚硬的果核一样,深藏于我的心中。有一次,我在读一位诗人的诗作,思考着笛卡儿、帕斯卡的某个思想时,我又产生过此种感觉。还有一次,当我和情人在一起时,我感觉那闪光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向着天空飞去,只留下金色的痕迹。
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在这种市侩的、精神空虚贫乏的时代,面对这种建筑形式、这种营业方式、这种政治、这类人,若想找到神灵的痕迹,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啊!我无法苟同这个世界的目的,我无法从这个世界找到一丝快乐,那么,我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又怎么可能不做一头荒原狼,不做一个潦倒的隐世者?!
无论是在剧场还是在影院,我都无法长时间停留,我几乎无法看报,更极少阅读现代书籍。我无法理解人们在拥挤不堪的火车和旅馆里,在顾客盈门、音乐声嘈杂、吵闹的咖啡馆里,在繁华城市的小酒馆小戏院里寻找到的快乐,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快乐?
我无法理解人们在国际博览会,在节日游行中,在为渴望受教育的人所做的报告中,在大体育场上寻找的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乐趣。数以千万计的人正在为得到这些所谓的乐趣而投机、钻营。当然,我也可以获得此种乐趣,但我无法理解它,自然无法与其同乐。
相反,可以让我获得欢乐的事情真是寥寥,在我看来是人间至乐的事儿,非同寻常的事儿,让人高兴得发狂的事儿,世上的人最多仅仅在文学作品中见过、寻找过、喜爱过,而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认为这些不过是些荒诞不经的事儿。事实上,若说这些世人的看法无误,若说这咖啡馆的音乐,这些大众娱乐活动,这些轻易被取悦的美国化的人是对的,那么错的就是我了——我就是疯子、狂人;我的确就是自称的那种荒原狼,误入到自己无法理解的陌生世界的兽类中,从而无法找到自己的家、空气和食物。
我一边思考着这些长时间萦绕于脑际的问题,一边走在潮湿的街道上,我路过本城一个最安静、最古老的城区。就在对面,就在街道的那面,黑夜中,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耸立着。我一直特别喜欢看这堵墙。石墙处于一座小教堂和一座古老的医院之间,一直是那么苍老且无忧无虑地矗立着。白天,我长时间地注视着那粗糙的墙面——像这样静谧、优雅、默默无闻的墙面在内城是极其少见的。此地,到处可见商店、律师事务所、发明家、医生、理发师、鸡眼病医师的招牌,拥挤得甚至找不着半平方米的空间。
如今,我又看见了那古老的墙安详地矗立在面前,不过墙上发生了一点微小的变化——石墙中央出现了一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呈尖形,我开始感到糊涂了,也无法记清这座门是原本就存在还是后来才开的。这座门看去十分古老,历史悠久,这是毋庸置疑的;或许这紧闭的小门(其木头门板已经发黑)在数百年前就已成为一家被遗忘的修道院的入口,如今,尽管修道院已经随着时间湮灭,不过这座门还是荒芜古园的入口。
或许我曾无数次见过这座门,只不过从未细看,或许由于它新上了油漆,才引起了我的注意。无论如何,我停了下来,驻足细看,但我并未走近去看,因为中间的街道路面上泥泞不堪。
我站在人行道上看着那边,夜色将一切笼罩其中,那门柱上似乎还编织了一个花环,或者装饰着其他彩色的东西。我睁大双眼细看,发现门上挂着一块明亮的牌子,我觉得牌子上好像有字,但我怎么也无法看清,于是就视污泥脏水于不顾地走过去。我发现,门楣上端灰绿色的旧墙上,有一块地方在闪着微光,上面彩色的字母闪烁不定,忽隐忽现。我想,如今他们竟然连这么一堵古老完好的墙也用来做霓虹灯广告了。我看清了几个转瞬即逝的词,这些词很难辨认,我不得不连猜带蒙。每个字母出现的间歇长短不一,字迹淡而无力,转瞬之间就熄灭了。
用这种广告做生意的人谈不上精明强干,充其量仅能算作一头荒原狼。可怜虫,何以要在这老城最黑暗的街道的墙上拿字母做游戏,而且偏偏是夜深人静、风雨如晦、寂寥无人的时刻?何以这些字母是如此转瞬即逝、不易辨认?谢天谢地,我终于拼出了几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