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已经偿还银行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等。
1.12.1 发生暂付款项
1.业务概述
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偿还银行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等都属于暂付款项,暂付款项发生时,单位需要先行垫付,等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报销单位公务卡欠款或者垫付款收回时,再进行其他应收款的核销。
除此之外,事业单位与其附属单位、被投资企业以及其隶属的上级单位(即关联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也会形成其他应收款,一方面,事业单位为其关联单位垫支的职工工资、水电费、房租、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各种费用属于暂付款,应当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以及被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等属于其他应收款项,应当在本科目核算。
2.账务处理
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收回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偿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持卡人报销时,按照报销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表1-6 发生暂付款项的账务处理
3.案例解析
【例1-43】2×19年8月31日,某行政单位为职工代垫房租和水电费20 000元。9月30日,该行政单位从应付工资中扣除代垫款项。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8月31日,代垫房租和水电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9月30日,从应付工资中扣除代垫款时: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 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 000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 20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0 000
1.12.2 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1.业务概述及账务处理
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财务会计:
收回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2.案例解析
【例1-44】2×19年7月1日,某行政单位发现一批库存物品发生毁损,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获得赔款6 000元,8月1日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其会计分录为:
7月1日,确认赔款6 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 6 000
贷:其他收入 6 000
8月1日,获得赔款: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其他应收款 6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6 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6 000
1.12.3 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
1.业务概述
为了加强对单位现金的管理,大部分单位都制定了备用金管理制度。实行这种制度,通常是根据用款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财会部门会同有关用款单位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拨付款项,同时规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2.账务处理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按照实际发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金额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表1-7 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3.案例解析
【例1-45】某行政单位2月1日起实行备用金制度,由刘明负责管理备用金。管理部门的定额备用金核定为3 000元。2月15日,刘明使用备用金购买办公用品1 000元,交来普通发票,财务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2月1日,发放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 000
贷:库存现金 3 000
2月15日,补足备用金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1 000
贷:库存现金 1 000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 1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 000
【例1-46】2×19年,某事业单位根据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算出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5 000元,“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30 000。则冲减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当期应冲减的坏账准备=30000-25000=5000(元)
财务会计:
借:坏账准备 5 000
贷:其他费用——坏账损失 5 000
1.12.4 逾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业务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逾期无法收回其他应收账核销的账务处理,可以参照应收账款相关的账务处理,首先应当区分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前者需要使用备抵法,先计提坏账准备,再核销;而后者则使用直接核销法,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一次性核销。
2.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账款的迹象,应当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行政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无论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另外,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事业单位应当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表1-8 逾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3.案例解析
【例1-47】某事业单位估计2 000元的其他应收款中有1 000元无法收回,3月15日经批准核销,账务处理如下:
借:坏账准备 1 000
贷:其他应收款 1 000
4月15日,该笔应收款全额收回,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坏账准备 1 000
其他应收款 1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 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2 000
【例1-48】某行政单位预计1 000元的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3月15日经批准核销,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处置费用 1 000
贷:其他应收款 1 000
4月15日,该笔应收款全额收回,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其他收入 1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 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1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