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纲要》将粤港澳合作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
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珠三角地区进一步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孕育着重大机遇。在此关键时刻,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纲要》,标志着珠三角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纲要》的“前言”明确指出:“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从国家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为促进珠江三角地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纲要》。可以说,《纲要》首次明确地把珠三角地区改革或粤港澳区域合作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赋予珠三角地区更高的战略定位和具体的发展要求。例如,《纲要》提出“五个战略定位”,即把珠三角地区发展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再次赋予珠三角地区发展更大的自主权,支持率先探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又如,《纲要》在“发展目标”部分,提出到2012年,珠三角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初步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化水平达到80%以上。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粤港澳三地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5000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2012年翻一番,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实现全社会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达到85%左右。
《纲要》全文约3万字,总共有112处提到粤港澳合作,并对粤港澳三地的合作从四个方面赋予了新的内涵。一是重大基础设施的对接;二是加强产业的合作;三是共建优质生活圈;四是创新合作方式。同时,支持粤港澳三地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鼓励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
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纲要》将成为广东新时期的“尚方宝剑”,它将给广东最活跃、最核心的珠三角地区带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也表示:“《纲要》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可能将是广东的第二次起飞!”他预期,“这一《纲要》对于提升珠三角区域的整体发展,将会产生‘爆炸性能量’”。有学者进一步指出,作为我国首部珠三角国家级战略规划,无论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看,《纲要》提出的蓝图和措施都吹响了珠三角向更为发达的“丰裕社会”跨越的号角,务实而富前瞻性。“《纲要》的出台,不仅是中央对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提出的新要求,也可以视为中央对我国改革发展在新起点上的新部署。”
《纲要》属于跨地区规划一类。它与已往有的西部大开发、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等国家级的跨地区战略规划相比,各自侧重点不同,但都意味着将有国家层面的政策配套措施,以及各部委和其他地区的配合支持。这是《纲要》顺利实施的极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