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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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美”观念的发生与拓展

第一章 “美”起源于“味觉”辨正

中国古代的文字形成于何时?实在不能确考,解释古老《易经》的《易传·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孔子可能参与了《易传·系辞》的创作,但据欧阳修等后世学者判断,该书当成于春秋晚期到战国时代,此中没有提到黄帝时代仓颉造字的传说,而说受《夬》卦之启发而造字,更是毫无事实作根据,因为《夬》为别卦,若按周文王被囚于羑里时将八经卦演绎成六十四别卦之说,“易之以书契”岂不在周文王之后?事实上,商代已有甲骨文,古文字已基本成型。

“美”字出现于何时?殷商甲骨文中已数见“美”字,只是字形略有不同:

(甲868)(甲1269)(乙5327)(《京都》981)

商代青铜器“父乙簋”亦见“美”字,写作,像是一个孕妇。

周代金鼎文“美”字见于《美爵》(《金文编》卷四第13页):

在现今所能见到的“五经”中,属于最早的《易经》《尚书》两经中无“美”字,《诗经》有“美”字,但对其含义没有解释。此后,诸子之书和东汉之前的典籍,均用“美”字表达美好的人、事、物,亦无对字义的解释。东汉时期之许慎(约58—约147年),著《说文解字》,据他在该书序中所阐明的“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而释字义,释“美”之字义云:


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


将“美”与言味之“甘”等同起来,但未出所据。宋代徐铉等注《说文解字》,补注曰:


羊大则美,故从大。


此解是否正确?本章将予辨正。

第一节 关于“羊大则美”

许慎训“美”为甘,由此被后人引申出“美味”;徐铉以羊从“大”则美,即谓大羊肉肥味美,更明确为“美”字初义、本义就是味觉美,以至后人将此义推衍为“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

在文字学研究发达的现代,至少已有两位学者不同意许、徐之说。第一位是马叙伦先生,他在《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七有辨:


徐铉谓羊大则美,亦附会耳。伦谓字盖从大,芊声。芊音微纽,故美音无鄙切。《周礼》美恶字皆作媺,本书:媄,色好也,是媄为美之转注异体,媄转注为媺。从女,媺声,亦可证美从芊得声也,芊芋形近,或讷为羊;或羊古音本如芊,故美从之得声。当入大部,盖媄之初文,从大犹从女也。


马先生不从象形释“美”字,而从形声释“美”字,认为“大”“美”“媄”乃至“羊”,古音皆读如“媺”,由读音相同而互相转注,因此与象形无关;“美”又作“媺”,又即“媄”(转注之异体)。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媄,色好也”, “媄之初文,从大犹从女”。换句通俗的话说,女之“色好”即美,已属视觉之感了,似与味觉无干。

第二位是萧兵先生,他在《楚辞审美观琐记》一文中说:“美的原来含义是冠戴羊皮或羊头装饰的大人(‘大’是正面而立的人,这里指进行图腾扮演、图腾乐舞、图腾巫术的祭司或酋长),最初是‘羊人为美’,后来演变为‘羊大则美’。”李泽厚、刘纲纪先生的意见接近萧兵,他们在《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第二章第一节《关于美的思想》作了一个长注,引申发挥萧兵之见,其大略谓:(1)细审甲骨文、金文“美”字,“皆由两部分组成,上边作‘羊’,下边作‘人’,而甲文‘大’训‘人’,像一个人正面而立,摊开两手叉开两腿正面站着,‘大’和‘羊’结合起来就是‘美’。这些字形,都像一个‘大人’头上戴着羊头或羊角,这个‘大’在原始社会里往往是有权力有地位的巫师或酋长,他执掌种种巫术仪式,把羊头或羊角戴在头上以显示其神秘和权威。……美字就是这种动物扮演或图腾巫术在文字上的表现。”(2)原始人的图腾崇拜,“往往跟当地的人类生产、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羊图腾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羊在原始经济生活中很重要,所以世界各古老民族都有丰富的关于羊的记载、神话、传说和故事。……牧羊民族、牧羊人所扮演的图腾羊、跳的图腾舞,就是最美的事物了。可见美最初的含义是‘羊人为美’,它不但是会意字,而且还是个象形字”。(3)“原始社会变成了阶级社会,‘羊人为美’的图腾扮演仪式也不大举行了,大字也从‘大人’变成了形容词‘巨大’‘硕大’‘伟大’之类,美字的古义含糊了,泯灭了。于是人们把它当作纯会意字。宋朝徐铉注《说夏》时就说:‘羊大则美,故从大。'《说文》说:‘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当然越肥大越甘美。‘羊大则美’虽然不是最古老的美的定义,但离最初的健全的审美活动和价值判断不远。”“美由羊人到羊大,由巫术歌舞到感官满足,这个词为后世美学范畴(诉诸感性又不止于感性)奠定了字源学的基础。”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80—81页。

马叙伦先生与李泽厚、刘纲纪二位先生,都未同意许慎、徐铉所释之义说是古代中国人(直至原始人)的“原初美意识”,而后者又有所折中,推测“美字的古义含糊了,泯灭了”,许、徐所演绎之义离“最古老的美的定义”尚不远。

但是,有位日本学者将“美”字的“《说文》本义”,断然定为“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这就是笠原仲二先生1979年出版的《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日]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魏常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本书引笠原先生文皆出此书,以下不再注。一书中所表述的最基本的思想,其开宗明义第一节之题为:“‘美’字的《说文》本义和美意识的起源——味觉美”。他郑重地写道:


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是怎样的呢?这样的美意识又是从怎样的生活环境或实际体验中产生的呢?并且,这种美意识最初用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文字来表达呢?不用说,既叫作“美意识”,就与“美”这个词、这个字有必然的关系。


笠原先生将发掘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聚焦于许、徐所释之“美”字,他从此而发挥引申:


它是“羊”和“大”二字的组合,是表达“羊之大”即“躯体庞大的羊”这样的意思,同时表达对这样的羊的感受性。如果这种理论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可以说“美”字就起源于对“羊大”的感受性吧,它表现出那些羊体肥毛密,生命力旺盛,描绘了羊的强壮姿态。然而,如前所述,当美的本义限于表达“甘”这样的味觉的感受性时,所谓“羊大”这种羊的特殊姿态性,就与美的感受性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在这里又可以想到,归根到底中国人最初的美意识是起源于“甘”这样的味觉感受性。


笠原考虑到了,中国古人的“羊大”,是否也有视觉的感受性?但他据许慎之释中有“甘也”,否定了自己的推测;接着又从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解释美从‘羊’、从‘大’,本义并不是指对那羊的姿态的感受性,而是指肥大的羊的肉对人们来说是‘甘’的,是表达‘甘’这样的味觉美的感受性”,再次坐实“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就起源于‘肥羊肉的味甘’这种古代人们的味觉感受性”。

这位日本学者毕竟有现代美学知识,他抓住“羊大”这一特征,指出羊皮可以防寒、羊肉可以食用,羊往往作祭祀典礼献牲之用,又是人们经济生活中物物交换的一种重要财货。由此,他由所谓“羊大”而引起的人们直接的意识和感情,对“美”字所内含的“最原初的意识”,作了补充阐释:“第一,视觉的,对羊的肥胖强壮的姿态的感受;第二,味觉的,对于羊肉肥厚多油的官能性的感受;第三,触觉的,期待羊毛羊皮作为防寒必需品,从而产生一种舒适感;第四,从经济角度,预想那种羊具有高度的经济价值即交换价值,从而产生一种喜悦感。”可以说,笠原先生对“羊大则美”作了最完满的解释,胜过了中国古人、今人之释,但他于视、味、触、心(喜悦感)等感觉中,还是强调以味觉为核心,在该节结语中他写道:


通过以上考证,对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的内容或本质,我们可以一言以蔽之,主要是某种对象所给予肉体的、官能的愉悦感。


如果毫不怀疑许慎对“美”的字义之释,不追究这一字之释是否真实地表达了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那么,笠原先生的论述和结论也是不可动摇的,我们十分感谢他作为一位日本学者对中国人美意识研究的关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