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儒道思想中的“艺味”观念
从上一节的论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从殷周之际至春秋时期,“五行”说开始流行,其后史伯等人已经揭示音乐的“和”的美感特征,主张“中德”和“中声”,反对“烦手淫声”。这些思想在孔、孟、荀等儒家大师的诗乐论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在孟子、荀子的思想中,不少论点还涉及味觉审美感官论问题。本节简要讨论一下儒家的“和味”论和道家的“无味”论(亦即“淡味”论)及其影响问题。
一、儒家关于诗乐的“和味”论及其味觉审美感官论
首先讨论一下孔子(前551—前479)关于“乐味”论的观点。《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注疏》, 《十三经注疏》本,下同)这就是后人反复引用的“忘味”典故的出处。——下文把孔子的这段论述,简称为孔子的“乐味”论。《论语》在汉代就被列为儒家的“经”书,宋代以后更是被作为科举考试必读的“四书”之首,经过历代儒家学者的“述而不作”的阐述,使《论语》关于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的这则记载,对后代以“味”论“艺”风气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下面联系孔子有关思想观念,略作几点分析。
第一,孔子的“乐味”论,要旨在于主张“中和”之美,这是与他的政治文化观念、“中庸”之道的思想方法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孔子的生活时代已是春秋末期,是一个所谓“礼坏乐崩”的时代,而他的政治思想是有些保守的,他希望能够恢复周礼等一系列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制度,《论语·八佾》所谓:“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所谓“二代”,就是指“夏、殷”两个朝代。孔子反对“过”与“不及”,主张“中庸”之道,《论语·子罕》载:“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扣其两端而竭焉。”《论语·雍也》载孔子语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礼记·中庸》亦载孔子语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以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孔子的这种“执其两端”而折“中”、用“中”论,其所谓“两端”,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始终”之一端,它实际上应该包括事物的各种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从政治角度讲,就是一种等级制度的有序状态,影响到其美学观念,就是追求一种“和谐”的美感。孔子也明确地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前文已经分析过,晏婴与齐侯论“和同”问题,所谓“和如羹焉”云云,就明确把“味”与音乐联系起来,并认为“和”与“同”异。由此,再联系孔子对《韶》乐之“美”的评论,就可以说明,孔子所论《韶》乐之美“味”,就是一种“中和”之美。其所谓“和”,不是“以水济水”的单一的“和同”,而是一种“和而不同”的和谐美,这是体现在其文艺观和美感论中的核心思想,也是其“中庸”思想的一种表现。
《论语·八佾》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雍也》载:“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八佾》载:“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在以上的论述中,孔子把“美”和“善”、“质”和“文”、“乐”和“哀”等等统一起来,这正是一种“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思维方式。所以说《论语》关于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的记载,是一种“和味”论,表面上,这一记载并没有运用像“声亦如味”这样明确的以“味”论“乐”的比喻句式,但实质上就是论说《韶》乐之“味”的问题,也就是其美感问题;当时,诗、乐、舞三位一体,孔子的这种“乐味”论,对后代文学批评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二,孔子的“和味”论,就其音乐论而言,体现了他从“善”的政治伦理角度出发,对“新声”的批评和对《雅》《颂》之乐的“固守”观念。《论语·卫灵公》载:“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阳货》载:“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为政》载:“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子罕》载:“子曰:“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春秋时期出现与节奏较为缓慢的“颂”乐不同的新乐,即所谓“烦手淫声”的“新声”。王国维《说周颂》考曰:“窃谓风雅颂之别,当于声求之。颂之所以异于雅颂(引按:雅颂二字,据下文当作风雅,盖刊刻之误)者,虽不可得而知,今就其著者言之,则颂之声较风雅为缓也。何以证之?曰:风雅有韵而颂多无韵也。凡乐诗之所以用韵者,以同部之音间时而作,足以娱人耳也。故其声促者,韵之感人也深;其声缓者,韵之感人也浅。”有关专家研究认为:“郑声”“郑卫之音”也是这种“新声”的代表,是所谓“乐崩”的具体体现,故遭到“吾从周”的孔子的反对。《国语·晋语八》载:
平公说新声,师旷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夫乐以开山川之风也,以耀德于广远也。风德以广之,风山川以远之,风物以听之,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夫德广远而有时节,是以远服而迩不迁。”
可见,晋平公喜好“淫”而过“度”的“新声”(当时流行的新乐),而师旷则从伦理道德角度予以劝谏(可与前文提到的子产、医和等人的论述参看)。蔡仲德先生《春秋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略论》一文指出:《左传》、《国语》所保存春秋时期有关音乐美学思想的论乐文字共二十二条,“就审美范畴说,则除‘和’与‘同’出现于西周末年,‘礼’与‘乐’出现于春秋中期,其余‘中’与‘淫’、‘音’与‘心’、‘哀’与‘乐’均出现于春秋末期。在这些范畴中,‘中’与‘淫’及与之相关的‘节’、‘度’观念的出现尤其值得注意。‘节’、‘度’、‘淫’的概念似未见于春秋末期之前。‘中’虽见于卜辞,用于乐,且与‘淫’相对,则始于前541年医和之言、前522年伶州鸠之言。‘中声’、‘淫声’的出现也在前541年之后。至于‘中德’, 《尚书·酒诰》虽有之,用于乐,也始于春秋末期,前522年。”因此,蔡仲德先生认为其时大量有关音乐美学的论乐文字和范畴的出现,是与“新声”的出现有关的,并认为“‘新声’即孔子所谓‘郑声淫,佞人殆’之郑声,也就是春秋时期出现的以郑国民间音乐为代表的各诸侯国民间音乐。”“从《论语》看,春秋末期郑声乱雅,礼坏乐崩,乐工奔散,所以孔子才认为有‘正乐’,放郑声,使雅颂各得其所的必要性、迫切性。”所谓“新声”是否就是指“郑声”等各国诸侯国的民间音乐,这一观点,还可以再作进一步研究;但孔子以“中和”为节度,反对“淫声”“佞人”,这是事实。
第三,孔子不仅是一个思想家、政治家,也是一个教育家、艺术家。《论语·八佾》载:“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泰伯》载:“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可见,孔子精通音乐的鉴赏,《论语》还有关于孔子能够歌唱奏乐的记载。孔子的“乐味”论虽然无疑具有美善结合的思想,但他却是从音乐本身的美感出发来看待音乐的“善”的问题的;孔子关于诗乐的艺术价值论,具有一定的功利主义的狭隘性。如其所谓“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但就总体而言,孔子非常重视诗之感发志意的“兴”的美感教育作用,所以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又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都是将“兴”置于首位。孔子重视“质”,强调艺术的内容(特别是他所说的“善”), 《论语·八佾》载云: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美人的巧笑之可爱、美目之传情,是与美人本有的淑姿、天生美质的“素”分不开的;绘画必先有素白的质地,然后画工才能着色成绘;礼乐的仪式无论如何规范隆盛,如果主观世界本无领会其精神的本心,也是毫无作用的。所以说,孔子的“礼乐”观是先质而后文的。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就是讲的这个意思。但孔子又主张“文质”不能偏废,其理想还是要“文质彬彬”“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尽美”而又“尽善”。关于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的记载,《论语注疏》疏曰:
此章孔子美《韶》乐也。“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者:《韶》,舜乐名。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盛美,故三月忽忘于肉味而不知也。“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者:图,谋度也;为,作也;斯,此也,谓此齐也。言我不意度作《韶》乐乃至于此齐也。……《礼乐志》(引按:指《汉书·礼乐志》)云:“夫乐本情性,浃肌肤而臧骨髓,虽经乎千载,其遗风余烈尚犹不绝。至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陈,舜之后,《韶》乐存焉。故孔子适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
上述诠释是比较准确的,着重强调了孔子之所以听《韶》乐而“三月忽忘于肉味而不知”,是因为《韶》乐的“盛美”和音乐本身的“浃肌肤而臧骨髓”的感人作用造成的。另外,《论语·述而》中关于孔子闻《韶》乐之美而“三月不知肉味”的记载,还可以与《论语·阳货》中孔子说的一段话相参考:宰我问孔子“三年之丧”的问题,在答语中,孔子曾说:“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论语注疏》疏曰:“旨,美也。言君子之居丧也疾,即饮酒食肉,虽食美味,不以为甘,虽闻乐声,不以为乐,寝苫枕块,居处不求安也。”(清)刘宝楠《论语正义》(《诸子集成》本)亦解释说:“《说文》:‘甘,美也。’《诗》多言‘旨酒’。此文‘食旨’,兼凡饮食言之。”可见,孔子把饮食之味与音乐等联系起来,也是当时的言论习气。
第四,《礼记·中庸》关于孔子论“知味”的记载,对汉代以来以“味”论“艺”的文艺批评当有一定影响。《中庸》载: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这段话是否为孔子亲口所言,可能值得怀疑(《礼记》等著作中,还载有不少孔子的言论);但无疑表现了鲜明的儒家“中庸”观念,所谓“知(智)者过之,愚者不及”“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都是不能“贯道”而“明道”的。从“艺味”说的角度讲,这段话不仅在于假圣人之口,提出“知味”这样一个动宾结构的“术语”,为后代文艺理论家所常用,更重要的是明确把“知味”与知“道”结合起来,以“味”喻“道”,这对后代的文艺之知“味”(辨味)批评,追求形而上的精神境界、审美理想等,是有一定影响的。正如韩愈《荐士》诗所谓“曾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何况是出自圣人之口的话呢?后人只能“述而不作”地进行阐释,特别是在宋代以后,以“味”论“艺”已经形成“传统”,而《中庸》也被列为《四书》之一,那么据说是孔子所说的这段言论,更当为人们熟知,其影响就不可低估。
孔子的“乐味”论奠定了儒家以“味”论“艺”的基础,其关于诗乐的“中和”美感论思想,直接为战国时代的孟子(约前372—前289)和荀子(约前313—前238)等所继承发展,限于篇幅,下文撮要从“艺味”论的角度简要谈谈孟子和荀子的有关观点。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论,据《孟子·告子章句上》所载,当时告子主张人性无善与不善,所以说“生之谓性”,认为“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注疏》, 《十三经注疏》本)这就遭到孟子的批判,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仁义之心,人人皆有,因此他说: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章句上》)。
由此出发,孟子认为:“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章句上》)孟子这段著名的论述,不仅涉及审美共同性问题,而且最主要的是继承了孔子的美善统一的“和味”论思想,把“美感”视为感性和理性的统一,是刍豢之“味”(感官的愉悦)和理义之“味”(心灵的精神愉悦)的统一,而且涉及人的美感不等于动物快感的问题,人对美感的追求,必由感官的动物式的快感满足升华为心灵的精神愉悦性的追求。
由于孟子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所以他极力强调“心官”的能思的功能,强调主体精神境界的修养。他说“我四十不动心”,认为“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又说他自己善养“浩然之气”,使之“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有了这种“不动心”以及“养气”“持志”的修为功夫,就能如孔子所谓“有德者必有言”,也就做到“知言”:“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以上均见《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孟子的“知言”说和“理义”与“刍豢”之关系论,对后代“辨味”的艺术批评产生重要影响。
荀子的礼乐论,是建立在他的“性恶”论基础上的。《荀子·性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所以,他认为:“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后然者,谓之生于伪。是性、伪之所生,其不同之征也。古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王先谦《荀子集解》, 《诸子集成》本)也就是说,人追求满足感官快感的欲望是无穷尽的,也是人生下来就有的“性”,所以说人性本“恶”,圣人设“礼义”之教,目的在于“化性而起伪”。《荀子·礼论》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荀子·礼论》)主张克制感官欲望,以虚静之心达“大清明”之境(《荀子·解蔽》),认为:“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荀子·正名》)这种“心统五官”论,从美感论角度讲,就是要求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可见在这一点上,荀子跟孟子的观点有共同性。荀子认为: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耳非是无欲闻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荀子·劝学》)
“美”在于“全”和“纯”,君子要具备这种“全”而“纯”的人格精神境界(德操)才能够称之为“美”,这是与“小人”的不同之所在,小人纵欲,而君子能够“以道制欲”,荀子的《乐论》突出地强调了这种思想:首先,虽然荀子的性本恶与孟子的性本善的观点不同,但从心性本体的角度来看待“礼乐”的本质和功能,却是一致的。荀子的音乐观是一种心性本体论,这也为其后的《礼记·乐记》所继承。荀子的《乐论》指出了人们对“乐”的喜好,乃是出于人追求快感享乐的本性,所以圣人制《雅》《颂》之声以“道”(导)之于正途——感动其善心,去除其邪污之气:“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
其次,荀子提出“审一以定和”的观点,认为音乐的美感特征和现实功能,正在于“中和”,是“中和之纪”(“纪”者,纲纪也)。他说:“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又说:“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
复次,荀子正是认识到“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的作用,所以主张“以道制欲”“美善相乐”的思想,继承了孔子的“乐味”论的观点,主张“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从主体修养出发,从政治伦理功用出发,认为:“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以上引文均出《荀子·乐论》)
最后,荀子还明确论说了祭祀之“大羹”的“本味”论和关于“《清庙》之歌”的礼乐意义(《荀子·礼论》),并为《吕氏春秋》和《礼记·乐记》所吸取。这一关于礼乐的“遗味遗音”说,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此,下节再加讨论。荀子常常把声、色(文)、味放在一起论述问题,如他说:“(先王圣人)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故必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以塞其耳;必将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以塞其目;必将刍豢稻粱,五味芬芳,以塞其口。然后众人徒,备官职,渐庆赏,严刑罚,以戒其心。”(《荀子·富国》)这些论述对后代以“味”论“艺”风气的形成,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老子》和《庄子》的道家的“无味”论和素朴平淡之美的审美理想
道家的思想渊源很早,学术界对老子(生卒年不详)其人的研究有很多争论,根据《史记·老庄申韩列传》的记载,老子早于孔子,是东周时期的楚国苦县人,曾做过周守藏史(掌管图书的史官),据说,孔子曾问礼于老子。《韩非子》有《解老》和《喻老》篇,说明《老子》这本“言道德之意”的五千言,至晚在战国初期已经成书。《老子》又称为《道德经》,上下两篇共八十一章,流行本为《道经》在前,《德经》在后;1973年出土的长沙汉墓帛书本与之相反(故有学者认为《老子》应名为《德道经》)。
庄子(生卒年不详)战国时期的宋国蒙人,曾做过管理漆园的小吏,后来隐居遁世。学术界一般认为现存《庄子》的内篇(七篇)乃其本人所著,其他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乃其后学所著(亦非定论)。
下文着重就《老子》和《庄子》的文本来讨论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和庄子有关“味”论的观念及其影响问题。
《老子》关于“味”与艺术的关系问题,主要是提出了“大音希声”论,也可以说是“大音”而“无味”论,这一观念是其从“自然之道”“大象无形,道隐无名”的理论出发得出的结论。不妨先将《老子》中有关观点,节要引述如下,然后再稍加分析: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十二章》)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老子·三十五章》)
明道若味;进道若退;夷道若嚁;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老子·四十一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六十三章》)
要了解老子的“无味”论的深刻内涵,就必须先了解老子的“自然之道”的思想。老子可以说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他把万物的本原、依据的规律及神而自神的力量,称之为“道”,“道”以其“自在性”为根据,其本然如此的生生流行不已的状态,就叫作“自然”。“自然”是作为“道”的自在自为的质性而提出的,《老子》中五次提到“自然”二字,其本义就是“自然而然”(“本来的样子”)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是本来如此,指的就是“道”之自身的“本真”(本然)状态,“道”的本质特性就是“本真”“本然”,或者说“本真”“本然”就是“道”。所以说老子之“道”,就是“自然之道”。求得这种“本真”,就需要“无为”,所以老子主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这也是与他“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是一致的。
由此出发,老子就反对一切人为的礼义道德,斥之为“伪”,认为“文明”乃是对这种“本真”的一种遮蔽,这种思想极富有辩证法的意义。既然“道”体乃是一种“本然”,所以他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老子·十四章》)因此“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因此“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希声”即是“无声”,是超越一切“有声”之乐的大乐(也就是天乐,自然之乐),是“听之不闻”的,是“视之不见”的,是“味”之而“淡乎其无味”的。《老子》的这种“无味”的自然之“道”境,超越了儒家的“和味”论和美善结合的审美理想,直达“自然”本体境界,成为后代追求“不言”“无声”之境、崇尚自然之美的思想源头,是后代“艺味”说中崇尚平淡之味、平淡之境的理论发端;《老子》中关于“有无相成”“虚实相生”的思想,也成为后代艺术境界论的思想基础。
仅就“艺味”说而言,庄子的影响比老子更为重大。这里从其有关“味”论的角度出发,略谈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庄子突出地强调素朴平淡的自然之美,使平淡之味成为后代艺术美感论的主流思想之一。这种“淡味”论正是从老子的“无味”论发展而来,其精神本质就在于“自然”二字,这就是庄子说的“大本大宗”,引其有关论述如下:
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
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庄子·刻意》)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大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
庄子《齐物论》云:“唯达者知道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因是已(引者按:指顺任自然,《逍遥游》所谓“乘天地之正”)。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庄子从“齐物”思想出发,而归于天人合一、物化之境,推崇自然的“天籁”之美、推崇“至乐无乐”(《庄子·至乐》)的天乐。《庄子·齐物论》云:“夫天籁者,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天籁,即是一种“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的自然大音与大象所显现的美,它的一个主要特征即是“自然而然”的素朴性,所以说“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崇尚素朴平淡的自然之美、“天地之大美”。《庄子·天地》云:“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庄子也跟老子一样,否定“有为”,主张“无为”,反对“文明”对这种素朴美的遮蔽(或者说是“异化”)。
第二,在人生的精神理想上,属于古代主观唯心论者的庄子,开辟了一条所谓“无待”的绝对的“逍遥”之境,这是“虚静”“恬淡”的心灵才能够得以体验的境界,所以庄子反复强调这种“恬淡”精神,这就使后代“艺味”说的理论,不仅着重强调艺术本体境界的平淡自然,更强调审美主体的“恬淡”的精神人格,所谓“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庄子·缮性》)在庄子看来,鲲鹏展翅,“不知其几千里也”,但也不过如此,仍然有“待”(条件),所以受到蜩与学鸠的嘲笑。所谓“且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真正无“待”的是古之圣人、真人、神人,能够做到绝对的精神上的“逍遥游”,例如:“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以上引文见《庄子·逍遥游》)
老子主张“虚静”以观物,要有“专气致柔”的“婴儿”(赤子)之心,才能“涤除玄鉴”(《老子·十章》)、“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六章》),以把握自然之大“道”,庄子从主观体验论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出“心斋”“坐忘”之说:
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人间世》)
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庄子·大宗师》)
人只有通过“心斋”“坐忘”的主观的心灵修养功夫,才能感悟大道,像古之真人、圣人、神人那样去除“智我”与“欲我”,使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达到“游心于淡,合气于漠”(《庄子·应帝王》)的境界。可见,庄子把老子的“虚静”观物的思想,发展成为一种体验大“道”的人生境界,成为后代审美体验心理的思想基础。
第三,庄子的“得意忘言”的思想,和《周易》有关思想结合一起,是后代以“味”论“艺”者追求“言外之意”“味外之味”“韵外之致”的重要理论根据。《庄子·天道》篇曰: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
庄子用轮扁斫轮的故事,形象地说明了“得意忘言”这个道理。《庄子·外物》篇也说:“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所谓“大味必淡”,“大音必希”,超越“形色名声”的有形,才能把握无形的“大象”、无声的“大音”,这种思想成为中国古代艺术家和理论批评家追求艺术的“言外之意”、品味艺术的含蓄空灵之境的思想精髓。
第四,《庄子·齐物论》还提出“孰知正味”的思想,就“味”这一美学范畴本身的逻辑开展而言,这种思想又是导致后代与主流“味”论分化的思想基础,对后代“艺味”说特别是对小说和戏曲理论批评中的“奇异味”观念的影响,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思想源头(参见本书第三章关于“‘奇味’‘异味’与小说的审美观”一节论述)。
最后,顺便着重说明一下:道家(特别是庄子)及其后受道家思想影响者,其所崇尚的“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的审美理想,与儒家孔子以及荀子等尚“质”贵“素”的思想,本来并不相同。例如,孔子的“绘事后素”说,《荀子·礼论》关于“大羹”之味、“清庙之歌”的论述,其所强调的“质”“素”的观念,原本在于强调礼乐的教化功能,强调礼乐的精神不在于外在的“文”,而在于内在的“质”,礼之“素”简、乐之“疏越”,目的在于使人“肃然清静”,有趋善尚德之心。而老庄道家崇尚的“素”“淡”之美,就客体而言,是指万物之自然而然的本真状态(或说本体);对主体而言,是指本于“自然”而不为外在物欲所遮蔽的本心本性。秦汉之际,二者开始明显合流,因为从逻辑基点上讲,道家所崇尚的“自然”的“素”“淡”,与儒家所崇尚的事物内在的“质”“素”,是有一定联系的。是故,汉代的扬雄等人,一方面宣扬儒家“文质彬彬”的思想,一方面推崇“大味必淡”“大音必希”的审美境界。六朝时期,玄学家宣扬“自然”和“名教”的合一,而受到玄学思想影响的艺术家或崇尚“自然”之和味,或崇尚“自然”而有“文”的“隐秀”“余味”的美,使儒家的“文质”论和道家的“朴素”为美论进一步得以融会贯通,对后代“艺味”说的影响很大。中唐以后,“平淡”之境、“平淡”之味的艺术观念受到推崇,不仅表现在乐论、诗论、词论之中,而且也表现在书论、画论之中,成为“乐味”说、“诗味”说、“词味”说及“画味”说等主要理论内容,其哲学思想的基础,主要是道家思想,但也与儒家的“质”“素”观念有密切联系,故在此略加说明。
总之,先秦时期,在诗乐尤其是音乐思想方面,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儒家,主张“和味”美感论,强调美与善的结合、诗乐的教化功能,主张“以道制欲”、以理节情,重视“礼义”的主观修为的自觉性。但自孔子以来,明确把“美”和“善”分别而言之,这说明他们也并没有把“美”简单地等同于“善”,反而是十分重视艺术美本身的感染人心的“味”,重视诗乐艺术的“言志”抒情的特点,然而并不主张纵欲放情,而是强调以理节情的,到汉代的《毛诗序》,就提出“主文而谲谏”“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正义》, 《十三经注疏》本)等明确的观点,《礼记·经解》认为“温柔敦厚”为“《诗》教”(《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本),汉儒的这种“诗学”思想,可以说是与孔子等人的“和味”论的观念分不开的。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从其“自然之道”的思想出发,提出“大音希声”和“味无味”论,“无味”也就是“淡味”,其本质精神在于崇尚“自然”的本真和素朴之美,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儒家“和味”论的超越。儒家的“和味”论和道家的“无味”“淡味”论思想(后代二者得以融会发展),是中国古代“艺味”说的思想基础,长久而深刻地影响了“艺味”说的开展与演化的批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