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土地与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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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自然力量的数据统计
The Demographics of the Supernatural Realm

民间信仰是多神论的和万物有灵论的,山神、树神、佛教的菩萨和道教的神话英雄等神灵都在民间信仰的万神殿里和谐共存。信仰这些神灵的凡人们并不关注超自然力量体系本身在神学层面上的矛盾,而是更在意信仰的神灵是否灵验,即神灵对他们祈求保佑、治愈疾病和生育男丁等事情的回应程度。

在人们的想象中,生活在他界当中的神灵通常不能被肉眼所见,但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神灵世界却是一个无比真实的、能对人们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世界。当然,人们也能反过来影响神灵世界。

民间信仰的信众认为,神灵世界是人类社会图景的映射。神灵世界里也有官僚和普通民众,也有警察和士兵,乞丐和流氓。有些神灵很好,但另一些神灵很坏。虽然这些神灵拥有超越凡人的力量,但他们仍旧被赋予了凡人的性格特征。他们会骄傲、嫉妒、愤怒和高兴,也需要食物、钱财和住所。由于他们拥有干涉凡人生活的能力,所以对凡人来说,赢得神灵的支持、避免遭到神灵的厌恶是非常重要的。

神、鬼和祖先是神灵最为主要的三种类型。在凡人的想象中,神是权力最大和最令人敬畏的,就像是现实社会当中的官员。实际上,民间信仰的万神殿是帝制时代中国官僚体制的映射,万神殿中既有掌管一方的官员,也有类似皇帝的最高神灵,他们共同构成了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

灶神是神灵世界官僚体系最底层的神,在每家每户那里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在传统中国社会,每家每户的厨房里都有炉灶,这个炉灶既是做饭的地方,也是这家人作为一个整体的象征。无论这个家庭是农民阶层的婚姻式小家庭还是上层社会的数代同堂的联合家庭,分家之后新形成的家庭都会从老炉灶里带走一块炭火放在自家炉灶里,并在炉灶上方的碗柜上贴上灶神像。

每当春节快要到来之时,灶神就会返回天庭向玉皇大帝报告他监管下的这家人的言行。人们认为所有的神灵与人间的官僚一样都需要受奉承和贿赂,所以在春节庆祝活动开始之初就会给灶神的嘴上抹上糯米糕或其他种类的糖,或用好吃的和酒给灶神上供,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灶神在天帝面前替自家说些好话。

大多数中国人认为神灵世界官僚体系中还有一个土地神(earth god),或“土地公公”。土地神信仰早在公元1世纪就普遍见于中国各地了。作为“仙”,土地神类似县官,负责掌管特定地域内的事务,管辖范围通常包括一个或几个村子,抑或一个城市。土地神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一方百姓不受游魂野鬼侵犯,同时他也会监督其管辖范围内的人们,记录他们的言行并向上级神灵报告。正因如此,人们无论生老病死还是婚丧嫁娶都会向土地神报告,就连想要搭建或拆除一栋建筑也会征求土地神的许可。土地神与其信众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但土地神的职权范围是严格控制在一定地域之内的。当一位农民移居到另一个村子时,他与从前村子的土地神之间就没有关系了,因为以后他就归新的土地神管辖了。

在中国,土地神庙到处可见。一般说来,土地神庙就是一座小房子,通常建在村子中心地带。其实农民更倾向于在小路或者田间地头搭建更小的,甚至和家里狗舍差不多大的土地神庙,这样他们才能随时举行仪式,而不是非要赶到镇中心才能办这些事。一些家庭甚至在家中的神龛里供着土地神像。

在灶神和土地神之上,还有很多能力更大的神,但他们高高在上,与人们的关系很疏离。比如,上帝公(shanp-ti-kung)被认为是直接领导土地神的神灵,城隍(city god)则是管理城市的神灵。此外还有另一些神是一般意义上的监督者,他们像是官僚体系里的巡视员,到处巡视然后向上级报告。位于神灵体系最高层的是玉皇大帝,他在神界的地位如同中国皇帝在凡间的地位。

其实也有很多神灵并不被认为是官僚,他们更像是拥有智慧和魔法能力的圣人。比如来自于佛教的慈悲女神观音,其主要职能是送子;被封为天后的妈祖最初是保护航海者的女神,她能治病、能降雨,还能带来好运;战神关帝是忠诚的象征,而且还能为他的信仰者带来财富。

中国传统社会有你能想象到的所有类型和各种功能的神,正如一位长期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在1910年写道:


各类自然神和保护神,治病的(包括被恶灵附体或者牙疼病)神,掌管财富、地位和幸福的神,战神,保护老年人的神,死神,生育神,掌管村镇的神,商业神,山神和江河湖海神,天神和地狱神,日月星辰神,路神以及没有路的地方的神,风云雷电神,掌管人身体各个部分和器官的神,以及所有能被感知到的事物和大量不能被感知到的事物的神。R. F. Johnston, Lion and Dragon in Northern China (New York: Dutton, 1910) , pp. 359—60.


这些神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与凡人之间的差别在于层级不同而不在于类型不同。很多神其实只是拥有神力的、卓越的祖先,比如上海保护神秦裕伯(1296―1373)生前其实是明朝翰林,而掌管江西某县的神灵则是这个县的县太爷——现在他已经不是了。

比神低一级的则是普通男女的灵魂。这些普通男女在故去之后是变成祖先还是变成鬼魂全看他们的命运了。关于一个人拥有多少“魂”,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中国人相信每个人都拥有36个“魂”,但是宋代大儒朱熹(1130―1200)断定人只拥有10个“魂”,其中7个属性为阴,另外3个属性为阳(由此可见,儒家最著名的哲学家也是民间信仰的信徒)

对普通人来说,他们其实只要关注两个魂的存在就足够了。其中一个是阴魂,阴魂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是必备的,但它在一个人死后就不太重要了。阴魂通常在已故者的棺材或坟墓旁边徘徊,但它最终会在游荡过程中慢慢消失。相对而言,阳魂是不朽的和较为复杂的。一个人死后,他的阳魂会被派到地狱去面对神界的法官,后者会当着阳魂的面宣布这个人生前做过的错事和对他的惩罚,比如让他下油锅,把他从中间劈开,用碾子碾死他等。在经历这些磨难之后,阳魂会喝下一碗孟婆汤以忘记所有痛苦——这种观点显然来自于佛教的因果报应说——然后再次投生到阳世。

很多中国人相信,在亡者入殓期间或在此后49天(人们认为亡灵需要49天才能在地狱转一圈)当中某些特殊时刻举办上文提及的仪式,亡者的灵魂就会免遭惩罚。以烧纸钱的方式给地狱中的官僚提供祭品(贿赂)能够减轻亡者灵魂遭受折磨时的痛苦,而给亡者遗体穿上绣有佛经或其他灵验符号的衣服也是这个用意。讲求实用主义的中国人由此找到了在神灵世界行走的方法,就如同他们在凡间一样。因此,比起西方虔诚的基督徒,中国人对地狱的恐惧感要弱得多。不过,在中国,一个人想要在死后免去痛苦的折磨,必须要有男性继承人才行。

尽管中国人关于已故者阳魂再生的观念中暗含着一些矛盾,但他们的确相信灵魂会在超自然界的某些地方继续存在,而且仍需要吃饭、住宿、穿衣和花钱,只不过这些待遇只能靠世间的人以仪式献祭等方式提供。有孝顺的后代为其提供必需品的灵魂就能成为祖先,而没有后代为其提供必需品的灵魂就会沦为鬼魂——正因为如此,在人们的想象中,鬼魂总是处于饥饿状态,并且总是心怀不满和恶意的。

为亡者灵魂举办提供必需品的仪式就这样一直延续着,逐渐成为祭祖仪式,而这即可被界定为中国人“最基本的宗教”。Yang, 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 p. 53.对中国人来说,为近世祖先,尤其是为亡故的父母和祖父母献祭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也唯有如此,他的父母和祖父母才能享受到祖先应有的待遇,而不至于像鬼魂一样在地狱里游荡。

中国人往往从典型的实用主义立场出发,认为他们不必给故去的所有祖先献祭,就算没有别的原因,家里的祭坛也放不下那么多人的牌位。相应地,一般家庭通常也只祭祀那些最重要的或最有权势的祖先(比如这个世系的创始者或生前当过官的祖先),或那些能被在世的人记住的祖先(祖父母或高祖父母,但不会再超出这个范围)。较为次要的或更久远的祖先的牌位会通过某种仪式被烧掉或埋掉,所以也必然会从祭坛上撤下来。据推测,这些被烧掉或埋掉牌位的亡魂会彻底消失,但并不会沦为饿鬼。

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就要做好准备,这样他在死后才会有人给他提供必需品。因此,这个人至少要有一个儿子。女儿在这方面是完全无用的,因为女孩注定是要出嫁的。儿子必须承担起照拂他父母灵魂的职责。儿子从父母那里获得了带给他生命的恩赐,如果他不孝,在父母死后不祭祀父母,那么父母的灵魂就会给他或他的家人带来疾病、死亡和各种不幸。不过,祖先通常都很宽容慈悲,会保佑子孙后代的幸福,但其中仍讲究互惠原则。与民间信仰的其他方面一样,祖先与在世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复杂的。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强调祖先是非常友善的(参见Maurice Freedman, 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 [London:Athlone Press, 1966], pp. 301—12),而芮马丁(Emily M. Ahern)却发现,祖先通常是心怀恶意并且爱惩罚后人的,她指出,“中国人认为祖先不太讲道理,总是变化莫测”(参见Emily M. Ahern, The Cult of the Dead in a Chinese Village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200) 。因为一个灵魂究竟是变成祖先还是变成鬼魂,取决于其是否受到后代祭祀,而没有男性后代,也没能通过收养或缔结入赘婚姻来获得一个男性后代,则会被认为是非常可怕的悲剧。

阴间那些没有被祭祀的灵魂或非正常死亡及暴死的人的灵魂通常会成为鬼魂。夭折婴儿的灵魂也通常被认为是鬼魂。如果一个婴儿夭折,他的父母就会认为这个孩子是假借孩子的样子来害他们的鬼魂。在山东,人们把夭折的婴儿埋得很浅,这样方便野狗把尸体挖出来吃掉,对此山东人是这样解释的,“肯定有个恶灵藏在孩子的身体里,否则那孩子不会那么早就死去,如果野狗把他吃了,恶灵就会进到狗的身体里,也就不会再附到这对父母下次生的孩子身上了”。Arthur P. Wolf, “Gods, Ghosts, and Ancestors,”in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ed. Arthur P. Wolf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4) , p. 147.

未婚女子或已嫁但未育就死去的女人的灵魂,自杀的、溺死的以及意外死亡的女人的灵魂也有成为鬼魂的危险。其实,也并不是所有夭折的婴儿和那些不幸的人的灵魂都会变成鬼魂,前提是他的父母或亲人即便有可能受到恶灵影响也仍肯“动脑筋”。比如一个男孩在度过幼年时期之后死了,他的父母把他的牌位摆到家族祭坛上并让他的兄弟姐妹祭祀他——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少见,不仅如此,就算这个死了的男孩是兄弟姐妹中最年幼的,他的家人也仍愿意按照“第一个死去孩子就算是最年长孩子”(the first to die had actually been the eldelt)的说法让兄弟姐妹祭祀他。

不幸的是,女孩死后就不会有这样的待遇,因为女孩的原生家庭通常不把她视为家族成员,所以她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也不会祭祀她。也有些父母比较关爱死去女儿的灵魂,他们会把女儿的牌位或装有女儿骨灰的布袋送到寺院、尼姑庵或萨满那里,和尚们为获得报酬就会为这个死去的女孩做一些基本的仪式。

另一个解决办法是给死去的女孩缔结一桩冥婚(ghost marriage)。这个已故女孩的父母会通过各种方式找一个在世的男人与已故女孩的灵魂结婚,这样这个女孩就能成为另一家世系的成员并受到这个世系的后代的祭祀。缔结冥婚的通常办法是,已故女孩的父母把装着写有女孩名字和生辰八家的纸装进一个布包里然后扔在路边,如果路过的男人捡起布包,那么命中注定他就必须娶这个已故女孩。最幸运的就是这个男人已婚并且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这意味着这个女人会被默认为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妻子,而这个男人的儿子今后必须担负起祭祀她的职责。

鬼魂一般被认为是恶灵,他们总是饥饿的和卑劣的,因为凡间没有人给它们提供在灵界舒适生活的必需品;他们也可能是愤怒和卑鄙的,因为他们是死于暴力或不公正;他们也可能是恶毒的,仅仅因为他们是陌生的,因为人们一般都会认为陌生人很可疑并且很可能会给别人带来伤害。在这里,我们就遇到了一个中国人关于超自然力量的悖论:一个人的祖先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就是鬼魂。比如说,一个年轻的农民说他看到一个白色幽灵穿过田野飘向他所在的村子,而他的伙伴确认这是同村老林家已去世的老母亲在她忌日前一天前来接受祭祀的。林家的祖先,对这个农民来说就是鬼魂,他会因此感到害怕。

中国人通常把鬼魂与乞丐、流氓、强盗等同视之。不过,他们虽然蔑视鬼魂,但也知道鬼魂不是好糊弄的。在现实世界当中,乞丐在某种意义上都被视为敲诈者,如果不给乞丐一些救济,他们就会做出一些害人的事。同样鬼魂也有可能给那些没有慷慨地给他们供品的人带来疾病和厄运。中国人因此在农历每月初二或十六给那些潜藏在住所附近的鬼魂上供。中国人经常把鬼魂委婉地称为“好兄弟”(Good Brothers),他们认为,如果直接叫他们“鬼”,可能会惹怒他们并招惹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