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互动的内容
The Content of Social Interactions
当对中国社会或任何其他社会中的社会行为进行分析时,对社会关系的内容和结构进行区分都是一种十分有用的方法。在两种不同文化当中,社会关系的结构可能是相同的,社会关系的内容——激活社会关系的前提和本能——却可能是不同的,而这最终将导致形成全然不同的社会关系。在父子关系和夫妻关系上,帝制时代晚期的中国社会与当今的美国社会并无结构性差别,但这两个社会关于上述关系的心理属性的不同却使两者在社会互动方面截然不同。
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社会关系内容方面显著不同,西方人因此在与中国人打交道时经常会感到很困扰,有时甚至使他们感到恼火。一位俄罗斯外交官在1972年曾经这样发泄他对中国人的怒气:
永远不要以为你了解中国人。不要相信你会弄明白他们。中国人是不可知的,我们永远理解不了他们。你知道吗?让我来告诉你:根本问题在于他们不讲道德,他们为形式而活,为表现而活,为面子而活,根本就不在良知的层面上考虑问题。道德和良知呢?先生!(他很激动,捶打自己的胸膛……)个人良知是我们西方基督教文明最为珍视的品德。我告诉你,西伯利亚不识字的伐木工和美国教授之间,法国农民和莫斯科学者之间都有着成百上千个共同点,但是这些人跟中国人都没有任何共性。
这个俄罗斯人无疑是在抱怨令他十分沮丧的事情。即使是那些与中国人建立了长期和深厚友谊的西方人,哪怕是曾经沉浸在中国人热情和慷慨以及他们丰富生活中的西方人,也会意识到中国人的互动模式和行为动机与西方人完全不同。
对行为原因进行分析,特别是对中国这样一个规模巨大、情况复杂的社会当中人的行为原因进行分析,将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任务。比如,身处不同社会经济阶层的个体或成员(例如没受过教育的农民与思想复杂的文人)在行为动因上必然带有其所属社会关系或阶层的某些特征——认识到这一点也非常重要。然而,抛开上述考虑,我们或许能概括出中国人社会行为的几大特征。
首先,中国曾是一个以社会地位为本位的社会。中国人都十分清楚社会是一个由不同阶层构成的结构,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十分清晰的位置,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的关系则取决于他们各自的位置。虽然两个人在社会分层中处于同一阶层,并因此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比如,两个关系十分紧密的朋友),但大多数地位关系都是一种垂直结构:一个人地位相对较高或相对较为权威就必然意味着另一个人地位相对较低并需要依附地位较高的人。
中国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绝大多数特征都可以在中国人的家庭当中找到,而中国人在一生当中在社会互动中的反应受到家庭社会化进程的深刻影响。中国的父亲对儿子来说总是高高在上的、严厉的和不可挑战的形象,而儿子对父亲都是顺从的、卑微的和忠诚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在不同程度上,夫妻、母女、婆媳、兄妹、兄弟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基本上都是垂直的和不平等的关系,即权威角色与依附角色之间的关系。家庭以外的社会关系,比如说师生、雇主和被雇佣者、长官与僚属之间的关系,基本上都类似于家庭内部的垂直和不平等关系。
各阶层之间的相对地位主要取决于年龄、性别、财富和权力以及教育等因素。在家庭成员当中,年龄和性别则是决定性因素。兄长对弟弟具有绝对权威,兄弟对姐妹的关系要优先于姐妹之间的关系。在家庭以外,财富和权力是决定性因素。因为中国社会赋予了教育很高的地位,教育成为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上述五个因素对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影响程度是各有不同的,而它们之间进行不同的组合就会带来社会关系的微妙差别。一个中等家庭出身但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可能会比出身富裕家庭但没受过教育的地主或商人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但同样是他却可能必须对自己出身高官家庭的妻子表示顺从。上述因素虽然可以进行各种组合,但无论怎样组合其决定的社会关系却总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
当然,中国人非常享受亲密的友谊关系,这种关系崇尚平等,任何一方都不期待在这种关系中谋求自己的利益。可很显然,“中国社会的确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没有任何两个人真正是平等关系,必然会有一个人在地位上要高于另一个人”。
这种上下级关系或权威―从属关系模式对中国社会的人际互动关系形成了深远影响。社会关系中的上级对待下级,比如父亲对儿子,婆婆对儿媳采取的都是严苛和严厉的,有时候甚至是故意刁难的态度;老师似乎是无所不知的,他绝不能容忍来自学生的任何挑战,并且会对学生的不顺从和独立进行严厉惩罚,体罚是很常见的事情。20世纪40年代中国的工厂主也是那个时代中国权威角色的代表:
无论任何时候,只要他们经过工人的身旁,就会大声催促工人“快干活”,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工人们正在干的活。他们下命令的时候也总是非常狂暴和粗鲁,仿佛他们面对的是一群奴隶。另一些官员,哪怕他们只是助理工程师,也总是越权去给工人下不必要的命令,好像只是为了显示他们拥有下命令的权力。
互动关系中的下级对待上级总是特别顺从,在对待上级的态度上“总是迂回的,非常不愿意提出批评意见,并且特别乐于取悦有权力的人”。因此,有人说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一特征就是对权威表现出明确的服从态度”。
在中国,当一个人第一次见到某个人时,总是尽快去了解这个人的背景:他是个什么官?他家里有什么背景(他的父亲是官员还是学者,是穷还是富,或者是个无名小卒)?他有钱吗?他过去在哪里上学?他拥有什么学位?通过搞清楚这个人拥有多少财富和何种权力、受过何种教育等判断出这个人处于哪个社会阶层,才有可能采取合适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人。
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二个特征是,中国人倾向于建立一个由“有用的”人组成的人脉圈子或者关系圈子。中国人早在儿童时期,在家庭社会化过程中就清楚地意识到,一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他们因此放弃个人独立自主权而去寻求他人的支持、指导和保护。一个中国人写道:“中国人关于互相依存的观念,与西方人依靠自己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人们非常渴求与有钱有权以及有影响力的人建立关系,即使与邻居、同事或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被塑造成为一种将来可以利用的关系。
关系本身只是一种联系,赋予其内容和力量的其实是感情。感情有时被翻译为“感受”(feelings)或“感觉”(sentiment),它指的是有感情的、带有感情的关系。两个人可能有关系,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能好,也可能不好,或者根本就没有感情,因此他们关系的效力取决于他们之间感情的有无或好坏。
在这种社会价值观指导下,很多中国人都倾向于在一段关系中首先搞好感情。家族和亲属关系尤为如此,因为亲属之间互信互助是中国社会崇尚的道德责任。这也是中国社会不需要建立当今美国社会那样复杂的社会服务和慈善基金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按照传统,家庭成员有义务支持那些失业、生病和年老的亲属。这同时也是中国社会裙带关系盛行的原因之一,比如政府官员或工厂主会为自己的叔叔或妻子的兄弟安排工作,不论这个人是否适合做这个工作。另一种承载着感情的关系形式是师生关系或同学关系,抑或是一个人离开本土之后的同乡关系。
无论关系的本质如何,只要其中任何一方不再为维持或改善关系而努力,这段关系就会失效。通常,关系中的某一方社会地位越高,另一方就越要费心去维系好他们之间的感情。维系感情有很多种方式,对地位高的一方采取恰当的尊重和顺从的态度无疑会有助于迎合这种上下关系;帮忙或送礼则是另一种培养感情的方式,宴请一个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人也是维系良好关系的常见方式。中国人在自己家庭或家族遭受不幸时经常会花费很多钱在请客和送礼上,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润滑关系的做法将来可能会换来好处。一位中国学者对此做了如下解释:“当一个中国人这样做的时候,他通常对对方的回报和反应有所期待。给他人帮忙被认为是一种‘社会投资’,将来会有很好的回报。”
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三个特征是关注“面子”。“面子”是取决于他人判断的一种自尊。一个人如果在别人那里有声望或者有个好名声就是“有面子”。中国人用“脸”或“面子”来指代我们所说的“face”,其实两者在意思上是有差别的。“脸”的意思是一个人因道德高尚,拥有好名声而带来的自尊。因为中国人非常看重恰当的和道德的行为,也非常在意是否“丢脸”。比如一个人自诩道德高尚却被发现说谎或有欺骗行为就是“丢脸”的事情。中国人给太多行为都赋予了道德含义,所以“脸”也包含我们所说的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其社会地位的意思。一个富人如果太抠门就被邻里认为是很“丢脸”。限制婆婆虐待儿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怕丢脸”,即招致村里其他女人的负面评价。
如果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很低,也不在乎道德虚名,那么他就不会太在意是否“丢脸”。社会底层的农民或工人如果陷入土地纷争并因此大打出手就不会觉得“丢脸”,因为整个社会对他们的言行标准较低。如果地位高的人陷入这种纷争当中,人们对他们的期待则是言行得体和拥有自控力。如果一个人故意表现出与其社会地位不符的言行,比如一个富有的地主无情地抢掠一个穷困寡妇的土地,人们就会骂他“太不要脸”。
“有面子”和“有脸”一样,意味着受到别人的尊重。不过,“面子”并不是来自于他人给予的正面道德评价,而是来自于一个人自己拥有的财富和权力,受过的良好教育,有能力强的朋友等。因为中国社会以社会地位为本位,大多数中国人都渴望“有面子”。比如说,富裕的村民建立乡学,修桥以便利公共交通或请戏班子唱戏来娱乐乡里等慈善行为,不仅仅是出于好意,而且还是在显示他有能力负担这些巨大的开销,这样他就“有面子”了。不太富裕的农民在儿子结婚或在父亲去世后大办宴席,哪怕这会使自己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但为了给自己和自己家“挣面子”他仍会这么做。反之,如果他们过分俭省,就会“很没面子”,也很“丢脸”(因为小气既有道德意味又暗示着他们的社会地位)。
人们并不认为“太要面子”是积极和正面的品质(而“要脸”则受到赞赏),一个人如果“太要面子”通常会遭到嘲笑。“太要面子”这个词一般来说是贬义的,因为它意味着一个人在追求超过他原本应有的社会地位。1911年辛亥革命取得胜利后的满族人就是“太要面子”的最好例证,他们在失去原有地位之后无法适应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穷困生活,比如,一个满族人本来没钱却一定要去茶馆买一块点心,吃完之后没有吃饱,所以想把从点心上掉下来的芝麻也吃掉。不过,他怎么能这么做呢?他过去可是贵族,怎么能像一个农民一样从桌上捡起芝麻放到嘴里呢?于是他用手指蘸着口水装着在桌子上写字,在这个过程中,他趁机吃掉粘在手指上的芝麻。他还装做生气的样子拍桌子把掉在缝里的芝麻弹起来,并继续用手蘸口水写字,然后吃掉芝麻。这个滑稽故事讲的就是这个“太要面子”的满族人在尽力找回他本已经失去的社会地位,但他最终变成了人们嘲笑的对象。
其实,我们经常忽略一个明显的事实,随着时间推移,中国社会制度和中国人的社会行为已经发生了变化。16世纪和17世纪的欧洲社会也与今天大有不同了。在帝制时代晚期,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英国,婚姻的缔结是出于“对家庭实际利益的算计”, “16世纪早期,在英国有产阶级当中,人们就像买牛卖牛一样买卖孩子,没人认为当事人有权对此有所抱怨”。在底层社会,夫妇之间很少有感情。在法国,农民看重他的马胜于看重他的妻子。“如果马和妻子同时生病,农民会马上冲到铁匠那里照顾他的马,而让他的妻子听天由命。”妻子可以再找,但是马如果死了却是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在10世纪到17世纪的欧洲,父母对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投入的感情很少。可能是因为孩子经常夭亡,所以父母就愚蠢地不对他们投入感情。就算孩子活过婴幼儿时期,父母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感情,因为关于父母养育的主流理论是长辈必须碾压年轻人的意志。孩子被要求对父母绝对服从,对不服从的惩罚是对孩子进行残酷的鞭打直至打出血或者打出血泡。在英国精英阶层,家里的长子对其他弟妹拥有绝对权威,因为父母将长子看成是继承家族姓氏和财产的人选。不过即便是对长子,父母也很少给予爱护。“对这个时期有产阶级人际关系进行理解的关键就在于,个人不重要,家庭最重要”。
欧洲人并不缠足,但年轻女性腰身却被塞进钢制或者鲸骨制作的束身内衣中,她们因此躯干变形,甚至变得残疾。在1665年,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死了,医学检查表明,“她的紧身衣使她非常痛苦,阻碍了她肺脏的发育,她的胸骨遭到压迫而内陷,两根肋骨已经折断,紧身内衣压迫了她的要害器官引起窒息,因此造成了她的死亡”。
这些关于18世纪以前欧洲社会的描述提醒我们,帝制时代晚期的中国社会生活中令人不愉快的那些特征并不是中国或亚洲国家独有的,此外,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实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我们现在对中国社会家庭生活、婚姻生活以及女性地位在16世纪到19世纪之间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仍不十分清楚,但我们却知道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变化开始加速了。在对中国经济方面发生的变化进行考察之后,我们会更加清楚地了解上述领域的变化。然而,首先,我们必须考察作为家庭主义强有力支撑的民间信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