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地位的变化
The Changing Status of Women
帝制时代的中国,男人和女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在史前时代,当中国社会处于母系氏族时代时,这一点其实无关紧要;然而有史以来,女人却成了社会中最受歧视和盘剥的社会群体。过去的几个世纪里被强调过无数次的儒家关于女性的理想,在班昭(约45―约117)——班固的妹妹——那里得到了完全不同的表述,她这样描述所谓贞洁烈女的言行: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毋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远哉!
其实在帝制时代早期,女性地位要比后来高很多。汉代至唐代的女性经常可以很自由地与男性交往,离婚对她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而且女性对于贞操的态度,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比较开放。即使是到了宋代晚期,一个上层社会的女性如果没有兄弟的话,她也可以继承她父亲的财产。13世纪以后,对女性的压制开始变得严重起来。新儒学在宋代晚期成为主流的社会思潮,这强化了从前班昭提出的以父权制为准绳的对女性言行的严苛标准。随着蒙古人的统治在1368年被推翻,对中国本土的生活方式的推崇得到强势复兴,提倡禁欲的新儒学关于女性的理想在整个中国社会得以普及。女性的贞操成为一种虚幻的崇拜:一个女人如果被强奸了的话,自杀就是唯一可以证明她美德的选择;寡妇再嫁会受到谴责,儒学家们还经常为“寡妇是应该殉葬来表达对已故丈夫的忠诚,还是应该活下来侍奉公婆和养育孩子”的问题进行争论。
无论如何,这就是帝制时代晚期中国社会的旧式理想。然而,现实却往往与理想相悖。明清两代,寡妇再婚几率其实很高,有时候这是出于经济的需要,有时候是因为公婆逼迫她这么做,这样公婆就可以占有她的嫁妆和她已故丈夫的那份财产。此外,对生活在农村的底层人来说,女性贞操并不是最重要的美德。
到了帝制时代晚期,一些女性的地位才逐渐得以提升。从16世纪晚期开始,教育设施和书籍出版逐渐得到普及。从某种程度上讲,女性从这时开始才有机会分享当时越来越普及的教育资源,尽管有数据表明当时女性的识字率大概只有1%~10%。上层社会的女性无疑更有机会接受教育,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一些女性还成了著名诗人、书法家和画家。据说,这些成为诗人、书法家和画家的女性也很容易成为女学者。这一时期,包括诗人袁枚(1716―1798)和改革家兼官员的龚自珍(1792―1841)等少数男性开始认识到,诸如“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老话很没有道理,他们对男尊女卑的宗法观念提出批评,并呼吁给予女性以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呼吁社会抛弃关于女性贞操的苛责。
学术界直到近期才开始进行关于帝制时代晚期女性史的研究,但这些研究中所涉及的概念仍基本是假设性的。实际情况似乎是,直到19世纪晚期,女性解放的倾向仍旧没有在社会中发挥什么效力,到了清代早期,女性地位甚至下降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