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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则小故事
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
那天午饭后,我回到了办公桌前。我的办公室在办公大楼东北侧的二楼。这栋办公大楼地处达拉斯和沃思堡之间的郊区,位于一个不起眼的商业园中。我是一名年轻的编辑,供职于美国西南航空公司的航空杂志《精神》。刚吃午餐时,我要了一份“福乐鸡”快餐店打包的大号三明治,在开车回来的途中吃了它。对于当前的状态,我不甚满意——不管是三明治,还是我在达拉斯郊区的这份工作。
回来后,我发现电脑键盘上赫然放着一张字条。虽然我不认识字条上的人名,但他所属的那家传媒公司,我却是知道的。此外,字条上还有一个纽约的电话号码。
我觉得很奇怪,因为那家传媒公司是赫斯特——一家顶尖的传媒集团,总部位于纽约。它旗下拥有多种各大报刊亭常见的杂志,包括《时尚》《嘉人》《好管家》《大众机械师》《时尚先生》等著名杂志品牌。
于是,我回了电话。
“我是赫斯特杂志国际集团的招聘主管,目前集团正在公开招聘编辑,我想和你谈谈,不知你对这个职位是否感兴趣?”电话那头说道。
我顿时蒙了。眼下,我有份相当不错的工作,我供职的《精神》杂志在美国的9或10家航空杂志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哦,不对,是7家。客观地说,30岁的我算是个成功人士。但是,对于赫斯特来讲,我却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精神》与《时尚先生》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当招聘主管说想和我谈谈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周末乘坐西南航空公司的航班由费城飞往匹兹堡,在飞机上看到了一本航空杂志,读到了我的文章,他觉得还不错。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是小事!第二反应是:肯定是什么地方出错了!接下来,第三反应是:绝对是弄错了!
我这人就是这样:每当机会靠近的时候,我就会“犯病”,头脑一阵眩晕,且心生疑惑,从心理上产生抗拒感。(“流浪者合唱团”有这样一句歌词:“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汽油味。”没错,比如我。而机会给我的感觉就好比汽油,令人排斥,尽管它同时也会令人欣喜。)和那个招聘主管通话的时候,我正是这种感觉。在大概15分钟的时间里,他问了我很多尖锐的问题,都是关于我的工作和杂志的。接近尾声时,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可是每一句都恰到好处。所有的面试筛选谈话都是这样,不会给出明确答复,让人猜不出结果。事实上,这是对招聘人员职业素质的要求,他们在工作中必须做到谨言慎行。(就像联邦反歧视法会出于谨慎考虑,禁止在招聘时问某些问题一样。)
通话持续了快20分钟了,但基本上都是他在问我问题。终于,我忍不住了,直接开口问他:“您的意思是……”
如果你能观察到我当时的大脑思维活动,就会发现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急切地重复着一个声音:“请说《时尚先生》!”
“《时尚先生》有一份工作,你可以试试。”他说道。
谢天谢地,他说了!可是那一刻,我又“犯病”了。来自得克萨斯州和肯塔基州的祖辈们长久以来因卑微、贫苦和绝望而形成了一种本能的防御性心理,这种防御基因很可能遗传到了我的身上,导致我现在不自觉地开启了心理防御,立即认为眼前的事情就是一个骗局,从而抗拒这个明显乐观的职业发展机会,无法坦然地接受它。好好的机会就这样在我这里变了味。我在谷歌上输入了“杂志招聘骗局”,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有点像电影《你整我,我整你》(又名《颠倒乾坤》)里的情节。给我打电话的那个家伙就好比是莫蒂默公爵(由唐·阿米契饰演),主编是兰道夫公爵(由拉尔夫·贝拉米饰演),而我就是那个为了讨口饭吃,假扮成残疾人沿街乞讨的黑人流浪汉比利(由艾迪·墨菲饰演)。我想知道自己是否被“整蛊”了。(用“整蛊”这个词儿既能凸显年代感,又能告诉大家似乎我以前经常看音乐电视频道艾什顿·库彻主持的《明星大整蛊》。确实,我以前常看,而且至今还看。)
“鬼才信呢!浑蛋!”我拿开话筒嘟囔了一句。(请注意:我差点儿就要对着话筒说出口了。)虽然这是我期待的答案,但我还是不敢相信。
这会儿听到他说《时尚先生》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之前他问过我的一个问题——“如果让你来赫斯特杂志国际集团工作,你会选择哪份杂志?”(这是招聘者经常会问的一个问题——迫使你对自己做出判断,到底适合什么工作。)我的回答是《时尚先生》,就跟《雾都孤儿》里奥利弗说“先生,请多给我点儿”一样,语气里带着乞求和不确定。
所以,当他真的说让我去《时尚先生》工作时,我就像个大男孩一样,丝毫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真的?!”但同时,我对自己深表怀疑。
“你下周一能来纽约面试吗?”他问道。
《时尚先生》多年来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杂志,也是后来我自己做杂志时效仿的榜样。我从不敢想象自己会在那里上班。“最后还是会以失败告终吧,”我想,“就算主编没有因为我简历上的毕业院校名称里带了个‘北’字而回绝我,我也会自己搞砸面试吧?没有人会像我这样:我会把咖啡洒在主编的桌子上;我会忘记穿袜子(多年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不穿袜子竟是潮人们追求的时尚);我会连‘Esquire’的发音都发不好,说得就像西班牙男演员哈维尔·巴登似的;我会莫名其妙地对着植物小便。更糟糕的是,我会记不住大家的名字,说话总是说得太快,甚至连握手寒暄这样的小事都做不来。”
这种自动崩溃的心理是我的惯例。我从不曾有“能胜任工作”的感觉,有的只是“与工作死磕到底”的劲儿。我觉得这份工作就像是对我的嘲讽,提醒我别忘了自己是在达拉斯长大的,过着错轨的人生;别忘了自己孩童时期都是与一帮下层社会的孩子玩各种低级的游戏,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正式的比赛;别忘了自己在学校时成绩差得可怜;别忘了七年级时每天被一个叫不上名的、从没和我说过话的孩子踢屁股;别忘了我的妈妈——从我三个月大就独自拉扯我长大——因为她儿子被踢屁股也没人管而带我离开了那个令她觉得危险的公立学校,之后便把我送进了一所很小的福音私人学校,理由只是这所学校离家近;别忘了老师们总是“为我祷告”,因为我似乎没有“接受耶稣为我个人的救主”;别忘了我毕业的班级只有8个学生——只有8个;别忘了尽管我成绩差,但我却是这个8人班级的毕业礼致辞代表——那可是毕业礼致辞代表啊——实际上我只是个临时代表,因为本该在毕业礼上致辞的那个孩子在毕业前夕因行为失当而被学校开除了;别忘了我上的是北得克萨斯大学,而不是得克萨斯大学;别忘了我供职的是航空杂志,而非报摊上的主流杂志。招聘主管向我提供了一个华丽的大舞台,却不知道我从未登上过这样的舞台。我从来不是不可或缺的那个人,相反,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接受挑战,比如周一去纽约面试,也只会让我的微不足道更显眼而已。
幸运的是,面对职业生涯中的这次挑战,我选择了迎接,而不是逃避。
虽然我几乎可以确定自己在行为表现上一定会犯各种错误——尤其是在赫斯特这样一个员工行为规范堪称权威的公司,但我还是给出了我该给的唯一答案。当机会在向我们召唤,挑衅地问我们有没有胆量去迎接更大的成功并等着嘲讽我们时,我们必须这么回答。
我不记得到底是怎么回答的了,总之我是答应了,因为一周以后,我就出现在了“商人”大门那里。那是位于中央公园西南角的一个入口门,正对着哥伦布圆环,离赫斯特办公大楼只有一个街区。在5月的那个美好的周一早晨,我倚靠在门上,温习着前一天晚上准备的10页资料,都是关于面试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回答,感觉自己就像在扮演诺拉·艾芙隆电影中的某个角色。
那天的面试,我去得很早,穿着我最好的鞋子,系着领带。我——等等,我忘记穿西装了。
我应该穿的。
为什么我就没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