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监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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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空地下室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由施工单位负责记录,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及图纸会审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章后,正式发送各方,作为签订工程变更的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应留存备查。

(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防护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防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3.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

(一)工程正式开工前,现场全体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与会各方分别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必要时)等相关单位。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建设单位代表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其他有关事项。

(三)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会签后,分发有关各方,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将会议纪要归档。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格

(一)施工单位进场、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相关资料原件,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应留存加盖施工单位印章、有经手人签名、注明日期的复印件备查。

(二)施工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4.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方案。

5.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

6.其他按规定应审查的资料。

四、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一)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时,施工单位应编写防空地下室施工组织设计;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下时,施工单位可编写防空地下室施工方案。

(二)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限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按程序和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审查。

3.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书面意见后退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按程序报审。

4.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并加盖执业印章后执行。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并发施工单位。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完善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并加盖执业印章后执行。

(四)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编审程序和编审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审查签字,施工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施工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完善、签章齐全)。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健全。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科学合理。

4.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5.质量、安全、进度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6.进度计划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与进度计划协调。

7.安全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其他有关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具体措施应齐全、翔实。

9.涉及合同价款变化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妥当。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

(五)因设计文件变更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较大变动而产生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程序重新组织各专业人员审核后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报送口部、防护密闭段、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防护设备安装、后浇带、顶板起重机预留洞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相关的工艺和措施方案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并作为监理工作依据。

(七)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加盖执业印章后由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并作为监理工作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签认前,应做好同地上建筑参建单位的协调。

(八)《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附录表B.0.1格式。表格一式三份,其中项目监理机构签署意见后自留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

五、参加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交底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人防工程质监部门工程监督小组的现场质量监督交底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质量监督交底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留存,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以便于更好地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六、核查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下列条件是否具备。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施工现场生活办公临建设施、围挡墙、大门、洗车设施、场地硬化等设施情况已符合相关要求。

6.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手续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7.其他按照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三)总监理工程师经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在开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开工令。

(四)表格填写要求。

1.《工程开工报审表》按单位工程填报,表格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附录表B.0.3格式。表格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2.《工程开工令》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附录表A.0.2的格式,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七、主要文件资料收集归档

(一)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资料。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三)施工单位主要资格资料: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体系及各岗位人员的资质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四)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报审及审批资料。

(五)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资料。

(六)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七)开工报审资料及工程开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