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城镇住宅小区规划的任务与原则
3.1.1 城镇住宅小区的规划任务
住宅小区规划的任务就是为居民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经济、方便、卫生、安宁和优美的环境。在小区内,除了布置住宅建筑外,还需布置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绿地、活动场地、道路、市政工程设施等。
住宅小区规划必须根据镇区规划和近期建设的要求,对小区内各项建设做好综合的全面安排。还必须考虑一定时期内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文化、经济生活水平,居民的生活需要和习惯,物质技术条件,以及气候、地形和现状等条件,同时应注意近远期结合,留有发展余地。一般新建小区的规划任务比较明确,而旧区的改建必须在对现状情况进行较为详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改建的需要和可能,留有发展余地。
3.1.2 城镇住宅小区的规划原则
城镇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8项基本原则:a.以城镇总体规划为指导,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及有关规定;b.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c.城镇住宅小区的人口规模、规划组织、用地标准、建筑密度、道路网络、绿化系统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必须按城镇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方式及地方特点合理构建;d.城镇住宅小区规划、住宅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城镇与城市的差别以及建设标准、用地条件、日照间距、公共绿地、建筑密度、平面布局和空间组合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应满足防灾救灾、配建设施及小区物业管理等需求,从而创造一个方便、舒适、安全、卫生和优美的居住环境;e.为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环境条件;f.城镇住宅小区配建设施的项目与规模既要与该区居住人口相适应,又要在以城镇级公建设施为依托的原则下与之有机衔接,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按设施配置要求统一安排,灵活使用;g.城镇住宅小区的平面布局、空间组合和建筑形态应注意体现民族风情、传统习俗和地方风貌,还应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历史名胜、人文景观和地形等规划要素,并将其纳入住宅小区规划;h.城镇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需求,为方便小区建设的商品化经营、分期滚动式开发以及社会化管理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