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恶性心包积液的化疗
心包腔化疗
心包腔化疗前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以了解机体及疾病情况,进行多学科评估。
心电图检查可表现为低电压并电压有广泛ST-T改变。
胸部X线、CT或MRI检查可了解心包积液量及胸部病变。
超声心动图(ECHO)对心包积液有定位诊断价值,并可在ECHO监测下完成心包穿刺、心包腔置管。
恶性心包积液为浆液性、浆液血性、血性,pH值>7.4,比重>1.016,蛋白定量>30mg/L,积液LDH/血LDH>0.57,有助于恶性心包积液的诊断。心包积液肿瘤标志物(如CEA)升高提示为恶性。
心包积液细胞学阳性率可达60%~90%。细胞学检查阳性结果可明确诊断。血性积液细胞学检查结果常为阳性,即使结果阴性,也不能排除恶性心包积液的诊断。
心包腔穿刺放液或置管放液用于缓解心包压迫症状,适用于心包大量积液患者。
心包穿刺术具有较高危险性,必须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处理。
氟尿嘧啶的主要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和骨髓抑制,反应程度轻,多数患者耐受良好,可选择用于一般状况较差的患者。
注:1.恶性心包积液的内科治疗原则及注意事项
(1)恶性心包积液常提示患者为肿瘤晚期,以综合治疗为主要原则。控制肿瘤的同时应重视全身治疗。根据患者疾病状况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如卧床、吸氧、使用利尿药等减轻患者的心脏压塞症状。此外还应注意纠正低蛋白血症等。
(2)有效的全身治疗是恶性肿瘤的最佳治疗方案,尤其是对化疗敏感的肿瘤,如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等,首选全身化疗以控制原发肿瘤及心包积液。化疗方案应根据原发肿瘤的病理类型来选择。
(3)大量心包积液出现心脏压塞症状者,需局部治疗以缓解症状。局部治疗的方法包括心包穿刺积液引流及心包腔内药物治疗。
(4)确诊为恶性心包积液方可行心包腔化疗。心包腔化疗尽量在心包积液引流干净后进行,用生理盐水或注射用水(10~20ml)溶解化疗药物。必要时加地塞米松5~10mg注入心包腔,以减轻反应。化疗药物经引流管或穿刺导管注入心包腔,避免将药物注入或漏入皮下或皮下组织。注药后需夹管48h。心包腔化疗一般每周1~2次,2~3次为1个疗程,每1~2个疗程进行疗效评价,无效者应及时调整治疗计划。心包腔化疗可能出现严重疼痛、发热等不良反应,可给予解热镇痛药,如双氯芬酸75mg口服以减轻反应。注意防治化疗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消化道不良反应等。
(5)化疗药物的选择以及剂量、疗程的确定,应根据患者的一般状况、肝肾功能、血常规、体表面积、是否同时或近期应用全身化疗、原发肿瘤对药物的敏感性进行选择和计划。
(6)对放疗敏感的肿瘤,如恶性淋巴瘤可选择心前区放疗,可减少心包积液的产生。
2.心包腔穿刺及置管引流的注意事项
(1)心包穿刺的危险性大小取决于积液量和部位,最好在ECHO监测下进行。心包腔穿刺、心包腔置管应由有经验的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操作或指导。
(2)对精神紧张或焦虑的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工作以消除疑虑,于术前半小时给予地西泮5mg或可待因30mg口服。嘱患者在穿刺时切勿咳嗽或深呼吸。
(3)心包腔穿刺术中、术后应严密监测呼吸、血压、脉搏变化,患者出现面色苍白、气促、出汗、心慌等情况,立即终止手术,并做相应处理。如抽出血性液体,应暂停抽液,检查进针方向与深度,将抽得血性液体放入干试管中,液体不久即凝固,表示很可能来自心脏,应立即终止手术;如放置10min以上不凝固,患者又无凝血机制障碍,表示血液来自心包腔,应视病情需要,继续或终止抽液。
(4)心包腔穿刺抽液,首次抽液量不宜超过100ml,再次放液时一般也不宜超过300~500ml。抽液速度不宜过快、过多,因可使大量血液回流心脏而导致肺水肿。
(5)心包留置管可留置数天至数周,间断放液。放液过程患者出现胸闷、气憋、胸痛时应暂停放液。
(6)心包穿刺的并发症有心脏刺伤、室性心动过速、心搏骤停、张力性气胸等。
3.心包腔腔化疗的其他方案
方案一:顺铂
说明:参见胸腔化疗的其他方案之方案一。
方案二:丝裂霉素
说明:参见本章第一节胸腔化疗的其他方案之方案七。
(许 慎 蔡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