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上消化道出血
如仅为少量出血,可予以二级护理,无需禁食及心电监护等急症处理手段。
一旦出现较严重的上消化道出血,应予禁食,以防进食促进胃酸分泌,加重胃出血,并根据患者实际能量需要配制三升袋。予保暖、镇静、镇痛。
嘱患者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呕血误吸致窒息,予以床边备吸引器,以防误吸时急用。
严重的上消化道出血患者常伴失血性休克,需快速大量补液,故需建立通畅的补液通路。锁骨下静脉穿刺置管术不仅可以提供输液途径,而且可以测定中心静脉压,指导补液,避免输液不足或输液过多过快。
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神志变化,以及24h出入量(尤其24h尿量)。
立止血每日用量不超过8kU。有血栓或栓塞史以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导致的出血禁用立止血。
检查血小板数量、凝血四项[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FIB)、凝血酶时间(TT)]、FDP+3P试验了解患者凝血功能,监测并预防DIC的发生。
为输血前普查,以排查输血后感染可能。
床边内镜检查既可诊断又可治疗,是目前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重要手段。可确定出血部位,对曲张静脉注射硬化剂或套扎,也可对出血部位行止血药物喷洒、热凝固、高频电凝固、激光或微波凝固等治疗。
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大出血为上消化道出血的重要原因。三腔双囊管压迫止血为其重要的治疗手段,但由于近年药物和内镜治疗的进步,已不推荐作为首选治疗手段。经鼻腔或口插入三腔双囊管,进入胃腔后先抽出胃内积血后,往胃囊注气并测囊内压(40~50mmHg),牵拉压迫胃底;若未能止血,再往食管囊注气并测囊内压(30~40mmHg),牵拉压迫食管曲张静脉,压迫时每8~12h将食管囊放气并放松牵引1次。
定期、定时检查血常规、生化、血气分析,了解出血情况、电解质变化和酸碱平衡,及时予纠正。
在输血前可先输平衡盐或葡萄糖氯化钠液(葡萄糖盐水)快速扩容。紧急输血指征:改变体位出现晕厥,血压下降和心率加快;失血性休克;血红蛋白低于70g/L或血细胞比容低于25%。
对本药过敏者、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儿童慎用。本药对生长激素、胰高血糖素和胰岛素释放具有抑制作用,推荐对糖耐量和糖尿病药物治疗进行监测。
内科非手术治疗后出血仍不易控制、反复再出血可考虑手术治疗或介入行血管栓塞。
注:1.该医嘱主要针对较严重的上消化道出血的治疗。
2.一旦出现较严重的上消化道出血,需暂时停止一切可能诱发上消化道出血的治疗措施,如化疗、放疗或口服阿司匹林等非甾体消炎药等,明确出血部位。
3.如并发了DIC,须请血液科会诊协助诊疗,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血小板、新鲜血浆和冷沉淀等。
(陈 强 侯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