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颅内压增高
低温治疗可通过降低脑组织的代谢活动,减少耗氧量,可防止脑水肿的发展,起到降低颅内压的作用。
严密观察患者的主诉、意识状态、瞳孔大小及生命体征的变化,有条件者可进行持续颅内压监护。
应严格限制液体输入量,防止快速输液,每天液体输入量一般限制在2000ml以下,应根据患者对脱水药物的反应、尿量多少、中心静脉压及电解质的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液体的入量及输液速度。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有效控制颅内高压后应逐渐减量至停药。在使用过程注意有无禁忌证,如溃疡病、糖尿病、感染者等应慎用。
静滴甘露醇时应快速,在不影响临床疗效的前提下与甘油果糖联合应用能有效地减少单用甘露醇的用量及不良反应,两者应交替使用。因脱水治疗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肾功能不全,须严密监测电解质、肾功能及尿量变化。
利尿药可使血液浓缩,血浆渗透压升高,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可酌情使用。但应用利尿药和脱水药,可引起排钾过多,应注意补钾。
MRI检查是判断颅内压增高及明确病因的重要影像学检查方法,在探测转移病变和判断脑水肿的程度上较CT更敏感。
视盘水肿是颅内压增高最客观的重要体征,条件允许时应行眼底检查。若眼底检查发现单侧或两侧视盘水肿,提示颅内压已经发展到危险水平,此时禁忌做腰椎穿刺术。
在进行腰椎穿刺术之前,必须确定颅内压增高是否得到控制,否则直接行腰椎穿刺术可能诱发脑疝形成。颅内压增高时行腰椎穿刺术须谨慎,必要时先行脱水,再用细针穿刺,拔针芯时宜慢,半堵出口,采集脑脊液不超过2ml,必要时采集脑脊液后即注入等量0.9%氯化钠溶液。
放射治疗是转移性脑瘤的常用治疗方法,对不能完全切除的原发性脑瘤和转移瘤可考虑放疗。对颅内弥漫性病变,如白血病性脑膜炎、脑瘤无法手术切除或放疗敏感的原发肿瘤脑转移者,可首先行放射治疗。但对于可手术切除的肿瘤,也可考虑予手术治疗。
建议予以全身检查了解原发灶,如经济条件许可,建议行PET-CT检查。
注:1.颅内压增高的治疗原则是选择最有效及最容易的方法快速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发生。在紧急内科治疗基础上,一旦病情稳定,应恰当采用放疗、手术和(或)化疗的综合治疗。
2.外科手术的目的是明确诊断、缓解症状,为放疗和化疗创造必要的条件。
3.化疗可作为控制原发性脑肿瘤或转移瘤的重要方法,除一些化疗不敏感的原发性脑瘤外,化疗可延长患者的生存期,防止其他部位的转移。全身化疗方案应根据原发肿瘤的病理类型确定,选择可通过血脑屏障药物,常用的化疗药物是亚硝脲类[卡莫司汀(BCNU)、司莫司汀(Me-CCNU)、尼莫司汀(ACNU)]、丙卡巴肼(甲基苄肼,PCB)或大剂量甲氨蝶呤(HD-MTX)等。
4.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增加腹压。
(陈 强 黄争荣 杜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