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6月1日 岑春煊率两广军事将领致电独立各省,提出解决时局四原则:一、袁世凯不退位,绝无调停可言;二、袁氏退位,恭承继任黎大总统正式就职;三、在此之前,决不停止军事进行;四、拥护约法,保障国会。
△ 袁世凯下令宣布中国、交通两银行所发行之纸币,“与现金无异,政府负完全责任”,务当依旧行使,用便流通。
△ 奉天革命党人杨子元等率众400余人,在西安县小孤山起事,杨自称“东三省护国军北路司令”,发表讨袁檄文。后遭驻军镇压而失败。
△ 湖南武冈农民暴动,破县城,释囚犯,获胜而归。
△ 江苏吴县各机户因减少工价,举行罢工。
6月3日 护国第二军总司令李烈钧奉令自肇庆率师北伐,是日发布出师布告称:“奉军务院命,誓师援赣”, “只知有法,罔识其他。有蔑法者,视与贼等。”
△ 军务院通告,戴戡、罗佩金所部军队在二师以上,“自应遵依条例为军务院抚军”。
△ 袁世凯令加督理山东军务张怀芝陆军上将衔。
6月5日 岑春煊致电独立各省,告以滇桂粤护国联合军成立,由滇军(第二军)、桂军(新编第三军)、肇军(新编第四军)、谭(浩明)军、林(虎)军、济军(第一军)、潮军(莫擎宇师)、程(子楷)军、张(习)军编成,直属军务院,由岑直接指挥,按期分道次第出师北伐。同日,发布《滇桂粤护国联合军北伐布告》。
△ 滇桂军入赣先锋部队张开儒、申葆藩、江永隆各率所部由肇庆出发。
6月6日 袁世凯在北京病逝。
△ 段祺瑞公布袁世凯“遗令”,宣布依新约法(即民国三年约法),“以副总统黎元洪代行中华民国大总统职权”。
△ 北京政府特任章宗祥兼署农商总长。
△ 晨,日英法俄意比等六国驻京公使以袁世凯病危,齐集日本使馆谋划对策,决定袁死后由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午后1时,六国公使往见段祺瑞,告以上述决定,并要段留任总理,迅发正式通告。
△ 日政府以袁死黎任大总统,急电日置益公使速见黎元洪,要求“采取日中亲善政策”,并与南方妥协,消除动乱祸根,恢复国内和平,则日本将给予“直接或间接之援助”。同日,日外务大臣电饬驻上海、南京、广东、云南等地领事,迅将以上内容通知张继、冯国璋、岑春煊、唐继尧等,务请“支持黎元洪,努力收拾时局”。11日又电令日置益会见段祺瑞,转达上述对华方针。
6月7日 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其就职令称“惟有遵守法律,巩固共和,期造成法治之国”。同日颂布命令:“所有京外文武官吏仍旧供职。”
△ 梁启超由上海致电独立各省,谓“收拾北方,惟段是赖”。宜竭力援助段祺瑞,“毋令势孤”, “致生恶感”,即对袁世凯亦“不妨表相当之哀悼”。同日,梁并致电段祺瑞称:“扶危定倾,惟公之责。愿当机立断,宏济艰难。”
△ 黄兴致函中华革命党本部负责人谢持,主张从根本上扫除袁世凯余孽,称:“大憝虽去,余孽犹存,吾人不于此时并智竭力,为根本上之扫除,贻患将无已时。”
△ 陕西都督陈树藩宣布取消独立,服从中央。
△ 章太炎作书请见黎元洪,并求解禁。8日章被释。25日由京赴津转轮南下,30日抵沪。
6月8日 军务院抚军副长、摄行抚军长岑春煊致电独立各省,称“黎大总统出承大位,本国法程序之所当然,决非袁世凯一人之私法所得傅会”; “若依据后起不正之法改为摄权,不仅于义军信誓有背,而大局或因此别生纷扰”,此为“生死存亡之点,急待磋商”。11日,汤芗铭复电同意电呈黎元洪,请颁令废止袁擅改之约法。
△ 唐绍仪电请黎元洪遵照《临时约法》, “迅速召集国会,以决国是”;国会未开前,国务总理暂由段祺瑞代理。
△ 陈宧宣布四川取消独立,服从中央命令。
△ 梁启超致电黎元洪,请以明令规复旧约法,克期召集国会,委任段祺瑞组织新阁,惩办帝制祸首。
△ 梁启超电告蔡锷,主张蔡及戴戡、陆荣廷与段祺瑞、冯国璋、王士珍直接会晤,以“解决时局”。
△ 天津各界代表严修等电请黎元洪取消中交两行停止兑现阁令。
6月9日 黎元洪致电汤化龙转商旅沪国会议员,推举数人来京会商善后事宜。
△ 孙中山发表规复《临时约法》宣言,略谓:“文志在共和,始终不贰。曩以袁氏叛乱,故誓为民国剪灭巨凶,今兹障碍既除,我国人当能同德一心,共趋政治之正轨,文亦将尽国民一分子之义务,为献替之刍荛。”又谓:今求治无他,一言以蔽之曰,“规复约法,尊重民意机关,则惟一无二之方。”同日并电请黎元洪“规复约法,尊重国会”。
△ 孙中山以“袁死,内外情势大变”,电令山东居正“按兵勿动”,候商黎元洪解决。10日、13日和26日,复分电广东、福建、四川朱执信等人照上述电令办理。
△ 黄兴致电黎元洪,主张以明令规复临时约法,“除去袁氏一切伪造之法律”, “从速召集旧国会,组织内阁,严惩帝制祸首”。
△ 张勋邀集出席南京会议部分代表在徐州开会,并提出解决时局“要纲”十条,主要内容为:“尊重优待前清皇室各项条件”;保全袁世凯“家属生命财产及身后一切荣誉”;催促独立七省“取消独立”,否则“仍以武力解决”; “绝对抵制迭次倡乱一般暴烈分子参与政权”。经议决后,即日通电发表,会议结束。
△ 蔡锷以滇黔护国军名义通电全国,呼吁各省蠲除成见,拥护中央,于最短期内解决善后诸事。
△ 黎元洪任命田中玉署理察哈尔都统。
△ 黎元洪令暂行委任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福建、四川各省巡按使均监督各该省司法行政事务。
△ 龙济光宣布广东“即日取消独立,服从中央命令”。
△ 黎元洪接见外国顾问莫理循、有贺长雄、韦罗贝、精奇等人,莫理循表示希望外国顾问的才能能够得到发挥。
△ 张作霖向日本朝鲜银行奉天支店借款日金100万元。以奉天电灯厂、电话局资产及商埠地产等作担保。
6月10日 黎元洪下令裁撤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所有原办事宜,分归陆军部、海军部、参谋本部办理。
△ 黎元洪任命陈树藩为汉武将军督理陕西军务兼署巡按使。
△ 军务院抚军长唐继尧电请黎元洪恢复民元《临时约法》,速开国会,补选副总统,组织正式国务院,撤退各路北军,召集特别军事会议,解决善后军事问题,并重申俟正式国务院成立,军务院即行撤销。
△ 旅沪国会议员致电黎元洪请明令恢复《临时约法》及民国二年大总统选举法,废除袁世凯“自造新制”。
△ 护国军驻沪军事代表钮永建致电独立各省,称“黎大总统虽依法就任,帝制祸首依然盘踞军政财政”, “此间公议办法:一、回复旧约法;二、召集参、众两院;三、依法组织内阁;四、惩治帝制祸首”,请电军务院与北京“协议”。
6月11日 黎元洪电复孙中山9日电,表示请“左提右挈,共济艰难”。
△ 梁启超电滇、黔、桂、粤、浙五省,建议由五省提出六项善后办法:一、复旧约法;二、召集国会;三、惩治祸首;四、南省北军撤还;五、废将军巡按官制,一律改称都督;六、双方要人在南京或武昌开善后会议直接晤商。
△ 梁启超致电蔡锷,请勿轻许入阁,以督蜀为宜。
△ 旅沪浙省议员电请黎元洪“严除伪制,规复临时约法”。
6月12日 陆荣廷电独立各省,指出段祺瑞6日通告援引经袁世凯修改之伪约法,倡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显系包藏祸心”,宜由岑春煊“主稿领衔辟其谬妄”。
△ 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居正电责山东将军张怀芝违令“进袭临朐,复窥安邱”,要求“退驻原防,毋启战端”。
6月13日 岑春煊、陆荣廷、汤芗铭、陈炳焜致电黎元洪重申四事,力请施行:一、黎大总统为继任,非代行职权;二、护国军拥护《临时约法》,非民国三年约法;三、恢复国会;四、组织新内阁,交由国会同意。
△ 孙中山致电黄兴,征询解决时局意见,谓黎元洪如能恢复临时约法,召开国会,“当息纷争,事建设”。次日黄兴电复赞同,并望主持一切。
△ 黎元洪任命徐树铮为国务院秘书长。
6月14日 蔡锷致电黎元洪,要求恢复临时约法,召集国会,改组正式内阁;召开军事会议,惩办帝制余孽。同日致电张敬尧,称“独立各省亟应宣布取消独立”。
△ 孙中山答上海《民意报》记者徐朗西问,称:“袁党依然盘据要津,国会议员尚未正式集会,完全责任内阁又未成立。斯时之民军,正未能从此息肩而即云国是已大定也。”
6月15日 冯国璋、齐耀琳电请黎元洪恢复《临时约法》,续行召集国会,速定宪法。
△ 部分旅沪国会议员致电黎元洪,请明白宣告废除袁世凯“自造新制”,遵守《临时约法》, “否则从前讨逆战争将一变而为约法战争”。
△ 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居正电请黎元洪严电约束张怀芝部,称张“违命作乱,掠我临朐,继陷安邱,屠戮二百余人”。
△ 留日中国学生“学术研究会”所办《民铎》杂志,在日本东京创刊。
6月16日 黎元洪下令停战,所有派出军队“克期撤退”。
△ 黄兴致电旅沪国会议员,称:“北京召集各省代表议约法,意在破坏旧约法及国会,请沪同人择定安全地方早开国会,并速电请独立各省不派代表。”
6月17日 黎元洪电请孙中山派代表北上赴京筹商善后。23日,孙中山复电,谓已派萧萱、叶夏声前往会商。
△ 梁启超电刘显世,谓恢复《临时约法》、召集国会已成“舆论”,万不可倡议临时议会说;且独立各省不可与中央“太取对抗形式”,目前全权总代表不宜选派,善后会议也无召开必要。
△ 程潜等力请蔡锷督湘,是日蔡以“川情复杂,未能即离,本军善后事宜亦须亲为部署,以全始终”,复电辞谢。
△ 居正再电济南张怀芝,请归还临朐、安丘,以维大局。
△ 俄公使库朋斯齐卸任归国。是日,新任公使库达摄夫向黎元洪呈递国书。
6月18日 黎元洪致书孙中山,派郭同来谒,“凡军国大计,统希指陈一切”。
△ 广东北江战事爆发。是日,龙济光密令韶连镇守使朱福全炮击韶州城外李烈钧部,激战两日,李部攻占韶州。
△ 旅沪安徽省议员管鹏等以倪嗣冲杀害党人张友烈等10余人事致电黎元洪,请“迅予解释”,并电肇庆军务院,请“电诘北京政府明白解释”。
6月19日 孙中山再电黎元洪,促规复约法,尊重国会。称:“约法停废、国会解散俱系前人越法行为,今日宣言承认遵守,不过以适法之命令,变更不法之命令……愿公无复顾虑”;并对张怀芝违令屠戮临朐、安邱事,请严电惩究。
△ 黎元洪令撤京畿军政执法处。
△ 驻北京各国公使分别觐见黎元洪祝贺就任大总统。
6月20日 张勋通电反对惩办帝制祸首,声称:“君主民主,主张虽有不同,无非各抒己见,岂能以成败为衡?”“落井下石,既非大丈夫所为,而止沸扬汤,究与大局何益?”
△ 黄兴致电黎元洪,重申恢复旧约法、召开旧国会之必要,谓“凡百建设鸿猷,当以此两事为最急切”,并派代表李书城入京表达此意。
△ 段芝贵、江朝宗在陆军第二、三、六、七、八师将校支持下,于北京发起组织“军人同德会”,主张《临时约法》恢复后,国会应速定宪法,选举段祺瑞为正式大总统。
△ 段芝贵奉准辞去督理奉天军务兼署奉天巡按使等职。
6月21日 黄兴函促段祺瑞恢复民元约法,并命李书城代表赴京联络。7月4日,段复函称:“约法国会,已定明令,大局一定,猜议冰释。”
△ 黎元洪特任龙济光兼署广东巡按使;准免税务处督办、参政院参政梁士诒本职。
△ 山东将军张怀芝部炮袭诸城,居正再电责张置停战令于不顾。
6月22日 段祺瑞通电各省,托辞政府不宜以命令“变更法律”,拒绝恢复《临时约法》。
△ 黎元洪授黑龙江巡按使朱庆澜为卓威将军,次日策令开去原缺,留京供职。
6月23日 日朝鲜总督寺内正毅秘派西原龟三来中国“调查”政情。是日西原抵北京,旋即与日置益等研讨对华政策,并同曹汝霖、陆宗舆等人密相往来。7月11日西原离京返日,到达东京后,即向寺内提交“目前对华经济措施纲要”,主张组织财团,“实行对华实业投资”,提供借款,使北京政府得以整理中央及各省财政和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金本位货币,以“促进日中货币混合并用”。
△ 孙中山致书段祺瑞,劝其规复约法,尊重国会,“不为莠言所惑,重陷天下于纷纠”。
△ 段祺瑞致电驻沪国会议员,请讨论约法问题。驻沪议员复电称:“临时约法为民国所由成,议会、总统皆由兹产出,其效力至尊无上。”“今日以命令废止三年约法,乃使从前违宪之行为归于无效,更无所谓以命令变更法律。”
△ 国务院秘书长徐树铮与吴光新等,在国务院召开拥段会议,并要求张勋、倪嗣冲、冯国璋、李纯、王占元、张作霖等予以支持。
△ 黎元洪令准署财政总长周自齐辞职,特任陈锦涛为财政总长。
△ 黎元洪令毕桂芳着加将军衔督理黑龙江军务,仍兼该省巡按使。
6月24日 黎元洪特任蔡锷为益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兼该省巡按使;任命曹锟会办四川军务。
△ 黎元洪电令周骏来京另候任用,所辖军队交王陵基接管。同日,任命王陵基为重庆镇守使。
△ 梁启超致电唐继尧、任可澄,称:“时局变幻不居,虽未能确定何种办法,要在四省巩固其团结,蓄力观变。已进之兵宜勿退,未进者亦不可遽猛进,免授人口实。对此不必多所主张,免资人利用。”
6月25日 驻沪海军总司令李鼎新、第一舰队司令林葆怿、练习舰队司令曾兆麟联合发表宣言,加入护国军,宣称:“非俟恢复元年约法,国会开会,正式内阁成立后,北京海军部之命令概不承受。”
△ 陈宧离川赴京,所部退出成都。27日,周骏率部进据,自任都督。
△ 唐绍仪、梁启超、伍廷芳等联电驳斥段祺瑞22日电民三约法不可废除之主张,称:民三约法“绝对不能认为法律,而此次宣言规复绝对不能认为变更”;并称国务院为“元年约法之机关,三年约法所未尝有也。三年约法若为法,元年约法定非法,公所长之院何由成立?”
△ 梁启超致电刘显世等,以军院行将解散,嘱严拒李鼎新加入抚军。
6月26日 孙中山以龙济光“在粤三年,无恶不作”,电请黎元洪明令罢斥。
6月27日 梁启超致电陆荣廷、陈炳焜速撤军务院,称“其时机当在约法既复、国务总理既任命之时,请联各抚军一致主张”。
△ 蔡锷致电独立各省,赞同推举梁启超、唐绍仪为护国军全权代表,尽速解决“善后一切”, “临时内阁与军务院对立,本非所宜”。
△ 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居正致电张怀芝,诘责所部劫掠昌乐,请“严行查办”。
6月28日 旅沪国会议员代表张继、王正廷、谷钟秀等六人北上与黎元洪等就商善后。
△ 梁启超通电独立各省,称“军务院宜亟图撤废”。
△ 黎元洪任命徐恩元兼署中国银行总裁,原任萨福楙免职。
6月29日 黎元洪申令遵行《临时约法》;续行召集国会,速定宪法;裁撤参政院及平政院所属之肃政厅;撤销有关立法院、国民会议各项法令;民国三年5月1日以后所有各项条约继续有效,其余法令除有明令废止外,一切仍旧。
△ 黎元洪特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
6月30日 黎元洪令准各部总长辞职,特任国务总理段祺瑞兼任陆军总长,唐绍仪为外交总长,许世英为内务总长,陈锦涛为财政总长,程璧光为海军总长,张耀曾为司法总长,孙洪伊为教育总长,张国淦为农商总长,汪大燮为交通总长。唐绍仪未到任以前由陈锦涛兼署理,张耀曾未到任以前由张国淦兼署。
△ 黎元洪令准驻日公使陆宗舆辞职,以章宗祥继任。
△ 岑春煊宣布接受海军司令李鼎新为军务院抚军。
△ 厚生纱厂在沪建成,穆藕初、薛宝润创办,资本120万两,纱锭1.6万枚。
是月 黄兴向日本三井洋行订借日金10万元,作为讨袁军费。
△ 广东商办粤汉铁路广州至韶关段通车,长224公里。该段铁路自1906年动工,工程时兴时停,至是始完工。
△ 李樵石、铃木敬亲等在天津创立中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银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