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二卷:191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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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3月1日 日海军中将青木宣纯往访梁启超,商讨袁事,约以提供交通便利,助梁离沪赴桂。

△ 袁世凯派肃政史王瑚、夏寿康、蔡宝善、徐沅分往各省考察经征情形,如发现有浮收巧取苛罚等弊,立即陈奏惩办。

△ 孙毓蕃与日人佐佐江嘉吉在内蒙东部开办钱家店农场,占耕地4.8万余亩。

3月2日 晨,临武将军、云南查办使龙觐光所属第一路司令李文富部陷云南剥隘。

△ 冯玉祥率第十六混成旅再犯叙州。护国第一军刘云峰部以三营兵力在催锅山、光斗山和吊黄楼一带进行顽强抵抗,因众寡悬殊,遂于2日主动撤往横江。

△ 袁世凯公布《外交官、领事官官制》,凡18条。

3月3日 冯玉祥第十六混成旅攻陷叙州。7日占领纳溪。蔡锷率部移驻大洲驿。

△ 袁军第一路司令周文炳是日起自辰溪分三支队向麻阳反攻。6日,麻阳失陷。13日,花园、武阳相继失陷。未几,绥宁、洪江、黔阳、怀化、芷江皆失。

△ 留沪国会议员孙洪伊等在沪发表通告各友邦书,谓“袁世凯叛国称尊”,国民“决心除此残贼”,望各国亲善民国政府,“弃绝背叛之独夫”。

△ 司法总长章宗祥通饬总检察长及各审检厅长查察审判衙门承发吏、检验吏、录事、庭丁、司法警察等积习,谓:“近来此项吏役因犯诈欺取财等罪,检举者时有所闻,而被告诉告发迹涉嫌者,尤实繁有徒。假公职以逞私图,情节较常人为重,自非从严惩办,不足以清积弊。”嗣后“各该吏役宜戒慎自矢,该管长官尤宜防微杜渐,免蹈从前吏胥积习而维法庭威信。”

△ 日军舰11艘由佐世保驶抵青岛。

3月4日 梁启超应陆荣廷密约,偕同唐绍慧等乘日轮离沪前往广西,4月4日抵达南宁。

△ 赵钟奇、黄毓成所部应李烈钧之请,分别于是日及次日自贵州黄草坝、兴义出发,南下会攻百色龙觐光军。

△ 袁世凯申令国人“捐除一己之意见,融化一党之畛域,屏绝私人之感情,协力维持,以保国保种为唯一之天职”。

3月5日 袁世凯批准以国民会议复选当选人为立法院复选当选人之施行办法。

△ 交通部、财政部与比利时铁路电车公司签订陇海铁路七厘国库券合同,借款比金1000万佛郎,以该铁路财产收入作担保。

3月6日 广东中华革命军在黄埔分袭“肇和”舰及长洲、鱼珠炮台。铁血团团长李天德攻下炮台后,即由马伯麟率铁血团成员成创周、温生及华侨“决死队”进袭“肇和”舰,旋即失败,成创周、温生等多人遇难。

3月7日 袁世凯特派陆荣廷为贵州宣抚使,进兵贵州,以陈炳煜兼护督理广西军务。11日,陆率部由南宁至柳州,停师不前,策划反袁,并联络滇军,潜师围攻百色龙觐光军。

△ 日内阁开会研讨中国局势和确定对华方针,决定乘袁世凯失势之际,“确立在华优势”,使袁“引退”;于适当时机承认护国军为“交战团体”;并以民间形式出面,支持中国国内反袁活动。21日,外相石井特派森田宽藏前往中国,向驻华日使及有关领事转达上述决定。

△ 袁世凯以冯玉祥攻叙“功劳卓著”,特封为三等男爵。

3月8日 张敬尧部刘湘团进驻江安。次日占南溪。13日,袁世凯为此特授刘湘为陆军少将,勋五位。

△ 教育部呈准《管理留美学生事务规程》,并改设留美学生监督。

3月9日 孙中山在东京同久原矿业株式会社社长久原房之助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额70万日元。用作反袁经费。

△ 龙济光密遣龙体乾回滇联络土匪,陷个旧、扰蒙自、围临安。21日被滇军击溃。滇军收复个旧,临安围解。

△ 袁世凯申令:“现叙州先经克复,纳溪大股悍寇亦经溃败,当不难指日荡平”;张敬尧等“督兵苦战,卒得克捷”,晋授张敬尧勋三位,升授旅长熊祥生、吴佩孚、吴新田为陆军中将。

△ 上海淞沪警察厅饬属严禁“乱党在沪组织共和维持会”。

3月10日 护国第一军东路军司令王文华调集铜仁、晃县、芷江一带兵力近万人反攻麻阳,激战数昼夜未下。

△ 江苏将军冯国璋宣布“政躬渐就平复,自即日起销假视事”。

△ 袁世凯公布《洪宪元年六厘内国公债条例》,发行总额2000万元。

△ 袁世凯特派熊希龄为湘西宣慰使。旋熊希龄复电拒绝受命。

3月11日 护国第二军第一梯团张开儒部驰防皈朝,旋与龙觐光第一路军李文富部血战七昼夜,大败龙部。

△ 袁世凯公布《颁爵条例》,凡12条。明订世爵、世职之等分及俸给。世爵自亲王、郡王、一等公以至三等男,凡17等,岁俸自二万圆、一万圆、五千圆至一千圆不等;世职自一等轻车都尉至恩骑尉,凡六等,岁俸自八百圆至二百圆不等。其子孙承袭之原则为:先嫡后庶,先长后幼。

△ 袁世凯特派曾鉴为川南宣慰使。

3月12日 陆荣廷、李烈钧所部及护国军赵钟奇部进攻百色。次日将龙觐光军包围,勒令缴械投降。

△ 四川护国军第一支队王维纲部进攻长寿。16日由临江庙出发攻酆都(今丰都),次晨入城,杀县知事许石生。

△ 孙中山复电陈其美,允汇款20万元作为江浙革命活动和运动第二舰队反正费用。

△ 湘西大庸罗剑仇等联络地方团队300余人,在永顺松柏场起义讨袁,成立中华革命军湘西独立军,自任司令官。19日克永顺。24日占桑植。

△ 袁世凯公布《传染病预防条例》,凡25条。

3月13日 孙中山通告冀、鲁、晋各省中华革命党人,特派居正为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统筹直隶、山东、山西革命军进行事宜”。嗣后居正即赴山东青岛活动。

△ 孙中山电告居正各地讨袁军事形势,并望山东方面月内起事,夺取济南。

△ 松沪护军使署在上海西炮台杀害图攻徐家汇警署之党人王知、戴光太、薛得胜、许荩臣。次日又杀党人吴金生、邬德胜、汤阿二、李永如。

3月14日 袁世凯颁立法院议员单选选举日期令;中央特别选举会之单选举于4月10日举行;蒙藏青海联合选举会之单选举于4月15日举行。

3月15日 广西宣布独立,陆荣廷为都督,梁启超为总参谋,并组军队进攻湖南。同日,陆荣廷通电宣布“誓除专制之余腥,重整共和之约法”。联合云贵声罪致讨,“诛彼独夫,载宣国威”。

3月16日 护国第二军第二梯团方声涛所率朱德、毛本良两营及张怀信警卫大队一个中队与黄恩锡部血战三昼夜,是日占领石洞、龙潭。龙觐光悬五色旗,遣使请暂停战。

3月17日 袁世凯召梁士诒入府商撤销帝制。袁以案上各省速请取消帝制,日本政府决派兵进驻中国要地及袁军战况失利之文电交梁阅看,且谓“事已至此,吾意决矣,今分数段进行,撤销帝制后,中央政事由徐菊人(世昌)、段芝泉(祺瑞)任之,安定中原军事,由冯华甫(国璋)任之”。并嘱梁电陈宧与蔡锷议和。

△ 蔡锷所部发起总反攻,是日朱德第三支队收复纳溪等地。北军张敬尧所部受挫,退守泸州。

△ 龙觐光被迫缴械投降,并通电各省,宣布“辞云南查办使责任,赞助共和,以谢天下”。

3月18日 陕西中华革命党人王绍文、南南轩、杜守信等18人,因密谋讨袁,事泄被捕,在西安被陆建章杀害。时“党人”郭坚、耿直、曹世英、高峻等人,在渭北宣布护国,讨袁逐陆,连克同官(今铜川)、宜君、洛川等10余县。

△ 湖南巡按使沈金鉴致电政事堂和统率办事处,称广西独立,致湖南“四路受敌”, “湘危则大局益不可收拾”,请速“以全力注意湘省,添调重兵”。

△ 唐继尧照会英、法、俄、美、日公使及驻滇各国领事,声明:“本军政府起义以后袁政府所发之公债,以及中国、交通两银行所发之纸币,所收入之存款,均认为与袁世凯个人之交涉行为,本政府概不承认。”

△ 教育部通知各省酌办露天学校。

3月19日 袁世凯任命周文炳为陆军第六师师长。

△ 北京统率办事处电饬上海军政各机关查禁党人著作之书籍。

△ 汤化龙电劝袁世凯退位,谓现已“举国成仇”, “急为退位之图,犹是自全之计”。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电请陈其美兼任江苏司令官。

3月20日 岑春煊、章士钊、张耀曾在东京与日商竹内维彦签订借款日金100万元合同,作为护国军行政费用。

△ 袁世凯特任龙觐光督理云南军务兼署云南巡按使。

△ 袁世凯特派凌福彭、蔡乃煌、李翰芬帮办广东防务。

△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幕。

3月21日 袁世凯特任徐世昌为国务卿,准陆徵祥辞去国务卿,专任外交总长。

△ 袁世凯特任李厚基为建武将军,仍督理福建军务。

△ 江苏将军冯国璋、江西将军李纯、长江巡阅使张勋、山东将军靳云鹏、浙江将军朱瑞联名密电袁世凯,要求取消帝制,以平滇黔之气。

△ 康有为致书劝袁世凯早让权位是为上策。

△ 留沪国会议员孙洪伊等布告,誓除国贼袁世凯。

△ 四川中华护国军第三支队卢师谛部占石柱。

3月22日 袁世凯被迫下令撤销“承认帝位案”,仍称大总统。令曰:“着将上年12月11日承认帝位之案即行撤销,由政事堂将各省区推戴书一律发还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转发销毁。所有筹备事宜,立即停止。”并谓:“本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责,亦不能坐视沦胥而不顾也。……嗣后文武百官,务当痛除积习,黾勉图功,凡应兴应革诸大端,各尽职守,实力进行。”

△ 袁世凯下令召集参政院代行立法院临时会。并宣告于本月23日起开会。

△ 山东肥城县农民反对清查田赋,举行暴动,焚毁县署及四乡丈量局。东平、东阿、平阴、新泰等县农民也继起举事。旋遭驻军镇压。

3月23日 袁世凯下令取消“洪宪”年号,仍以本年为中华民国五年。按:自“洪宪”建元始至是日,袁世凯称帝凡83天。

△ 袁世凯以黎元洪、徐世昌、段祺瑞之名义致电蔡锷、唐继尧、刘显世、陆荣廷等,要求停战,派代表至北京商议善后。略谓:“帝制取消,公等目的已达,务望先收干戈,共图善后。”

△ 袁世凯令准冯国璋辞去参谋总长,仍督理江苏军务;特任段祺瑞为参谋总长。

△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开临时会议,因人数不足而散。

3月24日 云南都督唐继尧致电广西都督陆荣廷等,主张迫袁世凯退位。谓依旧约法及大总统选举法,袁氏犯罪当然丧失总统资格,应由副总统黎元洪继任,而不容其姑以取消帝制为敷衍目前之计,仍颜就总统职。

△ 两广护国军总司令陆荣廷、总参谋梁启超檄告广东军民,谓:“广东将军龙济光、巡按使张鸣岐竟昧天良,甘心从逆。本总司令、总参谋……今已统率劲旅,合围省垣。济光、鸣岐若能悔罪投诚,自当予以更新之路。倘犹执迷拒命,势亦难逃渠首之歼。”

△ 袁世凯以康有为、伍廷芳、唐绍仪等为调人,出面致电蔡锷,谓:“帝制取消,诸公目的已达,请从此罢兵息民,共维大局。”

△ 江苏巡按使齐耀琳奉令电饬上海政警各署“严行查禁《中华革新报》”。

3月25日 袁世凯电令四川将军陈宧与护国军第一军司令蔡锷商议停战。

△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开临时会议,国务卿徐世昌代表袁世凯出席并致词。谓时事急迫,盼各参政为国宣劳。会议达成三项议案:一、咨请政府撤销国民代表大会公决之君主立宪案。二、取消参政院为国民代表大会总代表名义案。三、咨请政府恢复因帝制失其效力之民国法令案。

△ 司法总长章宗祥通饬各省司法机关切实办理假释,饬各省检察厅长、审判处长“查明在监者,有无实心悛改可以假释之人,从前出狱者有无再犯之虞,应予以销假释之事,分别造具清册报部,以凭考核”。

△ 留沪国会议员谷钟秀、孙洪伊等50人通电各国公使,表示“誓除袁氏,以靖乱原,断不取一时姑容,永贻后患”,并望各国“同情”。

△ 江苏公民袁希洛等电袁世凯,要求“速将总统职务交由副总统摄行,静待国民组织特别法庭,听受裁判”。

3月26日 孙中山致电上海革命党人,促早日发难。

△ 李烈钧电袁世凯,指斥其取消帝制托人调停,乃“欲以市井无赖之口,矢约于义军之前,以再售其使贪使诈之术”。

△ 唐绍仪电劝袁世凯退位,指出云南“此次举义,断非武力所可解决”,退位为“唯一良策”。

3月27日 袁世凯下令恢复因帝制失其效力之民国法令。

△ 陈宧致电蔡锷,要求即日停战,妥筹善后,同时密遣雷飚至大洲驿晤蔡,面告“将一致倒袁,行联邦制,而举冯、段、徐为总统”,并称已得湘鄂赣三省赞同。

△ 陆荣廷命朱超群率部向广东廉州灵山县进发,迫该县于次日宣布独立。

△ 四川旅沪公民朱伯为等1583人致电袁世凯,称袁已成为“政治上之罪犯,应由副总统暂摄事权,即日退位,静候国民裁判”。

△ 粤军驻潮州团长莫擎宇率部占领潮州城,宣布独立。30日,汕头警卫军响应独立,潮汕各界推莫擎宇为潮汕护国军总司令。

△ 交通部、财政部与华俄道胜银行签订《1916年中华民国政府滨黑铁路五厘息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万卢布,挪作行政费用。规定以该路财产、收入作担保。

3月28日 梁启超电复陆荣廷,谓“今日之事,除袁退位外,更无调停之余地”。

△ 广东钦廉镇守使隆世储宣布钦州、廉州独立。

△ 袁世凯申令追赠前第六师师长马继增为陆军上将。

△ 上海兴华银行开幕,资本100万元,总理张瀛亭。

3月29日 袁世凯令总统府焚毁帝制公文800余件。

△ 袁世凯任命陈树藩兼充陕西陆军第二混成旅旅长。

△ 蔡元培、吴玉章、李石曾、汪精卫、吴稚晖、张静江与法人欧乐、穆岱等人,在巴黎召开“华法教育会发起会”,并推选干事,拟定会章,举蔡元培、欧乐为会长,汪精卫、穆岱为副会长。规定以“发展中法两国之交通,尤重以法国科学与精神之教育,图中国道德知识经济之发展”为宗旨。6月22日,该会召开成立会。

3月30日 袁世凯以政事堂、统率办事处名义,致电蔡锷、唐继尧等,要求“罢兵”停战,称“在诸君目的已达,帝制永无复活之期”, “若以爱国始,而以祸国终,诸君明达,当不其然”。

△ 贵州都督刘显世电唐继尧、陆荣廷等,主张由桂、滇、黔三省联衔通电迫袁世凯退位,请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并根据约法及大总统选举法,选举正式大总统。

△ 北京统率办事处以“党人聚沪日多,谋变日急”,电饬江苏巡按使齐耀琳“防缉”。

3月31日 蔡锷电复陈宧同意所率滇、黔护国军自即日起至4月6日停战一周。

△ 护国军四川总司令刘存厚部占领四川南溪。

△ 日陆军参谋本部次长田中义一密令关东军支持宗社党在东北加紧策划“满蒙独立”,由黑龙会骨干川岛浪速等人参与活动,拟于6月间在庄河、复州(今复县)、辽阳、本溪湖等地举行暴乱,旋因袁世凯毙命作罢。

是月 第十六混成旅旅长冯玉祥与护国军第一军左翼第一梯团长刘云峰部达成局部停战协定,共同讨袁。为暂时防止误会冲突,商定刘军不过安边场,冯军不过柏树溪,双方不越金沙江沿江之两岸。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致书东北军总司令居正,嘱着意经营山东。

△ 陕西、湖北、安徽、江西、山西、河南、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浙江、江苏、直隶、奉天、湖南、山东、福建、甘肃、四川19省公民井勿幕等41人联名主张以武力迫令袁世凯退位,拥护黎元洪副总统代行民国大总统职权。

△ 北京政府财政部印刷局200余名工人要求增加工资,举行罢工,与警察发生冲突。

△ 奉天鞍山日中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成立,集资14万元开发鞍山附近铁矿,中日出资各半。

△ 前清肃亲王善耆与日财阀大仓喜八郎男爵议订借款日金100万元,作为宗社党策划“独立”之军事费用,并约定事成后,以吉林、奉天省内松花江一带森林采伐等各项权益,作为双方合办事业,委与大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