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注类
《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 唐萧嵩监修
此书纂修原委见《通典》卷四一礼总序:“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编以今事,集贤院学士张说奏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但今之五礼仪注,已〔贞观、显庆〕两度增修,颇有不同,或未折衷,请学土等更讨论古今,删改行用。’制从之。于是令徐坚、李锐、施敬本等检撰,历年其功不就。说卒,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始奏起居舍人王仲丘修之。二十年九月,新礼成,凡百五十卷,是为《大唐开元礼》。”《旧唐书》卷二一礼仪志所纪略同,当即袭《通典》,并谓“二十年颁所司行用焉”。
《四库提要》谓:“其书卷一至卷三为序例,卷四至七十八为吉礼,卷七十九至八十为宾礼,卷八十一至九十为军礼,卷九十一至一百三十为嘉礼,卷一百三十一至一百五十为凶礼。凶礼古居第二,而退第五者,用贞观、显庆旧制也。贞元中诏以其书设科取士,习者先授太常官,以备讲讨,则唐时已列之学官矣。新、旧《唐书》礼志皆取材是书,而所存仅十之三四,杜佑《通典》别载“开元礼纂类”三十五卷,比《唐志》差详,而节目亦多未备。……《新唐书》艺文志载修《开元礼》者尚有张烜、陆善经、洪孝昌诸人名。而《通典》“纂类”中所载五岳四渎名号及衣服一门,间与此书相出入者,盖传写异文,不能画一。”所论大体允当。此书记载的唐代礼仪制度为《旧唐书》礼仪志、《新唐书》礼乐、仪卫志所本,并更为详尽,可以据以考知许多礼仪规范的细节,还可以由此了解唐代社会,如衣食、器用和乐舞之类。
版本 (1)宋刻早失传,有传抄本。今北京图书馆尚藏清抄本两部,其一附李璋煜辑王念孙等辩证一卷。(2)清光绪十二年洪氏公善堂刻本。(3)1972年日本影印公善堂本,池田温解说并编制《大唐开元礼·通典对照目录》。(4)《通典》卷一○六至一四○“开元礼纂类”实为此书的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