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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古代官僚和行政管理的主宰——皇帝
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王朝政体,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君主专制式的中央集权”。这种特征的体制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是集权,地方集权于中央,中央集权于皇帝;第二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具有统辖一切的绝对性权威和独裁性。就第一点而言,它有别于以前的贵族领主制,否定了在领主分封政体下,我的臣仆之臣仆非我臣仆式的隔级不辖的统治体制,将皇权贯通到中央、地方,直到最基层的臣民。第二点,则有别于近代以后的“民主制”,国家大政的最终决定取决于皇帝,而不是臣民,皇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其权力的行使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实行独裁式统治。而且,秦及以后各代皇帝,不仅继承了先秦君主的专制独裁,而且将这种专制竭力向极端方向发展,可谓登峰造极、无以复加。总之,处在贵族领主制与近代民主制发展阶段中间的君主官僚政治,皇帝是行政的主导与核心。在这种政体下,无论哪一王朝建立,由异姓充任的各级政府官吏,其职位只能是及身而止,只有皇位、皇权可以一姓世袭。为了保持皇位的一姓世袭,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皇权的绝对权威,并以集权的形式、专制的手段去驾驭臣民,对整个国家进行统辖、治理,也形成了一系列的规制,这一切,构成了皇帝制度的主要内容。这一制度,对官僚政治及王朝政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因而,研究古代官僚和行政管理,首先应阐述处于主宰地位的皇帝与皇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