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部書是兩個著者在學校裏教語法的講稿,一共十七章(將來也許有變動),要是按每章講兩個禮拜的速度進行的話,正好够講一個學年的。
我們用北京話作材料(也用客、粤、閩、吴四系方言跟古漢語跟他比較),比平常的語法書用的材料範圍窄。因爲我們的主張是先講自己真懂得透澈的、内部相當一致没有多少矛盾的材料,然後再吸收進些别的材料去。我們的志願是,先把北京話講明白了,再講厦門、客家、廣州、上海幾種方言的語法,合起來以後,再擴充到别的材料上去。憑兩個人的力量,也許得作個十年二十年的也説不定。但盼我們能“抛磚引玉”,引得同道的人各人由自己運用得熟的方言動起手來,那就快多了,漢語語法的真相也可以早點兒求出來了。這麽作自然慢,可是切實得多,講出來的東西也就真正跟老百姓嘴裏説的話血肉相連,不致於再像目前是的讓人學了一套語法,得了好些知識,可是跟自己説的話没什麽關係,過些日子又忘了。按理説,會説漢語的人本就會漢語語法,不過只是感性的認識,等語法學家把他組織起來,整理出來,再正正經經的學一遍,就提高到理性認識的水準上了,决不該有學了又忘的事;可是要是語法書裏組織起來的材料根本不是他的感性認識裏的東西,那他怎麽能懂,怎麽能記得住,怎麽能用呢?我們認爲方塊字寫下來的材料,把語言的真相都給弄歪曲了(比方咱們寫文章,常寫“家中”、“便好”,誰嘴裏真説他?),非得重新回到嘴裏説的話上去,講不出什麽來,所以寧肯多費些事。我們的材料都是先翻成標音譜,分析完了再翻成方塊字的。誰要肯跟我們一樣,也費這麽些力氣,誰也就越能得出跟我們的見解差不多的結論來。
也許有人説我們光講北京“口語”,不講“提高”以後的“加工”的寫的文章,是一種“鑽冷門”的意思。我們倒不這麽想。第一,“提高”也罷,“加工”也罷,都只影響到“詞彙”跟“表達的方法”上,决不致於連基本詞彙跟語法都給改了。高爾基的作品裏頭的話,總得算加過工了吧,可是他的語法跟俄語會話書裏的語法是一樣的(自然嘍,他也許有一兩個特别點兒的習慣,好比在陰性單數第五格上多用幾次-ою詞尾那一類的,不過那-ою也不是根本不能説的。除了這類細節以外,我們看不出來高爾基在哪兒連語法也給“加了工”了)。第二,我們自己説北京話,懂北京話,我們講北京話的意思是拿北京話當典型例子求漢語的語法。有一個著者教的學生本來是預備出去調查西南少數民族語言去的,在作實習的時候發現我們整理出來的語法體系跟西南台系的話的語法精神極接近,因爲我們抓住的是漢台語系語法的精神。就這一點也可以説明我們不是“好奇”了。
我們判斷一串聲音是一個詞不是的辦法也許有人不同意,認爲我們把“重音”當唯一的標準太“偏”了。我們要聲明一聲兒,我們並不是完全不管他們在句子裏擔任職務的情形跟講法這些現象,不過我們只用“重音”這個標準當最主要的有决定性的標準,並且拿他説服别人去罷了。這麽作也並不是“好奇”,這是材料讓我們作的。誰也不能不承認“葡萄”、“旯旮兒”、“薩其瑪”、“黑咕□咚”是詞,那麽假定跟他們重音格式一樣的單位也是個詞不是最近情近理嗎?至不濟也比拿“我覺得”、“我以爲”作標準好吧?
也許有人説我們給“形態變化”下的定義跟印歐語裏的定義不一樣,太細了,好像故意給漢語“凑”出形態變化來是的。我們説,這太有點兒“深文周納”了。我們的材料是標音譜,這上頭只要有一個元音變了,有一個重音號挪了,並且還“表示”點兒什麽的,我們没法兒不管。誰聽見説過講俄語語法的不管окнa跟óкнa的分别?爲什麽一講起中國事來就光許馬虎不許認真了呢?説真的,除了六朝人的話不敢保險,要説古漢語跟宋元以來的漢語没形態變化還不如説因爲方塊字記那些東西不方便就都給漏下去了妥當。至於跟印歐語不一樣就更不奇怪了:要真一樣了,漢語不就成了印歐系的話了嗎?科學的名詞自然應該講法確定點兒,可是要想一點兒變動没有的話,就連自然科學那一類學問也難作得到。比方中國生理學者講起“眼球”來不也跟歐洲學者説的不是一種(色的)東西嗎?現代數學裏的“方程”代表的那門學問也是從阿剌伯人、歐洲人那兒學來的,跟《九章》裏的“方程”並不一樣,咱不也用了一個名字了嗎?
我們的文章用的文體也許有人看着不順眼,賞給一個“土話”的頭銜。其實這就是我們在講堂上説的話,不過别人不肯記得這麽忠實罷了。非用文言不可的,我們就打上引號,大大方方的用。不是非用不可的時候就乾脆一點兒不用。要説方言的味兒重,還趕不上周立波的五分之一哪!等將來改用拼音字的時候,我們的“昨兒清早兒坐飛機回到北京了”一翻就得,誰看也懂,比“昨晨乘機返京”好一百倍也不止。那“昨晨……”倒不是不能翻,是翻了没多少人念得懂。
比較的材料零碎點兒。這是因爲著者的學力不够,吴語自己不能説,只憑找人請問,别的方言也説不好。要是讀者肯寫信指教,那就太好了。
寫出書來跟在班上講書不一樣。在班上講,靈活得多,寫出來就只可儘量縮緊,免不了有不够“痛快”的地方,還希望讀者多指教,等再版的時候改正。
我們的體系跟别的語法書不一樣的地方都隨處説明了,可是並不詳細。將來也許再加一個單篇論文,附到書後頭,這都得等下册寫好以後再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