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汉初名《周官》,西汉末刘歆改称《周礼》。与《礼记》《仪记》并称“三礼”,是谈古代政治制度的书。旧题为周公姬旦作,也有人认为刘歆伪造。均误。现多认为成书于战国前后。该书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官的体系,分述各种职官的官名、爵等、员数、职掌。书中也掺入部分作者的政治理想,不完全是信史。
大司乐
【题解】
《大司乐》,出《周礼·春官》。春官是掌“礼典”的,而大司乐职掌音乐教育,由此可见礼与乐密不可分的关系。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1],以治建国之学政[2],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3],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4];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5];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6]。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7],以致鬼、神、祇[8],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9],以祭、以享、以祀[10]。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11];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12];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注释】
[1]成均:周大学五学之一。周制大学五学,中为辟雍,南为成均,北为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辟雍为王者所居,四学之中则以成均最尊。
[2]学政:教育工作。
[3]乐祖:先师。礼乐之先贤。
[4]中:忠。和:刚柔相适。祗(zhī):敬。庸:常。孝:孝父母。友:友兄弟。
[5]兴:以物喻事。道:通“导”。引古喻今。讽:背记诗歌之文。诵:按抑扬顿挫的声调节拍唱出背记的诗歌之文。言:直陈己意。语:答述。
[6]《云门》《大卷》:黄帝之乐。《大咸》:尧之乐。《大韶》:舜之乐。《大夏》:禹之乐。《大濩(hù)》:汤之乐。濩,通“頀”。《大武》:周武王之乐。
[7]六律:乐律有十二,阴阳各六,阳为律,阴为吕。六律即黄钟、太簇、姑洗(xiǎn)、蕤(ruí)宾、夷则、无射(yì)。六同:亦称六吕,即大吕、夹钟、仲(小)吕、林(函)钟、南吕、应钟。五声:宫、商、角(jué)、徵(zhǐ)、羽,也叫五音。十二律是绝对音高,五声是比较音高。八音:金、石、丝、竹、匏(páo)、土、革、木。金为钟,石为磬,丝为琴瑟,竹为箫管,匏为笙竽,土为壎,又作埙(xūn,一种陶土烧制的吹奏乐器)、革为鼓,木为祝圉(yǔ,打击乐器名)。六舞:六种舞,即上述黄帝以来的《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咸池》又名《大咸》。合乐:诸乐合奏。
[8]鬼:人鬼。祖先。神:天神。祇(qí):地神。
[9]分乐而序:分用六代之舞使尊卑有序。尊者用前代,卑者用后代。
[10]祭:祭祀地神。享:祭祀祖先。祀:祭祀天神。
[11]四望:四方山川之中尤大者。郑玄注以五岳、四镇、四渎为“四望”。
[12]先妣:先祖之母。
【译文】
大司乐,职掌大学的教法,治理王国的学政,集合公卿大夫的子弟们施以教育。那些有道术、有道德的人,让他们来施教。死后就尊他们为乐祖,在西学瞽宗之内受到祭祀。用乐中六德中、和、祗、庸、孝、友来教育子弟,用音乐语言的表达方式兴、导、讽、诵、言、语来教育子弟;用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来教育子弟。运用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诸乐合奏,可以用来进献给人鬼、天神、地祇,使邦国和睦,万民谐和,能安抚宾客,悦服远方之人,引来鸟兽舞蹈。分用六代乐舞,以先后表示尊卑的次序,用来祭地祇,享人鬼,祀天神。奏黄钟宫起调,歌大吕宫和之,舞《云门》,用以祭祀天神;奏太簇宫起调,歌应钟宫和之,舞《咸池》,用以祭祀地祇;奏姑洗宫起调,歌南吕宫和之,舞《大韶》,用以向四方遥祭五岳、四镇、四渎;奏蕤宾宫起调,歌函钟宫和之,舞《大夏》,用以祭祀山川;奏夷则宫起调,歌小吕宫和之,舞《大濩》,用以祭享周人远祖之母姜嫄;奏无射宫起调,歌夹钟宫和之,舞《大武》,用以祭祀周人的先王先公。
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1],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祇[2],再变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祇[3],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祇[4],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祇[5],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祇[6],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7]。
【注释】
[1]文:修饰。
[2]变:更。乐成而更奏。羽物:鸟类。
[3]臝物:短毛兽类,如虎豹之类。
[4]鳞物:鱼及爬行类动物。
[5]毛物:兽类。坟:水边高地。衍:低下而平坦的土地。沼泽。
[6]介物:甲虫之类。
[7]象物:麟凤龟龙四灵。
【译文】
以上六乐,靠宫、商、角、徵、羽五声来美化,靠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音来传播。以上六乐,奏一遍可以感召羽物之神与川泽之神;奏两遍可以感召赢物之神和山林之神,奏三遍可以感召鳞物之神及丘陵之神;奏四遍可以感召毛物之神及堤岸沼泽之神,奏五遍可以感召甲虫和土地之神;奏六遍可以感召麟凤龟龙四灵以及天神。
凡乐,圜钟为宫[1],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2],孤竹之管[3],云和之琴瑟[4],《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5],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6],孙竹之管[7],空桑之琴瑟[8],《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9],若乐八变,则地祇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10],阴竹之管[11],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注释】
[1]圜(yuán)钟:即夹钟,六同之一。
[2]雷鼓:古乐器名。祀天神时用之。鼗(táo):小鼓,犹今之拨浪鼓。
[3]孤竹:单生之竹。
[4]云和:传说中山名。以产琴瑟著名。
[5]圜丘:古代帝王冬至祭天的地方。贾公彦疏:“土之高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圜者,象天圜也。”
[6]灵鼓:古乐器名。祭地祇之用。
[7]孙竹:竹根末端所生的嫩枝。
[8]空桑:传说中山名。在鲁地,出琴瑟之材。
[9]方丘:夏至日祭地之坛,取野泽中自然之方丘,以象地方。
[10]路鼓:祭鬼神所用的鼓,有四面。
[11]阴竹:生于北山的竹。
【译文】
凡是乐曲,以夹钟为宫调,黄钟为角调,太簇为徵调,姑洗为羽调;用雷鼓、雷鼗,用单生竹制的管,用云和的木材制作的琴瑟,舞《云门》乐舞。冬至日那天在圜丘祭坛上演奏,如果奏乐六遍,则天神都会下降,就可以致礼于天神了。凡是乐曲,以函钟为宫调,太簇为角调,姑洗为徵调,南吕为羽调;用灵鼓、灵鼗,用竹根末端所生嫩枝所制的管,用空桑的木材制作的琴瑟,舞《咸池》乐舞。夏至日那天,在野泽当中的方丘祭坛上演奏,如果奏乐八遍,则地祇都要出来,就可以致礼于地祇了。凡是乐曲,以黄钟为宫调,大吕为角调,太簇为徵调,应钟为羽调,用路鼓、路鼗,用生于山北的阴竹所制的管,用龙门山所产木材制作的琴瑟,歌《九德》之歌,舞《九韶》乐舞,在宗庙当中演奏,演奏九遍,就可以致礼于人鬼了。
凡乐事,大祭祀,宿县[1],遂以声展之[2]。王出入,则令奏《王夏》[3];尸出入[4],则令奏《肆夏》;牲出入[5],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6],大飨不入牲[7]。其他,皆如祭祀。大射[8],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9];诏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10],三侑[11],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12],则令奏恺乐[13]。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14],令去乐。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15],凡国之大忧,令弛县。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大丧,莅乐器[16]。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注释】
[1]宿县(xuán):在祭祀前夕悬挂陈设乐器。县,同“悬”。古称悬挂的乐器,如钟磬等。
[2]展:检测。叩击乐器让其发声来检测其善恶。
[3]《王夏》:周乐名。“九夏”之一,王出入时所奏。下文之《肆夏》《昭夏》也属“九夏”。郑玄注:“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
[4]尸:古人祭祀时,以死者的臣下或晚辈代死者受祭,象征死者神灵的人。
[5]牲:祭祀时用的牲畜。
[6]国子:公卿大夫的子弟。
[7]大飨(xiǎng):天子宴饮来朝之诸侯。
[8]大射:为祭祀择士而举行的射礼。郑玄注:“大射者,为祭祀射。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诸侯及群臣与邦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而中多者得与于祭。”
[9]《驺虞》(zōuyú):古乐曲名。天子射箭时以之为节拍。
[10]大食:王者每月逢初一、十五,加牲盛馔。
[11]三侑:三次奏钟鼓以劝食。侑,劝。多用于酒食、宴饮。
[12]大献:出师获胜,谓献捷于祖庙。
[13]恺(kǎi)乐:庆祝战胜的军乐。
[14]四镇:四座大山。镇,一方的主要山岳。郑玄注:“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扬州之会稽山,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大傀(guī)异灾:巨大的怪异的灾害异变。如陨星、地震等。傀异,犹怪异。
[15]大札:瘟疫。
[16]莅(lì):临。(xīn):陈述、讽诵其治功的诗。
【译文】
凡是用乐的大事,大祭祀,前一天晚上按制度陈设悬挂乐器,并且要检视试奏。王者出入,就命令乐官演奏乐曲《王夏》;神尸出入,就命令乐官演奏乐曲《肆夏》;牺牲出入,就命令乐官演奏乐曲《昭夏》。当祭祀中有舞蹈场面时,大司乐就率领公卿大夫的子弟前去舞蹈。大飨不用迎入牺牲,其他要求与大祭祀相同。大射,王者出入,命乐官演奏《王夏》;当射箭之时,命令乐官奏《驺虞》;诏告诸侯执弓挟矢而舞蹈。王大食,三次劝王进食之际,都要命乐官演奏钟鼓之乐。王者之师凯旋献捷,就要命乐官演奏恺乐。凡是遇到日食、月食、四镇五岳的山崩、严重怪异的灾害、诸侯逝世等事件,就下令停止奏乐。有大的疾疫、严重的荒年、大的自然灾害、大臣故去等国家大的忧患等情况,就下令撤去乐器,收藏起来。凡是诸侯初建国,要禁止他们演奏过分的音乐、哀乐不当的音乐、亡国之声和慢而不敬的音乐。遇有大丧之事,要亲自检视治丧时讽诵逝者治功时所用的乐器。到下葬时,把乐器置于墓中,也一样要去检视。
大司马
【题解】
《大司马》,选自《周礼·夏官》。夏官所掌为军政,故大司马得以“九伐之法”正邦国。“中春,教振旅”,“中夏,教茇舍”,“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阅”,都是平时施之于民众的军事训练。从“制畿封国”“设仪辨位”“进贤兴功”“建牧立监”“施贡分职”“简稽乡民”“均守平则”“比小事大”来看,除“制军诘禁”以外,大司马的职掌主要仍在执掌邦政。
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制畿封国[1],以正邦国;设仪辨位[2],以等邦国[3];进贤兴功[4],以作邦国;建牧立监[5],以维邦国[6];制军诘禁[7],以纠邦国;施贡分职[8],以任邦国[9];简稽乡民[10],以用邦国;均守平则[11],以安邦国;比小事大,以和邦国。
【注释】
[1]畿(jī):天子所领之地。封:指帝王分给诸侯土地。
[2]仪:诸侯及诸臣之礼仪。
[3]等:划分等级。
[4]兴:举。
[5]牧:州牧。监:君。
[6]维:联结。
[7]诘(jié)禁:有犯禁者则问其罪而究治之。
[8]施:设置,确定。职:赋税。
[9]任:按照其所能承受的程度分配任务。
[10]简稽:查核,考察。
[11]均守:郑玄注:“诸侯有土地者均之,尊者守大,卑者守小。”平则:使法则公平。谓按照封地大小和土质美恶制定征收税赋的标准。则,法。
【译文】
大司马一职,主掌以下建立邦国的九法,以辅佐王者治理邦国。划分天子王畿以及分封诸侯土地,以确正邦国的疆界;设立诸侯及诸臣的礼仪分别尊卑之位,以划分邦国的等级;荐举贤人功臣,以振作邦国;建立官员,设置国君,以维系邦国;建立军队,严行禁令,以纠正邦国;确定贡赋和相应赋税,分配到各邦国;核计臣民人数,以供邦国力役之用;按照爵位尊卑和拥有土地的大小,制定公平的法则,以安定邦国;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则邦国和睦。
以九伐之法正邦国:冯弱犯寡则眚之[1],贼贤害民则伐之[2],暴内陵外则坛之[3],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4],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5],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6]。
【注释】
[1]冯(píng):同“凭”。欺凌。眚(shěng):通“省”。削减。
[2]贼:杀害。伐:讨伐。《左传》说:“凡师有钟鼓曰伐。”
[3]坛:通“(shàn)”。经过清理整治的平地。郑玄注:“谓置之空,以出其君,更立其次贤者。”
[4]固:坚固。特指地形险要和城郭坚固。侵:讨伐。郑玄注:“兵加其竟而已,用兵浅者。”
[5]杜:断绝,封闭。郑玄注:“杜之者,杜塞使不得与邻国交通。”
[6]外内乱,鸟兽行:有悖人伦,外内淫乱,无异于禽兽。
【译文】
用九伐之法来整饬诸侯各国:有以强凌弱、以众欺寡的,要全面削减其封地;有残害贤人、虐待百姓的,要大张旗鼓地讨伐他;内行暴政、外辱邻国的,要废除其位,另立贤能;有使耕地荒芜、百姓离散的,要削夺他的封国;有凭恃险固、不服节制的,要讨伐他;有杀害亲族的,要正其罪;有放逐或杀害自己国君的,要杀掉他;有违反王命、轻慢政法的,要切断他与邻国的交通;有悖逆人伦、行同禽兽的,要诛灭他。
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1],乃悬政象之法于象魏[2],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3]。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注释】
[1]都鄙:公卿大夫的采邑。
[2]政象:指政法条文。象魏:宫廷外的阙门。
[3]挟(jiā)日:古时以干支纪日,从甲至癸凡十日,谓之浃日。挟,通“浃”。
【译文】
正月初一在国都及公卿大夫的采邑宣布政令,并把形诸文字的政令悬挂在阙前,使民众得以观览,十天以后才收藏起来。按照九畿的册籍,对诸侯列国施政分职。中央纵横千里的地方叫国畿,国畿之外五百里的地方叫侯畿,侯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甸畿,甸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男畿,男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采畿,采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卫畿,卫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蛮畿,蛮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夷畿,夷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镇畿,镇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叫蕃畿。
凡令赋[1],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参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2]。
【注释】
[1]赋:此指军赋。郑玄注:“赋,给军用者也。”
[2]“上地食者参之二”几句:郑司农云:“上地,谓肥美田也。食者参之二,假令一家有三顷,岁种二顷,休其一顷。下地食者参之一,田薄恶者所休多。”疏:“此蒙上施政职,而并颁邦国授地令赋之政法也。”
【译文】
凡是征收邦国的军赋,要根据土地肥瘠与人民众寡来制定:上等土地的地区每年可耕种的占比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二,百姓每家可以出役夫三个人;中等土地的地区每年可耕种的占比全部耕地的一半,百姓平均两家出役夫五人;下等土地的地区每年可耕种的占比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百姓每家可以出役夫两人。
中春,教振旅[1],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2],王执路鼓[3],诸侯执贲鼓[4],军将执晋鼓[5],师帅执提[6],旅帅执鼙[7],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8]。遂以蒐田[9],有司表貉[10],誓民[11],鼓,遂围禁,火弊[12],献禽以祭社[5]。
【注释】
[1]振旅:本义指整队班师。此指借春田整顿部队,操练士兵。
[2]铎(duó):古乐器,形如大铃。镯(zhuó):古军乐器,形如小钟。铙(náo):乐器,如铃而大,行军用之。
[3]路鼓:祭鬼神所用的鼓,有四面。
[4]贲(fén)鼓:大鼓。
[5]晋鼓:古乐器,与钟相应。按,路鼓、贲鼓、晋鼓体积较大,车上容纳不下,所以天子、诸侯、军将是无法亲自执桴击鼓的。临战之时,王车只载鼙以鼓,路鼓在副车,由鼓人负责击鼓。
[6]提:鼓名。马上鼓,有柄可提持以击。
[7]鼙(pí):古代军中所用的一种小鼓。
[8]疏数(shuò):指队形疏密。
[9]蒐(sōu):春猎。田:通“畋”。打猎。
[10]表:立标识。貉(mà):通“祃”。古代在军队驻地举行的祭礼。郑玄注:“祷气势之十百而多获。”
[11]誓民:以违犯田猎规则所应受处罚告诫民众。誓,诫。
[12]火弊:将要围猎时放火,田猎停止则灭火。弊,停止。郑玄注:“火弊,火止也。春田主用火,因焚莱除陈草,皆杀而火止。”
【译文】
仲春时节,教民众整顿操练,司马用旗帜召集民众,整编队形,如同作战的阵势一样。使民众能分辨鼓、铎、镯、铙的用途,王者执路鼓,诸侯持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教导士兵们坐下、起立、前进、后退、行动快慢、队形疏密的法度。于是举行春季田猎,有关官吏树立标识举行祃祭,告诫民众,击鼓围猎,焚烧野草的火熄灭了,停止田猎,进献猎获的禽兽以祭祀土地之神。
中夏,教茇舍[1],如振旅之陈。群吏撰车徒[2],读书契[3]。辨号名之用[4],帅以门名[5],县鄙各以其名[6],家以号名[7],乡以州名[8],野以邑名[9],百官各象其事[10],以辨军之夜事[11],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12],如蒐之法,车弊,献禽以享礿[13]。
【注释】
[1]茇(bá)舍:除草平地,以为宿所。
[2]撰(xuǎn):同“选”。选择。车:车兵甲士。徒:步卒。
[3]书契:此指军中文书。
[4]号名:标志。郑玄注:“号名者,徽识,所以相别也。”
[5]帅:谓军将及师帅、旅帅至伍长。以门名:郑玄注:“所被徽识如其在门所树者也。”
[6]县鄙:县里的长吏。郑玄注:“县正、鄙师至邻长也。”以:同。
[7]家:采邑主。郑玄注:“谓食采地者之臣也。”
[8]乡、州:指乡里各级官吏。郑玄注:“谓州长至比长也。”
[9]野:谓郊外之地。野中设有公邑,其长官称公邑大夫。此指公邑大夫。
[10]百官:各种职事人员。郑玄注:“以其职从王者。”象:同。
[11]夜事:夜间警戒。
[12]苗田:夏猎。
[13]礿(yuè):古代宗庙四时祭之一。
【译文】
仲夏时节,教之以野营露舍之法,排列如同整顿操练时的队形。军将以下选择车兵甲士、步卒,核对簿书的记录,看是否相符。要辨明徽识的用途,军帅的徽识要与军门所树立的相同,县鄙官长有本县鄙的徽识,采邑主有本采邑的徽识,六乡官吏有本乡的徽识,公邑大夫有本邑的徽识,百官各以职事为徽识,作为军中夜间戒备守御时辨别之用,其余都与春季整顿操练的训练时一样。于是举行夏季田猎,方式略同春猎,围猎的战车都停下来,就进献猎物来祭祀宗庙。
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陈,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1],诸侯载旂,军吏载旗[2],师都载旃[3],乡遂载物[4],郊野载旐[5],百官载,各书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狝田[6],如蒐田之法,罗弊,致禽以祀祊[7]。
【注释】
[1]大(tài)常:天子旗帜,上画日月图案。又作太常。按,以下旂(qí)、旗、旃(zhān)、物、旐(zhào)、(yú)都属“九旗”,是以不同徽号表示不同等级和用途的旗帜。《周礼·春官·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交龙为旗,通帛为旃,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龟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
[2]军吏:诸军帅。
[3]师都:遂大夫。
[4]乡遂:乡大夫。
[5]郊:谓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谓公邑大夫。
[6]狝(xiǎn):秋猎。
[7]祊(bēng):宗庙门内设祭之处。
【译文】
仲秋时分,教导民众练习作战,阵势如整顿操练时的阵列。要民众辨明旗帜的用途,王者建立画有日月之形的太常,诸侯建立画有交龙的旂,诸军帅建立画有熊罴的旗,遂大夫建立用纯色丝帛制成的旃,乡大夫建立用杂色丝帛制成的旗,州长、县正、公邑大夫建立画有龟蛇的旐,百官建立画有鸟隼的,旗帜分别画上图形,写上名号,其他都和春季训练一样。于是举行秋季田猎,方式与春季田猎相同,收起罗网以后,以猎物献祭四方之神。
中冬,教大阅。前期,群吏戒众庶,修战法。虞人莱所田之野[1],为表[2];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为一表[3]。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4],群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乃陈车徒,如战之陈[5],皆坐。群吏听誓于陈前[6],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中军以鼙令鼓[7],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群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铎[8],群吏弊旗,车徒皆坐。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进,鸣镯,车骤徒趋,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车驰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阕[9],车三发,徒三刺。乃鼓退,鸣铙,且却,及表乃止,坐作如初。
【注释】
[1]莱:除草。
[2]表:表帜。
[3]“百步则一”几句:据孙诒让说,表是从南向北而设,第一表叫作前表(或称四表),往北间隔百步为三表,再往北间隔百步为二表,再往北间隔五十步为后表(最北一表),四表间隔总共二百五十步。
[4]后表之中:后表至二表之间。
[5]陈:同“阵”。
[6]群吏听誓于陈前:据《周礼注疏》,士卒是面朝北坐以听誓,群吏则出列到后表之北,面朝南向后表、与士卒相向而立以听誓。
[7]中军:中军帅。如王在军中,则指王。
[8]摝(lù):摇动,振作。
[9]鼓戒三阕:击鼓命令进攻三次。戒,此指戒众进攻。郑玄注:“鼓戒,戒攻敌。”阕,止。
【译文】
仲冬时分,举行大校阅。在阅兵前几天,官长们要告诫部属,讲习战法。虞人要芟除田猎及校阅地方的野草,树立表帜,每隔一百步的距离设立一个表帜,设立三个表帜,又五十步外再设立一个表帜。到了冬猎那一天,司马在后表与二表中间建立旗帜,各级军将用相应的旗帜和鼓、铎、镯、铙分别率领自己的部众到达,天刚亮的时候,司马放倒旗帜,迟到的人要受到责罚。于是陈列兵车、卒伍,如同作战的阵势一样,大家都坐下。官长们在阵形的前面聆听誓词。斩杀牺牲,在队列前示众,宣布:“有不从命令不努力向前的,斩首!”中军帅用鼙鼓发令,鼓人都击鼓三通,司马摇动铎,军将们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卒起立。击鼓下令队伍行进,鸣镯,车兵和步卒一同行进,从后表前进到二表停止下来。击鼓三通,摇动铎,军将们将各自的旗帜放倒,车兵和步卒都坐下。又击鼓三通,摇动铎,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卒全体起立。击鼓命令队伍进攻,鸣镯,兵车跑起来,步卒快走,到三表处停下来。坐下,起立,都和前次一样。于是又一次击鼓下令,兵车疾驰,步卒跑步前进,到四表处停下来。击鼓命令进攻三次,车兵相应地发射三组箭,步卒做三组击刺动作。于是击鼓下令退军,铙声响时,队伍退却,退到后表处停止。坐下、起立,都和以前一样。
遂以狩田[1]。以旌为左右和之门[2],群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间以分地,前后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后。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3]。既陈,乃设驱逆之车[4],有司表貉于陈前,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及所弊,鼓皆[5],车徒皆噪。徒乃弊,致禽馌兽于郊[6]。入,献禽以享烝。
【注释】
[1]狩:冬猎。
[2]和:古代军队营垒之门。
[3]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郑司农云:“险野人为主,人居前;易野车为主,车居前。”
[4]驱逆之车:驱车和逆车。驱车驱赶野兽入围,逆车拦击野兽不使逃窜。
[5](xiè):疾雷击鼓。
[6]馌(yè)兽:祭礼。田猎之后,以猎物祭四郊之神。
【译文】
于是举行冬季田猎。树立旌旗作为左右军垒之门,军将们各自率领所部战车、步卒依次出入军门,将兵车、步卒列阵于左右,乡师负责规正他们的行列。旗帜置于卒伍之间,用来分别各部位置的前后,屯驻车辆步卒的距离前后百步,由乡师巡视阵地前后。凡是险阻之地,步卒在前,兵车在后;平坦的地方,兵车在前,步卒在后。军阵列好以后,设置围猎禽兽专用的驱车和逆车,有关人员在阵前设立表帜,举行祃祭仪式,中军帅用鼙鼓发令,鼓人击鼓三通,群司马摇动铎,甲士步卒全体起立。于是击鼓下令行进,步兵口中衔枚冲向前方。捕得大禽兽,要上缴公家,捕得小禽兽,则取为己有。凡捕得禽兽的,要割下猎物的左耳,作为计功的凭据。到了围猎区域的尽头,鼓声雷鸣,军士们大声欢呼。于是传令人们停止围猎,把所得的猎物献祭四郊之神。回到国都之内,又以猎物祭享宗庙。
及师[1],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若大师[2],则掌其戒令,莅大卜[3],帅执事莅衅主及军器[4]。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及战,巡陈,眂事而赏罚[5]。若师有功,则左执律[6],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若师不功,则厌而奉主车[7]。王吊劳士庶子,则相。
【注释】
[1]师:据郑玄注,此指天子巡守、会同等外出,大司马率军随行。
[2]大师:王者亲征。
[3]大卜:卜问出兵吉凶。
[4]衅主及军器:郑玄注:“凡师既受甲,迎主于庙及社主,祝奉以从,杀牲以血涂主及军器,皆神之。”主,为死者立的牌位。此指随军之先王及社稷神之牌位。
[5]眂:同“视”。
[6]律:定音器,用竹或金属制成。
[7]厌:厌冠,即丧冠。奉主车:送神主之车归庙与社。奉,送。
【译文】
凡是天子巡守、会同等外出,大司马率军随行,集合军队,执行禁令,救助无辜,讨伐有罪之人。如果是天子亲自率军征伐,则大司马主掌军中戒令,亲临卜问出兵吉凶;率领有关官吏临视衅祭随军而行的迁庙主与社主及军事器械。队伍集合的时候,建立天子的太常旗,核定报到的人数,责罚迟到的人。作战的时候,巡察军阵,观察战绩加以赏罚。如果王师得胜,大司马左手持律,右手执钺,身为先导,奏恺乐、献捷于社。如果王师战败,则身着丧服,护送神主之车归庙与社。天子吊唁、慰劳众人,大司马主持有关仪式。
大役[1],与虑事,属其植[2],受其要[3],以待考而赏诛。大会同,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若大射,则合诸侯之六耦[4]。大祭祀、飨食、羞牲鱼[5],授其祭[6]。大丧,平士大夫。丧祭,奉诏马牲[7]。
【注释】
[1]大役:指筑城等大工程。
[2]属其植:聚集部下将吏。属,聚合。植,郑司农曰:“植,谓部曲将吏。”孙诒让曰:“大役人徒众多,略依军法部署,故亦有将吏。”
[3]要:簿书。此指役夫名册。
[4]耦:通“偶”。双人。天子与诸侯射,规格为六耦,共十二人。
[5]羞:进献。
[6]授其祭:此指取所当祭之物授给宾、尸行食前祭礼。郑玄注:“祭,谓尸、宾所以祭也。”
[7]奉诏马牲:谓送马牲至墓,告于柩,藏于棺旁椁内。郑玄注:“奉犹送也,送之至墓,告而藏之。”
【译文】
有筑城等大工程,大司马要参与策划其事,聚集部下将吏管理役夫,收受有关的簿书文件,考校其表现,以备奖赏责罚。在诸侯集体朝见周王的场合,大司马率领士人与庶子作为王的随从,执掌政令。大射时,大司马负责调配六个双人组的人员组合。有大祭祀,诸侯来朝,大司马进献鱼牲,负责取所当祭之物授给宾、尸行食前祭礼。有王、后等大丧事,大司马主持规正公卿大夫士的丧服规格。丧祭之时,护送马牲到墓地以告死者并埋之于棺旁。
职方氏
【题解】
《职方氏》,选自《周礼·夏官》。职方氏,掌天下地图,主管四方职贡。
本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讲职方氏职掌;第二部分讲九州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物产,其中还提到各地人口中性别比例的问题,这在人口史和人口思想史上都是重要的资料;第三部分述九服;第四部分记邦国制度。
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1],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2],周知其利害。
【注释】
[1]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泛指周边各族。古有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之说。
[2]九谷:泛指谷物。六畜:马、牛、羊、鸡、狗、猪。
【译文】
职方氏掌理天下的图籍,执掌天下的地形,分辨邦国、都邑、边鄙以及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人民,与财富九谷、六畜的数目,详知各处的地利及要害所在。
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1]。东南曰扬州,其山镇曰会稽[2],其泽薮曰具区[3],其川三江[4],其浸五湖[5],其利金、锡、竹箭,其民二男五女[6],其畜宜鸟兽,其谷宜稻。
【注释】
[1]贯:事。
[2]镇:一方之主山。
[3]薮(sóu):大泽。具区:即今太湖。
[4]三江:有多种解释。据《汉书·地理志》指今吴淞江和芜湖、宜兴间由长江通太湖一水,并长江下游,为南江、中江、北江三江。
[5]浸:泛指可资灌溉的川泽。五湖:泛指太湖一带的湖泊。
[6]其民二男五女:此指男女比例。
【译文】
辨明九州之内的国家,使同其事利。东南方的是扬州,其主山为会稽山,大泽为具区,河流有三江,可以用于灌溉稻田的有五湖,其他特产有金、锡、竹箭,那里男女比例为二比五,就动物而言最适宜鸟兽生长,就谷物而言宜种稻。
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其泽薮曰云梦,其川江、汉,其浸颍、湛[1],其利丹、银、齿、革,其民一男二女,其畜宜鸟兽,其谷宜稻。
【注释】
[1]颍:颍水。淮河最大的支流。湛:水名。按,郑玄注,此二水都属豫州,当是与下文豫州浸之“波、溠”互讹。
【译文】
正南方向是荆州,其主山是衡山,大泽为云梦,大河有长江、汉水,灌溉之水是颍水、湛水,其地特产有丹砂、银、象牙和犀牛的皮革,那里男女的比例是一比二,就动物而言适宜鸟兽生长,就谷物而言适宜种稻。
河南曰豫州,其山镇曰华山,其泽薮曰圃田[1],其川荧、雒[2],其浸波、溠[3],其利林、漆、丝、枲[4],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扰[5],其谷宜五种。
【注释】
[1]圃田:古泽薮名,在今河南中牟西。
[2]荧:原指荧泽(后改为“荥”,据段玉裁、阮元等说属误改),故址在今河南郑州西北古荥北,西汉后渐淤为平地。此处实指沇水(济水别名),荧泽由沇水溢出而成。雒:今洛河,是黄河下游南岸的大支流。
[3]波:水名。源出今河南鲁山北,入于汝水。溠(zhā):水名。源出今湖北随州西北鸡鸣山,东南流入涢水。按,二水都属荆州。
[4]枲(xǐ):不结子的大麻。
[5]扰:驯服,引申为指牲畜,家禽。
【译文】
黄河以南是豫州,其主山为华山,大泽为圃田,河流有荧泽、雒水,可灌溉之水有波水、溠水,其地特产有林、漆、丝、枲,男女比例为二比三,适宜畜养六畜,适宜种植五谷。
正东曰青州,其山镇曰沂山[1],其泽薮曰望诸[2],其川淮、泗,其浸沂、沭[3],其利蒲鱼[4],其民二男二女,其畜宜鸡、狗,其谷宜稻、麦。
【注释】
[1]沂山:又名东泰山,在今山东中部。
[2]望诸:古泽名。在今河南商丘东北、虞城西北。
[3]沭(shù):水名。源出今山东南部沂山南麓,与沂水平行,南流入江苏。
[4]蒲:蒲柳。其枝条可做箭杆。
【译文】
正东方向是青州,其主山为沂山,大泽为望诸,河流有淮水、泗水,可灌溉的有沂水、沭水,其地特产有蒲柳和鱼类,男女比例为二比二,其地适宜畜养鸡、狗,适宜种稻、麦。
河东曰兖州,其山镇曰岱山[1],其泽薮曰大野[2],其川河、泲[3],其浸庐、维[4],其利蒲鱼,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扰,其谷宜四种[5]。
【注释】
[1]岱山:即泰山。
[2]大野:古泽名。在今山东巨野、嘉祥一带。
[3]泲(jǐ):水名。即济水。
[4]庐:水名。即卢水。源出今山东诸城卢山,故名。维:水名。即潍水。在今山东东部。
[5]四种:郑玄注:“黍、稷、稻、麦。”
【译文】
河东地方是兖州,其主山是岱山,大泽为大野,河流有河水、泲水,可灌溉的有庐水、维水,其地特产蒲柳和鱼类,男女比例为二比三,适宜畜养六畜,适宜种植四种谷物。
正西曰雍州,其山镇曰岳山[1],其泽薮曰弦蒲[2],其川泾、汭[3],其浸渭、洛[4],其利玉石,其民三男二女,其畜宜牛、马,其谷宜黍、稷。
【注释】
[1]岳山:山名。在今陕西陇县西南,亦名吴岳,即《禹贡》之岍(qiān)山。
[2]弦蒲:在今陕西陇县西。
[3]汭(ruì):水名。泾水支流。发源于今宁夏泾源南,至今甘肃泾川流入泾水。
[4]洛:水名。是渭水支流,在今陕西。
【译文】
正西方向是雍州,其主山是岳山,大泽为弦蒲,河流有泾水、汭水,可灌溉的有渭水、洛水,其地特产玉石,男女比例为三比二,适宜畜养牛、马,适宜种植黍、稷。
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无闾[1],其泽曰貕养[2],其川河、泲;其浸菑、时[3],其利鱼、盐,其民一男三女,其畜宜四扰[4],其谷宜三种[5]。
【注释】
[1]医无闾(lǘ):在今辽宁北镇西,今称广宁山。
[2]貕(xī)养:古泽名。故地当今山东莱阳东,久已堙废。
[3]菑(zī):水名。即淄水。源出今山东莱芜禹王山,东北流入海。时:水名。源出今山东淄博西,东北流入海。
[4]四扰:郑玄注:“马、牛、羊、豕。”
[5]三种:郑玄注:“黍、稷、稻。”
【译文】
东北方向是幽州,其主山为医无闾,大泽为貕养,河流有河水、泲水,可灌溉的有淄水、时水,其地特产有鱼类和盐,男女比例为一比三,其地适宜畜养四种家畜,适宜种植三种谷物。
河内曰冀州[1],其山镇曰霍山[2],其泽薮曰杨纡[3],其川漳[4],其浸汾、潞[5],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宜牛、羊,其谷宜黍、稷。
【注释】
[1]河内:古代指黄河以北的地区。
[2]霍山:在山西霍州东南,即《禹贡》之太岳山。
[3]杨纡(yū):泽名。久已湮废,其地不详。
[4]漳:水名。今漳河,是卫河支流,在今河北、河南两省边境。
[5]汾:水名。今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在今山西中部。潞:水名。即今山西东南部的浊漳河。
【译文】
河内地方为冀州,其主山是霍山,大泽为杨纡,河流有漳水,可灌溉的有汾水、潞水,其地特产有松、柏,男女比例为五比三,适宜畜养牛、羊,适宜种植黍、稷。
正北曰并州[1],其山镇曰恒山,其泽薮曰昭馀祁[2],其川虖池、呕夷[3],其浸涞、易[4],其利布帛,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五扰[5],其谷宜五种[6]。
【注释】
[1]并(bīng)州:其地在今河北保定、山西大同一带。
[2]昭馀祁:古泽名。在今山西祁县、平遥、介休三地之间。唐宋以来已涸塞。
[3]虖池:水名。又作虖沱,即滹沱河,在今河北北部。呕夷:水名。一作沤夷,即滱水,即今大清河的支流唐河,在河北西部。
[4]涞:水名。即今拒马河,大清河支流,在河北西部。易:水名。即易水,也是大清河支流,在河北西部。
[5]五扰:郑玄注:“马、牛、羊、犬、豕。”
[6]五种:郑玄注:“黍、稷、菽、麦、稻。”
【译文】
正北方向是并州,其主山为恒山,大泽为昭馀祁,河流有虖池、呕夷,可灌溉的有涞水、易水,特产有麻布、丝帛,男女比例为二比三,适宜畜养五种家畜,适宜五种谷物。
乃辨九服之邦国[1],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2]。
【注释】
[1]九服:同前文《大司马》之“九畿”。
[2]藩:《大司马》作“蕃”。
【译文】
辨明有九服之别的邦国。中央纵横各千里的地方是王畿,其外五百里为侯服,侯服之外五百里为甸服,甸服之外五百里为男服,男服之外五百里为采服,采服之外五百里为卫服,卫服之外五百里为蛮服,蛮服之外五百里为夷服,夷服之外五百里为镇服,镇服之外五百里为藩服。
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1];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凡邦国小大相维,王设其牧,制其职,各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王将巡狩,则戒于四方曰[2]:“各修平乃守,考乃职事,无敢不敬戒,国有大刑。”及王之所行,先道,帅其属而巡戒令。王殷国[3],亦如之。
【注释】
[1]方三百里,则七伯:郑玄注:“方千里者,……以(伯)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即除以九),得十一有奇,云‘七伯’者,字之误也。”即方千里为一百万平方里,伯国方三百,就是九万平方里,一百万除以九万,得十一有余。所以“七”当是“十一”之误。盖“十一”二字竖写笔画相接,后人传抄时误作“七”字。译文改为十一。
[2]戒:以文书戒敕。
[3]殷国:周代天子在侯国行殷见之礼。《周礼·秋官·大行人》:“十有二岁,王巡狩、殷国。”孙诒让正义:“殷国者,谓王出在侯国而行殷见之礼也……即于所至之国征诸侯而行朝会之礼,皆谓之殷国。”金鹗曰:“殷国与巡守同年,其与巡守异者,盖王有故不能远巡,故止于近于王畿之地巡行,大约在侯、甸二服中,则令四方诸侯毕来朝也。”
【译文】
凡是邦国纵横各千里的地方可以封公,如果以方五百里的地方封公,则方千里之地可封四个公爵;以方四百里之地封侯,则可以封六个侯爵;以方三百里之地封伯,则可以封十一个伯爵;以方二百里之地封子,则可以封二十五个子爵;以方一百里之地封男,则可以封一百个男爵;按此比率,可以推知天下邦国之数。大小邦国之间应该互相维系,天子为之选择统治者,各因其能以确立其职掌,各因其地之所有以确立其土贡。天子将要巡狩,职方氏先以文书戒敕四方诸侯:“各自整饬你们应守之责,考校你们执行的情况,如有不够敬戒的,国家有诛杀的大刑。”王者出巡之时,职方氏担任先导,率部先行,巡视日前所申戒令。天子在侯国行殷见之礼时,职方氏的任务也是这样。
大司寇
【题解】
《大司寇》,选自《周礼·秋官》。秋官之属主刑,所以大司寇一职,首先有“三典”:“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其次为“五刑”:有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至于“圜土”“嘉石”“肺石”,则是教化、诉讼、下情上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1],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2]。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注释】
[1]建:建立与颁行。
[2]诘(jié):整治。
【译文】
大司寇的职务,掌理建立与颁行邦国的三等法典,以辅佐周天子对各邦国实施刑罚,督察四方。第一等,在新建立的邦国施行刑罚要用轻典;第二等,在承平的邦国施行刑罚要用中典;第三等,在篡弑叛逆的混乱邦国施行刑罚要用重典。
以五刑纠万民[1]:一曰野刑[2],上功纠力[3];二曰军刑,上命纠守[4];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5]。
【注释】
[1]纠:纠察,纠正。
[2]野:谓甸、稍、县、都等地。即王城外二百里至五百里之地。
[3]上:通“尚”。崇尚,鼓励。功:农功。力:勤力。
[4]命:遵奉将命。守:不失部伍。
[5]愿:质朴,恭谨。暴:郑玄注:“当为‘恭’,字之误也。”
【译文】
运用五刑来纠察臣民:第一种是施行于野外的刑罚,目的是鼓励农功,纠察不勤;第二种是施行于军中的刑罚,目的是鼓励遵奉将命,纠察执行情况;第三种是在乡中施行的刑罚,目的是尊崇德行,纠举不孝的行为;第四种是施行于官府的刑罚,目的是鼓励贤能,纠察失职行为;第五种是施行于国都的刑罚,目的是崇尚谨慎朴实,纠察不恭谨的行为。
以圜土聚教罢民[1]。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2],以明刑耻之[3]。其能改者,反于中国[4],不齿三年[5]。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
【注释】
[1]圜(yuán)土:环土为城,监狱。罢民:此谓游手好闲、不从教化之民。罢,通“疲”。
[2]寘:同“置”。施职事:此指罚做苦役。
[3]明刑:郑玄注:“书其罪恶于大方版,著其背。”
[4]反:通“返”。
[5]不齿:不得与常人叙年齿,等于说不得与常人并列。齿,牛马幼小者,岁生一齿,因而用齿来计其岁数,后常借以指人的年龄。
【译文】
筑城为狱,聚集那些行为恶劣为害一方的人关在里面施以教化。凡为害他人触犯刑律的人,关在狱城之中使服苦役,将他们的罪行写在方板上,挂在后背,让这些人觉得自己的罪过是可耻的。能够改正自己过失的,可以让他返回故里,但仍规定三年之内不得与平民待遇平等。如不肯改正过失而擅自逃出狱城的就杀掉。
以两造禁民讼[1]。入束矢于朝[2],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3],入钧金[4]。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
【注释】
[1]造:讼事双方,犹今之原告、被告。禁民讼:禁民不实之讼。讼,谓因小事而诉讼。
[2]束矢:一束箭。束,或说十二,或说五十,或说一百。
[3]剂:契券,相当现在的合同。狱:郑玄注:“谓相告以罪名者。”
[4]钧: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
【译文】
遇有诉讼案件,要求双方当事人本人到场,禁止民间不实之讼。双方各自呈缴象征理直的一束箭,然后才开始审理案件。遇有以罪名相指控的案件,要求双方呈上有关契券文书及金三十斤。三天以后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始审理案件。
以嘉石平罢民[1]。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2],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3],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4],期役[5];其次,九日坐,九月役[9];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6],则宥而舍之。
【注释】
[1]嘉石:有纹理的石头。古时于外朝门左侧置嘉石,令罪人坐其上示众,按其罪行轻重,有坐三日、五日、七日、九日、十二日之别,并有服劳役的规定。
[2]丽:通“罹(lí)”。遭遇。
[3]桎(zhì):拘束犯人两脚的刑具。梏(gù):木制的手铐。
[4]旬有三日:“三”字应为“二”字之误。
[5]期(jī):一周年。
[6]任:担保。
【译文】
要用嘉石来整治那些行为恶劣的人。凡是百姓犯有罪过,虽然没有触及刑律,却已为害地方的,就给他手脚戴上桎梏,让他坐在嘉石上示众,之后再交给司空罚作劳役。罪行重的,要罚他在嘉石上坐十二天,服役一年;罪行略轻一点的,罚坐九天,服役九个月;罪行再轻一点的,罚坐七天,服役七个月;罪行更轻一点的,罚坐五天,服役五个月;罪行最轻的,罚坐三天,服役三个月,直到州里之人肯为他担保,然后才能赦免他,释放他。
以肺石达穷民[1]。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2],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3],以告于上,而罪其长。
【注释】
[1]肺石:放在外朝门外右边的赤色石头。达:通。此指使穷民的冤辞可以通达于上。
[2]茕(qióng):指无兄弟的人。独:老而无子之人。
[3]士:指掌管刑狱的官员。
【译文】
用肺石来转达无告穷民的怨诉。凡是没有兄弟、没有子孙的,老迈或年幼的,如果有事要呈报王者冢宰,而本地长官不肯转达的,可以站到肺石上去,三天以后,由士来听取他们的诉讼之辞,转达于王及冢宰,然后处罚那些地方长官。
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1],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2],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3]。
【注释】
[1]都鄙:公卿大夫的采邑。
[2]象魏:宫廷外的阙门。
[3]挟日:古时以干支纪日,从甲至癸凡十日,谓之“浃日”。挟,通“浃”。
【译文】
正月初一,万象更新,大司寇向邦国都鄙宣布刑法,将成文的刑法悬挂于阙前,使人民能够观看刑法的内容,十天以后,才把它收藏起来。
凡邦之大盟约[1],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2],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3],皆受其贰而藏之[4]。
【注释】
[1]邦之大盟约:周天子与诸侯会同而盟誓。
[2]天府:周官名。属春官,掌祖庙的守护保管。凡邦国盟书、民数登记、狱讼簿籍之类都送天府保存。
[3]六官:指天、地、春、夏、秋、冬六官之长。
[4]贰:指副本。
【译文】
凡是天子与诸侯会同而盟誓,大司寇要亲身参与记录誓言,并将盟书送进天府。太史、内史、司会以及六官都接受盟书的副本,收藏起来。
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1]。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2]。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3]。
【注释】
[1]邦典:即《大宰》六典。《周礼·天官·大宰》:“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2]邦法:即《大宰》八法。《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
[3]邦成:即《小宰》八成。《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会。”弊:听断。
【译文】
凡诸侯之间发生狱讼,大司寇根据邦国六典来审定。凡卿大夫之间发生狱讼,大司寇根据邦之八法来断案。凡庶民之间发生狱讼,大司寇根据邦之八种惯例来断案。
大祭祀,奉犬牲;若禋祀五帝[1],则戒之日,莅誓百官,戒于百族[2]。及纳亨[3],前王;祭之日,亦如之。奉其明水火[4]。
【注释】
[1]禋(yīn)祀:本指升烟祭天的仪式,后泛指祭祀。
[2]百族:百姓,此指庶人之在官者。
[3]纳亨:即纳牲。亨,同“烹”。
[4]明水火:明水、明火。明水用于调配郁鬯和五齐,明火用于给烹牲的灶生火。
【译文】
凡有大祭祀活动,由大司寇进献犬牲;如果祭祀五帝,斋戒那天,大司寇要亲临约誓众官,还要告诫官府中的庶人。送致牺牲时,大司寇为王前导;祭祀那天也是这样。奉献明水明火。
凡朝觐、会同[1],前王,大丧亦如之。大军旅,莅戮于社。凡邦之大事,使其属跸[2]。
【注释】
[1]朝觐(jìn):古代诸侯朝见帝王,在春季为朝,在秋季为觐。后泛指朝见帝王。
[2]跸(bì):帝王出行时开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
【译文】
凡有朝觐、会同,大司寇为天子前导。遇有大丧,也是如此。凡有大的军事活动,大司寇要亲临军社监刑,刑戮那些不服从军令的将士。凡有邦国大事,大司寇要派其徒属清理道路、管制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