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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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A、B两爵拓本的资料性质

如果上面提出的“铭文重合辨伪法”的基本思路没有错误,那么我们到底如何合理解释A、B两件“壬册父丁爵”两爵拓本之间的关系才好呢?如上所述,就铭文文字部分而言,A、B两爵拓本是可以完全重合的,但就文字周边的纹饰部分而言,两爵拓本之间却存在很清楚的区别。按“铭文重合辨伪法”的原则来讲,既然A、B两爵铭文文字部分可以完全重合了,那么至少其中一方应是伪造或者重复著录等不原始的材料,但同时我们已经知道,两爵拓本的纹饰部分却不能重合。所以,我们目前未能彻底排除A、B两爵拓本实为源自两件不同器物的可能性。若A、B两爵铭文均为真器,而且其铭文字样可以完全重合,那么我们提出的“铭文重合辨伪法”的原则就会失去它的理论依据,这一假说就变得站不住脚了。为了检验这一假说的可行性,我们拟对两铭拓本进行更加详尽的观察和分析。

通过对A、B两铭拓本的观察比较我们发现,B爵拓本几乎没有任何可疑之处,反而在A爵拓本上却发现不少的疑点。A爵拓本上能看到的疑点主要有如下两点:

(一)作为爵形器的铭文拓本,A爵拓本是不合理的。

商周时期爵形器的铭文除了少数见于器腹内或者流、尾、柱侧等部位外,绝大多数是位于器物外壁的鋬内处。根据铭文的大小、形状及其与纹饰的相对位置可以肯定,A爵拓本毫无疑问是个鋬内铭文。但若A爵拓本是鋬内铭文无疑,那么我们同时就得承认:A爵拓本作为鋬内铭文存在根本性的矛盾,那就是:A爵拓本在铭文上下处均有纹饰,未见因受鋬部凸出结构障碍而造成的空白处。按理说,由于A爵铭文位于鋬内,铭文上下处就是相当于立体凸出的鋬身,不可以存在任何拓印痕迹,只能留下一片空白(图六2—7)。实际上,我们一查以往著录过的爵铭拓本就可以发现:爵鋬内铭文的上下处全部都是留空的,除了A爵拓本以外,几乎没有例外。由此可知,作为位于鋬内的铭文,A爵拓本确实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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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二)A爵鋬侧纹饰不整合。

如图七上段所示,B爵器腹鋬两侧饰有四排带状花纹(即a—d),a和d分别为圆圈纹,b为细长鳞纹,c为雷纹地兽面纹。A爵纹饰的基本结构也是一样的,但通过仔细观察可以知道,在A爵拓本上,铭文上端和左侧处可以看出一条分界线(图7下段),而这条分界内侧和外侧的花纹有所交错,其纹理无法密合。我们通过与B爵拓本之间的比较发现,A爵拓本似乎可以根据这条分界线拆分为三个构成部分(如图七下段左侧“A爵”处所示的1、2、3),而这三个构成部分其实分别与B爵拓本的三个不同部位可以完全重合(即图七下段右侧“B爵”处所示的1、2、3)。因此,我们怀疑:A爵拓本并不忠实反映出器物的真实物理状态,而有可能是经过某种人为修改后制作的拓本。我们推测,具体的改变情况应如下:传拓者首先拓好鋬内铭文(即“1”处),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或许是因为提前切好的拓纸大小不够大)将拓纸暂且揭下挪到左边来,再拓了位于2、3处的纹饰(见图七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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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