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释“俞”字的结构
西周金文习见“俞”及“俞”字旁,见《金文编》卷八“俞”字(606页)和卷十“愉”字条下(719页),但商代小臣俞犀尊铭文之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收在“俞”字条下,附录中也未见。小臣俞犀尊见于《殷周金文集成》第5990号。小臣俞犀尊之“俞”应该是金文中所见最早的形体,但与《金文编》所收西周中晚期“俞”字形一脉相承,没有大的改变,只是西周中晚期增加了饰笔而已。
两周金文中的“俞”字,清末以来皆隶定为“艅”,释为“俞”。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师艅簋)说:“今案字乃从舟从,即余之异文,余乃之初字,玉笏也,字之较古者作,较晚者作,即之正面形……则侧视形。”
“俞”字也见于甲骨文,据刘钊《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505页)“俞”字作、、、、、等形。甲骨文也有“榆”字,见《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360—361页),作、、、、、、、、、、、、、、、、、、等形。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梌》有详细考释,也隶定为“梌”,释为“榆”。
周按,甲骨文,现在一般隶定为“艅”,释为“俞”。此形释为“俞”字,也得到学界的公认,但右边形体为何却很难解释。这个形体在甲骨文“榆”字中作,但多作、等形,与商末小臣俞尊铭文字形体都接近。然而可以肯定,等形绝不是“余”字,甲骨文“余”字一般作,西周金文作、、、、、等形,形体一脉相承,与“俞”字右部所从区别很大,二者绝不是同一个字。因此,郭沫若释西周金文“俞”字所从之为“”之侧视形,以“余”字为“”之正视形,以、余为一字,显然是不对的。当然,学者习惯将甲骨金文之“俞”隶定为“艅”,也是沿袭清末学者误认了金文中“俞”右部偏旁造成的。因为与字上部相同,就隶定为“余”,现在看是错误的,不如直接释为“俞、榆”字,或隶定为“、”字。
从从令的字凡两见,商末戍铃方彝作、西周穆王班簋作,前者因为是摹本,《金文编》未收,后者《金文编》收于“铃”字条下。校订《金文编》者也未对此条之做出任何评议。无疑学界认为形是“金”字之省,但实际上金文中的“金”字不可能省作形。此形应隶定作“”,在流传至今的字中很难找到与它对应的字体。班簋铭文辞例为“赐”,“”前一字皆释为“铃”,却并非从金的“铃”字。“”所从与“俞”字所从相同可以肯定。
西周初年太保簋有,甲骨文也有字,有人认为“”之省,也为“榆”字。商末其卣有“榆”字作,与甲骨文字同形。省为形似不大可能。肯定为形声字,从木、声,古文字的形声字一般是不省的,如果省为,就不可能读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