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骨文“臺”字异体补说
甲骨文“臺”作(《花东》502)[1],从宀、之声(“臺”为定母之部,“之”为章母之部,读音相近)。姚萱首先释出该字,她还指出,战国竹简中的“臺”字作(郭店简《老子》甲本简26,九成之臺)等形,系将甲骨文所从意符“宀”增繁,变为本就“从宀(至声)”的意义又相近的“室”。战国秦文字中“臺”字上半的声符“之”字下又增从口,一直沿用到后世。大徐本《说文》至部:“臺,观四方而高者。从至,从之,从高省,与室、屋同意。”小徐本分析作“从至,高省,与室、屋同意。之声”,段注本从之。“臺”从之声的说法是合理的[2]。姚说很好地勾勒出“臺”字形体发展的轨迹。最近李春桃又释出金文中的“臺”字[3],其形作、(《集成》423、5987),从高或京,之声,填补了该字演变序列中的缺环。
殷墟甲骨文中还有两种“臺”的异体,值得补充说明。
卜辞有:
(1)贞:惠。
(《合》23704)
“惠”下一字当分析为从执、臺声,颇疑即古书中表示最下一级奴隶的“儓”字[4]。《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臺。”臺,《玉篇》人部引《左传》作“儓”。(1)辞所贞问的,也许就是要否选用儓这种奴隶。
甲骨文“儓”字中的“臺”,除之声外,从高臺建筑形(即“高”不从口的异体,亦即《说文》所谓“高省”)。这样写是非常合适的,“臺”本即人工筑成的高臺基建筑。西周金文从高的“臺”字,系直接继承这种写法;从京者意同,“京”也是高臺基的建筑。
下面要谈的第二种“臺”字异体,所用形旁跟《花东》一样也是从宀,但其下加了一个方形,作。见于如下两辞:
(2)……疋……□(原文此处为□)臺……
(《合》18258=《乙》4569)
(3)……臺……
(史语所未刊甲骨,考古资料数位典藏资料库R37818)
两辞残甚,具体用法已难知晓,但释“臺”应无问题。其在“宀”下加方形,实际上也是对高臺建筑的反映——方形表示臺基[5],“宀”表示臺基上带屋顶的建筑。早期古文字“亯”作[6],亦象建于方形高臺之上的带屋顶的建筑物,表示享堂、宗庙。“臺”字所从的方形上有“宀”之形,与“亯”的写法、构意极为相似。
以上诸“臺”字,或从高(又有加“口”与不加之别),或从京,或从宀,或从臺基之上有“宀”,或从室,皆为意义相近之形旁的换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