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我叫布鲁克,我是一只蓝胖胖。
只要进入黑夜,植被茂盛的谜之森林就变成了捕食者的专场,白日里欣欣向荣和平友爱的美好场景,都会随这太阳落下而消失不见。
这时候,所有不小心从丛林边缘的草原上踏入谜之森林小动物们,都会按照惯例,在第二天中午前后变成一滩新鲜的粪便。
当然了,这个味道有点重的惯例,每天都会被打破......
一群正在拖运猎物的暗影狼群,莫名其妙的变得躁动不安起来——可能是空气中突然出现的一种怪味,才让他们变得如此躁动不安。
“嗷呜~~”
要比普通暗影狼大上两圈的头狼见状,有些愤怒的吼叫了几声,将躁动不安的狼群暂时压制了下来以后,立刻就招呼几只与自己身材相等的暗影狼向自己靠近,低声讨论起来。
没过多久它们就达成了共识。
虽然有些不舍,但暗影狼的最高决策层还是决定放弃已经到手的猎物......
在将这个消息向整个暗影狼群传达以后。
大部分暗影狼听话的松开了口中的猎物,但有可能是因为头狼威信不足的原因,一小部分暗影狼组团拒绝了头狼的命令,依旧我行我素的拖拽着庞大的猎物,不管头狼如何吼叫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随着时间的一分一秒过去,空气中的怪味儿越来越重,更重要的是远处的草丛中也开始剧烈晃动起来......
头狼见状,就知道不能在等待下去了。
没有任何的犹豫,它果断的扔下了少数不服从命令的暗影狼,自己则带领着服从命令的暗影狼群大部队掉头就跑——看那样子,就像是在迟跑上一会就会小命不保似的。
而被大部队扔下的暗影狼们,都十分犹豫的互相对视了一眼,最后还是一起放下口中的猎物,夹着尾巴向着已经消失在丛林之中的大部队追了上去——它们清楚和头狼呕气是可以的,但要是真的被狼群抛弃了,它们根本没有把握能在谜之森林活到明天下午......
伴随着最后一只暗影狼的消失,原本热闹的森林空地之间,就只剩下一只伤痕累累猎物躺在原地。
而这只被暗影狼们恋恋不舍的猎物——其实是一只体型肥大的月光兔。
这种谜之森林特有的大兔子,最高可以长到三四米那么高,体重最大更是可以达到五六吨重。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大兔子的存在,谜之森林的各种蚂蚁都把巢穴安在大树上——还是那种大兔子不吃的大树上。
正是依靠着庞大的体型,月光兔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丛林中穿梭觅食。
就连成群结队,配合默契的暗影狼群,真正想要猎杀一只成年月光兔,都要花上一天一夜甚至还要付出两三只暗影狼的生命,才能将大兔子给结果了。
毕竟能支撑大兔子全身重量的有力双腿,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要是不小心被它蹬到了——粉身碎骨都是最好的下场。
如果要将谜之森林的食草动物列个排行榜。
那么月光兔一定能排进前五,如果它们能够勤加锻炼的话排进前三也说不准。
但就是这样一个食草界的森林霸主,现在也露出了恐惧的表情,并且剧烈挣扎起来——要知道刚刚在暗影狼的疯狂撕咬下它都已经放弃挣扎了。
连被暗影狼扒皮抽筋都能忍受的大兔子,现在反而忍受不了某种味道——嘶~那真是一种无法想象的味道。
但不管这只可怜的大兔子如何挣扎,都无法在成功的站起来了——暗影狼头领为了防止大兔子回光返照,再伤害它的族群,早就提前就将它的腿部关节咬的粉碎。
但就算是成了这个样子,它也没有放弃挣扎,猩红的血液挣脱了已经凝固的伤口,刺鼻的血腥味吸引了一批又一批黑夜猎手。
只是这些黑夜猎手在走到离大兔子十米远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开始对着空气不停的耸动着鼻子,仔细分辨起空中的某种味道。
在确认这种味道真实存在以后,纷纷夹着尾巴掉头就跑,仿佛躺在那里的并不是什么可口的大兔子,而是一滩令它们十分厌恶的污秽物。
直到十五分钟以后,大兔子也终于精疲力竭瘫在了地面上,不是它有意放弃了挣扎,而是它已经借着昏暗的月光,看见了一个逐渐靠近的瘦小身影,空气中那令它崩溃的怪味也越来越浓郁——它知道自己今天是跑不掉的了!
“嘶~哗”(树丛晃动声)
“悉悉~索索”蹑手蹑脚的走路声。
“你好呀,我叫布鲁克,是一名双头食人魔......你能成为我的朋友吗?”
受伤垂死的大兔子:“咕噜咕噜”(mmp离老子远点。)
“好朋友,你看起来好香啊,能让我咬一口吗?”
“我就吃一口真的。”
......
作为一拥有名“高智商”的丛林蓝皮食人魔,布鲁克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因为他每天都可以在丛林里认识一位新的好朋友。
虽然他的记忆力不是很好,可能前一天才认识的一位好朋友,到了第二天就记不得这位好朋友长什么样子了,不过布鲁克坚信,就算是自己不记得好朋友长的样子了,但是好朋友们却始终没有忘记布鲁克——因为每天清晨布鲁克都能从自己的肚皮上,找到好朋友们偷偷送来的礼物。
就比如今天早晨布鲁克发现,又有一位不知名的好朋友给自己送来了礼物——一只被啃了一半月光兔。
在这样一个食物紧缺的丛林里,能给自己送上这么一大份礼的朋友,一定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下次遇见他,布鲁克一定要请他吃好吃的蜂蜜。
布鲁克在心底默默地感谢了这位好朋友,并许下了要请他吃蜂蜜的誓言以后,一边哼哼着怪异的曲调一边拖着月光兔残骸,向着丛林深处慢步而去,他要去认识下一位好朋友。
当然了,这要等他洗完澡以后,毕竟香喷喷的布鲁克才能让好盆友,更快的接纳自己。
......
我叫布鲁克。
我是一名丛林食人魔。
我有两个脑袋
我们丛林食人魔已经在谜之森林里生活了好多好多年了,你要是问我具体有多少年了,我一定会理直气壮的告诉你:我食人魔布鲁克不知道!
因为“好多好多”就是丛林食人魔的计量单位,毕竟我们只有十个手指头,算上脚趾头也只有二十个而以。
在这好多好多年里,我们丛林食人魔部落已经成为了谜之森林最大的土匪,不管是遇到小个子的商队,还是碰到绿皮猴子的巡逻队或者是看到来自老妈家乡的精灵艺术团,我们丛林食人魔土匪也通通不会放过——不过看在老妈的面子上,我们一般是不会吃精灵的,只会把她们的衣服扒下来而以——毕竟我们食人魔是最友善的了......
什么,你问布鲁克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哦,布鲁克明白你的意思,你没有听错,布鲁克的老妈就是一个精灵,虽布鲁克然老妈是一个精灵,但布鲁克的老爸可是正宗的蓝皮丛林食人魔,要不然布鲁克也不会那么强壮了不是吗?
但是布鲁克对自己身躯也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就比如今年布鲁克已经五岁了,但是身高却只有同龄食人魔的一半,并且不管布鲁克如何大吃大喝,体重就一直增不上去,看上去永远都是那么瘦弱,最重要的是布鲁克就连食人魔最大的特征,头顶的那个圆锥形犄角都没有。
除了两个脑袋和蓝色皮肤还有使不完的力气以外,布鲁克和老妈长的几乎一模一样,连身上的好闻的气味都一模一样。(布鲁克最骄傲的一个地方)
什么?你问布鲁克为什么能活到现在。
其实布鲁克以前很害怕被塔克大叔他们吃掉,但自从布鲁克知道酋长兼巫医是自己老爸以后布鲁克就不害怕了。
也正是因为外表的不同,布鲁克从小被其他小伙伴所嫌弃——其实其他小食人魔并不嫌弃布鲁克,而是布鲁克实在受不了他们身上的味道,更看不得他们整天邋里邋遢的样子——鬼知道为什么一个雄性丛林食人魔,会喜欢各种香喷喷的花朵还特别爱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