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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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

亚里士多德不仅是逻辑的创始人,而且是形而上学的开拓者。直观上说,他开创了逻辑,并且认为逻辑是一切科学和证明的基础,因而在他的形而上学中,在他的分析论证过程中,不可能不使用逻辑。实际上,他确实使用了逻辑。比如,他在论证中经常谈到三段论(推理),常常提到“中项”“端项”等等。由于这些都是逻辑术语,因此理解这些讨论无疑要联系他的三段论。特别是他明确指出,应该在进入具体的学习之前就掌握逻辑,而不应该到了学习的时候再来研究逻辑。参见Aristoteles:Metaphysik,Buecher Ⅰ-Ⅵ,S.135;Aristotle:The Works of Aristotle,vol.Ⅷ,by Ross,W.D.,Oxford 1954,1005b。作为逻辑的开创者,而且又是如此明确倡导逻辑的人,我们确实没有理由怀疑他使用逻辑。即便如此,真正说明他的逻辑在他的哲学中是如何起作用的,仍然需要具体分析他的著作。

在《形而上学》第四卷,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提出要研究“是本身”,他认为,这样一种研究与任何所谓专门的研究都不同,因为它研究最普遍的东西。虽然他对这种研究与专门的研究进行了一些区别,但是在这一卷里,他接下来却集中探讨了矛盾律及其相关的东西,包括排中律。这样,直观上就有一个问题:矛盾律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是不是研究是本身?

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关于是本身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实体(ousia)及其相关的问题上,而围绕实体讨论的七、八、九三卷,尤其是第七卷,则是《形而上学》这部著作的核心。因此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亚里士多德在探讨实体之前为什么要探讨矛盾律?矛盾律的探讨与实体的探讨有什么关系?当然,有了这两个问题,自然就会产生另一个问题:矛盾律和实体的探讨与研究是本身有什么关系?下面我们分别论述这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