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讲义(大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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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北魏的分裂 齐、周对立和北方统一

(一)魏末的混乱局面

河北、关陇、山东起义均被镇压,尔朱荣掌握了政权。但尔朱荣与北魏皇室有矛盾,结果于公元530年为皇帝所杀,遂引起了混战。葛荣领导的义军馀众虽为尔朱荣所收编,但他们仍旧继续斗争,一两年之内反抗达二十六次之多。最后这一部分义军馀众为尔朱荣部下高欢所掌握。

高欢曾参加过起义,后来叛变义军,投降尔朱荣,并跟随尔朱荣镇压起义。高欢利用义军馀众对尔朱荣的反抗情绪,而掌握了这部分力量,他依靠这支力量于公元533年倒戈消灭尔朱氏。高欢是一个起义军的叛徒,但他消灭尔朱氏是一件好事。因为尔朱氏的统治非常残酷,实行军事掠夺,人民深受其苦。高欢灭尔朱氏后掌握了洛阳政权。他与北魏皇室有矛盾,他所拥立的魏孝武帝逃往关中,投奔宇文泰。宇文泰是跟随尔朱氏镇压甘陕起义而起家的,后来占领了关中。此时北方分裂为两大集团:一是以高欢为首的集团,另立皇帝称为东魏;一是以宇文泰为首的集团,孝武帝投奔宇文泰后称为西魏。至此魏国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东魏和西魏的皇帝都是傀儡,政权实际上掌握在高欢和宇文泰手里。

(二)高氏政权的建立和代魏称齐

高欢将皇帝由洛阳迁于邺(现河北临漳县北),东魏的政权由高欢掌握。高欢死后,其子高洋于公元550年代魏称帝,改国号为齐,历史上称为北齐。(当时南朝还有一个政权称齐。为便于区别起见,所以称高氏政权为北齐。)东魏和北齐的政权都是高氏政权,只是在东魏时高氏还未称帝,到北齐时便称帝了。高氏政权由两种力量组成:一是由六镇军人中产生的新兴贵族,这些新兴贵族原来是少数族的首领或边防军的将领,其中有的是原来的旧贵族,有的并不是旧贵族;二是河北地区的大族豪强,这些大族的武装曾与高欢合作,共同推翻了尔朱氏。高欢的统治是建立在上述两种势力的基础上的。他一方面与河北大族高氏联宗,用以加强和汉族豪强的联系;另一方面又竭力博得鲜卑贵族的欢心。可以说是双管齐下。高洋的政策不同,他比较偏向于鲜卑贵族而对那些汉族大族进行一定的抑制。高洋是历史上著名的暴君,曾杀掉不少官僚,迁徙了许多大族豪强。他这样做固然是由于本人的残暴,但也由于处在两大势力(鲜卑军事贵族和汉族地主)的矛盾之间,他采取了支持鲜卑贵族的政策,而在一定的程度上抑制大族豪强。因为六镇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地主豪强势力,因而当高洋采取抑制政策时,那些豪强也不敢反抗。高洋在政治上抑制豪强,在经济上却纵容其土地兼并。北齐时期,邺城周围三十里的土地都作为公田,分给从洛阳迁来的鲜卑卫士和贵族官僚。皇帝还大肆赏赐,称为赐田,皇帝喜欢赏赐给谁就赏赐给谁,喜欢赏赐多少就赏赐多少,没有一定的制度,所以叫做横赐。这样一来,尽管北齐沿袭均田制度,土地兼并却很猖獗,农民因而丧失土地,统治阶级内部新兴贵族和门阀地主之间也有斗争。有一件事情能说明当时门阀制度已走向衰落。北齐后主非常荒淫无道,卖官鬻爵,不但自己卖官,还允许得宠官僚卖官。不仅卖中央官,而且卖地方官。我们知道,自汉朝以来,州、郡、县的掾属按照通例必须用本地人,这几乎成为大族控制地方的常规。但是后主出卖这些官职,由皇帝下诏书委任地方掾属,实际上是剥夺了门阀大族垄断地方的特权。这件事一方面说明了北齐政治的腐败,另方面也说明了自六镇起义以后,河北大族的力量已大大削弱,以致北齐末代皇帝居然能够剥夺他们传统的操纵地方政治的权力。

北齐的统治是不巩固的,皇帝都很昏庸残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很尖锐。统治者不但在统治集团之间,而且在人民之间加强民族隔阂。自高欢以来一直坚持鲜卑人当兵、汉人生产的原则,通过军民分治以利用鲜卑武力来统治、剥削汉族人民。这种统治政策是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的。历史发展的要求是各民族进一步融合起来。北齐统治者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因而为关中的宇文氏政权所灭。

(三)宇文氏政权的建立和代魏称周

宇文氏政权和北齐政权的性质相同,它也由两部分力量组成:一是六镇军馀众中产生的新兴贵族;二是关中地区的大族地主。但是宇文氏政权和北齐政权的统治有所不同,宇文泰时期比较注意吏治,他任用关中门阀地主苏绰颁布法令。法令中最主要的有如下几点:

1.关于选举制度问题。选用官吏较少受门第的限制,寒人也可以提升,还打破了官职中清浊的界限。我们知道,过去的官职有清浊之分,只有门阀士族才能做清官,并逐渐上升为大官,一般寒人则只能做浊官。宇文泰仿照《周礼》改革了汉魏以来的官制。所立官制虽有些古色古香,但并不是盲目的复古,其意图是为了打破清浊的界限,使其分不清哪一种官职为清,哪一种官职为浊。官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打破清浊界限的作用。

2.重视农业生产。要求地方官鼓励、督促农业生产。

此外有官吏升、降职的办法等等,这里不详细讲了。西魏、周朝也实行均田制,基本上与北齐相同。还有一种制度是历来所重视的,即公元550年宇文泰建立的府兵制。最初,只有鲜卑人和鲜卑化了的汉人充当府兵,这和东魏、北齐一样,是以鲜卑武装力量进行统治。但是关中地区小,宇文氏掌握的鲜卑人比北齐少,单靠这一兵源是不能与东魏、北齐相争的。因而必须扩大兵源,征发汉人当兵,这就必须进行军事改革。军事改革的初期仅征发所谓关陇豪右,即地主豪强的子弟充当府兵,后来又将地方大族的武装即乡兵吸收到府兵中来,这样便有不少汉人充当府兵了。我们知道,北朝的统治者一惯坚持胡、汉分治的政策,用鲜卑武力来统治、镇压汉人。而现在扩大府兵兵源的结果,便在军队中打破了民族隔阂,打破了胡、汉的区别,鲜卑人能当兵,汉人也能当兵。其意义是巨大的。同时,将地主武装吸收到府兵中来,也就削弱了豪强大族的势力,这对中央集权的巩固是有利的。只是此时府兵兵源还不及隋、唐时期那样广泛。隋、唐的军人是从均田农民中征发的。

宇文泰死后,他的儿子宇文觉于公元557年代魏做了皇帝,国号周。但实权在堂兄宇文护手中。公元572年,宇文泰另一个儿子宇文邕杀宇文护而自己执政,是为周武帝。周武帝是一个有能力的君主,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1)再度改革府兵制,并由皇帝亲自掌握府兵权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加强了皇权。府兵兵源的扩大是在周武帝时期完成的,大量的汉人充当府兵,军队中的胡、汉界限消除。(2)释放奴婢。公元576年周灭北齐后,武帝先后下诏释放先前周齐战争中双方以俘虏充当的奴婢。西魏时期占领江陵(那时梁元帝建都江陵),曾俘虏十几万江陵士民为奴婢,也在这时释放。但诏书中称,东土之民(即北齐境内之民)和江陵人充作奴婢的,如果主人不肯把奴婢放出去,便改为部曲客女。部曲比奴婢高一等。周武帝释放奴婢的措施有积极意义。(3)废除佛教。我们知道,北魏盛行佛教,寺院拥有大量土地和依附人口,出现了寺院贵族。而寺院的依附人口所受的剥削非常严重,僧祇户每年要向寺院交六十石谷子,人身依附关系也很强烈。周武帝废除佛教,令和尚一律还俗,使一部分寺院的依附人口变成国家的编户。这也具有积极意义。

总的来说,自宇文泰统治以来,西魏、北周的吏治比北齐整饬;在消除民族隔阂方面也比北齐好;此外北周还做了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事情。总之,北周的统治比北齐好。因而比较贫瘠的北周,于公元576年消灭了北齐。北方重新统一。北周统一北方为以后全国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这一段的历史概括为如下几点:

1.十六国到北魏的历史,是北方由分裂走向重新统一的历史。当时北方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与南方不同,即自西晋灭亡以后,北方的民族矛盾尖锐化,通过六镇起义最后完成了民族融合。

2.十六国时期内迁各族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因而北方的社会经济与南方不同。南方是土地兼并,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日益突出,豪强大族所占有的土地和劳动人口越来越扩大,国家的编户越来越减少。北方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其整个趋势是国家所直接控制的人口逐渐增加,土地兼并和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不像南方那样突出。

3.十六国时期仍旧保存了门阀制度。北魏孝文帝时将门阀贵族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排队,使鲜卑贵族门阀化,地方豪强也被提升为士族。可以说孝文帝时代是北方门阀制度发展的最高峰。经过六镇起义,北方门阀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北朝民族的融合,门阀制度的衰落,自耕农的增加,农业生产的发展都为隋、唐的统一王朝奠定了基础。我们不能低估北朝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