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曹妃甸改革开放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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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亲历的价格改革

赵景胜

我是1979年高考后离开家乡外出求学的,于1981年毕业分配到当时的柏各庄农垦区计划委员会,从事价格管理工作。

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对计划经济很陌生。其实计划经济就是有计划的生产和有计划的消费。计划生产好理解,消费怎么计划呢?其实计划消费就是票证供应。每月每人供应多少米面油,每人供应多少肉蛋奶,每人每年给多少布票,给多少碱面、红糖,甚至是多少盒火柴等等,只要是生活必需品都是有定量的,必须计划消费、定量供应。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国家那时很穷,物资缺乏,不得已实行的办法。那时期的物价管理,也很简单:日常就是转发上级的调价通知和节假日的物价检查。那个时候重要商品和物资的价格几年都不调整,调整的主要是一些不关民生的日用百货、食杂商品等等。

是谁动了我们的“老官价”

由于是计划经济,好多商品价格十几年都没调整过,像粮站供应的大米(粳米)每市斤0.19元、标准面粉每市斤0.183元,记得我1976年上初中的时候就是这个价。我参加工作后,一直到1990年还是这个价。还有很多凭本供应的商品和重要的生产资料,也都是多少年价格不变,形成了人们口中说的“老官价”。价格多年不变,好还是不好呢?经过多年后的工作体会,我今天感觉有功有过。其功在于在当时的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下,价格的管制抑制了投机倒把,稳定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是必要的;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价格如果管得过死,就会使价格这个最灵活的市场因素,不能准确地反应市场的供需变化,价高的市场并不稀缺的商品继续生产,价低的市场需要的商品却没人生产,价值和价格严重扭曲,从而不能起到调节市场的作用。举个例子,在那个时代,我们连饭店的饭菜的价格都是固定的,炒菜、米饭、馒头还好办,但是一些鱼的价格就不好办了。从水产公司采购的冻鱼、咸鱼和干货,价格还基本稳定,但是鲜鱼的价格就不好固定了。因为鲜鱼是市场采购,价格变化较大,饭店的鱼价格制定后又必须稳定,所以,顾客到饭店吃鱼就完全凭运气了,如果市场鱼价低,饭店有利可图就做,没利就不做。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工业上用的钢材、玻璃等过多,而民用的线材、2毫米玻璃、水泥等供应相当的紧张。价格的不合理导致生产的不合理,企业生产的逐利性,肯定是生产价高利大的,没人生产价低利小但市场需要的。价格这个最有活力的因素,在人为管控后,由于不能及时地发出正确的调控信息,而是发出了错误的信号,肯定会导致市场供应的紊乱。形成一方面的大量积压,和另一方面供不应求的现象。

随着问题出现的越来越多,国家越来越意识到只靠政府这只手,是越来越管不好价格,应该让市场这只手来调节价格了。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了价格改革的试水。刚开始,国家改革的初衷是,放开一部分商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形成平价和议价两种价格。平价计划供应,议价随行就市刺激生产,满足需求。想法是好的,但实际一操作就走了样了!企业为了追逐利润,不是减少平价的供应,就是想方设法把平价转成议价销售,赚取超额利润。更有甚者,投机钻营,行贿受贿,拉关系走后门,批条子,卖批文,产生了一批“官倒”和“倒爷”,大钻国家改革的空子,大发不义之财。到了20世纪90年代,国家发现长此以往的种种弊端,下决心进行彻底的改革,让市场决定价格。首先,从钢筋、水泥、木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开始,取消计划价格,实行市场价格;其次,放开粮食统购统销,实行市场定价。

记得当时大米价格一下子从每市斤0.19元涨到了每市斤0.85元,1994年涨到了1.40元左右;钢材的价格也都从每吨几百元,一下子涨到了1000多元。由此可见价格和价值的不对等有多大。由于价格真正反映了价值,为生产者传递了正确的信号,因此,全国各地出现了钢材生产“热潮”,可以说县县点火,处处冒烟,劣质钢、地条钢纷纷出现,质量问题层出不穷。随着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的发展,市场也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国家的治理和市场的淘汰,使我们现在的市场越来越规范,商品的质量也越来越好。

是谁动了我们的“老官价”?是改革。是谁让我们的市场如此繁荣?是开放。如今我们的国民经济有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功在改革,利在开放!

放开了猪头肉 搞活了一头猪

在计划经济时期,价格的管理原则是国家管理,分级定价。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的收购和销售价格,由国家定价;重要的生产资料,钢材、水泥、化肥、农药销售价格国家定价;国家计划以外的地产工业生产资料和生活工业品,如电视机、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由省市定价;餐饮价格、县产食品副食品等由县区定价格。我记得1984年左右,由于猪肉及其副产品价格上调,而熟食价格没有及时调整,造成食品公司销售熟食没利可图甚至亏损,因此,销售断档,群众想吃却买不到猪头肉,引起了广泛的不满。后经县商业局向我们提出涨价请示,我们研究认为适当调价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在不影响物价稳定的前提下,专门对食品公司的熟食生产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测算。从原料下锅,到成品的出锅,我们在现场监督了整整半天,头、蹄、下水、心、肝、肚、肺,从生到熟逐一过称,计算出成率,然后回机关计算出每一种熟食的价格,下发文件要求企业遵照执行。那个年代,工作讲究全程监督,一丝不苟。

后来由于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快,旧的价格管理方法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要求,熟食的价格就下放权限由企业制定,我们只管理毛利率,就是企业的成本加我们制定的固定毛利率(大概是18%)。我们只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看有没有超出毛利率,低于标准的属企业让利,超出标准的属不当得利,没收非法所得,并给予罚款。1985年以后,随着市场的放开,个体户也可以经营熟食;再后来伴随着价格的放开,企业和个人可以自主定价,县城卖熟食的经营户,由过去的食品公司和饮食服务公司两家,变成了几家,到现在的街头巷尾很多家。不但经营的品种多了,而且营业时间也长了,即便是夜间你想和好友来两口小酒,也能吃上你喜欢的卤煮细货!时光荏苒,世事变迁,真让人感慨:仅仅是放开了小猪头的价格,就搞活了一头猪的餐饮大市场。

既有风雨也有晴 走出贫困是繁荣

回首40年的价格改革之路,我作为一个亲历者,感到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既有风雨也有晴,走出贫困是繁荣。想想我刚工作的时候是价格的全面管控,到我1997年调出,我可以说经历价格改革的全过程。我离开物价管理部门的时候,工作已经开始转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现在的价格管理品种是越来越少了,除了有限的几种垄断价格,如电价、水价、燃气价外,也就是行政事业收费了。我们之所以还管理这些价格,就是在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自由调节的同时,对不能发生自由调节的垄断价格进行必要监管。否则,如果任由垄断行业随意涨价,就必然会引起市场价格的连锁反应,这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价格改革,不是我们管理者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市场形势逼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两次“抢购风”。第一次是1984年前后,由于通货膨胀,钱不值钱了,人们纷纷拿出“压箱底”老本,见东西就买,也不管有用没用,反正见东西就买,自行车、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甚至棉布等等,掀起了一股抢购风潮,弄得商店把仓库底子都腾空了;第二次是1988年左右,随着价格改革的推进,势必调整一批商品的价格,也必然带来改革的“阵痛”。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散布涨价谣言,引起群众抢购。我记得妻子还抢购了一台蜜蜂牌缝纫机。本来机器是名牌,但在全国抢购风潮的影响下,厂家粗制滥造,不但机器内部有残缺,而且外部木构件也有明显的问题,直到今天还是我们生活中的笑料。据说还有更夸张的,听说食用盐、食用碱要涨价,有人买上一两百斤囤积起来的,也不知道他们如今吃完了没有。

经济改革最主要的是经营主体改革和价格改革。参与市场的主体身份没有限制了,就增加了市场的参与范围;商品价格的放开,就激活了市场的活力。过去我们管理者检查物价时常说的一句话:谁让你卖这个价的?言外之意,经营者没权确定自己商品的价格,卖多少钱,他说了不算。这极大地抑制了市场的活跃。现在不论是卖的和买的我们都可以讨价还价,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前,这是不可能的。

那个时候物价管理之严之细,都是我们现在想象不到的。我记得是1982年的春天,正值插秧大忙季节,我们计委接到了《唐山日报》转来的一封群众来信,反映八农场有人卖啤酒乱涨价。由于写信人是一名军垦农场的现役军人,处理不好会影响军地关系,领导非常重视,专门派出一辆212吉普车,让我和另外一名老同志前去处理此事。我们先到军垦农场找到写信人,详细了解了实际情况,然后找到无证经营小饭馆的当事人,做了笔录,并当场罚款5元。这在当时也是不小的处罚了。

还有一件事,就是有的小商店在卖散白酒的过程中,表面是按规定价格执行的,但是,他们却往酒里掺水,变相提高了价格。为了查处这些变相涨价行为,我们在检查物价的过程中,就带着酒精度数比重计,放到酒缸或酒坛里查看酒的度数够不够。如果不够60度,就按当时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在过去物价管理的力度很大,震慑力也很大,很多商店是很怕物价检查的。

回首改革开放40年,我们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实践是有目共睹的。如果没有改革,我们现在可能还在过贫穷的日子,哪有现在的幸福生活。


赵景胜,1961年11月生,河北丰南人。从1981年参加工作,曾从事物价管理多年,1997年后在唐海县纪委、广电局、纪工委等工作,现供职于曹妃甸区纪委。多篇经济学论文和散文、诗歌发表于国家级报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