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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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学的超语言性

语言是文学的物质媒介,文学是用语言写成的,文学无疑要仰仗语言,可是,文学究竟对语言依赖到什么程度呢?一方面,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学创作,语言是文学的载体;另一方面,语言本身并不就是文学,而且,在伟大的文学作品中,物质媒介必须消失,也就是说,在伟大的文学作品中,人们不再觉察到有语言材料的存在,而是“绝对自由的幻觉”50。由此可见,在文学与语言的总体关系中,还应该包括文学对语言的超越。事实上,其他艺术也是如此,在依赖自己的物质媒介的同时,也必须超越媒介。我们在看到用石头作为材料的雕塑作品时,那已经不再是一块石头了。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文学的超语言性应该是一个更为有价值的问题。

文学的超语言性首先发生在语言学层面上。

刚刚过去的20世纪,语言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仅在语言学的一些根本问题上有了深入研究,而且还开辟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这使我们对人类的语言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语言学领域的新进展,对文学领域的语言研究一定有所帮助。

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是上个世纪影响最大最深远的语言学家之一。他在语言学领域所作的“语言”与“言语”的区分,意义重大,建立在这种区分基础上的“历时语言学”与“共时语言学”研究领域的划定为语言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索绪尔关于“语言”与“言语”的区分是明确的,同时也是必要的。在索绪尔看来,人类的语言现象包含着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个系统,一个是语言的约定俗成的规则体系,一个是语言的具体使用的话语体系。前者被称为“语言”,后者被称为“言语”。“语言”作为一套约定俗成的规则体系,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以“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语言学被称为“共时语言学”。“言语”作为语言的具体使用,主要是由个人来完成的,体现了个性特征和个人色彩,不同时代的语言的具体使用,又体现了语言的发展和变化,对“言语”进行研究的语言学就被称为“历时语言学”。

从语言与言语的关系来看,总是言语在先,而语言在后。语言作为一套约定俗成的规则体系总是在言语事实中总结出来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51。“相反,言语却是个人的意志和智能的行为”52,因此,言语是丰富多彩的、复杂莫测的。言语活动一方面要遵守已有的语言规则体系,另一方面,也时常突破既有的语言规则,当这种突破在言语活动中被反复演练,以至被社会全体所接受,这时,这种新的表达形式就被确立为一种新的语言规则。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言语的研究也同样是重要的。在今日的语言学格局中,语义学代替了词义学,以及语用学和话语语言学的兴起就决非偶然了。

文学作品中的语言,按照索绪尔的划分,在语言学层面上,应该属于言语。人类的言语活动是广泛的,所有的用语言进行的交际和表达都是言语活动。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都要使用语言,作家在创作文学作品时要使用语言,学者和科学家在写作专业著作时也要使用语言。在上述各种场合使用的语言即言语具有共同性:都由个人来完成,都包含着个人的智能。但是,如果把文学作品中使用的语言与科学作品中使用的语言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前者突破“语言”的情况比比皆是,如违背词语搭配规则,违背语法结构规则,违背逻辑规则。而后者则最大限度地与“语言”吻合,如词义与事物的对应性,语义与逻辑的对应性等。我们看下面的例子:

他抬起头来。黄河正在他的全部视野中急驶而下,满河映着红色。黄河烧起来啦,他想。沉入陕北高原侧后的夕阳先点燃了一条长云,红霞又撒向河谷。整条黄河都变红了,它燃烧起来了。他想,没准这是在为我而燃烧。铜红色的黄河浪头现在是线条鲜明的,沉重地卷起来,又卷起来。他觉得眼睛被这一派红色的火焰灼痛了。他想起了凡·高的《星夜》。以前他一直对那种画不屑一顾;而现在他懂了。在凡·高的眼睛里,星空像旋转翻腾的江河;而在他年轻的眼睛里,黄河像北方大地燃烧的烈火。对岸陕西境内的崇山峻岭也被映红了。他听见这神奇的火河正在向他呼唤。我的父亲,他迷醉地望着黄河站立着,你正在向我流露真情。53

夕照中的黄河燃烧了,黄河呼唤他,黄河是他的父亲,黄河向他吐露真情,诸如此类的言语表达都是违背语言逻辑的,在作品中这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理解已不再遵守语义的现实性原则(语义与事物的一致性),而只遵循一种情感原则。

我们再看一看地理书中对黄河的叙述:

黄河是中国第二大河。上源卡日曲,东流经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等省区,在山东省北部入渤海。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5.24万平方公里。

这里的叙述都是与客观事实相一致。我们无意把文学作品中的语言与科学作品的语言区分为两种不同的言语,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文学是用语言写成的,文学创作表面看来是一种言语活动,可是,言语本身并不就是文学,文学以外的其他言语活动并没有成为文学,这说明文学已经超越了言语,进而使物质媒介彻底消失,创作出绝对自由的幻象。

这种超越是在美学层面上来完成的。

我们说这种超越是在美学层面上完成的,看上去有些玄奥,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只要人们承认在欣赏文学作品时的感觉与看字典时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问题就可以进一步理解了。以下将逐步阐明文学对语言的超越是如何在美学层面上进行的。

使文学的物质媒介完全消失,创作出绝对自由的艺术的幻像世界,这是伟大艺术的标准。正如宋朝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所说“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54

但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遇到的是作家无限自由的艺术直觉与语言媒介之间的矛盾,作家“个人表达的可能性是无限的,语言尤其是最容易流动的媒介。然而这种自由一定有所限制,媒介一定会给它些阻力”55

这种阻力的极端形式就是“言不尽意”。为什么语言媒介与作家无限可能的表达之间会发生矛盾呢?庄子以寓言的形式对这一问题作了阐释:

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賙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者何言邪?”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桓公曰:“寡人读书,轮人安得议乎?有说则可,无说则死!”轮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观之,賙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賙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56

通过这则寓言,庄子要说明的是,直觉经验用语言是难以表达的。所谓“言不尽意”,指的是语言不能对“意”进行全部表达。人的心智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理性的逻辑的,一部分是感性的经验的。其中,语言能够表达的部分是理性的逻辑的;语言难以表达的部分是感性的经验的。

作家所要表达的正是自己的审美经验,难怪作家首先遇到了与语言媒介的矛盾。陆机感慨道:“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57刘勰更是深有感触地指出:“方其搦翰,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58

作家如何才能解决这一矛盾,用语言媒介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审美经验呢?《易传》曾提出一种解决方案:“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59这虽然是指《周易》的象征可以表达语言所不能表达的内容,但是,其实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因此,清人章学诚说:“象之所包广矣,非徒《易》而已,六艺莫不兼之。盖道体之将形而未显者也。雎鸠之于好逑,賬木之于贞淑,甚而熊蛇之于男女,象之通于《诗》也。”“《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60这就是说,用形象的语言和象征的方式可以解决文学创作中表达上的困惑,形象的语言、象征的方式是传达作家审美经验的不二途径。所谓“窥意象而运斤”,“神用象通”,是“驭文之首术”。

文学语言的形象化,以及象征方式的运用,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只是通向目的的途径。最终,形象化的言语和象征的方式也要被消解,展示给读者的是作家审美经验所编织的世界。这是一个终点,作家和读者在走向她时又都必须沿着言语的路径。因此,尽管言语要被消解,物质要消失,文学言语的语义学问题还是不可回避的。其实,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会有助于文学与语言关系问题的彻底解决。

文学言语的“语义学”是什么性质的语义学呢?换言之,文学言语的“语义学”与普通语言学的语义学相同吗?

如前所述,结构主义的功能学派认为,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并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而是语言的不同功能。文学语言代表了语言的表现功能,科学语言代表了语言的理性功能。因此,语义学基本适用于文学语言。事实上,文学话语在本质上一定超越了语言,否则它就不能成为艺术。换言之,文学话语体系已经取得了不同于普通言语体系的新质,文学言语的话语体系用一般语义学的规则已很难说明了。

文学言语的话语体系遵循的是来自于另一个领域的规则,这个领域就是以感觉、情感、想象和回忆编织成的审美经验领域。这是一个由意象所构造的世界,普通语言学的词法、句法规则是外在于它的因素,而内在于它的是作家伟大的精神因素。一种普通语言学的分析,往往会破坏这种伟大的精神因素,或者不能全面理解这种伟大的精神因素。隐喻和象征是它的基本“语法”,这同样包括叙事小说,只不过在小说中是以情节和故事为手段。

新近兴起的话语语言学(text linguistics),以研究连贯性话语即任何在内容和结构上构成一个整体的言语,包括整篇文章整部作品,来探讨言语内部的构成规律,由话语理论、话语语法和话语修辞三部分组成。其中,话语语法主要研究大于句子的言语单位——超句统一体;话语修辞主要研究大于超句统一体的言语单位——节、章、篇。其基本分析方法是“句子实际切分法”,这种方法不同于传统的词法分析和句子成分分析,而只区分出主题和述题两个部分。如鲁迅《秋夜》一文:

在我的后园/主题 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述题61

话语语言学的研究重视句子以上的语言单位的相互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而生成的内在意蕴,因此,对文学言语的研究会有很大启发,我们期待文学言语研究会有新的进展。

既然文学具有超语言性,这就必然引起我们对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的关注:用语言媒介写成的文学作品是否可以翻译和转移?

所谓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的文学作品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文学作品;所谓转移,是把一部文学作品的全部蕴涵用另一种艺术形式表现出来。

表面看来,“翻译”和“转移”只是实践领域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是有真正的理论意义的”62

尽管有人反对文学的“翻译”和“转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这样做了,而且,也不乏成功之例。从理论上说,文学能否“翻译”和“转移”,涉及文学对其物质媒介语言究竟依赖到何种程度。

文学与语言媒介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一方面,文学要以语言为物质载体,另一方面,文学又必须超越语言,进入自由的审美经验世界。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是如此。有的作家只是在语言的层面,充分利用语言自身的美的因素,如语音和修辞,来创作华美的作品,如中国文学史上的花间派。超越语言进入更高的艺术境界,需要作家伟大的精神要素的保障,如陶渊明。当然,也有在这之间寻求统一的,如杜甫。花间派的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恐怕就会遇到麻烦。陶渊明的作品译成另一种语言,问题不会太大。为什么如此呢?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文学这门艺术里是不是交织着两种不同类或不同平面的艺术——一种是一般的、非语言的艺术,可以转移到另一种语言媒介而不受损失;另一种是特殊的语言艺术,不能转移。63的确如此,陶渊明可能属于第一种艺术,花间派可能属于第二种,杜甫可能属于把“直觉的绝对艺术和语言媒介内在的特殊艺术完美地综合起来了”的第三种。64在西方文学史上,莎士比亚和海涅就属于这第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