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罗·威尔逊的整合法
伍德罗·威尔逊是这样解释自己的演讲方法的:“我会先列出一长串我自己想演讲的话题,然后在脑海里按它们的自然顺序把它们排列起来。也就是说,我先将它们整合,然后用速记法将它们写出来。我一直习惯于使用速记法,它能帮我节省大量时间。这项任务完成后,我就用打字机把它们打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会修改一些句子,增加一些材料,会进行润色。”
西奥多·罗斯福准备演讲的方法具有典型的罗斯福特色:
他会挖掘出所有事实,并对其进行核查、评估,研究一下从这些事实中可以得出哪些发现,得出哪些确凿无疑的结论。
接下来,他把纸放在面前,口头把演讲叙述了一遍。
他的叙述速度飞快,这样演讲就极其生动自然。接着,他会再次浏览用打字机打出的版本,积极进行修订,增加一些内容,删减一些内容,在上面用铅笔记满记号,然后再重新口头叙述这份演讲。“我所有的成功,”他说,“都浸透着我的辛勤汗水,都是我用最明智的判断得出的结论,是我细心部署、预先工作的结果。”
他往往会把一些评论家请过来,把自己的演讲读给他们听。他拒绝与他们争论自己在演讲中阐述的道理。这些观点已经非常确定、不可动摇,现在他只需要别人告诉他该如何表达这些观点,而不是该表达什么。他会无数次地斟酌自己的演讲打印稿,对其进行修正和改进。报纸上刊登的正是这个版本的演讲稿。当然,他不会将它全部背诵下来,他总是会做即兴演讲,因此他实际讲的内容会与报纸上刊登的那个修订版略有出入。不过,口述与修订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准备演讲的方法——这会让他熟悉自己的材料,熟悉自己观点的层次性,会令他的演讲更顺畅、更精彩,令他更有把握。其他任何一种方式都无法给予他这些成就。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位物理学家及哲学家奥利弗·洛奇爵士曾告诉我,他发现,口述自己的演讲内容——快速而带有实质性内容的口述,就像真的在演讲,与真的面对听众进行演讲一样——是为演讲进行准备和实践的一个极其高明的办法。
很多参加公共演讲课程的学员都发现,面对口授留声机和录音机进行口述,然后听自己的录音很有启发性。很有启发性?对,但恐怕有时候也会让你感觉很幻灭,给你当头一棒。这是一个非常有益的练习,强烈推荐。
这种将自己要说的内容写出来的练习方式会强迫你思考,令你的思路更清晰,让你更容易记住一些观点。它会令你精神集中,不容易分心,还会增加你的词汇量。
罗纳德·里根之所以赢得了“伟大演说家”的美誉,就是因为他可以有效地、满怀激情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上一代演说家相比,他还有另一个优势:他不仅能面对录音机口述自己的演讲,自己去听,还会把演讲制作成视频,观察自己的仪态和身体语言,适时进行调整,然后在公众面前传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