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美体验:从心灵到能力的必由之路
作为一种美学范畴,“审美体验”被学术界视为美学中的核心问题。“艺术的审美体验既是艺术创作的动力,也是艺术欣赏、批评和传达的枢纽。没有体验,艺术的创作是无法想象的;同样,没有体验,艺术的欣赏和批评也是无法想象的。审美体验是贯穿于创作、欣赏、消费及传播之始终的精神活动。”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而言,审美体验是指作家充分调动自身的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审美心理要素,“对特定的审美对象进行审视、体味与理解,形成艺术创作的基础和前提”。从文学欣赏的角度而言,是指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过程中所达到的审美愉悦,或称“高峰体验”,它对审美主体的整个身心产生强烈震荡,进而潜移默化地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和审美能力。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总体目标与内容”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提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与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将“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作为课程理念的重要内涵,其中特别强调:“审美教育有助于促进人的知、意、情全面发展。……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在“实施建议”部分进一步指出:要“帮助学生在阅读与欣赏、表达与交流的实践中,掌握学习语文的方法,增强语文应用能力,培养审美能力、探究能力”。把“审美能力”与“应用能力”、“探究能力”三者视为一个整体,并把培养“审美能力”作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标准”的各个方面加以具体规范和落实,鲜明地体现了语文课程“工具性和人文性”并重的基本属性。
“审美能力”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这是因为审美能力“并不属于某一特殊器官(第六感官,趣味)所有。它是充分调动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各种心理能力对审美对象的完形及其意味进行充分体验和认识的能力”。审美能力的形成,有赖于反复的审美体验对审美者心理结构的“同形作用”。由此反思,在以往的课堂教学中,我们往往偏重语言知识系统的认知教育,而相对轻视文学语言特有的“情意性”以及在言语实践活动中所包含的丰富的“人化”因素,结果,总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与初衷适得其反的尴尬境地。
从哲学的高度审视语文教育中的审美问题,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学术视界。“现今世界上有两种哲学,一种是主要在西方文化背景下产生的认识论,一种是主要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生存论。”作为一种教学的哲学方法论,认识论适合科学范畴的知识传授。语文课程的独特性在于,语文学科既有知识但又不止于知识,因而,就整个学科教学内容而言,仅局部地适合认识论。否则,容易“产生技术主义的流弊”。“面对作为课文的大量的优秀的文学作品,面对作品中豁人耳目的形象和沁人心脾的情感和意蕴,教学的任务就不但是做些词语的训练,要引导学生深深地进入作品的迷人的世界,这就必须调动学生的感受、体验、直觉、妙悟、移情等心理机制,为作品的情景所吸引、为人物所感动,或欢呼或流泪或高兴或痛苦,在鉴赏的高潮时刻,做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同一’, ‘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阅读鉴赏主体与客体完全融合为一。这样的语文课必然会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大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他们也必然会在感动、欣赏、玩味之余,觉得有情非倾吐不可,有话非说不可,表达与交流就像人呼吸空气一样成为自然需要。只有把学生调整在这种状况中,通过语文教学过程,学生的语文的素质才能大大提高。”
由此可见,审美体验首先唤醒了主体的审美欲求,激发主体积极投入到文学审美活动中。不仅如此,由于情感的巨大力量,主体的感知、想象和理解等心理要素被充分调动起来,审美心理能力得到锻炼和强化。与此同时,审美体验中各种心理要素的协同运动还激活了主体语感的敏锐性,使主体能灵活地运用学科知识破译语符密码,热烈地表达内心情感,从而在高质量的文学审美活动中提升了审美能力——文学的阅读鉴赏和表达交流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审美体验是从心灵到能力的必由之路。认识文学教育的特殊性,把审美体验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并致力于探索如何达成审美体验的规律和教学艺术,应该成为学科重要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