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轮扁之问
《庄子·天道》记述了一位工匠质疑齐桓公的故事:
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斲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者何言邪?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桓公曰:寡人读书,轮人安得议乎?有说则可,无说则死。轮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观之,斲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斲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
墨子从工匠需要规矩准绳,比拟治国需要法,轮扁则从斲轮之事出发,质疑古人为政之心得经验是否可以传承。事实上,儒家认为治国精神可以传承,伪古文《尚书·大禹谟》讲“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论语·尧曰》讲先王传中,都是讲儒家型政治传承的内在心法,即后人所论的道统。何以会产生这样的分疏?笔者以为,这也可以从政治文化类型的角度去理解。
从工正传统来讲,轮扁的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工正为国尚法,法由神定,所需传承的其实是克己守法的精神。至于道法之间的疏离,是一个如何立好法的问题,与神秘心法的传承并不相关。轮扁的工作在工匠中是少见的,圆轮的制作不是一般的工程技术,确实需要日积月累的心得经验,并且无法传递给他者,但工正型政治并非如此。从轮扁的问题出发,只能导向神秘主义。
儒家型政治为什么特别强调传中,中又何以得到传承?表面上看,传中同样具有神秘主义色彩,但儒家型政治的原点原本就不是法,而是仁明之心,在文明发展有限之时,虽然只能将制礼希望寄托于一人,但人心相通,当传中之人不再中正时,别人可以鉴别。“中”其所以能够传承,实际上必须依赖于联盟政体。上古的中国不是今天的中国概念,指的只是联盟政体中的居中之国,居中之国负有传承中的责任,反过来能够传承中的邦国也就是中国。联盟政体保证了传承中的人不能实行偏离中的政策,用今天的话讲,中的传承其实是靠民主制约实现,并不是真的诉诸神秘主义。
如所周知,周人推翻商纣,其话语就是天命转移。天命是整个联盟意志的体现,当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时候,实际上天命就发生了转移。小邦周能够克大邑商,不是商周两邦之间的较量,而是联盟多数成员对一夫纣的较量。所以,当周取代商成为天下共主之时,它也只能采取联盟政体。
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这个模式发生了新的变化。时代进入到战国,儒家思想发展到孟子,良心良知之说得以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过去的一人传承变成了群体的自省,过去的一人立法,变成了人人心中皆有一杆秤,过去的天命变成了民命。这其实是对过去联盟政体中民主精神的继承与重新表述。也因此,革命在传统政治文化中是具有合法性的行为。
儒家一直存在着批判政治的传统,这种传统其实是其政治类型所决定的。既然政治的核心在于人心,政治行为的变化取决于人心的变化,这是他人可以察觉的,如果这种变化背离了政治的核心价值,那么政治也失去了合法性,其就应该受到批判。只不过,当联盟政体逝去,集权政体建立,这种个人或小群体即所谓朋党的批判并不能真正影响政治。
真正需要传中的是工正型政治。工正型政治一般情况下是稳定的,这是法治政治的特点。但法不可能永远不变,并且,不同地区也不能行用一种法,如何保持现实之法的公正性,是立法者的大问题。集权体制,法的制定也应该集中于少数人,皇帝体制下应该就是皇帝本人。这种体制在古代既可能是最稳定高效的体制,同时又可能是最危险体制。皇帝能够传中,始终保持立法的公正性,那么它就是最稳定体制;如果皇帝不成器,法权为他人僭夺,那就是最不稳定的最危险的体制。秦之强在于此,其覆灭亦在于此。
轮扁的问题代表的不是工正传统的主流,循其前进,会坠入神秘主义。本章初提及的《管子·内业》也是神秘主义文本,只不过其云天仁地义,明显偏向于儒家。所谓《管子》四篇,笔者将其分为两类,《心术上》与《白心》为一组,《心术下》与《内业》为一组。《白心》主要是谈政治,谈神秘主义并不很多。笔者曾将《心术上》《白心》视为庄子后学的发展,轮扁的问题自然也可以视为庄子后学的问题,准此,《心术上》《白心》谈论法的内容可以得到解释。轮扁是工,工的主流讲法,只不过在制轮上,法不是很明确,所谓得乎心,应乎手,与《心术上》讲的“缘理而动,非所取也”,意趣很相近。《心术上》又讲,“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这与工正传统的观点完全相同。庄子后学中的这一支,是不是非主流的工匠传统的学说呢?
墨子在有些问题上与南方道家的认识相通,刘师培曾指出,墨子明鬼,却又主张薄葬,其显然不重视身体,更重视灵魂。南方道家的神秘主义也讲隳形体,贬黜欲望,也不重视身体。非主流之工与庄子后学合流,并非没有根据。
前文曾提到奏乐女工也属于非主流之工,这让我们想到《乐记》中关于礼的论述,“礼也者,理之不可易也者”,将礼与理联系起来。篇中又谈天理、人欲之辨,看起来很特别,与南方道家的有些观点接近。《心术上》也谈到礼,“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二者之间观点也一致。这些是否也是非主流之工的认识呢?《乐记》由多种文献组成,其出现非主流之工的观点并不为怪,当然,非主流之工本身也可以与儒家结合,就像可以与道家结合一样。乐主通神,其于上古一直为古帝王所重视,其学说与儒家结合也在情理之中。乐主通神,也意味着它可以为神秘主义所关注,其相关观点出现在庄子后学的神秘主义文本中,也同样符合情理。
不管归属问题,非主流之工容易坠入神秘主义,应无疑义,而他们的观点也内在相通,即重理,明分。这让我们想起中国古代对圆周率以及十二平均律的探索过程,这都与前揭两种非主流之工的工作有关。而古人在这两个问题上的探索,遵循的确实是重理明分的技术路线。重理明分也是法家的观点,而墨子讲法,内在的传承关系很清楚。
用分的观念讲礼,令人想起荀子的学说。一般认为,荀子阐述的是臣正传统,笔者判断其“礼者,法之大分也”的观点是受法治思潮的影响而提出,如果考虑到荀子曾游学于齐,三为稷下祭酒,其学说的来历就比较容易看清楚了。也就是说,荀子其实是融合了两个传统的学说的思想家。斯文重建结束时产生的新儒学,其实也可以认为是融合了两个传统的学说,只不过荀子紧紧抓住了法,新儒学紧紧抓住了理,一是两个传统主流的融合,一是两个传统的非主流的融合,新儒学不喜荀子,良有以也。
综上所述,五千年的政治文明史,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臣正传统与工正传统互相角力的过程,或者说是儒家型政治与墨家型政治的角力。工为半巫,工正传统体现的是巫统精神;而臣正传统,则以血统精神为主导。两种政治传统,政治的优先原则不同,墨家型的工正传统的政治,法治优先,用宇宙论的话语表述,则是天义地仁。儒家型的臣正传统的政治,以仁与智为优先,是君与臣共治的政治,用宇宙论的话语表述,就是天仁地义。天优先于地,地由天所生,儒家型政治强调对为政者的培养,没有好的为政者,就没有好的法制;墨家型政治强调公义法治,没有好的法治,就没有真正的仁爱。好的臣正传统,以联盟政体为基础,上古政治以此为主流;好的工正传统,以中央集权体制为基础,秦汉政治以此为主流。仁主生,臣正传统的政治以正为其首要关切;义主杀,工正传统的政治以治为其首要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