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报告(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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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历程

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有多种类别。本书所谓高等职业教育,特指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的培养专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即我国《职业教育法》(1996)中所指的“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今,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走过了35年的发展历程。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在法律上第一次得到确立。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地位。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中央提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之后,高职教育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各级政府推出的一系列高职教育政策,促进了高职院校走上探索高职教育发展之路,全国高职院校数量由1999年的161所增加到2015年的1300多所。为了加快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专门人才的速度,缓解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升学压力,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和多种机制发展高职教育,高职教育进入了火热的改革阶段。高职教育政策繁荣,高职教育改革盛行。21世纪初至今,高职教育在大发展的同时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高职教育在与社会需求的反复磨合中逐渐总结了自身的问题与经验,进一步明确了高职教育的社会适应性与根本任务,高职教育政策在经历了提出、探索、调整、改革等多个回合之后从21世纪初开始逐渐趋于理性与稳定,更加关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强调高职教育的内涵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政策的推进,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先后经历了初步发展、示范建设和后示范建设三个阶段,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质量都发展到一定水平。高职院校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都接近高等教育的一半;各高职院校根据区域产业经济的发展进行专业建设,并与行业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人才培养模式经过不断创新,更加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第一节 初步发展阶段(2005年之前)

20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产业结构出现的变化对在职人员的素质提出新的要求,终身学习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化升级已经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三大产业发展占GDP的比重发展趋势与世界发展情况相似。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大幅下降,第二产业比重小幅度降落,第三产业比重则大幅上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不同产业间人才流动幅度加大,从业人员结构发生变化。我国在职干部、专业人才、普通劳动者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再培训以及学校后继续教育等的需求大幅度提高。现代社会工作领域的不断变化导致了就业的不稳定性,一次性职业教育无法满足一个人终身就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世界各国纷纷提倡实施终身教育,学校不再是获取知识的唯一场所,职前学习也不再是唯一的培训时期。“只有终身学习,终身受教育,才能终身就业”已成为现代劳动力市场的一条基本规则。1999年4月召开的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将会议主题定为“终生学习与培训:通向未来的桥梁”。传统的普通学校教育和学历教育,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终身教育的要求,职业教育从封闭性的职前教育转化为职前教育、就业教育和在职培训紧密结合的统一且连续的过程。学校普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学历与非学历并行发展成为现实。

一、浙江高职教育发展的社会和政策背景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随着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在高等教育大众化、人才结构调整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大力推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大规模发展时期。

(一)浙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浙江省人多地少,能源缺乏,经济结构以轻纺工业为主,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国有经济比重小。但是浙江人民有经商传统,乡镇企业发展较好,不同地区发展起具有本地特色的经济,块状经济特征明显。1985年,我国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后,浙江经济快速发展,迅速跨入经济大省行列。1992年,邓小平南行发表讲话,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从我国国情和浙江省省情出发,提出了“科教兴省”战略,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1992年7月,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速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六项举措,全省上下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良好局面,使浙江走上了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在产业方面,随着知识经济在各个领域的渗透,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明显加快,原有产业结构不断由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但要求普通劳动者素质提高,同时还要求有大量能够从事更高层次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中等技工教育和在岗培训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技能人才的需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为浙江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社会就业压力和就业结构调整促使高等教育大众化

经济转型意味着生产力将得到极大的解放,但旧体制下企业低效率、低收入、高就业的模式受到冲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举步艰难,国有企业开始实施减员增效策略,使原先国有企业内早已大量存在的隐性失业显性化,下岗和失业人数继续增多。20世纪90年代末,浙江省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的在业率迅速降低,城镇对常规劳动力的需求已经接近饱和,农村劳动力进城、新增劳动力进入就业年龄以及企业下岗人员增多等更加剧了城镇就业的压力。在失业人口中,大多数人的知识层次低,技术水平不高。从就业结构上看,第一产业在业率下降最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业,如1995年从事农业的人口比1990年减少11.6%,其中4.96% 转向第二产业,6.64% 转向第三产业。比较而言,第二、三产业对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要求更高,浙江劳动力外出人口要高于外来人口,但技术和商业管理人才的数量却远高于外来人口,技术人才的地域流动呈逆差状态,明显降低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1995年1%的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15岁以上的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7%,职工队伍中技术工人短缺严重。经济发展经验表明,技术的变革,生产力的解放,导致一部分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在业人口减少,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把人口压力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正是解决失业问题并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的重要方式。

浙江省经济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高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已经逐步走到全国的前列。1992年起,浙江生产总值平均每年以18% 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长,到1996年,浙江经济总量名列全国第四位。经济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带来教育需求和产业结构两个方面的巨大变化。按浙江省标准,1995—1996年共有60个县(市、区)跨入小康县行列,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0%,浙江8个贫困县人均收入超过1400元,贫困面下降到5% 以下。按国家的温饱标准,浙江省已如期全部脱贫,提前实现了全国攻坚扶贫计划确定的目标,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总体进入小康阶段。1997年,全省生产总值4686亿元,2001年达到6898.34亿元,财政收入达856亿元,比1998年翻了一番。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从温饱进入小康阶段,家庭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承受能力已明显增强,许多家长,尤其是城市里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家庭对子女能够进入高等学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城乡结构转变。产业结构变化带来人才的专业需求变化,特别是大多数企业正处在技术革新和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生产力发展中的科技含量迅速增长,国际化程度大为提高,引进了大量国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对第一线的技艺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大批受过高等教育、掌握现代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才,中等技术水平人员已不适应新的职业岗位的需求,提升职业教育层次已成为历史的必然。浙江省一些职业大学、成人教育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已经举办了较长时间的高职教育班或五年制高职教育,为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积累了一些经验。

(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

改革开放后,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从制度方面给予高职教育发展大力支持。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概念。该“决定”指出:“高中毕业生一部分进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1986年,原国家教委成立高职教育领导协调小组,深入到各种类型的高等院校调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发展高职教育的实际问题。同年5月30日,国家教委成立了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以指导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进行了结构调整,除涌现出一大批职业大学外,普通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及普通大学也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途径,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从1986年至1996年,国务院先后召开或批准召开了3次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在每个五年规划开局之年召开全国职教会议,表明国家对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心。1994年,李岚清副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主要走现有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调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改建、合并和联办的路子发展高等职业学校。从1991年至1996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1)、《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的意见》(1991)、《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1994)、《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1995)、《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1996)和《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1995)等,这些文件对高职教育发展目标、办学主体、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关键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行业配套、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体系。在建设职业教育体系中,重点发展高等专科层次教育,其服务方向是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城镇第三产业。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三改一补”发展高职方针,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专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发展高职教育的补充。1996年5月,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专门规范职业教育活动的《职业教育法》,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了原则规定和科学界定,确立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框架,明确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主体、管理体制和发展的方向。1997年6月,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高职院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规范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第一步。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该“决定”支持本科高等院校举办或与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在对当地教育资源的统筹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再加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职教育,我国高职发展形成“六路大军”并进的局面。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高职教育改革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名词“高职高专”诞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由高等专科学校、高等技术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实施。

二、浙江高职教育初步发展阶段特点

在国家和地方高职教育发展政策支持下,面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本阶段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特点是:高职院校数量激增,办学人数规模快速扩大;明确办学定位,探索高职发展方向;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探索实践能力培养新途径。

(一)高职院校数量激增,办学人数规模快速扩大

在国家“三改一补”发展高职教育政策的指导下,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中等专科学校通过转制、合并、升格等多种途径建立起高职院校,培养专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1999年,随着高等教育扩招、发展高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下放到省级,以及教育部对高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实行“三教统筹”,浙江省高职教育进入大发展时期。尤其是1999年国家高等教育扩招政策实施后,高等职业院校数量快速增加,招生数、在校学生数剧增。到2000年,浙江省委发布《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提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2年达到15%,2005年达到20%,2010年达到25%, 2020年力争达到40% 左右。要求市(地)政府(行署)创造条件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并集中力量办好1—2所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在全省全面推进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发展,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为企业和农村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到2005年,浙江省高职院校从1所升到37所,高职院校数量激增,占浙江省高职院校总数的72.5%,其中2002年最多,正式批准成立的高职院校有20所(见图1-1)。浙江省教育厅对新建高职院校提出“高起点准入、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实施两年筹建期,这为浙江高职教育的后期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图1-1 浙江省1998—2015历年成立的高职院校数

高职院校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起来,主要有四种。其一是不同层次和类型、行业的学校合并。其中以职业大学或专科学校为中心,合并某一区域中专学校而成立高职院校的情况居多,有12所,占34%。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在金华理工学院(筹)的基础上,合并金华师范学校、金华卫生学校、金华农业学校、义乌师范学校、金华贸易经济学校、浙江农业机械学校等6所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中专而成。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由温州业余科技大学、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机械工业学校合并而成。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机电职业大学与浙江机械工业学校合并而成。中专学校合并后升格而成的高职院校有11所,占31%,如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还有一些是由中专学校与科研机构合并而成,如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而成。其二是由中等专业学校升格而成,占总校数的23%。如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由金华市城乡建设学校升格而成,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邮电学校和浙江省邮电技工学校升格而成,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升格而成,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由浙江省旅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升格而成。这类学校基本上是由行业性很强的技术学校升格而来,综合类的较少。其三是专修学院校转制而成。如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其四是新建高职院校。如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等。

浙江省的高职教育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从1998年的1所高职院校发展到2005年的37所高职院校(见表1-1),招生规模从1999年的1.16万人,发展到2005年的7.2万人,增长6.2倍;在校生规模由2000年的3.8万发展到2005年的17.86万人,增长4.7倍;毕业生人数由2001年的1317人增长到39171人,增长近30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摘编(2005—2013).高职部分,内部资料:186.。高职教育的专业涵盖了机械化工、工商贸易、金融保险、电子电器、纺织服装、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格局已经基本形成。随着高职院校数量的增多,办学资源也大大丰富。据浙江省教育厅统计,2004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校舍总面积4676119平方米,教仪设备总值80828126万元,纸质图书8099551册,专任教师8860名,其中高级职称2324人。

表1-1 浙江省1998—2015历年成立的高职院校情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批复文件和相关高职院校网站的学校概况整理。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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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84年成立的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3年升本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02年成立的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2004年成立的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作为高专院校未列在上表。

(二)明确办学定位,探索高职发展方向

高职院校在发展初期,往往找不准发展方向,不清楚办学定位,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模式上趋同于本科院校,以理论教学为主,注重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缺失。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2000)提出,高职院校要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要求职业学校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实践教学时间,严格要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2004年,教育部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并配套发布评估方案、评估工作指南、专家组工作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水平评估工作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通过评估,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出特色。

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在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指导下,浙江省高职院校逐渐从注重学科教育朝着注重专业教育发展,注重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培训,走上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2001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提出要建设10所国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方向和教育质量提出要求。高职院校开始主动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着力扭转高等职业院校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过多强调学科性和盲目攀高升格倾向。其主要着力点是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转变办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一是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二是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和培训,增强实践能力;三是聘请行业、企业和社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四是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同时,各高职院校根据高职教育教学特点和专业建设的要求,大量购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的现代科技含量,加强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多功能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着力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如2003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开始探索“五位一体”办学模式,推行“校内基地生产化、校外基地教学化”两化建设。在建设校内实训基地的同时,着力建立紧密型和宽松型两种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到2004年,学校已经建成280多家紧密型校外实习基地。

(三)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探索实践能力培养新途径

经过探索,高职教育界认识到,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通过“工学结合”途径。为推动工学结合,高职院校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利用企业设备、技术团队和工作现场,让学生工作和学习相结合,提高技能、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工学结合使高职院校和企业相互支撑:企业为高职院校制定人才需求规格、提供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管理、技术人才和智力支持。工学结合使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能将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有机地相结合,加深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和理解;正确认识学校的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联系,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实践,提高技能水平和塑造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工学结合有助高职院校提高学生就业对口率,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过程中,加快新技术开发进程,节约智力投入成本。因此,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可以使高职院校和企业双赢。

为了更好实行工学结合,高职教育所设专业首先需要与区域产业结构相适应。1999—2004年5年间,浙江陆续出台了发展高职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政策。如:《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决定》(1999)提出: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扩大招生办学规模,优化高校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要求职业教育要培养学生熟练的职业技能、较强的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要根据社会需求调整和设置专业,增强专业的适用性;《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2002)要求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01—2004年,浙江省教育厅遴选了50个省级重点专业给予支持建设。

经过几年的调整,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逐步与区域支柱产业配套。浙江产业发展具有典型的块状特征,各个地区都形成具有区域特征的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如温州制鞋、制革、服装、工业电器、阀门泵类、汽摩配件、塑料制品、打火机、眼镜、纽扣拉链、印刷包装、制笔、锁具、剃须刀等产业,基本上已形成以区域为轴心,以市场为依托,以名牌产品或强势企业为龙头,众多中小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而实行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的发展格局。在一定区域内相对集中生产同类产品或系列产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产业链。针对该地区产业特点,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以眼镜、印刷、制鞋等轻工产业和钢铁冶金产业人才培养为重点,重点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和杭钢集团公司产业密切关系的优势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体系建设,在28个高职专业中,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成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冶金机械设备技术方向)、鞋类设计与工艺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个专业成为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眼视光技术、印刷技术和数控技术3个专业成为温州市高等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的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实行动态调整,重组或增加与区域支柱产业相对应的专业,逐渐形成了能够对应区域产业发展的专业体系,摸索出实行专业与产业结合的“工学结合”新途径。

工学结合的重要载体是订单培养。如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实施“订单培养”,企业通过向学校“下订单”的方式,接受符合企业要求的毕业生,校企双方根据订单要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教学方式。“订单培养”使人才培养的规格更加清晰,实现了该校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在订单式培养过程中,该校与企业在计划安排、机构设置、过程衔接等管理内容,以及人员组织、条件保障、协调处置等保障因素,再到教学计划调整、实施职业能力培养、开展科研活动等层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订单式”实现了高职教育与岗位“零距离”衔接。该校订单培养以面向商业银行的现代银行新柜员为主体,以阿里巴巴、淘宝、裕兴房产等商贸类订单班为补充,既做到了规模效益,又满足了学生多样化需求。

三、高职教育初步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浙江省高职院校积累了一些经验。如:从职业岗位(群)出发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工学结合的实践能力培养途径,建立一批校内外实训基地,培养能够将理论和实际操作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围绕功能定位,为社会输送了一批职业素质、职业岗位能力、应变能力较强的毕业生。但是,高职教育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高职教育的规模发展主要受益于国家调整高等教育体系结构的政策及普通高校资源供给的有限性。随着大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求职就业,反思这个阶段高职教育目标定位及其实现途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办学定位不清晰

高职教育规模发展过快,部分院校对什么是高职教育、为什么要发展高职教育、如何办好高职教育等基本问题未能深入思考,导致实践中出现了办学目标不明、办学特色不清、办学设施不足等诸多问题。在改革时期,少数学校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么简单地模仿其他本科院校,要么直接搞起劳动力培训,对高职教育的性质认识不清楚,人才培养不能很好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办学水平不够高

很多高职院校是因“三改一补”政策而来,使得学校布局不尽合理,专业设置重复,社会化程度不高,有的专业毕业生过剩,有的急需人才但却缺少相应的专业来培养,学校的规模效益无法提高。高职教育与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从中专升格和成人高校改组、改制而来的高职院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着知识老化、方法陈旧、观念落后、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对高职教育所界定的“技术应用”以及基础理论“必需、够用”的原则做简单、片面的理解,任课教师对生产、社会实际了解不多,缺乏实践经验,导致理论和实际的脱节,所培养的学生人文素养低,技能单一,知识面狭窄,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办学条件差距大

浙江省对高职院校是按照普通本科生标准的60% 进行拨款的(普通本科生人均年拨款6000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人均年拨款3600元),加上高职院校经费自筹能力相对较弱,欠款较多,这都导致高等职业教育投入不足问题更加突出。从2004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看,高职院校硕士以上专任教师,校均仍低于10%,最少的只占0.55%,而教育部的标准是要高于15%,有三所学校专任教师数低于教育部规定的70人标准。校均校舍面积为12.15万平方米,仅约为教育部要求20万平方米的60%,教学仪器设备最少的只有700万元,图书资料最少的只有3万册,离教育部规定的最低标准8万册还相距甚远。而且,办学资源分布不均,资源构成不太合理。全省高职院校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其他城市的高职院校的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王向东,冯军.浙江高职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研究及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6):11—12.

第二节 示范建设阶段(2006—2011)

“十五”期间,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开发人才资源的政策。如省“151人才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三年三万新技师工程”“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等,为各类人才的成长开拓更为宽阔的渠道。但是,从浙江省经济发展趋势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缺口较大,人才资源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的力度还不足,重使用轻培养,培养与使用脱节的现象仍然存在。“十一五”时期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的发展,要求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大力提高技能人才学习相关技术知识,创造性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水平,把人才资源转化为竞争实力和优势。鉴于此,《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建立健全以企业行业为办学主体,中、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市场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健全多层次的职业教育网络,全面实行“双证制”教育,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的结合,建设资源共享、运转良好、中高职结合的现代化实训平台,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示范院校建设背景与进程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正式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准备在“十一五”期间投入25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以带动全国高职教育深化改革,促进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2006年11月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视频会议上指出:“当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通过示范性院校建设,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大幅提高,特别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各个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发挥积极的楷模作用,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

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正式启动,浙江省共6所高职院校(见表1-2)先后入选,与四川、山东并列第2位。2010年,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获批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建设19个专业(见表1-3),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表1-2 2006—2008年度浙江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一览表

表1-3 浙江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及重点建设专业”

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启动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22所高职院校入选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亿元,建设院校1∶1配套,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改善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支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每所立项建设单位3—5个左右的重点建设专业及其全校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表1-4 2008—2011年浙江省高职(高专)教育发展概况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网站2008—2011各年度发布的《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这一阶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29号)提出的“加快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上来”的要求,实施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启动实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省教育厅每两年(从2008年开始)组织召开一次高职院校书记校(院)长读书会,专题研究校企合作、专业建设等高职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示范院校建设主要内容

根据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各建设院校按照“改革的示范、发展的示范、管理的示范”要求,认真落实“提高示范院校总体水平,推进教学建设和改革,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内容,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校内管理体制及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

(一)专业建设

示范院校建设时期,浙江省高职教育以6个国家示范院校的29个示范专业、5个国家骨干院校的19个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优化专业结构,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实训基地,以此带动相关专业群及其他非示范专业的发展。

1.根据产业结构设置专业

各示范院校将对接区域行业企业、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专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形成专业特色的前提。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建设的核心理念是与温州产业对接,与民营经济互动,与行业企业共赢。学校以“强化区域性、突出实践性、体现高教性”为基本发展思路,坚持走产学研结合办学之路,深耕教学,形成了“三个三结合”的专业建设思路,即“产业—行业—企业”相结合、“岗位—能力—课程”相结合、“基地—师资—制度”相结合。发挥民营经济机制灵活优势,实现政校行企联动,形成了从“校企(校校)点对点”“校行点对线”到“校地点对体”的合作办学模式。根据温州市产业特点,学校重点开办阀门设计与制造专业、汽摩零部件制造技术专业、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等特色专业,吸引当地企业主动上门招聘人才。同时,与企业共同建设了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形成了“温州模式”。其他示范院校也都利用示范建设的契机,根据所在区域行业企业的需求对学院的专业体系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规划。对专业发展实行优胜劣汰,逐步压缩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对与产业经济对接紧密,新行业、新产业、有前景、潜力大的专业重点扶持,加大投入。

2.构建项目导向课程体系

基于生产过程的项目导向进行示范专业课程改革,突破传统学科课程模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参与生产过程的项目,学习相关的基本理论及操作规范,强化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学习兴趣。在示范专业建设过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构建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按照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工学结合的鲜明特色,各高职院校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立融“教、学、做”为一体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

3.建设精品课程

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同时启动。各高职院校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建立了各门类、专业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在精品课程建设的过程中,特色教材建设成为其核心内容。示范专业建设团队组织一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及校内“双师型”教师共同对课程的内容进行项目化改革,以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为基础,重新组织教材内容,将最新的科技成果、技术应用编入教材中,编写具有工学结合紧密的高职特色教材,并建成融纸质教材、电子教材、网络教材为一体的立体教学资源包。在课程内容选择上,根据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需求和前导后续课程的衔接,统筹考虑和选取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专业课程重视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体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鼓励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对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进行合理设计。

4.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

2007年,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计划启动,并开展公共管理平台建设。优质精品课程的建设目的不仅仅是服务本校学生,而且要通过课程建设,使更多校外的学生,社会上希望通过学习提高劳动技能、职业素养的劳动者,企业技术人员都能够享受到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成果。因此,在国家、省和高职院校建设精品课程的同时,重视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等一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在中央财政安排经费支持下,研制包括专业教学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在内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以规范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同时,其他示范建设专业也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公共平台。

5.更新教学手段与方法

示范专业在进行专业建设中,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与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把传统的教学方法与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融为一体,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以培养“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培养创新精神为目标,引入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法、双教一体化。提倡教学形式的多样化,积极探究多种教学途径,组织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充分利用课程教育资源、多介质教学资料和网络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二)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工学结合的保障条件,也是高职院校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规范校企合作行为,约束和激励更多的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浙江省各地陆续出台各种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如宁波2008年出台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等在建立实训基地、聘请兼职教师、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求企业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示范院校探索了多种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解决企业参与教学、兼职教师聘任、教学内容更新、先进技术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就业等问题。改革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与社会服务。在专业教师招聘中除要求一定年限的企业经历外,重点建设专业还优先聘用企业技术骨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优先考虑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校企合作形式有:从点到面,从与企业合作到与行业合作,从与某个企业合作到与多个企业合作,从与中小企业合作到与大企业、国际性大企业合作,合作的面更广、层次更高、链条更长。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建设的核心理念是:找不到合作企业,就不要开设专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把能否与大企业合作,作为对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为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作用,各高职院校创新了多种合作模式。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紧密合作企业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与企业(或行业)合作建立了多家校企利益共同体,在合作深度上已经远远超出了原订单培养的层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完善和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开发、合作培训的“三合作”办学模式,先后与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浙江海运集团公司、杭州联邮通讯工程有限公司等120家单位建立了校外紧密型实践教学基地,并在校内与企业共建丰田技术教育中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等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不断拓展基地功能;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建立主体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体,在示范建设中充分利用其历史、人文和资源优势,以“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开放合作办学模式为依托,校企联合先后创设了银领学院、金苑培训中心、人民币反假鉴定培训推广中心、外汇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和银行从业资格考培点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建立了应用型金融人才研究院和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把在校学生的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结合起来、在职员工的岗位培训与考证考级结合起来,推进了整个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和科研服务相结合,发挥了校企合作综合体的强大功效。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在示范院校建设中,各高职院校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关键是实验、实训、实习三个环节。在继续推行订单培养的同时,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培养模式。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将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的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在校生至少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已经制度化、常态化。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示范建设中提出的核心理念就是“让学生带着工作经验走向社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三课堂”结合的全学程育人。第一课堂(课内)注重培养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第二课堂(课外)通过校园文化活动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第三课堂(暑期)通过有集中度的暑期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培育敬业精神和合作态度,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行为习惯、敬业精神、合作态度。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把“课程体系与行业标准匹配、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匹配、实训设备与技能训练体系匹配、学习环境与实际工作环境匹配、素质养成与企业员工要求匹配”五个匹配,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根据行业标准确定课程体系,保证学生的专业性;按照岗位需求指定教学内容,确保学生岗位的适应性;依据技能训练体系配置教学设备,保证学生职业技术的核心竞争力。这个培养过程分为“专项、综合、顶岗”三个阶段“2+1”的学制来完成。前两年,充分发挥学校培养主体的作用,依托校内“教学工厂”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交叉并行完成知识学习、技能训练和素质养成的任务;后一年,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优势,依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在准就业实习过程中,结合实际岗位要求,实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不同的岗位和项目部的工作,主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结合职业抓学习,结合就业预顶岗,通过“干中学、学中干”使学生提早了解企业,融入社会,领会企业文化,提高责任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教学团队建设

在示范建设时期,高职院校主要在两个方面着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一方面,优化教师结构。除了通过培训和教师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专任教师队伍中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比例以外,更主要的是增加师资队伍中来自企业的技术人员的比例。如,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在示范建设期间,实施战略人才引进计划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深化与企业的人才共享互动机制。与世界500强企业——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共建师资队伍、挂职实践、专家讲学和科研联盟等形式,实现优质人才资源共享。同时,还建立了教师培养与优化机制、引进与使用机制、考核与评价机制、奖惩与激励机制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每年的招聘名额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实战教师,聘任有2年以上企业经历的高学历人才,重点建设专业招聘专任教师要有一定比例来自企业的技术骨干。同时,各高职院校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加大,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从而提高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的比例,最终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提高专业教师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为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技术研发水平,各高职院校每年选送多批次专业教师到德国、美国、英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培训,并安排专业教师在一定年限内到企业顶岗实践半年或更长,每年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教师的企业经历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挂钩。多数高职院校把上述两方面结合起来,在提高师资队伍中实践指导教师的比例或者兼职教师的比例的同时,还通过教师培养、人才引进、聘请兼职教师等把教师的结构、数量和质量等有机结合方式系统培养教师团队。

(五)实训基地建设

示范建设期间,高职院校增加了大量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不仅仅是增加了校内实训基地的数量和面积,而且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增加了校外实习基地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实训水平。示范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利用国家政策与建设资金改造及扩大校内实训基地,增强实训功能,提高生产能力。部分院校的实训基地已经成功地链接到产业链,为社会提供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对验证性、体验性和观摩性的实训基地全面改造,实训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校内实训基地除了增强装备水平,通过“真设备、真产品、真环境”的实训,切实提高学生技能和技术水平外,还积极引入企业文化、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增强了软实力,培养学生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技术创新的意识和素质。此外,许多高职院校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开展人机互动和网上自主学习,大大地提高了训练的效率和职业认知。

高职院校改变了以往学校单方获利的做法,建立了校企“双赢”合作机制,让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中取得实惠,形成了政、校、行、企之间互惠、互利、共享、共担的合作关系,探索出大量校企合作新模式,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推行“校内基地生产化,校外基地教学化”。学校深入开展基地“两化”建设,使校内基地融入职业、生产要素,校外基地赋予教学、理论要素,二者形成良性互补,有效落实课程教学和项目实训。同时,进一步促进实习实训项目成系统、校内外资源配置成系统、基地建设规划与实施成系统、实训基地运行与管理成系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以能力为本位,培养特色人才。学校实训基地的实践岗位数是学校教室座位的两倍以上。还设计了“单一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创新意识培养”这一有层次的实践教学目标,将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结合在一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浙江凯达集团、浙大中控、娃哈哈集团等多家企业集团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了23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六)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重要职能,也是示范院校发挥示范效应,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抓手。如: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示范建设的核心理念是在融入司法的进程中去服务和引领司法;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颁发了中国高校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承诺,履行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责任,促进社会诚信系统建设,培养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毕业生。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活动主要在三个方面。

1.开展各类社会培训

高职院校充分利用人才、设备和技术优势,开发适合不同层次需求的多种形式的模块化培训项目,配合当地政府,为农民工进城务工、返乡创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培训与指导,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师的理论优势,帮助企业员工提高文化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每年举办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农家乐培训班、电商培训班等;同时,利用示范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优势,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整个行业的人才层次。

2.开展技术交流与技术服务

全省各高职院校都通过各种途径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特别是示范院校,利用示范专业教师队伍和实验设备的优势,以及校企合作人才资源共享平台,组建创新团队。针对企业的技术难题设立攻关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逐渐把专业建设成中小企业技术支持中心。在科技服务中培养专业教师的科研水平,把技术研发成果开发成教学案例,促进教学。通过示范建设,浙江高职院校普遍建立起技术研发成果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的政策,激励专业教师利用专业技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3.利用优质教学资源服务中西部学生

示范院校每年拿出一部分招生指标用于跨省招生,并且不断提高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示范院校与中西部学校结对,制订对口支援计划,根据学校对口支援学校的专业实际需求,选派教师团队到结对院校授课、接受结对院校管理人员挂职锻炼、专业教师交流、学生创业体验等等,帮助结对学校快速发展。

三、示范院校建设的主要成效

在示范建设阶段,国家、省示范院校根据建设要求,举全校之力,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认真落实,取得了大量的改革成果,并对其他非示范院校产生了明显的辐射引领作用。

(一)完成示范院校建设任务

参加建设的示范院校,通过自身努力,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示范指标,重点专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构建了各具特色、成效显著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模式得到推广;强化了优质共享课程、国家规划教材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生均预算内拨款水平普遍有所提高;招生政策落实,生源质量提高;对口支援等工作开展顺利;学生“双证书”“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率”等主要指标保持高位和增长态势;培养了一批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二)扩大示范院校社会影响力

通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提高,示范高职院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在行业企业发展中的话语权比以前有所增加。初步形成学校为主、企业参与、校企互动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渠道,行业企业参与教学评价的深度有所增强。学校科研团队研制开发大量企业发展需要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为浙江省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融洽了学校与企业关系。

(三)示范效应显著

示范院校和骨干院校的建设成就,产生了较强的领头羊效应。专业建设、基地建设、课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批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建设标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教学案例、虚拟教学软件等在其他高职院校和专业推广运用。各示范院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各示范院校都联合一批同类学校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从总体上增强了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与中、西部院校之间的合作办学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每所示范院校一般都与结对的3—5个中西部院校形成了支持带动机制,在师资队伍、专业、课程、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带动结对学校发展。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示范院校建设使一部分发展水平较好的高职院校率先发展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其他院校的发展。

第三节 后示范建设阶段(2012—2015)

在示范院校建设时期,浙江省高职教育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存在着过于重视完成验收指标、推广辐射不够,过于重视示范专业建设、整体发展不够等问题,造成示范校与非示范校、示范专业与非示范专业之间差距逐步拉大。浙江省高职教育后示范阶段深化内涵建设,由点及面,增强示范院校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辐射范围,带动其他高职院校和专业共同发展,促进高职教育发展公平。后示范建设阶段,浙江省高职院校围绕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等5个“对接”,除了继续加强专业建设、“双师”教学团队建设和基地建设外,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建立教学业绩考核制度,重点开展优势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高职教育国际化推进、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校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等工作。

一、优势专业建设

2012年,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高职高专院校优势专业建设计划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通知》(浙财教〔2012〕150号),重点遴选建设一批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条件较好、“双师”队伍水平较高、教育教学模式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效评价的优势专业。第一批遴选了74个高职优势专业。主要建设内容是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专业教学资源、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提高社会服务能力、辐射推广建设经验等。其中,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成效比较突出。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过程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互联网作为最基本的网络平台,突破传统教学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实现把学习带给人而不再是把人们带到学习场所,真正做到人人、时时、处处、交互的新教育模式。资源库是覆盖全国,面向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分布式的教育服务支撑信息系统,它采用多种先进的网络计算技术为高职高专的学生和社会学习人员提供网上开放学习的高效平台,为教师提供多种专业化的教学指导,为优质教学资源提供共建共享的机制,为政府、企业、学校搭建信息交流的渠道,实现高职教育教学资源和社会培训资源的无缝对接。高职院校首先是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到资源库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满足行业企业人才标准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次积极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根据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优化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把职业技能标准融入资源库建设,嵌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就业能力。三年来,全省高职教育专业经过进一步的优化和动态调整,初步形成了基本与当地产业结构特征相吻合的专业体系,专业建设水平快速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有所加强,为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后示范时期我国职教改革的重要内容。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其中高等职业教育是重点。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系统培养、多样成才”,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同年,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早在2013年,浙江省扩大“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试点,35所高职院校、53个专业会同125所中职学校招收学生8556名。在高职院校继续推进“校考单录”“校考+高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全省高职自主招生人数已占到同类院校招生人数的8.2%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EB/OL].http://www.zjedu.gov. cn/news/142511536557720509.html.。2015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提出了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在职教体系建设中,全省高职院校尤其是示范性高职院校,积极推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高职和专本衔接、普教和职教互通互补,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继续加强产教深度融合。逐年增加提前招生、单独招生的比例,推广“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根据高中阶段教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准备类课程学习情况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招生改革开始试点,“3+2”、五年一贯制培养在全省各高职院校逐步推广。

部分高职院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多种新的招生方式:招收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开展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校企联合开展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依托高职、联合本科的四年制本科职业人才培养试点等。

职业教育中专、专科和本科衔接正在加强,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体系和教材、教育教学过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成长途径、教师培养培训、行业指导作用、校企深度合作和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的衔接。部分示范院校积极探索弹性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完善学分互认、累积制度,探索同一层次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之间的课程互设、学分互认、学生互转的机制,推动应用型本科课程进入职业院校。建立开放沟通的职业教育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工学结合、学分认证为基础,创新学习方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

三、数字化校园建设

2012年,《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提出把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作为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基础和战略支撑。同年,浙江省开始在高校推行信息化试点,多所高职院校管理、教学、招生、校园生活等多个方面加强信息软硬件建设。

浙江省高职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创新、整合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构建数字化、开放性、共享型职业教育网络,大力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开发包括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包括行业标准库、实训项目库、教学案例库、考核试题库、技能竞赛库等)、名师名课音像以及专业群落网站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同时,开展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线等,提升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效率和效果。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管理平台,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搭建校企互动信息化教学平台,探索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学校课堂和企业兼职教师在生产现场远程开展专业教学的改革。

通过数字化校园平台建立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在共享系统上和确定的公共门户网站上,推出以学生为服务主体、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精品视频公开课,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高职院校把原国家精品课程升级建设成精品资源共享课,实现由服务教师向服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转变,由网络有限开放到充分开放的转变。通过多级联动,共建共享,逐步形成全省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

四、推进高职教育国际化

在后示范时期,引进和输出优质的教学资源成为浙江省高职院校加快改革步伐、突破办学瓶颈、提高社会声誉的重要举措。2011年1月,浙江省教育厅颁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提出高职院校教育国际化目标,到2015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中外国文教专家的比例平均达到2% 以上,出国(境)访学三个月以上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6%以上,开设的全外语和双语教学课程占课程总数的比例平均达到3%,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至少有一个专业的主干课程能实现全外语授课,交换生和短期交流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平均达到0.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层次增加到110个。

全省高职推进国际化主要内容包括接收外国留学生、外派交换生和交流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派遣专任教师访学、开设全外语和双语授课课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建立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获得国外或国际组织资助的项目等。目前,浙江省高职教育国际化形式主要是外派交换生、交流生和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以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与实力。以专业层面的项目合作方式为主,目前开展的合作办学机构和合作办学项目,都是在专业层面开展合作,从专业深入到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师资配备、考核评价及监督评估等细节,有效利用国际优质资源,打造国际化的专业品牌,培养适应产业经济发展的国际化人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还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给学生提供了一条便捷的出国留学深造的通道,参加项目的学生毕业后,大多可直接申请赴合作方国家的部分高校就读本科课程,获得更高级别的学位。

五、创新创业教育

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类型,创新创业意识教育是高职教育的重要内容。创业者不仅自己就业,还能为他人提供就业岗位,在创业过程中积极实现自我。后示范时期,在国家创新创业政策指导下,浙江省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推动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高校开展创业教育,为大学生创业设立基金、搭建平台、提供各种创业优惠政策。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大赛,各种专业的创业挑战赛,并将大赛成绩作为考核学校办学的业绩点,推动学校在创业教育上积极探索。

全省高职院校普遍向学生传授创业知识,分析成功人士的创业案例,或请成功人士宣讲自己的创业经历和经验,为学生提供创业环境和机会,让学生体验创业,培养学生的创业激情,使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真正地掌握创业知识和技能。全省高职院校纷纷建立创业园、创业学院和创业孵化中心,组织各种创业沙龙、模拟仿真、经验分享、创业大赛等活动。建立创业孵化中心,可以为优秀的创业方案提供实战平台。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义网络经济学院的创业孵化中心,为学生免费提供店铺、办公桌椅、电脑、货架,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由学校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创业园,学生按国家工商税务管理有关规定注册登记,所创办企业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依法纳税、优胜劣汰,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是全真环境下创业实践。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基础上,探索企业与高校合作、政府协同,三方联结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创业人才,对有发展前景创业项目的重点扶持。高职院校围绕创业园、创业学院的建设,建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建立专门的专业创业导师团队,为学生的创业提供指导,导师团队主要由创业成功人士、政府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和学校专业教师组成。探索实施弹性学分制,创业学生的业绩可以转换为相应课程的学分;利用校企合作,引进企业文化的思想元素,将创业意识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六、骨干校建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11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启动国家示范骨干校建设项目。浙江省入围的国家骨干院校和省级骨干校建设单位累计22所,这些学校有计划、按步骤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如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通信技术和物流管理专业为重点建设专业,通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加强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通过建设,学校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均迈上了一个崭新台阶。三年骨干建设,凝聚了政府、社会各界及全校教职员工的心血。省政府将“重点支持进入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写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主办方出台相应政策扶持骨干校建设,如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围绕交通职业院校建设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了九大实施意见,发挥了行业主导作用;省财政厅确保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均拨款达标;省教育厅在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优势专业等财政重点支持的项目申报、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率先推行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新机制改革等教育改革试点,各方鼎力支持学校各项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到位,建立了骨干校建设的科学实施机制。在骨干校建设过程中,各校均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规章制度,为学校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七、现代学徒制试点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企业与学校合作实施的职业教育制度。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根据教育部要求,浙江省教育厅认真组织相关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全省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职院校入围学徒制试点项目。现代学徒制试点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校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二)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各校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三)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各校均促进校企双方密切合作,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合作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享受带徒津贴。试点院校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高职院校切实推动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合作企业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试点院校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如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国家首批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该校遴选了电子商务等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浙江百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并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使现代学徒制成为学院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度融合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全省入围高职院校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八、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浙江省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2015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40号)文件,正式公布浙江省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的学校和专业名单。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分别与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本科高校合作,开展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融工程、物流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6个专业的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相关试点专业招生纳入合作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定向下达。各试点院校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规定。其中,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由高职院校负责;学生学籍和学历学位管理,由本科院校负责;试点专业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就读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对于收费问题,省教育厅规定,试点专业学生按照合作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享受本科院校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的有关政策。代收代缴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

从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浙江省高职教育经过初步发展、示范建设,实施高职教育的高职院校数量从少到多,从注重高职院校外延扩张的规模发展转向教学质量提升的内涵发展,全省高职教育各项办学指标都较前期有大幅提高,尤其是11所国家级示范(骨干)校的办学成效显著,但示范效应和辐射水平还不够,示范(骨干)院校的改革成果和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为所有高职院校所共享。因此,在后示范时期,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改革,着力把示范建设时期的改革成果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向非示范院校和中西部地区高职院校辐射,最终达到提升全省乃至全国高职教育质量的目的。同时,在前两个时期规模发展和内涵提升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向中职和本科延伸,并加大普职沟通和社会服务力度,架起纵横交错的立交桥,建立现代职教体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全省高职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体现内涵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各项指标还处于较低水平,学校之间、专业之间的发展还不均衡。即便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非示范(重点建设)专业的发展还较弱。在后示范发展阶段,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行业参与高职院校办学,推行现代学徒制和校企合作,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上,推行中高职衔接和四年制高职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