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创作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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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型化动作表象

所谓“定型化动作表象”,是指那些经过艺术加工之后,在动态、动律、动速、动力诸元素方面均有稳定格式的舞蹈动作在舞蹈家头脑中所留下的形象记忆。

这些动作,是前人在生活原型动作基础上经过加工、改造之后具有一定的规范性、风格性特点的动作。它包括古今中外一切经过艺术加工之后的定型化动作,这是舞蹈家进入专业领域之后学之不尽的庞大的动作体系,内容十分丰富,风格特点的区别也十分细密,是舞蹈思维材料中的主要成分。

这类动作,虽然是前人加工过的,已属于艺术化的定型动作,但它在舞蹈家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中,仍然是一些素材性的物质材料,仍要根据创作意图的需要,进行再次的加工、改造,重组为新的舞蹈语言。故而,定型化的动作具有双重属性:一是它的定型性,一是它的可变性。因为它是经过前人加工之后定型的舞蹈动作(不再是生活原型动作),它具有直接的观赏价值,如广场民间舞和以训练演员为目的的舞蹈教材等。但是,它又是可变的,它所具有的动态、动律、动速、动力等元素,经过舞蹈创作家再次的分解与重组,在新的层次上给予它二次定型,此时,原来的动作就具有了创作素材的属性。

随着舞蹈家创作思维的成熟,对已经定型化的动作给予重新加工,二次定型,这种创作现象已成为衡量舞蹈家创作思维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创作,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对那些定型化的动作,一般只在组合关系、舞台构图方面加以变化,而对已经固定了的“型”以及这“型”的内部所包括的多种元素的构成关系,不做过多的改造,故而,某些作品会给人以展览定型化(风格化)动作的印象。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创作题材的扩大,由于创作意念的深入开掘,由于对舞蹈艺术表现力的深入认识,深感定型化动作对创作思维的束缚,为了保持定型化动作风格的完整性,有时竟然要以牺牲创作意图的完整性为条件。这种违反艺术规律的本末倒置,对舞蹈艺术的发展极为不利,因而,一些舞蹈家毅然摆脱定型化动作风格完整性的束缚,将它置于原始素材的层次,拫据表现人物内心感情的需要,对它进行再次的加工、改造及重组,给它以二次定型。

把创作者的思维活动,从臣服于动作原有风格的完整性中解放出来,投注于主题的开掘、人物的塑造和情感的深层表现,这种动作思维上的重要变化,对舞蹈创作的积极影响,意义十分深远。特别是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把动作元素的分解、重组作为编舞基础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教学,从教学上便给青年编导贯注了“舞蹈动作是可变的”“经过变化后上升到语言高度来重新组接”的观念。从而使青年编导走出教室,进入创作之后便能以新的动作思维投入创作。在这样的背景下,舞蹈创作家有了“定型化动作仍然只是进行创作原始素材”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