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论(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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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特点

一、多边贸易体制的含义

多边贸易体制(Multilateral Trade System)是“为各国相互处理贸易关系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国际规则的集合”。(1)多边贸易体系建立于20世纪40年代,其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是GATT;1995年1月1日WTO建立,取代GATT,成为新多边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

二、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特点

(一)WTO多边贸易体制更为完整

1. WTO历史使命更高

GATT未明确提出建立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而WTO则把建立新的多边贸易体制作为它的主要目标。《建立WTO协定》在序言中指出,WTO就是“决定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包含GATT,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全部成果”。(2)《1994年4月15日马拉喀什宣言》进一步指出:“世贸组织的建立开创了全球经济合作的新纪元,反映了各国为其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在更加公平和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中运作的普遍愿望。”

2. 法律地位更高

GATT只是临时性生效的多边贸易协定,没有经过缔约方立法机构法律批准,没有组织创立的规定。而WTO是国际法人,是个永久性的国际组织,可订立一个总部协定。

3. 组织结构健全

GATT只有一个缔约方会议和秘书处。而WTO相当健全,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级会议,就WTO决策作出决定;下有总理事会,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代表部长级会议行使职能,还有处理解决争端的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下设立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履行各自协定和总理事会制定的职能;各理事会可设立附属机构。日常工作由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负责,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WTO的职能明确。《建立WTO协定》规定它有五大职能:应便利建立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用,并促进其目标的实现,还应为诸边贸易协定提供实施、管理和运用的体制;为WTO成员就多边贸易关系进行的谈判和进一步的谈判提供场所,并提供落实此类谈判结果的体制;管理《争端解决谅解》;管理《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酌情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合作。

4. 管理覆盖面大

GATT只涉及货物贸易。前5个回合谈判均以关税减让谈判为主,第6回合和第7回合在关税谈判的基础上,开始加入非关税壁垒。而WTO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规则从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延伸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领域。

5. 约束力更强

WTO成员必须全部接受WTO负责实施管理的多边贸易协定与协议。而且,强调WTO成员国内相关政策法规要与它们保持一致。《建立WTO协定》第16条规定,WTO“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不得对本协定的任何条款提出保留。”(3)

6. 成员广泛

WTO成员包括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参加WTO成员资格既有国家,也包括单独关税区。《建立WTO协定》第12条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在处理对外贸易关系及在本协定和在多边贸易协定规定的其他事项方面拥有完全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区,可按它与WTO议定的条件加入本协定。”(4)

(二)WTO多边贸易体制具有更强的可行性

1. 目标与实现途径全面深刻

GATT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稳定增长、实现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扩大货物的生产和交换。”实现目标的途径是“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5)对发展中国家的关心与待遇只字未提,1965年后才把有关内容通过第36条到第38条加进协定。

WTO提出的多边贸易体制宗旨更高并具有可行性。《建立WTO协定》序言明确指出,WTO成员在处理相互之间的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目的,同时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进一步认识到需要作出积极努力,以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积极发展需要相当的份额,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歧视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作出贡献,因此决定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包含GATT,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体制的全部成果,决心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并促进该体制目标的实现”。(6)

2. 各方利益兼顾、权利义务整体平衡

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求得整体的平衡。

(1)在WTO决策上,实行“协商一致”与投票决定相结合的办法。在WTO决策中,力求“协商一致”,在WTO成员协商不能一致的情况下,诉诸表决;在表决时,WTO成员各拥有一票表决权。

(2)贸易自由化与正当保护并存。WTO在鼓励其成员在货物、服务自由化的同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允许WTO成员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竞争能力、人民身体健康和环保的需要对本身市场实施正当的保护。

(3)多边贸易体制与地区经济一体化并存。一方面WTO致力于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另一方面也允许经贸集团成员和区域经贸集团参加,其前提是不违背非歧视原则。

(4)履行义务与暂时中止义务相结合。WTO要求WTO成员如实履行承诺的义务,但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如出现大量贸易逆差、国际收支赤字严重、产业受到严重伤害时,也可通过谈判,采取保障措施,暂时中止义务的履行。

(5)允许WTO自愿加入与自愿退出。

(6)允许WTO成员在开始时相互采取“互不适用”办法,保留本身的意见。

(三)WTO多边贸易体制更能持久

1. 体制基础比较牢固

WTO具有如下地位性能:①WTO具有国际法人资格,每个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法定资格;②WTO每个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③WTO每个成员应同样给予WTO官员和各成员代表独立履行与WTO有关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④WTO每个成员给予WTO、其官员及其成员的代表的特权和豁免应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批准的《专门机构特权及豁免权公约》所规定的相似的特权和豁免;⑤WTO可订立总部协定。(7)

2. 争端解决能力强而有力

1947年GATT争端解决机制存在许多缺陷:①完成争端解决程序时间过长,一些案件久拖不决。②争端解决程序进行上障碍过多。由于采取“一致同意原则”,败诉方可以阻止专家小组报告的通过,使争端解决程序不通畅。③争端解决适用的规则不统一。④争端解决局限于货物贸易领域,且又把纺织品和农产品排除在外。⑤未设置强有力的争端裁决执行机构。专家组的报告通过后,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WTO对上述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进行改革:①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隶属WTO总理事会,负责整个争端解决的事宜。②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程序,且覆盖WTO负责实施管理的所有多边和诸边的贸易协定。③引入自动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争端解决的各个阶段都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时间。④增设上诉机构和程序。任一当事方均有上诉权,上诉机构可维持、修改或推翻专家组的结论。⑤加大了裁决的执行力度。⑥引入交叉报复的做法。⑦设立对最不发达成员的争端解决的特别程序。

《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谅解》)指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保障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见性的核心因素。”

WTO成员承诺,不应采取单边行动以对抗其发现的违反贸易规则的事件,而应在多边争端解决制度下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与裁决。

WTO总理事会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召集会议,以处理根据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中的任何协议提起的争端。这样,争端解决机构具有独断的权利以建立专家小组,通过专家小组作出上诉报告,保持对裁决和建议的执行的监督,在建议得不到执行时授权采取报复措施。

《谅解》强调,争端的迅速解决对于WTO有效的运作是基本的要求。因此,它非常详细地规定了解决争端所应遵循的程序和时间表。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在于“为争端寻求积极的解决办法”。因此,对于成员之间的问题,它鼓励寻求与世贸组织规定相一致的、各方均可接受的解决办法。通过有关的政府之间的双边磋商,找到解决办法。因此,争端解决的第一阶段要求进行这样的磋商。如果磋商失败了,并经双方同意,在这个阶段的案件可以提交WTO的争端解决机构。

3. 监督能力高于原多边贸易体制

除去争端解决机制,WTO还对成员贸易政策进行定期审议。其目的有二:首先,了解成员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和实施多边协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包括诸边协议)的纪律和承诺。通过定期审议,确保其规则的实施,以避免贸易摩擦;其次,提供更大的透明度,更好地了解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

贸易政策审议的频率取决于各成员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最大的四方每2年审议一次,接下来的16个成员每4年审议一次,其余成员每6年审议一次,最不发达成员审议间隔期限更长。

提供成为审议的文件包括两份,一份是接受审议的成员准备的全面报告;另一份由秘书处准备的报告,包括有关成员提供的情况及其他通过访问该成员得到的有关情况。

总理事会承担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工作。审议结束后,公布成员报告、秘书处准备的报告以及讨论的记录。

(四)WTO多边贸易体制影响力更大

(1)WTO与有关成员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合作,提高新世界贸易体制的决策力和影响力。

WTO总理事会“应就与职责上同世贸组织有关的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合作”,“可就与涉及世贸组织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和合作”。

WTO与IMF和IBRD合作,以实现全球决策的更大的一致性。

(2)WTO可以给成员带来十大利益:

有利与WTO成员之间的经贸合作;

WTO运行是基于规则而非强权,有利于发展中成员免受歧视性待遇;

比较客观公正地解决WTO成员间的贸易争端,减少贸易战;

有利于WTO成员比较优势的发挥,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技成果的传播;

有利于WTO成员间展开“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提高经济效率;

有利于WTO成员实际收入的提高,使需求变成有效需求;

有助于WTO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实现;

有利于WTO成员参与经济全球化;

有利于WTO成员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

本章小结

1. WTO建立前,GATT是协调、处理缔约方之间关税与贸易政策的主要多边协定。其宗旨是,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因国际贸易组织未能建立,GATT于1948年临时生效后,肩负该组织的某些职能,具有准国际贸易组织性质,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组织和法律基础。在其主持下,在WTO建立前,进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除了轮次,这些多边贸易谈判有的是以谈判倡导者和发起地名命名。

2. 乌拉圭回合是GATT主持下的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历经8年,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如进一步降低关税,达成内容更广泛的货物贸易市场开放协议,改善了市场准入条件;就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达成协议;在农产品和纺织品服装贸易方面加强了多边纪律约束等。最重要的成果是达成《建立WTO协定》,1995年建立WTO,取代GATT,具有国际法人资格。

3. WTO与GATT具有双重关系:①WTO继承了GATT的合理内核和成果。②WTO升华了GATT,使其“准国际贸易组织”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组织;扩展了宗旨,提出建立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称谓出现质的变化。③GATT 1947转化为GATT 1994,成为世贸组织负责实施管理的多边货物贸易协定。

4. 多边贸易体制是“为各国相互处理贸易关系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国际规则的集合”。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更为完整,具有可行性,更能持久,其影响力、权威性高于和强于GATT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

5. 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将给WTO成员带来十大利益。

重要概念

《1947年关贸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1947,GATT 1947)

乌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建立WTO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

多边贸易体制(Multilateral Trade System)

同步测练与解析

1. GATT为何成为准国际贸易组织?

【解析】 在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期间,美国联合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于1947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同意从1948年1月1日起实施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条款。因国际贸易组织未能成立,故一直临时生效,肩负国际贸易组织的某些职能,成为准国际贸易组织。

2. GATT前七次回合谈判取得什么成果?

【解析】 1947年4~10月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最重要的成果是下调关税。

1949年4~10月第二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是达成147项关税减让协议,关税水平平均降低35%。

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第三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是达成150项关税减让协议,关税水平平均降低26%。

1956年1~5月第四轮多边贸易谈判未取得成果。

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第五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关税水平平均降低20%。

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第六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关税水平平均降低35%,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

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第七轮多边贸易谈判成果众多:①开始实行按既定公式削减关税,关税越高减让幅度越大;②产生了只对签字方生效的一系列非关税措施协议;③通过了对发展中缔约方的授权条款,允许发达缔约方给予发展中缔约方普遍优惠制待遇。

3. 乌拉圭回合启动的背景是什么?

【解析】 为了遏制贸易保护主义,避免全面贸易战发生,力争建立一个更加开放、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美国、欧洲共同体、日本等共同倡导了这轮多边贸易谈判。

4. GATT与WTO有何不同?

【解析】 ①机构性质,前者以“临时适用”的多边贸易协议形式存在,不具有法人地位;后者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②管辖范围,前者只处理货物贸易领域问题;后者不仅要处理货物贸易领域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问题。③争端解决,前者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裁决执行力较差;WTO采用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明确争端解决和裁决实施的时间表,争端裁决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

5. 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有何特点?

【解析】 多边贸易体制是“为各国相互处理贸易关系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国际规则的集合”。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更为完整,具有更强的可行性,更能持久,影响力和权威性较大较强。


(1)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中心、英联邦秘书处:《WTO企业指南》(Business Guide to the World Trading System),1页,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

(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1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4)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12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5)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42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6)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7)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8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