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概况】 2015年,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简称环保长安分局)围绕建设山水长安、富强长安、和谐长安目标,不断强化措施,创新管理机制,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长安区二级以上良好天数280天,较上年度增加39天,超出全市平均良好天数29天,优良天数全市排名第一,全区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河实现全截流全处理,断面考核全面达标,沣河断面考核全面达标。
【重点工程任务】 2015年6月,环保长安分局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12台,拆除原计划提标治理的锅炉3台,计111.5蒸吨,年减少用煤量约1.7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29.13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55.42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30.24吨。另外,长安区自加压力拆除建成区周边燃煤锅炉17台,计44.9蒸吨,年减少燃煤量约70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63.34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1.87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2.37吨;9台燃煤锅炉布袋除尘治理工程、6台燃煤锅炉脱硫提标改造工程和22台燃煤锅炉脱硝提标改造工程,全部建成运行并通过验收;列入2015年市治污减霾方案的3家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全部建成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3家企业的有机废气治理,双倍完成市级任务;建成区需搬离的14户煤炭经营户全部搬离,优质蜂窝煤和点火蜂窝煤生产、配送中心高标准建成并投运;年初实现建成区内居民蜂窝煤用户“清零”目标;全区党政机关黄标车实现“清零”,淘汰黄标车107辆。
【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环保长安分局将全区工地划分为建设工地、城改工地、土方工地3类,分别由建设、城改、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监管,确保各工地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制定下发《长安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提出10条扬尘防治标准,印制宣传彩页,张贴到各工地,对照督促落实;区城市管理局将城区一、二类道路划分为1072个网格,每个网格定岗、定员、定职责,同时推行以湿扫结合喷雾方式进行立体式道路抑尘保洁,城区道路机扫比例80%以上;在全市率先开展料场防尘棚建设基础上,进料仓防尘设施建设完成15家企业;禁烧期间,在保障每天6个巡查组高频次巡查的同时,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运用现代化视频监测与监控技术,使用全区主要路段与地带(主要交通干线、环山公路两侧、渣土车通道、在建工地、商混站及重点企业等)设置的62个监控点位,全面视频监控全区焚烧秸秆现象,减少了焚烧现象的发生,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保持“零火点”成绩。11月18日,组织召开动员会,将秋冬季焚烧生物质、焚烧垃圾和燃煤散烧点冒黑烟现象列为秋冬季各街办重点环保任务,治污减霾考核分值向此倾斜。2015年,查处焚烧行为123起,燃煤冒黑烟行为45起,同时,将查处情况纳入治污减霾月度考核中,对街办进行扣分。2015年,区治污减霾办组织各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商混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3670批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300余起,现场下发整改通知105份,给主管部门下达大气污染问题交办单36份、督办单24份,立案查处扬尘污染行为9起,处罚19万元,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全年编发治污减霾快报297期(日报),月通报12份,分别发送区级领导和治污减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水污染防治】 2015年,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常宁污水处理厂按期开工建设,区水务局督促完善滦镇、子午、杨庄、细柳、东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年内完成9条河道所有排污口封堵任务,开展清水行动,清理河道河堤垃圾,杜绝非法毁田挖沙行为,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检查力度,每周例行对长安污水处理厂、西安翻译学院等国控污染源进行检查,确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良好,传输率、有效率均正常。
【污染减排】 2015年6月11日,环保长安分局召开长安区2015年污染物总量核查及排污许可工作会议,邀请市局总量处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讲解总量核查内容和排污许可发放程序。全区32家企事业单位完成排污总量核定,通过市局核查组核定,在全市率先完成核定任务。安排部署10个减排项目,对上年结转6个减排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污染物减排台账;新增4个农业源减排项目,3家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按期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位于禁养区的永鑫养猪场按期关闭。2015年预计完成COD减排量2046.2吨,氨氮减排量177.3吨,二氧化硫减排768.2吨,氮氧化物减排量79.86吨。
【日常监管】 2015年,环保长安分局检查辖区企事业单位300多家,查封涉酸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厂8家,取缔小塑料颗粒加工点14家、小电镀厂2家。查处水、气、噪声类违法问题110余起,处罚违法行为57起,收缴罚款179.6万元。检查2013年以来通过环评审批的105个项目,督促其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验收项目8个;对排查出的147个未批先建、未批先投项目,督促19个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其他128个项目分类下达整改通知,2015年底完成整改80%以上。督促15家企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核查17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管理安全到位;规范危险废物处理程序,定期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标识、转移联单制度等进行检查。全区危险废物处理率100%。超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征收492万元,超出212万元。全年查处并回复省、市环保部门和区政府批转的舆情督办200余件,回复率100%;受理12369热线投诉1255起,其中,大气类污染投诉481起,噪声类投诉704起,水污染类投诉63起,其他污染投诉7起。投诉回复率100%,满意率94%。
【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 2015年,长安环保分局第一时间发布全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通知,通过政府内网、区级媒体、室外电子大屏和治污减霾快报发布有关信息,督促治污减霾成员单位重点加大燃煤设施烟气治理、工地及道路扬尘防治、企业废气治理、工业限产限排、机动车尾气治理、餐饮行业油烟净化等重点措施落实力度;建议群众减少户外活动,学校减少或停止师生户外活动,医院增设应急门诊。长安区2015年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5次,Ⅱ级应急响应1次,及时查封20蒸吨以下工业生产锅炉4台。在应急响应期间出动检查345人次,夜间突击检查120人次,减少人为活动对大气环境影响。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2015年,长安环保分局修订完善《长安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重点突出如何开展因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补充应急环境监察、监测设备、装备,将“无人机”监察应用到突发事件的环境监察中。11月19日,市环保局和长安区政府在浙华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库库区,开展一次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模拟甲醇罐体发生泄漏造成厂区工作人员受伤、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小组迅速处置的过程。2015年,长安区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生态区创建】 2015年1月20日,区人大十七届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西安市长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2~2020年)》。郭杜街道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镇;王莽、子午等9个街道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韦曲、杜曲等18个街道成功创建市级生态乡镇。6月25日,长安区市级生态区建设方案通过市级技术评估,9月23日,市级生态区创建通过验收。
【秦岭生态保护】 2015年,长安环保分局每月开展一次秦岭北麓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监察,重点查处企事业单位污处设施运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防范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维护秦岭北麓良好的生态环境。每月开展一次水源地执法检查,保障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环境宣教】 2015年,环保长安分局不断拓展新的宣教方式,在元宵节期间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在长安广场举办“我知晓我参与凝聚治污减霾正能量”大型有奖问答活动,市电视台直播实况;在“六五”环境日启动治污减霾知识宣传“百村行”活动,通过LED屏宣传车入村循环播放分局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生态长安美丽田园》环保知识宣传片,倡导环保生活方式,同时发放环保宣传袋和治污减霾宣传画。全年走进105个行政村,播放宣传片2000余次,发放4万个环保宣传袋和2万份治污减霾宣传画。组织4次环保法律专家集中培训,向全区企事业单位、治污减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讲解新法的制定过程和适用范围,培训人员约600余名。
【创新工作】 2015年,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站。5月6日,在五台街办举行治污减霾网格化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站揭牌仪式。每个工作站确定1名街办副主任专职负责环保工作,成员由2名环保专干及2名街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区政府为全区基层联络员更新560部联络手机,通过手机大户网的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各级网格的环保信息,重新编制环保专干及联络员联系手册。多方筹集资金,投入180余万元,扩建视频监控平台,新增重点企业视频监控设备40套,安装360度高清摄像头。
区财政拨付350万元,完成长安区治污减霾环境监测社会化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平台由7个大气、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及1个城市地表水自动监测点位和监测数据显示系统(全省首个区县级的水质自动监控点位)、1个信息公开显示系统及数据处理终端构成。9月1日,在长安广场,国家、省、市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和长安区委主要领导出席监测平台启动揭幕仪式。运行至2015年底,与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和陕西师范大学建立联合环境监测实验室,通过交流监测技术信息,提升监测创新能力。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