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机关建设
1981年5月初,时任卢湾区侨联主席贺德哉,将自己位于上海市宝庆路3号的房屋无偿提供给刚成立的致公党上海市支部委员会作为办公场所,市支部从此正式建立机关,设立办公室。1984年12月后,根据工作需要,相继增设宣传处、组织处、联络处。1985年3月,致公党上海市委机关迁至上海市镇宁路360号,仍设组织处、宣传处、联络处、办公室。1996年11月,致公党市委(以下简称市委)机关从镇宁路360号迁至陕西北路128号民主党派大厦。2000年1月,原定处室统一改称为部室。2001年1月,市委决定设研究室负责参政议政工作,与宣传部合署办公。至此,市委机关工作机构为“三部一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联络部、办公室。2004年4月,经市委主委会议审议决定,将原宣传部(研究室)改编为参政议政部、宣传部,并将联络部并入办公室。调整后的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联络部)、组织部、参政议政部(研究室)、宣传部,仍为“三部一室”。
办公室(联络部)是市委机关的综合职能部门,同时是市委负责境外联谊和社会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协助市委领导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研究和拟定市委的目标管理及机关内部的规章和制度;代表市委对内、对外行文和联系;市委的文秘、文印、文档及大事记编写工作;编写市委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协调市委的信息工作;市委领导的服务工作;市委机关的国有资产、财务、后勤保障、人事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市委举办的会议会务和接待服务工作;组织市委对外联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境外、民间交往和侨务对台工作;收集有关境外侨情,开展境外侨情和洪门问题调研工作;处理有关境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出国留学人员的来信、来访,为这些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收集有关社会服务信息,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支边扶贫、社会办学、社区共建等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境外联谊和社会服务工作;相关专委会秘书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是市委负责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研究和拟定市委组织工作的总体规划及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全市致公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的发展、审批、教育、培训工作;全市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干部的推荐、配置工作;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任用工作;与中共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相关专委会秘书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政议政部(研究室)是市委负责参政议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组织起草市委向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重要建议;组织市委在人大、政协会议上的提(议)案和发言;研究与致公党有关的法规、政策,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参政议政理论建设工作;组织参政议政骨干定期活动,开展工作交流,建设参政议政专家队伍;相关专委会秘书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是市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研究和拟定市委有关思想建设宣传工作的工作大纲和指导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宣传工作的方针、任务;市委各项重要活动和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宣传报道;开展和推进全市致公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市委机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负责市委机关刊物《上海致公》的编辑出版和“上海致公”网站、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编纂《党派志》中的《上海致公党志》;起草市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相关专委会秘书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搞好机关建设,直接关系到参政党职能的发挥和党员的凝聚力。历届致公党上海市委始终将机关建设纳入市委每年工作的重点,以加强机关政治思想学习、加强机关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为抓手,将机关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强化为基层服务、为党员服务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机关政治思想建设,是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按照致公党中央提出的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的要求,市委积极营造“讲学习、讲服务、讲和谐、讲奉献”的机关氛围。市委和机关各部室领导注重以身作则,严格落实早已形成的每月一次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将学习出席情况及学习态度作为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在职学习、在线学习和轮岗锻炼,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市委有意识地安排机关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参与市委各重点课题的调研,使这些年轻机关干部参政议政工作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在致公党中央组织的2009—2016年参政议政论文竞赛中,市委机关46人次获优秀论文奖。
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市委机关在2007年开始使用具备公文流转、工作安排、物资管理、邮件传递等丰富功能的网络办公系统,实现了工作信息化、管理数字化,节省了办公经费,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上海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评价中,致公党上海市委机关2009—2011年连续3年获得“A”级评定。
致公党上海市委一贯重视建立和健全机关的规章制度,根据科学、合理、高效、精简的原则,市委明确机关“三部一室”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职能说明书,在定编、定位的基础上,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市委机关的各项工作量化、分解为具体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室和个人。机关岗位工作呈现逐级管理、分层指导、网络清晰、督查有力的局面。
1999年,市委决定并进行了机关干部职位轮岗,还结合市委工作实际,逐步修订和完善了各类会议和工作制度,如《机关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公文办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制度》等,使机关工作进一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012年11月和2013年9月,市委对过去的各项工作规定和工作流程再次进行梳理和修订,汇编了《致公党上海市委工作流程》《致公党上海市委工作规定》等33项制度办法和53项工作流程。2014年,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市委机关《公务接待操作办法》《出差审批制度》。2015年,为促进廉政勤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市委又修订了《致公党市委机关考核实施意见》,并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上海市公务员依法治国全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机关建设的加强,使机关面貌有了较大改变,工作效率、工作秩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2006年市委机关被致公党中央授予“全党机关建设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张立军和杨浦区委专职党务工作者被致公党中央授予“全党机关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市委机关又一次被致公党中央评为“机关建设先进集体”,5位市委机关干部被致公党中央评为“机关先进工作者”。2016年市委机关再次获得致公党中央表彰的“机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6位市委机关干部获得“机关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