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译序
美国“经济膨胀”年代的史诗
潘庆舲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头十年(1918—1928),是美国经济膨胀,亦即出现泡沫的年代,恰好也是美国文学的繁荣时期。在群星璀璨的美国文坛上异军突起,以新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揭露社会丑恶现象,“使美国文学获得新的活力”[1]的,就是来自中西部明尼苏达州大草原的小说家辛克莱·路易斯(Sinclair Lewis,1885—1951)。
1930年,路易斯“由于他的描述的刚健有力、栩栩如生和以机智幽默创造新型人物的才能”,成为荣膺诺贝尔文学奖的头一个美国作家,这一事实标志着:美国文学臻于成熟,开始走向世界。自此以后,获此殊荣的即有奥尼尔、斯坦贝克、海明威、福克纳等一大批作家。
路易斯一生创作丰富,写过二十多部中长篇小说,重要的有长篇小说《大街》(Main Street,1920)、《巴比特》(Babbitt,1922)、《阿罗史密斯》(Arrowsmith,1925)、《埃尔默·甘特利》(Elmer Gantry,1927)、《多兹沃兹》(Dodsworth,1929)。其中《大街》和《巴比特》历来脍炙人口,而从作品反映美国社会现实生活的深度、广度来说,似乎《巴比特》写得更为成功。路易斯创造的巴比特,既是文学中的典型,又是社会典型,在美国人的生活中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学者认为,路易斯揭露社会现实的长篇小说,提出了至今仍值得美国深思的一些重大问题,实际上已成为当代美国“政治小说”的滥觞。研究现代美国文学,如果不认真阅读路易斯的现实主义杰作,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路易斯以前,美国社会的真实情景都被充满乐观幻想的浪漫主义情调遮盖住了,但美国人却指望能从小说家的作品中看到他们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特别是人数众多的中产阶级和底层大众要求更为热切。事实的确如此,《巴比特》中鲜明的时代色彩和强烈的现实感,直至今日仍然深深地吸引着读者。
路易斯在小说中,从议论总统竞选到给美国政府定性,就深中肯綮地写道,“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首先需要的,是一个稳健有力的、会做生意的好政府”,好“让我们有机会获得相当可观的营业额”。殊不知《巴比特》问世后翌年,亦即1923年当选的柯立芝总统就说过:美国的问题就是做生意。即使时至今日,路易斯这一“至理名言”依然没有失去现实意义。过了数十年后,美国著名路易斯传记权威马克·肖勒教授(Prof. Mark Schorer)饶有兴味地举出了两个生动的实例加以佐证。一个实例是:南加利福尼亚某州立大学年轻的英文教师在讲授美国小说时,谈到《巴比特》主人公在泽尼斯市地产同业公会宴席上的演说(详见本书第十四章第三节),认为巴比特这篇演说的某些片段不妨当作读者来信投寄当地保守报纸,说不定也会照登不误。这一建议立即引起哄堂大笑。那位教师随口说过也就忘了,殊不知在下周某报“致编者”一栏内果然刊出那么一篇读者来信,文字上原封不动,只是将年代从1922年改为当时的1967年,读者署名则为路易斯·辛克莱。他不免大吃一惊。两天后,这个读者兼大学生还收到一封表示“完全赞同”的来信,要求他在即将来临的大选中支持某右翼候选人。那个大学生又以仿效路易斯-巴比特式的滔滔辩才写了一篇文章,果然又在报端披露了。这桩趣事雄辩有力地说明:乔治·福·巴比特和辛克莱·路易斯,至少在加利福尼亚圣迭戈又复活了。另一个实例是说:在1968年4月,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主办一档名为“伟大的美国小说”的节目,要求将所选的小说富有戏剧性的情节,同现实生活中可以类比的场景镜头并列在一起,演员则由职业演员和普通公民分别担任。这一档电视节目即以首选小说《巴比特》开始,演出如同小说本身一样,气氛闹热而又生动逼真。翌日,《纽约时报》电视评论家撰文说,导演将摄影机对准明尼苏达州都庐斯市狮社聚会,乔治·福·巴比特简直演得活灵活现。他在讨价还价的时候,不由得使观众想到自己身上好歹都有一点儿巴比特的味道。
一部长篇小说,历经几十年之后,依然跟美国现实生活如此息息相关,而又扣人心弦,这在美国小说史上也是不多见的。不难看出,路易斯确实高瞻远瞩,富有眼力,能够预示出不久即将在全国喷薄而出的重大历史转折,这种非凡的洞察力无疑是他的长篇创作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路易斯描写美国乡村生活呆滞僵化的《大街》出版的那一年(1920),可以说正式宣告美国乡村生活已成了一潭死水。根据1920年人口调查表明,从1915年到1920年之间某个时候起,美国社会已由乡村逐渐演变成为城市社会,在这期间,原来占人口多数的自耕农和村民已经退居少数,而城市居民却一下子成为新的多数了。无独有偶,《巴比特》恰好从1920年春写起。当时大战刚刚结束,美国出现了相对稳定的经济“繁荣”,实质上却是经济膨胀出现泡沫的形势,资本主义在迅速扩张、发展,有产者和暴发户的财富就像滚雪球似的增长着。《巴比特》写的不仅是1929年美国大萧条前夕这个所谓“繁荣兴旺”的新的城市社会,而且还跟这个新城市对社会风尚、道德观念、价值标准以及生活方式所持的态度紧密相关,这些态度不消说又和当时美国商界文化[2]联系在一起。
《大街》还没有脱稿,路易斯就在考虑写下一部小说了。他说这部小说性质虽与《大街》相似,但故事情节迥然不同,这次写的不是卡萝尔式人物,而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一个厌倦了的生意人,地点不是在戈镇,而是在拥有二三十万人口的城市(相当于明尼阿波利斯,或西雅图,或罗彻斯特,或亚特兰大),此人就是来自莫纳克城(Monarch)的G.T.彭佛瑞(Pumphrey),书名《彭佛瑞》。也许读者都还记得,在《大街》接近尾声处,戈镇确实正在朝着泽尼斯(Zenith)迈进。戈镇商会为了招徕新的客户,开展了一场“繁荣戈镇运动”,唱主角的是一个新来的陌路人,名叫“诚实的杰姆·勃劳塞”,其实此人堪称一个“干劲十足”的地产投机商。在戈镇为他举行的宴席上,“大家简直就像演说家似的引经据典地畅谈什么要鼓气,要苦干,要有精神,生龙活虎,富有事业心,而且还要意志刚强,当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接着照例谈到什么漂亮的女人,本乡本土,詹姆斯·J.希尔,又从蔚蓝的天空,碧绿的田野,一直谈到庄稼丰收,以及日益增长的人口,投资后的高额利润,危及国家安全的外国煽动者,美国政体稳如磐石的基础,参议员克努特·纳尔逊,百分之百的美国精神,光荣的业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3]。这里汇集了美国商界文化的全部陈词滥调,而且这一片令人刺耳的喧嚷也只说明美国工商企业界还处在最粗俗的中产阶级水平。其实,这就是为活跃在20世纪20年代的地产商巴比特铺设的活动舞台。
有的评论家指出,《大街》终止于1920年,正是为刚过去的这个十年所唱的一支挽歌;而《巴比特》起始于1920年,正是为令人晕头转向而又常常没头没脑的扩张的这个十年所演出的前奏曲。因此,《巴比特》就是美国所谓经济膨胀(亦即经济出现泡沫)年代的史诗,即使在今天,它仍然不失为整个美国商界文化在文学上的重要记述。
《巴比特》是路易斯根据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写出来的头一部小说。他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王后城俱乐部”(Queen City Club)建立了一个Pied-à-terre[4](书中的泽尼斯,想必就是以辛辛那提为原型),作为深入生活,观察、分析、研究各种人物的基地。首先,他选择中产阶级内一个次要阶层——小商人及其地产生意作为题材,接着随身携带笔记本,同小说里着意描摹的那一类人物厮混在一起。在普尔门式豪华卧车包厢和吸烟室,在各大饭店、餐馆休息厅,在名目繁多的俱乐部,甚至在街头巷尾,路易斯都细心观察,留神倾听,注意人们的言谈吐属,包括常用的口头禅,以及独特的口语、俚语、行话、黑话、双关语,乃至某些个别字眼的特殊发音方式。由于他的听觉特别灵敏,善于捕捉人物之间生动活泼的对话,所以,这些对话在他的小说中再现时,简直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故事梗概确定以后,他精心绘制了详细地图,包括有关城市、会社、寓所等场合的地图,图上还精确地列出各种家具摆设,标出许多街道名字,甚至提到在街上闲荡的狗狗的品种和毛色。书中主要人物一有了初步眉目,他先是分别给他们立传,随后写出小说概要,在此基础上扩伸枝蔓,并将每一个场面都详细加以描述,作为头稿,再经过长时间反复琢磨修改,最后方才定稿。为了创作《巴比特》,路易斯在1920年和1921年走遍美国各大城镇,仔细查阅有关地产行业的专门文献,观察了解地产交易活动,因此就作品的真实可信而言,他的小说就像社会学家实地考察报告那样有根有据,不爽分毫。
《巴比特》出版一年后,路易斯答读者问时说:“本来我计划把整部小说都写成他[5]在二十四小时内的生活,从闹钟响起到下一次闹钟再响。其余部分多少是出于不自觉的。”迟至1921年7月,路易斯又将彭佛瑞改成菲奇(Fitch),后来才改定为巴比特。但彭佛瑞还是作为次要人物保留在书中,原来的构思也仍然保存在开头七章里。现在我们开卷捧读,果然目随着巴比特,从头一天的睡梦中到第二天的睡梦中。只是篇幅不大,仅占全书的四分之一。
不过,其余的二十七章,显然不是像作者所说的出于“不自觉的”,实际上倒是高度自觉,井井有条,安排一系列事先精心构思的场面,按照早期小说的传统,每章都有自己的主题,汇合在一起,就是有关美国商界文化与美国中产阶级生活的一份周密翔实的社会学分析。本来美国社会好像一座巨大的金字塔,顶端是豪门巨富,底层是劳苦大众,路易斯最接近、最了解的,就是金字塔中间这一层次,亦即沉默的大多数——中产阶级。路易斯选定了中产阶级,显然决心要描绘美国社会生活中迄今为止在文学领域内尚未开拓过的这一层次。全书共有三个主要故事情节,头一个故事情节直到小说过了一半才开始,并与事先精心安排好的那些场面交织在一起。以下各章,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
第八、九章描写了巴比特在芙萝岗寓所举行的晚宴,是以美国家庭生活方式为主题。
第十、十一两章描写了婚姻、普尔门式豪华卧车上的商人哲学,以及娱乐活动。
第十二章的主题是业余消遣:棒球、高尔夫球、电影、桥牌、开汽车出游等。
第十三章描写一年一度的同业公会的年会,后面还提到妓院卖淫、卖走私酒,以及少年犯罪诸问题。
第十四章以政治演说和职业演说作为主要内容,提出了标准美国公民的样板等问题。
第十五章从大学校友会的活动反映贫富悬殊、世态炎凉,进而描述了美国社会结构。
第十六、十七两章都涉及诸如主日学校等宗教问题。
第十八章写的是家庭关系,反映巴比特一家三代人,以及巴比特与当代男女青年之间的分歧。
接下来有三个互不相关的“情节”(其中头一个情节开始于第十九章)。暂时把它们撇开不谈,读者可以看到,剩下来的主题是:每周午餐会、单身汉、美发厅、劳工关系(罢工)、私卖酒店,以及“怪异”的宗教。这些章节好比一幅巨大的油画,几乎把20世纪20年代美国整个社会环境都包罗无遗了。画面尽管惊人地完整,但是这些章节排列的次序,孰先孰后,却没有定规,贯穿全书的并不是具体的戏剧性事件,而是主人公巴比特的命运,他的日益不满、他的逆反、他的退却和逆来顺受。就巴比特的心情来说,以上这三个阶段,各自集中在互不相关、多少可以独立的章节中加以叙述。第一个阶段发生在巴比特的唯一知己保罗·赖斯灵缘于向妻子开了枪而被判处三年徒刑之后。这一事件使巴比特突然感到自己生命空虚、万念俱灰。于是,他下了决心,要搞“自由主义”了(也就是说思想要开明些,尽管他并不太了解这个字眼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宣称要超然物外,跟他的那些同业诸好不再交往了。这时,保罗·赖斯灵在小说里几乎已经销声匿迹,巴比特却遇到了一个新朋友——丹尼斯·朱迪克(这个纸商遗孀原是一个投机取巧的俗物)。巴比特趁他太太回娘家,竟然跟朱迪克太太谈情说爱来了。这次跟中产阶级佯装的道德守则的公然决裂,不啻是巴比特背叛他的商界文化价值观的一场闹剧。原来丹尼斯·朱迪克的三朋四友,都是各色各样庸俗、卑微的小人物,玩世不恭、寻欢作乐的“夜游神”,巴比特跟他们一块儿酗酒淫乐,很想借此忘却使他异常苦恼的不满情绪、不安全感和恐惧心理。一旦这些赏心乐事玩腻了,他跟丹尼斯·朱迪克一刀两断了,这个骚女人也就从小说里消失了。就在这当口,巴比特的同伙味吉尔·冈奇等人正在筹组所谓优良公民联盟(其实是一个仇视劳工的联防组织),企图胁迫巴比特加入他们的“良民联”。巴比特满肚子牢骚,竭力进行抑制,使他们未能得逞,但结果,他在社交上和经济上遭受可怕损失,并且陷于孤立。这时多亏他太太猝然得病,动了手术,使他有幸得以钻进那个优良公民联盟,重新投入促进会的安乐窝和泽尼斯冥顽不灵的商业秩序中去。到了小说末尾,巴比特重获安全感,可以高枕无忧了。他意识到:他一辈子都没有做过一件他乐意做的事情,他一心指望他的那个不太有出息的儿子西奥多·罗斯福·巴比特能够得到一种更充实、更独立的生活。他就这样叮嘱儿子说:“开始干吧,老伙计!整个世界——属于你的!”这如同《大街》结尾处卡萝尔最后瞩望于2000年——伟大的未来一模一样,无非是作者聊以自嘲罢了!
20世纪20年代美国尽管已是物质生产的“巨人”,但路易斯还是用嘲讽的笔触,通过思想贫乏、空虚无聊的巴比特人物形象,将美国小商人这个精神生活的侏儒刻画得可谓入木三分:“他意识到了生命的存在,心里未免有几分惆怅。……他发觉自己的生活方式太机械,机械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机械的生意——尽快把偷工减料的蹩脚房子卖出去。机械的宗教——枯燥、冷酷无情的教会,完全脱离市井细民的真正生活,像一顶高筒大礼帽,虽然道貌岸然,却没有一丁点儿人情味。甚至于玩高尔夫球、赴宴会、打桥牌,以及摆摆龙门阵,也都机械得很。除了赖斯灵以外,他觉得跟谁个应酬交际都很机械——不外乎拍拍肩膀,嘻嘻哈哈,就是不敢让友情在默默无言之中备受考验。”巴比特在所谓离经叛道以后才尝到“自由”(这种自由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非常“机械”的冶游罢了)的短暂时刻,却感到了恐惧和孤单。缘何他会产生这种感觉呢?老实说,就是由于:他一得到自由“这个如此陌生,而又令人如此棘手的东西”,便茫然若失了。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他自己,而在于美国的社会制度。巴比特只不过是这种社会制度的牺牲品,他的个性早已丧失殆尽。有的评论家指出,《巴比特》出版以后,在美国人人几乎都意识到:随流循俗(Conformity)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商界文化迫使美国人的生活所付出的重大代价。因为任何一个富于个性的人,为了求生存,都不得不按照美国社会的模式随机应变,成为一个呆板迂腐的活物。这就是《巴比特》问世后美国人所得到的最大启示,而这部小说之所以有别于先前出版的所有其他反映美国商界的小说,也正是在这里。
美国文学历来有描写商界小说的传统,历史虽短,但内容丰富。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威廉·迪安·豪厄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查尔斯和弗兰克·诺里斯(Charles and Frank Norris)、杰克·伦敦(Jack London)、戴维·格雷厄姆·菲利普斯(David Graham Phillips)、罗伯特·赫里克(Robert Herrick)、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欧内斯特·普尔(Ernest Poole)、布思·塔金顿(Booth Tarkington)——上面列出的这些作家,都曾经把商人作为中心人物来描写,但在詹姆斯和豪厄尔斯以后,只有塔金顿在商人身上发现了美国人固有的、历久不变的品德。商界已被看成道德败坏的同义词;商界从本质上说,就是尔虞我诈、倾轧吞并,竞争之剧烈,可谓残酷无情。正如本书中销售油毛毡的商人保罗·赖斯灵所说:“我们所干的只是掐断对方的脖子!”驱使商人的动力,则是权力、金钱,以及社会威望。但在路易斯以前的所有小说里,商人都是工商界阔佬大亨,比如,高门鼎贵的制造厂商、金融巨头、大投机商、企业大王和亿万富翁。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社会已经转向城市文化,这些企业界巨头在商业的神话里可能依然是最富于色彩和最富于戏剧性的人物,但他们再也不是最富有特色的人物了。许多评论家认为,这一显著差别已由小说《巴比特》揭示了出来。诚然,巴比特是属于小商人(特别是中间商)的世界。“在他们看来,充满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已不再是骑士、行吟诗人、骑马牧人(亦即西部牛仔)、飞行员,也不是年轻勇敢的地方检察官,而是——了不起的主管营销的经理,在他的玻璃台面的办公桌上有一份商品推销问题分析,他的高贵的头衔是‘富于积极进取精神的能人’,他自己和他的所有年轻的忠实的伙计们,都献身于销售这个无比伟大的目标……”小说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膨胀的活跃景象。再从刻画小商人典型形象来说,《巴比特》也很有特色。尽管巴比特的德行品格不见得好多少,但他背信弃义的行为,倒也并不那么显眼,无非是在做生意时稍微耍点儿花枪,对他太太说一点儿谎话,暗中还搞过一点儿私通勾当,偏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他一点儿都不像豪门巨富那样纵横捭阖、暴戾恣睢;他只不过是一个搞妥协的随流循俗派。他本人不是制造厂商,他的发迹完全依附于上层社会统治人物。所以说,他在社会上并不处于统治地位;他为了谋求自身安全,才不得不加入“良民联”。他跟同伙们在一起吹吹拍拍,哼哼哈哈,或者喝彩叫好,祈祷神佑,他嘲笑所有与他不同的习俗,他谴责所有一切的异端邪说——都是为了跟同伙一起向上爬。他把攀附上层社会置于首位,从而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后,他不知怎的连自己仅有的一点儿人性也都给消灭了。
所有这一切描写,都是辛克莱·路易斯对当时美国那种商界文化所做出的真实反映。不难看出,他写小说时侧重点也是与众不同的。在此以前的小说,一般地讲,都是对那些穷凶极恶的庞然大物进行严肃的或者大事夸张的谴责,比如,德莱塞的长篇名著《欲望三部曲》中的《金融家》[6]。而路易斯在《巴比特》中,却大声喧闹地讽刺了一大群傻瓜和小丑,这伙人卑鄙、可恶而又可笑。除此以外,巴比特本人也许还会引起人们同情。路易斯晚年说过:“我塑造巴比特这一人物,是出于爱而不是恨。”旨在将谴责的目光从人物身上转向社会制度本身。整个美国社会在路易斯的笔下,有如一幅光怪陆离的图画:五光十色的街灯下游荡着一群没有灵魂、没有个性的行尸走肉。路易斯小说的社会意义也正在这里。余外,路易斯在写《巴比特》时总是自觉地力求最大限度的真实可信,一字一句地向读者提供了许许多多生动详尽的细节。他继承发扬了以美国幽默艺术大师马克·吐温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同时也吸收采用了他无限景仰的英国文学大师狄更斯在小说中常有的缜密细致、生动逼真的描写手法。比如作者描摹商人康拉德·莱特的外貌时,就是那么精细入微地写道:“他眼睛底下有两块半圆形的凹窝,像是被银圆压过之后留下的痕迹。”类似这样的绝妙描写,在本书中俯拾皆是。英国著名作家沃尔坡尔(Hugh Walpole)曾经说:“这就是路易斯先生的胜利。……他成功地塑造了巴比特……在毫不袒护巴比特的愚行、势利、诳骗、感伤情绪、卑鄙行径的同时,还把他塑造成具有与我们自己同样材料的人物。”正由于路易斯注意笔酣墨饱地写出人物性格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巴比特这个形象在我们面前便颇具立体感,他性格中的各个棱角都显得非常鲜明突出,仿佛从置放在他周围的许许多多镜子中映照出来的一模一样。“巴比特”(Babbitt)及其派生词“巴比特式”(Babbittry),早已成为美国生活中的日常用语,如同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Shylock)一样,收入各种英语词典内,成了低级庸俗、夸夸其谈的商人、市侩的代名词。
《巴比特》于1922年9月问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路易斯声名大噪,几乎轰动整个美国,按照纯粹美国的模式备受欢迎。当然,小说引起的严肃的批评反应,更是引人瞩目。著名文学批评家亨利·塞德尔·坎比(Henry Seidel Canby)在《星期六文学评论》上撰文时,曾将巴比特这一艺术典型与世界上文学大师所创造的,诸如利蓓加·夏泼(Becky Sharp)[7]、匹克斯尼夫(Pecksniff)[8]和桑科·潘扎(Sancho Panzo)[9]相提并论。女作家伊迪丝·华顿[10]认为,若与《大街》相比,《巴比特》里描写了更多的“生活、痛苦,充满了想象力”。文学批评家亨利·门肯(Henry L. Menchen)一贯抨击美国市侩,反对愚民(booboisie,亦译笨伯)和愚民阶级,对路易斯在书中的观点自然发生共鸣。他赞叹道:“哪一个小说家(不包括早期的H.G.威尔斯)都没有描绘出那么难以忘怀的,但是每个人都很熟悉的生活画面。”
不言而喻,路易斯对美国经济膨胀年代“金圆文明”如此嘲弄,远不合所有人的口味。当时著名政论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在《命中注定的人们》(Men of Destiny)一书中,就谴责了路易斯,说他笔下的巴比特好像“缺乏生命力的老框框”,仅仅是“剖析美国中产阶级的样板”,“纯属理念”。斯图尔特·谢尔曼(Stuart Sherman)撰文抨击德莱塞时,还劝告过作家路易斯要多写一些“可敬的英雄”,言外之意,就是要为美国商人歌功颂德。
至于《巴比特》在国外,特别是在欧洲,可以说大快人心。最主要的原因是:本来在欧洲人的心目中,美国人的愚蠢粗鄙、自鸣得意、实利主义、沙文主义是由来已久——现如今居然由一个美国作家通过一个小说人物形象向全世界直认不讳了,恁地能不为之雀跃呢?他们认为:巴比特这个典型人物所具有的意义在现代文学中还未被超越过。美国人也可以或多或少地从这个人物身上看到自己的形象。当然,《巴比特》在英国文学界也受到了好评。以揭露社会小说闻名于世的英国作家H.G.威尔斯,在给路易斯的信中就这样说过,“别人几乎觉察不到的”,或者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的人物典型”,路易斯却成功地刻画出来了。沃尔坡尔更是推崇备至,把巴比特这一人物典型看成英国文学作品中的波利先生(Mr. Polly)[11]、庞德罗佛(Uncle Ponderovo)[12]、五城的敦瑞(Denry of Five Towns)[13]、福尔赛世家(The Forsyte Saga)[14],甚至乔治·摩尔先生(Mr. George Moore)[15]的亲兄弟了。像这样的评价,也许并不算过分。马克·肖勒教授就说得很中肯:路易斯的小说《巴比特》是成功的,是自有出版史以来最伟大的国际成功作品之一。
1982.10—1984.10识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注释:
[1]语见哈里逊·史密斯为《从大街到斯德哥尔摩》一书所写的序言。(本书脚注若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2]这里大概指美国旨在营业的,或反映商界生活的文化,以下皆同。
[3]详见拙译《大街》第633页。
[4]法语,歇脚处,或临时寓所。
[5]指原来的主人公彭佛瑞。
[6]拙译《金融家》,德莱塞著,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
[7]英国著名作家萨克雷名著《名利场》中一主要人物。"
[8]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小说《马丁·瞿述维》中的伪君子。
[9]西班牙古典作家塞万提斯巨著《堂·吉诃德》中主人公的仆人。
[10]路易斯写《巴比特》原是呈献给伊迪丝·华顿的。
[11]H.G.威尔斯的小说《波利先生传》(The History of Mr Polly)的主人公,为性情暴躁、经营不善的商店老板。
[12]H.G.威尔斯又一小说《托诺-邦盖》(Tono-Bungay)中的药剂师。作者通过庞德罗佛发财致富和死亡的故事,描绘了“商业文明”的命运。
[13]此处指英国作家安诺德·贝内特(Arnold Bennett,1861—1931)小说中描写的顿斯泰尔等五个城市。
[14]英国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John Galsworthy,1867—1933)的《福尔赛世家》三部曲。
[15]爱尔兰小说家、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