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一代传播方式的多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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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共享性:爱“晒”的网络一代

萧伯纳有一段名言:假如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彼此交换后,我们还是每人一个苹果。但是,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以后,我们每个人就会有两种思想。甚至,两种思想发生碰撞,还可以产生两种以上的其他思想。路杰:《萧伯纳的苹果》,《新东方》2004年第5期。萧伯纳的话形象地说明了共享性的可贵,网络一代的传播方式恰恰印证了共享性的特点。

一、信息共享

信息论的奠基人克劳德·艾尔伍德·香农对于信息的解释是:凡是在一种情况下能减少不确定性的任何事物都叫信息。参见维基百科:信息。共享性是信息的特点之一,借助互联网技术,信息的交流共享呈现前所未有的方便、快捷。网络一代伴随互联网成长,在其传播方式中秉持信息共享态度已是自然而然。从新闻信息到商业信息,信息共享说明人能更好地认识世界和社会,消除面对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为他人提供帮助和便利。如百度文库成为网友查找各类文件,并从中共享信息的宝库,这都是由众多80后、90后主动上传而成,利人利己;对使用微博目的的调查显示“学习知识,开阔眼界”占86%,“知晓新闻,了解最新信息”占59%,分别排第二、第四。速途研究院2013微博用户及市场行为分析报告。从个人拍网络视频短片上传网络,到“微博寻亲”“微博打拐”,再到“微博直播”各种新闻现场,各种新传播方式说明网络一代为社会提供扬善惩恶的正面力量及知识储备。QQ、微博等传播工具的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功能,使其成为网购的特别方式,从传统营销单向的宣传模式(propaganda)向卷入度(involvement)改变,商业信息更有亲和力和更有效地在网络一代中传播共享。

二、心情共享

萧伯纳对于共享的表达虽形象,但还是一种传统的表达,而现在,网络一代用一个“晒”字就展现了他们传播方式中乐于共享的精神;尤其在表述心情共享时,“晒”字何其贴切。文字、图片、视频、音乐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设计,非常方便他们自由“晒”出自己的喜怒哀乐,达到情感共享,“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一去不复返。如让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尽情高歌的“唱吧”APP,尽管不会出现真正的歌星,但能让众多人分享自己的歌声和心情就是一件乐事。手机自拍和随手拍是网络一代酷爱的行为,其作品不能称之为摄影作品,充其量也只是满足一下自娱自乐的想法,但自从有了“美图秀秀”,手机用户不光可以将照片修饰得更精致漂亮,更关键是可将独乐乐变成众乐乐,上传至网络便可将快乐广泛散播。更有普通网友自发组成“字幕组”,其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翻译行动不为别的,就为可将自己所爱以这种形式传播给更多同爱之人,并将自己在此传播中所获得的喜悦和成就感与网友分享。正如大名鼎鼎的免费操作系统Linux的重要贡献者林纳斯·托瓦兹所说,当我们的动机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时,我们才会取得进步:不是仅仅为了求生,更是为了改变社会,更理想的是——为了兴趣和快乐。转引自涂子沛:《大数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90页。当然,在情感分享中,网络一代与前辈人大不同的是,他们对于隐私不甚顾忌,不忌讳将隐私与众人分享。网络一代对于网络开放性的接受度远超前辈,而网络技术的支持使得其传播行为对共享性有着更多的体验。调查数据表明:微博线上消费社交分享是相当普遍的状况。在成功购买之后,有76.33%的用户并不会通过分享按钮把信息分享至微博,但如果添加了分享优惠等刺激性功能,在不考虑分享的用户中有75.19%的用户表示会将信息分享至社交网络;而用户购买成功之后,有58.78%的用户考虑将自己购买的产品通过微博进行晒单,更有20.31%的用户会考虑晒出购买途径;而调研结果进一步显示,有82.2%的用户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晒单/分享的用户所发出信息的影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年。

三、权利共享

曼纽尔·卡斯特指出,网络社会之权力即是传播权力;也就是说,如果你能够在网络中发布和接收信息,你就享有了网络社会的传播权力。尽管目前国家及政治体系仍然在网络权力中起着关键作用,但互联网毕竟是以网状的各节点进行构建,无法完全垄断。诸多社会化媒体(socialmedia)如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维基百科、博客、论坛、播客等的出现,允许人们在社会化媒体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大批网民自发贡献、提取、创造新闻信息,然后传播,新的传播方式赋予网络一代这一年轻群体更多主动权,使得权力共享成为可能。也正因为权力共享,维基百科成为任何人都可以参与阅读和修改的“人民的百科全书”,成为“共同参与”“协同创新”的最好典范。借助微博引发社会动员解决大问题的事例不断出现,这种由受众个人发起、进行的大众自传播同样可以形成强大的公众舆论,挑战自上而下单向度的话语霸权。网络一代作为当前网络中的主要参与者,不管承认与否,他们已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共享传播权力方面,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尽管我国农村网民在2016年6月达到1.91亿人,但占比只是26.9%,城乡普及率差异达35.6百分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8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6年。我们对国内10个大城市和广东部分农民工集中地区的调研显示,农村80后、90后并非没有享受传播权力的意愿,但由于条件的限制,他们在媒介成长背景、现实媒介环境、媒介信息的获取等方面都处于弱势,与城镇80后、90后相比显然不具竞争力,“数字鸿沟”仍未消除。如何向他们提供对称的媒介信息,使其不至于在网络准入权上丧失先机,也能享有传播权力,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四、共享性的需求与影响

(一)现代性社会带来共享需求

所谓现代性,按照英国社会学大师安东尼·吉登斯的说法,“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中,现代性是现代社会或工业文明的缩略语”[英]吉登斯、皮尔森著,尹宏毅译:《现代性——吉登斯访谈录》,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从传统社会发展到现代性社会涉及两个重要问题:“去传统”和“西方化”。其中首要的即是“去传统”。在去传统的过程中,多元选择的个人化替代了一统的集体化是个突出的现象,因而现代人获得了选择的自由,享受个人化甚至孤独的生活。但现代社会发展到今天,也就是社会学家所说的后现代或是第二现代社会学家有不同表达,如吉登斯用“超现代”形容,卡斯特用“网络社会”或“信息社会”形容。,人们发现有了选择自由同时伴随着选择的困惑,甚至痛苦。现代人曾经摒弃传统社会人们较少流动、固定不变的生活,可当他们为了自己的选择频繁漂流时,选择的风险、不稳定和焦虑感又会让他们陷入吉登斯所说的“存在状态的不确定性”中,期望能在社会和集体中得到庇护,得到更多的信息支持和态度肯定。目前,中国整体上也许处在传统向第一现代过渡阶段,一些发达地区或许进入了第二现代,因此这些现象都有出现,尤其在网络一代身上表现突出。网络一代生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城镇和家庭,大多为独生子女,一出生就是孤独的,其孤独感自然更为加倍。他们在类似现代性社会氛围中成长,反叛传统,享受孤独,不愿意被别人侵扰,因此,有“宅男宅女”之说。但“存在状态的不确定性”同样困扰他们,他们也希望有人在需要的时候给予陪伴和支持,即表面需要孤独,内心需要互动。互联网对他们来说真是上帝赐予的最好场所。他们愿意泡在网上,以各种媒介符号表现自我,也观看他人表现的自我,因为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朋友既不会在现实中打扰他们,却又能给予他们需要的信息和情感,并能每时每刻共同分享。调查数据表明:互联网降低了沟通和交易的成本,也营造了互惠分享的网络空间。2014年,有60.0%的网民对于在互联网上分享行为持积极态度,其中非常愿意的占13.0%,比较愿意的占47.0%。借助网络空间,网民在信息和资源方面互惠分享,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创造了新的价值。与“数字移民(digital immigrants)”相比,“数字原住民(digitalnative)”互惠分享的意愿更加强烈。调查显示,10~29岁的年轻人相对于其他群体更乐于在互联网上分享。尤其是10~19岁的人群中,有65.9%的网民表示比较愿意或非常愿意在网上分享。未来这个群体将逐步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互联网对互惠、分享、合作和创新的推动作用将更加明显。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年。

(二)共享性造成的影响

1.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引起关注

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信息共享让全球化进程加速,各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更为便捷,资本、人才的流动更为频繁,但随之而来的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如何平衡成为新的问题。《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写道: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可见信息共享和知识产权这两条都属基本人权。为了既保护信息制作人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公众对于信息共享的权益,在我们的研究中,法律知识成为新的知识生长点进入研究视野,这对于既是信息制作传播者又是信息消费者的网络一代,是急需学习和在传播活动中得到实践的。

2.公共空间与个人隐私问题

对个人来说,共享性使网络一代面临前所未有的隐私暴露,尽管他们对此并未十分在意,但的确应给予重视。在理论上,公共空间理论出现了局限性,网络上的共享改变了公共空间可见与私人领域不可见的界限及性质,网络一代既将网络空间当成参与公众事务的空间,同时也不忌讳以此作为展示个人私密信息的场所。法兰克福学派曾批判公共领域对私人领域的殖民,认为要实现人类解放必须要压制公共权力以保障私人领域。但现实中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变得模糊,甚至私人领域要侵入公共领域,私人话题在公共平台满天飞。这种将公共领域双重化而带来的变化,使我们需重新解读公共领域性质。此外,在操作上,由于互联网天生具有开放式设计,很容易“雁过留声”,用户的隐私痕迹被记录下来,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隐患。2013年,一位美国80后——美国中情局前技术助理爱德华·斯诺登放弃稳定的工作、舒适的生活,选择逃亡海外并向媒体揭发美国情报机构监控互联网活动、秘密收集电话记录的“棱镜”(PRISM)计划,显示美国情报机关可以监视世界上每一个人,此事引发轩然大波。这也让我们看到,共享快乐固然重要,但恰当地使用公共空间,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个人隐私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自我截除是解除中枢神经系统压力的直接手段。很容易用它来说明传播媒介的起源,从言语到计算机的起源都可以说明。” [加]马歇尔·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6页。人体的神经中枢不能协调我们的感知媒介,不能应对机械装置给我们带来的冲击时,会产生一种自我截除的生理反应,必须在体外发展出另一个神经中枢系统,而媒介正是人体的延伸,于是在电子时代,作为另一个神经中枢系统的新媒介就出现了。当今时代,网络所具备的各种功能正在使我们的身体得以延伸,而这延伸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状况复杂多变,需要我们清醒认识,也给了我们极大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