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木樨地
〇一
你说你要重写一部历史,这我帮不了你。
今年谷雨过后,我的脸就像现在这样,搭了一块面纱,去法华寺海棠院喝了一回茶。海棠是盛放过的,这会儿都已经快谢了。院里坐满了喝茶的客人,稍远处的一把高凳上,有个河南后生蹲在上面说评书,《关云长千里走单骑》。我身边有人在谈论刚刚南巡归来的康熙爷,他说会稽的老道献给这个爷一个肚脐生香、弱骨丰肌的女子,夜夜侍寝,弄得龙体欢悦。他说完,四下是一片的叹息,就连老秃驴都在感慨:“阿弥陀佛,论调和阴阳,还是牛鼻子更有办法的。”一个老者,中气饱满,听他的声音,就猜得到是鹤发、尖嘴、猴腮的,还一定食过大明的俸禄,至少是做过四品的言官。他接过秃驴的话来,拍着茶桌说:“本朝的祥瑞,就由这香气可见了。”我差点把一碗茶水,泼在了他的老脸上:“这话,你该拿到太和殿上去说吧。”
可我长长地吸口气,什么都没说。海棠是在谢了,梁柱和砖的缝隙里,却还留着让人昏沉沉的海棠味。距我上次来法华寺看海棠,看一个人,已经整整四十五个年头了。世道变了,人心变了,大明的言官,也剃光半个脑袋,屁股后边拖了长长的辫子……只有海棠的味道,秃驴们的袈裟,钟磬的铿然一响,还和四十五年前没有两样,也和一千年前,是一模一样的。冰凉的铜,石头,瘦嶙嶙的狗,有时候是比人还要有心有肝的。那天,在我出了山门要上轿时,有一个年轻人跟出来,向我施礼。他说他是一个画家。他恳请我答应让他替我画一幅肖像。他说他可以画得非常逼真,让我如对一面镜子。我说:“一个女人,已经很老了,她还需要对着镜子干什么?”画家改了口,说他可以比照现在的我,画出十六岁时候的模样。“天!”我笑起来,他被我沙哑的笑声惊蒙了,笑声就跟成群的蝙蝠似的,有力地拍打着墙壁和他本人。后来,我把笑声收了,告诉他:“你所说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你没有看到吗?我是一个瞎子啊。”
不需要我把这话向你重复一遍吧,年轻人。你们不傻,都有着夜猫般的眼睛、狗一样的鼻子,我隐姓埋名四十五年,还是被你们找到了。告诉我,从我身上咬下一口肉,真的可以让一页纸,或者很多的纸,传之不朽吗?你野心勃勃,心思过人,在这个年纪上,就写出了有关明清换代的《明季北略》《明季南略》两部史书,这是不错的。两部书,据说都在士林中偷偷传阅,可谓誉满天下、谤亦随之……这也很不错。写了书,没人肯读,就自己咕哝,说要收起来,藏在屋梁上,留给百年之后的圣贤,真是打肿脸充胖子,自取羞辱。圣贤基本上是不读书的,他们一日三省其身,也就是说,大多时候都在想事情,所谓面壁思过,就是对着墙发呆。哪天墙塌了,他们就破壁出来,功德圆满了……这都是瞎扯!你写的史书,我让人给我念过,念了几百个字,也许再多一点吧,我就已经厌倦了,像晒过的海棠叶子,没了兴致了。你写了很多人,写得不算差,但还是简单了。要记住,写在纸上的人,总是没有活过的这个人复杂。大唐的时候,有个叫惟俨的禅师,也就是个老秃驴,他说过一句话,身体力行的是戒律,嘴里讲出来的是说法,留于心中的才是禅。这是说得不错的。禅是这样,还有别的东西也是这样,譬如,记忆、爱和恨。嗳……世上就没有一支笔,能够把记忆完全地掏出来。你也不能,计六奇。
十天前,我收到你第一次递进来的帖子,“计六奇”,的确是让人过目不忘啊。到现在我都还在琢磨这三个字……你父亲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大概是个没有功名的书生吧,抑或,是无锡捏泥人的匠人,总之,活着心有不甘,也洞见了世情机关密布,才给你取了这么个名字?哦,是的,一条河沟里的鱼,要蹦入大泽去讨吃的,光有力气和胆量是不够的,要拿鼻子嗅,要比心机深。我喜欢上你的名字了,也不讨厌你这个人。比起木讷的男人,甚或如木偶般滑稽的角色,还是野心勃勃的青年比较能讨我的欢心的……好吧,我可以跟你讲讲我,可我讲出的话,真可以被称作历史吗?我是始终如一相信自己的;你呢,你不要自己骗自己。
设若,我告诉你,大明万历三十二年,客奶奶入宫为后来的天启皇帝做奶妈时,曾给他抱去了一只猫。猫长大,却成了一只虎,使紫禁城闹出了虎患来,你相信吗?哦,你点头了,这很好。我再告诉你,会稽老道献给康熙的肚脐生香的女子,其实是一只麝妖,你还相信吗?哈,你犹豫了……你还可以多想想,想上半辈子再回答,也是不迟的。但是,如果你恪守“眼见为实”这个迂腐的诫条,又何必聆听我这个瞎子的声音呢?瞎子的声音,来自没有尽头的黑暗,居于这黑暗中央的那个人——噢,上天之子,并非人啊——他无时无刻地,还能让我看到他消瘦的侧影,深长的呼吸。嗯,你过来,再过来一点,我要你跪在我的膝前,握住我的右手。你有勇气握住它吗?这只四十五年前,被火焰烧焦、像雀爪一样的手,恶心吧……舔舔它、舔舔……对了,就这样……噢,我的天,四十五年了!我守口如瓶,跟一个守身如玉的老节妇没两样,却让你轻易触犯了我的(一部分)秘密。计六奇,你这个小浑蛋。
〇二
我在地上的父,大明帝国末代的君王,崇祯、怀宗、思宗、庄烈帝……朱由检,被撰写历史的人认定,已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拂晓时分,和他的贴身太监,自缢于煤山寿皇亭旁的两棵槐树上。父皇,死在了众口一词的记载中。对于这一记载,我是无话可说的。我对父皇的全部记忆,都停止于这个著名的拂晓前。拂晓前的某个时辰,也许是在几次细雨的间隙吧,两个黑衣、蒙面、秃头的人悄然穿过紫禁城蛛网般的小径,摸到了他的宫中,并匍匐在他的龙椅前。秃头人的声音苍老、嘶哑,恳求父皇允许在他俩的保驾下,逃离到千里之遥的故都南京,统帅南方军队为捍卫大明江山做长期的抵抗。
这时候李自成的大军已在京郊扎营。北京城笼罩着晚春时节憔悴的花香与辽阔的寂静。从鞑靼高原上吹来的阵风带来了大面积的黄沙,由于路断人稀,黄沙在街面上积成了一圈圈弧形的波痕。一部分富户早已料到城破就在指日,裹了细软远走高飞。而更多的人家则关门闭户,蛰伏在深巷宅院中茫然无措。父皇派出的最后一支维持帝国秩序的马队在正阳门一带逡巡不前。你知道什么是大军压境,孤城困守吗,计六奇?全北京城的人都看到,桌上的一杯茶或者一碗酒,都因为李自成铁骑的敲打而发出了轻微的颤抖。
那两个秃头人为了说服父皇,不停地拿额头叩击着地砖,咚咚有声。血从他俩的眉心流下来,把蒙脸的黑纱分为可怖的两半。但父皇只是长久地沉默着,用纤长的十指反复地抚摸着龙椅的扶手。父皇的目光越过匍匐在脚跟前的秃头人,若有所思地眺望着紫禁城的黑暗。紫禁城今夜的黑暗,同十七年来的黑暗一样,深色、稠密,浑无边际……父皇抬起一只手臂,甚至没有看一眼秃头人。他挥了一挥手,结束了他们之间并没有开始的交谈。他可能是说了两个字:“去吧。”
秃头人无望地转过身去。就在他俩转身的短促时刻,在一瞥之间,肯定看见了在烛影的边缘、帷幄的下边,露出两只红色的绣鞋。当然,像他俩这样有某种特殊技艺的夜行人,或许早在向父皇叩头之际,就应该听到了帷幄后面有人发出的丝丝鼻息。但他俩除了流血的眉心两侧,异常疲惫的眼睛,看不出任何的表情。他俩转过身,像影子一样消失了。
躲在帷幄后面窥视的人就是我,父皇最宠爱的女儿。
我看见蒙面的秃头人消失后,父皇仍一动不动地坐在龙椅上,仿佛从不曾有人打扰过他的冥想。今夜的烛火在静谧中发出咝啦啦的燃烧声,照见父皇鬓角上的斑斑白发。他的面容同秃头人一样,是疲惫的,而且烙满了早到的皱纹。但与此同时,我又有了一些惊讶的发现:父皇的神情完全变了,就像一个离群索居、苦苦修行的隐士,把事情的原原本本忽然都想清楚了。他的双眼是平静的和明确的,没有了我所熟悉的那种迷惑与忧伤。
这一年,我说过,是崇祯十七年,岁在甲申,父皇三十四岁,我十六岁。
〇三
昨天日出的时候,我把玩着你第九次递进来的帖子,一遍遍地从居室的窗口向远方眺望。尽管隔着纵横的街区,我知道通过这小小的窗口,能够清晰地看到紫禁城西北边上那座金色的角楼。我的窗外立着一株栗子树,如果视线恰巧从两片油绿的栗叶之间穿过,你会发现角楼是那么渺小而又近在咫尺,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那轻飘飘的门扉,看见父皇背着双手,在长了蟋蟀草的砖地上踱步。
然而,我的眼睛却对此视而不见,因为我几乎就是一个瞎子了。四十五年来,我睁大双眼,只能吃力地看见一些物体的轮廓,以及这些轮廓为强烈的侧光和逆光照亮的毛茸茸的表面。不过,我的心中并没有多少悲哀。我所看不见的紫禁城,在另一种记忆和另一个朝代里存活着。而夹在两片栗叶中的皇宫则住着另外的主人,和另外的秘密。风从一棵树吹向另一棵树,还是晚春时节的簌簌之音。但是天空中的气息早已改变。现在是康熙二十八年的四月,塞外的草皮刚刚发青,羔羊正在嗷嗷待哺,紫禁城的佟皇后却死了,三十七岁的玄烨抹去两颗眼泪,拥着脐有异香的女子,在深宫中夜夜酣眠。洪昇,这个脑子有点发昏的诗人,赶在这时候写了另一个皇帝失去宠妃的伤心剧,让北京人掉了更多的眼泪。玄烨感觉受到了挑衅,当洪昇再次在私宅中上演《长生殿》时,皇家卫队破门而入,把诗人和假扮的皇帝、贵妃拿绳子套了,丢进大狱里思过……什么都瞒不过我。北京城一切的大小变故,我都能依靠自己的耳朵和鼻子,做出可能是正确的判断。整整四十五年前,当我撑开灼痛无比的眼帘,看到周遭一片漆黑时,我听到一个遥远的、古怪的声音:
天啊!
后来我明白,四十五年前的那一天,是我烟熏火燎的衣服和一张血肉模糊的脸吓坏了我的救命恩人。我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头脑却异常清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接着那个声音说:“天啊……”我立刻就嗅出来,父皇的天下已经没有了,改朝换代了。这个时刻,是大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的午后,阳光明亮,街面上不断传来一阵阵步点均匀的滚滚蹄声,李自成的大军正源源不断地开入北京,并朝着紫禁城的方向挺进。就是从这一天起,父皇作为一个亡国之君和自缢者的结局,被装订进各种不同版本的官书野史,流传到今天,并且还要永远地流传下去。
城破、国亡,对于我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火焰了。我在拂晓时分被乱糟糟的人声惊醒时,正趴在金銮殿的帷幔后似睡非睡。到处都有人在绝望而恐怖地大喊:
起火了!起火了!!
忠心耿耿的太监小刘子冲进来,第一眼看见的是那张空荡荡的大龙椅。在短促地发蒙后,他撕开了帷幔,把我背在背上一路疾跑。小刘子有某种神秘的天赋,能在最偏僻的角落准确地把我搜出来。我伏在他的背上大叫:“父皇,父皇呢?”
小刘子背着我在旷野般的紫禁城中毫无目的地狂奔。他嘴里反复地说着:“没了,没了,皇上没了。”
时隔四十五年后,我已经忘了小刘子奔跑了多久,我才发现他最终选择的目标是一座燃烧的门楼,或者说是燃烧的门洞外的某一点。但是我们已经没有时间来弄清楚这一点了,我们逼近了门洞,要夺门而出,一根燃烧的横梁从楼上飞落下来,小刘子向后退了一退,横梁砸在他的脚跟前,发出轰然的一响,火星暴溅。紧接着,第二根燃烧的横梁又飞落下来,红色的火焰在风中呼呼作响,就像父皇出巡时大纛翻卷出的哗啦之声。横梁的一头扎进小刘子的心窝,他倒下去,我听到一片哧溜溜的声音,那是他的血泼在了火焰上。我也倒了下去,正抱住横梁尖锐的一头。我嗅到一股刺鼻的焦臭味……那是我的手掌、头发和半边的脸都被火焰烧煳了。
当我在昏迷中听到那个古怪而柔和的声音“天啊”后,我知道天下已不再是父皇的天下,而我苟活了下来。接着我又昏睡了过去。过了一些日子,那个柔和的声音再次把我唤醒。他说:“你能听见窗外的声音吗?”
窗外的街道上正持续地传来杂沓的马蹄声,像退潮一般漫长而闷闷不乐。他说:“李自成撤出北京了。”
“李自成”,我嚅动着嘴唇,发现这个曾在父皇的宫中被君臣们反复念叨过的名字,变得那么拗口和陌生。李自成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茫然地想着,李自成留给我的印象,似乎只有那潮起潮落般的马蹄声……李自成就像一个客人,在紫禁城借宿了四十三天,就被这马蹄声永久地送走了。和我说话的那个人正站在窗边目送着短命的闯王,这使我能借助逆光看见他身体的轮廓,和轮廓边缘亮闪闪的茸毛。他的头发不是黑色的。太阳照在他的头上就像照在紫禁城的琉璃瓦上,是金黄而又温暖的。
我说:“你是一个夷鬼。”
“是啊,夷鬼,德吕尔·德吕翁,一个传教士。”他说,“我同时也是大明皇帝陛下的御前历法官。”
他的声音很沙哑,也很苍老,他的中土语音是正确的,却是不地道的。我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但苍老的传教士说:“不要感谢我。”我感觉他向我走来,他的脸上似乎长满了鬈曲的络腮胡,胡须里挂着一块闪闪发亮的小东西。他把那小东西取下来,放在我的左手心里,他说:“应该感谢主。”
那小东西是一块金属的十字架。我握住他的手,感到他的手是那么暖,十字架是那么冷。
〇四
一天午后在花园中散步时,我把那块冰凉的十字架丢进了深井。井底源源不绝地升起金属般的嗡嗡声,刺激着我伤后初愈的身子,摇了几摇,总算没有在布满青苔的井台上摔倒。我在井台边坐下来,青苔的潮气从我的屁股和脊椎升上来,使我的全身有说不出的辛凉和倦怠。我烧坏的右手掌和整个的头颅都被布匹仔细地包扎着,只留出呼吸的鼻孔和吃饭的嘴巴。但我已经感受不到疼痛了。
我是凭借光影隐约的明暗和花草的气息,来判断此刻的时间和环境的。德吕尔·德吕翁已经奉旨入宫,用他的天文知识为新朝的天子服务。他的大宅中整日阒无声息,这使我感到不知几出几进的院落里,除了看不见的家具和阳光,就只有我一个人存在了。我听到十字架落进井底的不绝鸣响,到最后似乎变为了一个妇女环佩满身的叮当之声:她虚化的背影在我瞎眼的黑暗中出现了,又消失了;她看起来非常像我,而事实上,她却是我的母亲。
在传教士德吕翁的大宅中治疗烧伤的漫长时期,我都是一个人靠拼凑童年的记忆碎片来打发日子的。在双目失明之后的黑色底幕上,记忆的轮廓显得格外鲜明,而记忆的前景则显得格外凄迷。母亲在我的记忆中,终日都躺在木樨地楼上一间面北的小屋里,母亲的脸和床单一样是浅色的,蚊帐和窗纸也是浅色的;在靠近窗口的两旁,高高低低地堆放着一些素洁的陶罐。楼下有一片木樨,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桂树,开花时节,陶罐承接的馥郁芬芳,能够保持到来年的春天。母亲很少接触到阳光,这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她已经没有能力起床到户外活动了。我甚至想,她的生命或许就是靠呼吸带寒意的香气来延续的吧。有些日子,母亲熟睡时我爱坐在她的床前,用五指替她梳理头发。她醒过来,却不睁眼,但我知道她会感到舒服。父皇第一次看见她时,就是情不自禁这样做的。母亲只是哼哼着:“很好,朱朱。”
朱朱是我的名,也是我的姓。我不能承袭大明皇族的姓氏,因为我虽然是父皇的女儿,却不是一位公主。我是父皇和母亲在荫蔽处秘密交合的产物。所有为父皇服务的近臣一定都确知这一点,但他们更愿意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只要父皇不打算让我享有作为一个大明公主的名分。今天,我已经年过六十一岁了,大明皇朝早已作为某种墨迹印在多卷本的史书中。虽然我看不见,但我知道翻遍史书也不会找到我的名字。我在双目黑暗中对往事的叙述,也只可能成为让后人疑窦丛生的妄言呓语吧?对此,我当然是不会为自己辩护的。我只想对你,计六奇,说一次……或许再说一次,木樨地是存在的,就像换了主人的紫禁城还在风与光中真实地屹立着一样。
让我这么对你说吧,在大明帝国的北京,木樨地是没有围墙的大院,是大院套着大院的庄园。有如天鹅绒幕后的温床,烛光幽微的筵席,云雨巫山的笙歌,是花丛深处的花丛,润滑而令人眩晕的洞穴。所有体面的人都可以在木樨地自由出入,并得到曲尽其妙的享受。就像“随喜功德”写满了帝国的名山宝刹一样,“随意”和“享受”烙印在所有木樨地人的心坎上。
通向木樨地的路途,要穿越喧哗的闹市,跨过石条横铺的拱桥。河上柳若烟,烟若梦。更行一程,能看见红蔷薇、绿鹦鹉。走进去,就是木樨隐隐的气息、女人软软的笑声。来木樨地做客的人们,王公大臣能够保持自己的尊严,富商巨贾尽可一掷千金,而高僧道长也不必戴上假发或者面具。木樨地的日日夜夜都是静谧的,即便是达到欢乐的高潮时分,听起来也只像是在悄声耳语。这一张一弛的消受,就如同两首文人的词牌,这,你是应该知道的:摸鱼儿,声声慢……
父皇第一次来到木樨地时,他的打扮,也正像一位衣衫轻薄的文人,腰间悬着一柄佩剑,手执一把江南的折扇,下边一块坠儿,是极普通的汉白玉石。父皇是坐船来的,风和日暖,他的脸上应该挂着我所没有见过的笑意。那是大明天启七年秋天的事情,父皇刚刚接替他驾崩的皇兄成为帝国新的君王。
〇五
那一天,木樨地正在为新近病故的陈主母举哀。
由于陈主母临终时留下的嘱咐,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丧仪,所以木樨地从当家的长姊到粗使丫鬟,看不到一个人披麻戴孝。那口极薄的柏木棺材厝在一处不引人注目的小屋中,待陈主母生前指定的日子到了,就假道京杭运河,以一叶小舟载回故乡扬州,在白云庵火化后入土。一切都是在秘密中进行的,木樨地的客源没有为此受到任何影响。只有日夜重复的管弦丝竹,在木樨地的人们听来自有说不出的楚楚之音。而且由于陈主母培养多年的继承人称病不理家政,木樨地上下真有一种大树飘零的迷茫。
多少年前,陈主母夫妇从扬州北上京城初展拳脚时,全靠了进京途中收养的三个孤女金桂、银桂、丹桂在木樨地挂牌招客。陈主母的丈夫是早死了,而木樨地却在日进斗金中枝繁叶茂,百鸟来朝,就连三年一次上京会试的举子,第一要去国子监,第二就要去木樨地。金桂上了些年纪,微微地胖了,可她还是金字的头牌,客人说,她弱骨丰肌,更像盛唐的贵妇了;还有人怀疑,她会不会就是宫中跑出来的贵妃呢?金桂好脾气,风月场中的闲谈,都付之憨憨的一笑。漂亮女人中,会憨笑的没有几个,不是大家闺秀,就是豪门里的太太;工于心计,聪明到了牙齿的,不过是些小家碧玉的角色。木樨地这样的地方,会出了金桂这一个憨子,也真是百年不遇的奇事。不过,金桂没有心机,念想还是有的,她祖籍洞庭沅江,一直想嫁个人,回老家买宅子度过晚年。但天下男人密密麻麻,这个人却并不好找,嫁个有钱人吧,金桂有的是钱,哪把钱放在眼里;嫁个书生呢,书生一朝成名,负心者多的是,杜十娘一类的故事,她听得耳朵里长茧;她当然也是听过“卖油郎独占花魁”的,可粗手大脚的穷小子能解风情吗?日子一天天消磨,金桂嫁人的心就淡了。但她还想有个儿子,等一朝老迈,膝前还有个俊朗男人叫自己一声“妈”。然而不嫁人,儿子从何而来?金桂早有主意,去小市上买。小市意即晓市、鬼市,设于外城西边的河滩上,五更买卖,日出收摊,摆出来的货色,有拾荒者的破衣烂袄,也有破落的官宦世家后人,羞答答兜售的古砚、珍珠……还有不足月的婴儿。金桂就听说她从前一个客人,能读书,也能风流,家产嫖光、赌光后,四姨太生下儿子十天,就抱去小市上卖了十七两银子。从此她就找人替她留意,小市上有好人家的孩子,抱来给她看看。
天启四年的秋天,蓟州大地震,波及北京,紫禁城午门也为之摇动,木樨地则桂花落如飞雪,密实实铺了一地。余震之后,一个老婆子抱着红色襁褓,踏着桂花来了。老婆子告诉金桂,她在小市候了两个月,总算候到一个,却是个女婴。卖家是无定河渡口的船夫,河里涨了大水,他在水上捞起一口柜子,这女婴就睡在柜中。老婆子本想算了,又觉得蹊跷,就在小市上找瞎子算了一卦,说是贵人相,命硬,小户人家养不起。既如此,也就带来请金小姐看一看。金桂却不先看,笑道:“干娘看我这儿还像大户人家吗?”老婆子一时语塞,支吾道,瞎子倒没说非“大户人家”不可养。金桂又道:“我不明白,既是贵人相,又如何会被父母遗弃呢?”老婆子说,金小姐问的是,她原来也是想不通,可瞎子最后批了几句话,如果您信,还是有点意思的:
无事生非,似是而非;
有柜就睡,有桂即贵。
逢三则起,逢八则寂;
前世冤孽后世缘,
九九归一。
金桂脑子慢,犯了半天的愣,才笑起来:“你们必是串好了来蒙我。”老婆子把脸涨成猪肝色,干号一声:“让老身死了吧!”就迎着墙壁一头撞过去,丫鬟们赶紧拦住了。金桂摆摆手,把襁褓接过来,细看那孩子,那孩子也在细看着金桂。她的小脸是白生生的,颈窝里有淡淡的奶香,表情是沉思的样子。在她左眼下,有颗浅色的滴泪痣,双眼潮潮的,倒一点不哭闹,金桂把脸凑近时,她嘴角一弯,竟漾出来一弯笑。金桂心里酸了一下,说:“留下吧。”老婆子松口气,说看这孩子水灵的,收作丫鬟也不是赔钱的料。金桂骂道:“老干娘你糊涂了,你看我缺丫鬟吗?”老婆子干笑着,伸了手要银子,金桂给了她一百两。
孩子被取名叫小沅,金桂以慰自己对洞庭沅江的乡愁。然而,到底把小沅收为女儿还是丫鬟呢,她一直踌躇着。如果是女儿,小沅该叫她“妈妈”的,在木樨地,买来的女孩管自己叫“妈妈”,多少意味着要女承母业的。可倘若做丫鬟,又何必多费这么多的周折呢?这件事,金桂还没有想清楚。好在小沅离开口说话早得很,她听银桂、丹桂的劝,不着急。
然而,死亡有如黑夜里射出的一支箭,嗖地就逼近人的咽喉了。金桂在侍候一位镇守河西多年的退休将军时,染上了恶疾,疙瘩疮爬满了全身,接着就是红肿、溃烂,喉咙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上了,吞口水都艰难。她生不如死,就用这位老将军赠送的弯弯胡刀,在冬天干涸的河滩上引颈自决了。噩耗是几天后才由河滩上拾干柴的村童跑来通报的。金桂曾经美丽、丰腴的身体已蜷缩成一小团,她的有毒的血使镶满绿宝石的胡刀,从此有了洗不去的殷殷红迹。陈主母把金桂一把火烧了,连那把刀一块收进一口坛里,埋在木樨地的一棵大树下。金桂丢下的小沅,主母亲手抱给了银桂。
〇六
银桂是江西小美人,说不出的瘦削和玲珑,三寸金莲、樱桃嘴,却偏唱得好一口弋阳腔,缠绵处让人柔肠寸断,突然仰天一吼,响遏行云,一片树林子都嚓嚓嚓地响。银桂还喜欢喝酒,乐了喝,愁了也喝,醉酒之后,就把小沅抱在膝盖上,咿咿呀呀给她哼曲子。小沅还不会说话,却一副心中有数的表情,沉思般地看着她:这个既非妈妈,也不是姨妈的女人。宿醉初醒,枕上听麻雀满天大叫,客人的驷马车轮辗得有如雷鸣,银桂立刻蹦起来,浓施脂粉,淡描蛾眉,抱着琵琶就迎风出了门去。客人都争呼银桂“小心肝”,但银桂娇笑自己“没心肝”,见过的锦绣繁华,掉头成空,过手的银子,水样地流走,有多少心肝,就有多少伤感。不如木樨地的一棵桂树,因为没心肝,所以一年年谢了,一年年还要再开……说罢,她转轴拨弦,裂帛一响,满桌顷刻哑然。计六奇,有两句诗你总比我记得清,“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说的就是银桂啊。
客人又驮来了成箱成箱的金银,轮子辗碎了青草,压进深深的车辙里,发出让人难过的吱呀吱呀的声音:这个昏了头的王孙公子,要不惜用倾家的财力,把银桂赎了回去。银桂咯咯笑道:“您如何知道,姑娘是要人赎的?您又如何知道,您的银子,就比我多?”那客人满脸烧得通红,无趣地走了。陈主母早放过话的,金桂、银桂、丹桂,无论哪一天从良,她都视若嫁女,张灯结彩、风风光光地送走。然而,银桂是从没动过心思的,她不知道天下还有哪个旮旯,会如木樨地一样是不散的筵席。
但有件事情把银桂改变了,这就是金桂的死。在木樨地,金桂是金枝玉叶,银桂是玉液琼浆;玉液琼浆即便也有干涸的时候,金枝玉叶却是永久不会枯萎的……谁都料不到,金桂会猝然地倒下去,而且落得那么肮脏和丑陋。埋葬金桂的那个落雨天,银桂捧着一坛骨灰,滴了两颗泪。金桂埋在最大的一棵金桂花树下,然而,金桂却不是一棵树。
金桂死后两年,也就是天启七年的元宵节过后,银桂遇到了一个翰林院的老编修——胡齐家,字慎独。胡编修是个规矩人,二十岁翻山越岭,从成都府来北京会试,高高地中了探花,后来又点了翰林,就一直留在北京城。他的发妻是家乡的老街坊,香烛店掌柜的小闺女,本分、守妇道,两口子举案齐眉,据说是连脸都没有红过的。编修是清水的差,胡编修不好酒色,也没有银子,他除了替君父编修圣贤之书,毕生所为,就是注释一部扬雄的《太玄》。你知道《太玄》吗……噢,太玄了,我是听着都头疼。但女人守着这样的呆子,也是她的福分吧,没有小妾也没有外室来跟她分宠。她给胡编修生了个独子——已是五代单传了——两年前送回了成都侍候老太爷。然而她福分毕竟还是浅,小家碧玉,担得起多大的命?三年前她害偏头痛,御医的药灌了多少都不管用,痛了七个月,泪汪汪拉着丈夫的手,还是一命归阴了。那年,胡编修刚好五十岁。五十丧妻,对他来说,真是索然寡味。又熬了三年,头发白了一半,仿佛一炉子黑炭,烧成了灰;人要是没了一点念想,心也就灰了。胡编修递了折子进宫,泣请告老还乡。满朝的人都知道,胡编修是个规矩人,可规矩人放在哪儿都成不了事,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所谓的。他的请求,立刻就被恩准了,就好像有一匹追风的快马,就在他的宅门和宫门之间,专跑这趟差事的。恩准的确是意愿中的事情,但它来得这般快,又让胡编修有了无限的感慨。这感慨,就是说不出来的颓唐和难过,恍如又替自己做了回丧事。他颇有几个同年,都顶着京城的肥差,也都兼着倜傥不羁的文豪和木樨地的常客,他要走,都轮着做东喝饯行酒。时令已在年关,北京朔风呼啸,而酒暖肝肠,也乱心神,喝了几天,筵席就摆到了木樨地去。
胡编修早知道木樨地的艳名,却还是头一回醉入花丛。醉眼蒙眬中,看桌上肴馔都是凤肝龙髓,听丝弦洞箫不啻孤雁哀鸿,而一身红袄儿的银桂,风情万种,如风般飘来飞去,若非仙女必是妖精!喝到半酣,银桂启了樱桃小口,放出弋阳腔来,客人们又痴又醉,一边击着桌沿,一边摇头晃脑地哼哼,甚或伸了手去,在她小蛮腰、翘屁股上啪啪乱拍。胡编修哪上过这样的阵呢,羞得侧了脸,直直地往墙上看。银桂又何曾见过这样的腐儒,她一曲唱完,偏偏斟了酒,双手端着,喂到他下巴跟前。胡编修看她一眼,不敢再看。银桂双目流波,十指涂丹,口舌兰香,一阵阵扑到他的脸上。他把酒一仰脖子喝了,却呜呜地滚下两行老泪。同年们全都傻了,一时不知所措。银桂从袖里抽出粉粉的手绢儿,替他把泪轻轻地揩了。胡编修竟像在考场中交了白卷的举子,失魂落魄,一身全都软了。吃茶的时候,同年们都捏了墨汁饱满的狼毫,在纸上写诗填词,以志今宵之欢。轮到胡编修,他苦苦吟了半晌,都没吟出句子,只好红着脸,用魏碑工工整整录了《毛诗》里的八个字:
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
同年们齐声叫“好”!说看不出、看不出,这迂夫子藏着颗怜香惜玉的心!胡编修瞟了瞟银桂,长叹一声,默默地喝茶。银桂莞尔一笑,就在案上捡起笔来,接了一句词,一个字比一个字大,一个字比一个字重,如一个人凑近一个人,不依不饶地问:
念桥边红药,
年年知为谁生?
胡编修回家,重重地病了一场。大年三十的晚上,蜷在被窝里听街上嘭嘭的爆竹声响,火药香从窗缝里钻进来,好像已是隔世的味道。初一早晨,他挣起半个身子,好歹吞了一个仆人端进来的汤圆,又倒下去睡了。盖了重重叠叠的棉被,还是冷得缩成了一团。挨到初二,梦见发妻回来,坐在床沿,定定地看他。他想死期到了,哽咽着叫了声发妻的小名,伸了手捉住她的手。这一捉就懵懂醒了,看自己的手,竟真被另一只手捉着,滑腻、鲜嫩的手,不是发妻,不是丫鬟,是粉光脂艳的银桂。银桂带来几个红橘,熬了一钵橘羹,一勺勺给胡编修喂进嘴里。一钵喂完,全身发了层汗,顿时就暖了过来。
元宵过后,北京落了一场春雪。银桂称病不见客人,却把胡编修接到木樨地住了三天。三天之后,她跟着胡编修,冒雪走了。她不要张灯结彩,也不要吹吹打打,只有满载嫁妆的十架马车,静静立在雪中。丹桂率众姐妹们倾香巢而出,雪地相送,乌黑的云鬟和猩红的斗篷铺上一层银白,把胡编修看得发呆,惊为玉树琼枝!但陈主母没来,她说送行就像自断其指:看一个个死了,一个个走了。银桂在金桂的坟前磕了个头,就要登车,袍子的下摆却被扯了一扯,埋头看,却是小沅。小沅仰头看着银桂,不哭、不闹,也不吱声,只定定地看着,湿湿的眼里分明写着:“我上哪儿呢?”银桂把小沅的手掰开,淡淡道:“瞎子不是说过,‘遇桂即贵’嘛,小沅如何离得开木樨地?留下吧,年年清明,还有个人给金桂烧一炷香。”十架马车一齐隆隆地动起来,倏忽间就跑出了桂树林子外,车轮高高扬起的雪花,纷纷扑到小沅的脸上,她拿手捂住眼,呜呜地哭了。
丹桂被小沅哭得心烦,把眉头皱成一个小疙瘩,抬头望见树林边,一个家丁的儿子牵着巨獒立在雪地里,傻傻朝这边看,就挥手把他招过来,吩咐他把小沅带去玩,让她玩高兴:“只许笑,不许哭。”那傻儿子不足十岁吧,但木樨地的残汤剩水把他喂得像头熊,他对丹桂埋了埋脑袋,拦腰就把小沅抱到了巨獒背上去!那畜生惊得一跳,载着小沅在林子里乱窜,小沅没笑,丹桂和姐妹都咯咯咯咯笑起来,像早来了一窝喜鹊,冲淡了离别的愁绪。
胡编修携着银桂一路访古拜贤,等车队进了潼关,渭河边萧条的林子已见到些吝啬的绿意了。他听说北边澄城的女娲庙有块补天碑,碑文、字迹都出自扬雄,就执意要绕道去看。银桂自从嫁为人妇,如冰之化为柔水,对丈夫无一不从。车队赶了一天,快到澄城的郊外,太阳矮到一座断塔后,天色眨眼就暗了,风挟着黄尘、沙砾飒飒地吹,人困马乏。银桂说,找间客栈歇息吧。胡编修刚在点头,四下里破锣乱响,数不清的农民如地瓜从土里滚出来,举着刀枪、棍棒、锄头、镰刀,突然就把他们围住了。胡编修目瞪口呆,十匹惊马咴咴地叫。银桂厉声呵斥:“反了吗,敢挡翰林的道?”一个汉子把脸凑过来,嬉皮笑脸说:“不就是反了吗……”众人一齐动手,把他们推到了那座断塔下。
塔下立着更多的人,一望无际,个个面容模糊,齐刷刷圈着一堆火、一张案,案前一个瘦削的人在不厌其烦地写字。写了很久,抬头看见胡编修和银桂,就问他们来做什么。编修已经心中稍安,据实回答,来看女娲补天碑。那人哈哈大笑,笑声苍哑,胡编修借着火光看他,竟然是一个老叟,胡须和鬓角都已经白了。他说:“补天碑有什么好看的?我昨天就把天捅漏了。——我带三十个人砍了县令的头,今天就有投我的人,何止三百、三千……谁有本事补天,女娲活着又有什么办法,天就要垮了。”
胡编修不知从哪里涌起一股劲来,斥责说:“看你像个狂悖之徒,实则不过愚昧鼠辈,坐在井底,望见簸箕大的云,就以为是天了?识了几个字,就以为勘破了太极、阴阳的奥理了?以管测天,以锥测地,都是千古的笑柄。天意自古高难问,你以为以你今日所为,已经地动山摇了?!无非运芥豆之力,以撞石头之城。赶紧认罪服法了吧,朝廷天军到来,或者还有回旋之地。”
老叟默然半晌,缓缓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既然天地不仁,又何妨改换天地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秦无道,才有汉高祖提剑进咸阳;元无道,才有明太祖由穷和尚起家,坐上了龙廷。这些人要反,是活不下去;我要反,是我考了四十年的科举,迄今还是个老童生,活着有个屌意思。四海之内,不是莫非王土吗?澄城如此,我如此,四海之内想必也是如此吧。”
胡编修低了头,不说话。老叟又说:“你默认了我的道理了?跟我一起反了吧。”胡编修摇头,说:“秦无道,率先把天捅破的陈涉却没有好下场。你回了头吧。”老叟直直盯着胡编修,火焰如干渴的舌头呼呼向上蹿,断塔上的风铃哑声响了几下,他说:“上了这条路,就谁也回不了头了……你走吧:女人和财物,你选一样给我留下来。”
银桂大惊,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只愣愣看着自家的丈夫。胡编修却不看银桂,淡淡道:“我带走我女人。”银桂一软,差点倒下地,胡编修伸手把她扶住了。
老叟点点头,说:“很好,很好……听说你是个翰林,你给我留一幅墨宝吧。”胡编修提了笔,却不知道该写什么好。老叟说:“随便。”胡编修问:“请教尊姓大名?”老叟笑起来:“说出来辱没了先人,——就算‘王二’吧。”胡编修就用魏碑,工工整整写了:
盗亦有道
停了一停,又添上:赠王二 翰林院编修胡齐家(字)慎独 天启七年春
王二哈哈大笑:“写得好,写得好……慎独却是不妥,慎独如何齐家?慎独应该改‘修身’,家要兴旺,必得阴阳同修啊。”银桂紧攥住胡编修的手,感觉它烫得微微发抖。王二把银桂送还给胡编修,还送还了一匹马、一百两银子。银桂给车夫分了些盘缠,就把他们都散了。
那匹马,银桂跨着,胡编修牵着,一步一步沿渭水过了秦川,过了秦岭,走到川西坝子的油菜花香得闷人了,两人一骑,悄悄过万福桥,从北城门进了成都府。
胡编修夫妻回家,谁都不去惊动。西去成都府三十里,有一座小小城池叫郫县,望帝化作杜鹃啼血的故事,就出自这儿。写《太玄》的扬雄,也是郫县土生土长的人。胡编修算定天下就要大乱,就在县城外,杜鹃山南麓,买了一处桑园、百十亩稻田,盖了几间茅屋,把全家都搬了过去。银桂给胡编修生了九个儿子、两个女儿,加上他发妻的长子,共是十二之数。崇祯十七年之后,没争到天下的张献忠退入蜀中。在剑门出恭时,他的屁股被一片芭茅叶拉出了血,于是一腔怨愤,都发在了四川人头上:两三年的时间,四川人都快被他杀完了,成都府成了一座荒凉的城。胡编修率一家老小,遁入杜鹃山中,继续过着耕读逍遥的日子……计六奇,这一点你是比我还要清楚的,顺治年中,调了湖广的百万之众,去填四川之空,说是湖广填四川,其实是“五湖乱蜀”吧。可你不会知道的,除了我,没人会告诉你,迄今为止,能说地道四川话的人很少了——他们全是银桂肠子里爬出的小胡种。
至于王二,这个在大明三百年的历史中,率先用武力起事的草头王,最终以短命收了场。就在天启七年八月的某个后半夜,一名叫吴襄的游击将军,冒着蚊虫一样飞翔的雨点,突袭了王二的营帐,斩首八千颗,并用一条铁链把王二锁拿到了紫禁城。午门献俘的仪式是小刘公公亲口给我讲述的,那天北京也在落着雨,这使整个帝国的空气仿佛都同样潮湿。在净鞭和锣鼓声之后,两百个魁梧雄健的大汉将军,用声震屋宇的吼声,迎出了刚刚登基的我的父皇,十七岁的少年天子。父皇徐步穿过富丽、庄严、厚实的门洞,还有肃立两侧的文武大臣们,在琉璃瓦、红色宫墙的背景下,由杏黄伞护卫着踱到王二的跟前。落后父皇半步而几乎与之并行的,还有一个面无表情的人,这就是被呼为“九千九百九十岁”的大太监魏忠贤。
王二只剩了一把老骨头,用一种生硬的姿势在跪着,不过看起来,他更像是被从头到脚的铁链压趴的。一只大汉将军的手伸下去,抓住他的后脑勺,把他的脸有力地揪起来,这就使父皇看到了他淋湿的、纠缠不清的花白头发和胡子,还有皱纹中一双眯着的眼。
父皇当然知道王二嘴里被塞了块木头,但还是用天语纶音问:“朕不信,你就是那个要捅破天的人?”
王二咬着木头,说不出话来。父皇的目光越过他,远远地望出去。向南延伸的宫墙,把天空挤压成了长长的条状,好像在这个视点上,可以看到藏在灰云后边的秘密。父皇说:“你就要死了,你就没有一句话留给朕?”
王二眼缝里射出光,似要说话,却只能够沉默。
父皇顿了一顿,又说:“人死不能复生,但听说转世回来还是可能的。你要回来了,要是坐江山的还是朕,还会再反一次吗?”
王二眼珠激动地转着,嘴里呜呜叫,但说不出一句话。
父皇喟叹一声,若有所思,又转而笑道:“那时候朕必然已是很老了,河清海晏,男耕女织,朕躲在御花园里含饴弄孙,你振臂一呼,又有谁会响应呢?……好,你是铁了心,钳了嘴,不屑和朕说话的。”他指着王二仰起来的脖子,虚画了一画,侧脸对魏忠贤浅笑道,“那么就齐这儿砍了吧,魏公公?——朕还要去个地方赏花呢。”
王二眼里滚出两行泪水来,滚进他干草一样的胡子里。十数只肌肉饱满的手放下去,一齐把他拎起来——拎起一堆两百斤的铁、四十斤的骨头、二十斤的肉,扔进了死囚笼子里,推到菜市口一刀就劈了。
就在那一年更晚些的时候,大概是北京已经落了初雪了,父皇在养心殿召见了生擒王二的吴襄。吴襄的用兵神速,还有他的魁梧的身材、英俊的国字脸,都给父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父皇用寥寥数语表达了对吴襄的嘉勉,随即提拔他为山海关的总兵,并即刻赴任。吴襄次晨就在北京飕飕的冷风中,载着妻妾和十三岁的长子吴三桂,驶出安定门,替父皇镇守帝国的北疆去了。
〇七
银桂远嫁成都后,陈主母就病倒了。那时候,她还不是太老,但看起来已到了风烛残年,头发是全白了,脸颊也塌陷、干涸了,好像用掌一抹,就会落下纷纷皮屑。她把家政大事都交给了丹桂去料理,自己搬到一个僻静的佛堂,终日吃斋礼佛了。她两扇紧闭的门外,就是金桂走完最后几步路的河滩。但她或许已经把这件事忘记了,因为当丹桂向她禀报家政时,她常常目游神移,一脸的漠然。她的记忆力看起来明显地下降了,她常常搞不清现在木樨地还有多少间房屋、多少座院落,进了多少花娘,又走了多少丫鬟。秋天来的时候,她从风中嗅到了让她昏沉沉的味道,她呼地从床上撑起半个身子,惊问:“什么东西腐烂了?”丫鬟吸了一口,回话说:“是桂花开了。”陈主母的头重重倒在枕上,她说:“我要死了,我要再看看……”丹桂闻讯赶来,把一大摞账本放到陈主母的枕头边,她说:“妈妈,都在这儿呢。”
陈主母吃力地摇摇头,丹桂不懂,迷惑地看着,也微微摇了摇头。陈主母呼口气出来,哆嗦着把账本一推,就闭了眼。
丹桂定定地看着落下的那堆乱七八糟的账本子,沉默了半天,说不出话来。事后,她称自己病了,一点气力都没有。就此,她什么事情都不再过问了。
木樨地的人们反复去跪在丹桂的床前,恳请她出来主持家政。但丹桂并不松口。次数多了,丹桂就说:“木樨地是大伙儿的,大伙儿都帮着管吧。”丹桂是来自洛阳的女儿,幼年时候,家里开了间馒头铺子,从蒸笼里喷出的水雾,把她的皮肤养得说不出地白皙和滑嫩。有一夜炉子倒了,店铺起火,连带洛阳七条街坊都烧成了一片白地。她被父母塞进水缸,躲过一劫,却从此成了孤儿。陈主母在街头的青石条上捡到她时,她正抱着一个乞丐丢下的酒葫芦,睡得十分香甜。丹桂没有金桂的娇憨、华贵,也没有银桂的机巧、决断,她身上所有的,是午后那种芳气袭人的慵懒。陈主母一直像大树一样庇护着丹桂,而当大树倒下后,丹桂却没有力气和愿望长成另一棵大树,来庇护任何的人。现在,她在桃花心木的床上躺下来,用背来对着这些跪成一排的恳求者。
父皇到来的时候,正有一拨人刚刚从丹桂的床前离去。
丹桂躺在床上,听到楼梯又响起橐橐的声音,索性蜷起双腿,两手抱怀,闭了眼睛假寐。上楼来的人,她自然不会知道,这是帝国刚刚加冕的皇帝。
书生打扮的父皇,随身只带了一个中年的太监。太监身材十分高大,双眼常在眼帘下眯缝着,一部又浓又黑的胡须是粘上去的。他穿着一身的皂服,双手时时笼在宽阔的袖中,里面藏着一柄钢斧。他走路时步履滞重,表情则极为安详。他姓刘,我后来称呼他为老刘公公。
但父皇是独自一人登楼的,在登到中途时,他停了停脚步,因为有个小姑娘,安静地坐在楼梯上。父皇柔声问:“你是谁?”她说:“小沅。”父皇说:“小沅是个好孩子吗?”小沅说:“嗯,小沅是好孩子。”父皇用扇子把小沅的下巴托起来,看到她的浅色滴泪痣。父皇说:“小沅常哭吧?”小沅摇头:“从来不哭的。”父皇笑了笑,把扇底的玉坠摘下来,挂在小沅的脖子上。小沅笑笑,下了楼梯,一下子跑远了。
在楼梯最下边的一级,坐着塔一般沉着的老刘公公,他以身体和钢斧截断了木樨地这条狭窄的通道。
父皇的目光怅惘了片刻,接着走上去。他的脚步放得很轻,也很慢,这似乎可以表明他是一个犹疑、警觉,而又充满好奇心的男人。他第一眼看到的是窗前那堆为阳光照耀的陶罐,陶罐高低错落,它们没有釉彩的表面把阳光安静地吸进去,现出一片晕染的湿润。他把目光收回来,发现自己已站在一个女人的床前。
〇八
四十五年前国破后,被我悄悄投入井底的十字架,此刻正在我的手心里攥着。四十五年的抚弄,这块冰冷的金属染上了我的体温,变得有些温润如玉了。我是为了不使德吕尔·德吕翁伤心,而叫下人把它从井底打捞出来的。我虽然看不见德吕翁的表情,但我能嗅到他的眼眶中盈满了含盐的液汁。德吕翁是在为我拆除伤疤上的绷带时发现十字架不在的,但他并没有责备我,他长久地沉默着,让我只能听到他吃力的呼吸。接着,他对上帝的忏悔,变为了对我的惊愕与怜惜。他一定是发现我拆除绷带后的面目有多么的可怖!他说:“啊,天啦……”
但我自己一直没有作声。我把没有受伤的左手放到头上,摸到烧焦的残发和新生的头发纠缠在一起,就像农家茅舍顶上的一团乱草。我将五指插进发中,一下一下地梳理起来。每梳理一下,都有泪水从我的盲目中滴出来。我至今认为我不是为毁容而悲哀,我是因为发根处发出的疼痛太过钻心而哭泣。然后,我拿手掌顺着额头向下抚摸,我摸到的全是凹凸不平的姜瘢,就像是被一群饥饿的蚂蚁啃咬过的石头。所有的水分都被烤干了,鼻子瘪了,嘴唇豁了,耳朵烧得仅剩蚕豆大的两个小点。只有我的左脸的局部,还有整个的左掌还如往日一般嫩滑和湿润;正是左手在触摸我脸颊时的感受传到心里,使我发出一次次的干呕。我右掌上的皮肉烧化后粘在骨头上,使它变得像一只粗糙的雀爪。
“可怜的孩子。”德吕翁说。
但我发现自己竟然十分平静。我说:“神父,我活下来了……我真幸运呢。”
“哦,你是活下来了……”德吕翁欲言又止。我想他的意思是要说,你活下来了,可又有什么意思呢,真是生不如死啊。
他斟酌着词句,很无力地安慰我:“我可怜的孩子,相信我,人活着,总是比我们自己设想的要差许多……”
我大概是笑了一下吧,我说:“神父,相信我,我会快乐的。”
我记住那一年我是十六岁,失去了光明和花容。我说出我会快乐时,就好像我早已经过深思熟虑。户外就是一个与往昔不同的帝国和她的人民,但我暂时还不打算出门散步或是远足。院门和触眼的黑暗把我执意地留在往事中,我常常想起父皇来,我以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他已经死去了。我能够证实的只是,他已经“大行”了,我永远也看不见他了。
如果父皇确实没有死去,我想他是不会离开北京城的。他一定就隐身在距紫禁城不远的某个僻静的院落,甚至,就在紫禁城千门万户的某个不为人知的阁楼里,起居,呼吸,吐纳,活着,一天接着一天。如果他的过去并没有欢乐,那他现在就无须感受到痛苦;如果他的过去是欢乐的,那他今天就有了充裕的时间可以去缅怀和追思。但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父皇的心事。我虽然是父皇的女儿,我的想法却可能最为幼稚。在我的有生之年,我视线所及的范围超不过从木樨地到紫禁城的距离。而父皇的目光从他登基那一天起,就应该看得到帝国最遥远最动荡的疆界了。
天启七年,父皇登基,而按德吕尔·德吕翁的夷历,是救世主耶稣降临后的1627年。父皇的实足年龄,尚不到一十七岁,而他面对的却是怎样一个动荡之秋啊,尚未入主中土的清军正在山海关外猛攻朝鲜、宁远、锦州。率先捅天的王二虽已被杀,却已有饥民步他的后尘,铤而走险,在八方酝酿着起事……然而,父皇却似乎表现得无所事事,他的年龄正在风月少年的好时光,而他的长相也清秀得像一位姣好的女子。也许他已和心腹谋士在帷幄中做过种种策划,但他第一次走出深宫的旅行,却是对木樨地这处帝国秘境的拜访。父皇就是这样一个人,谁也不清楚他游移的眼光在看向何处,他的心思正想着何事,他伸出的双手将落在什么地方。那一天,在木樨令人眩晕的气息里,父皇伸出双手,把床上用背脊对着他的那个女人翻了过来。
〇九
天启七年的秋天,从内阁大学士到十字街头烧饼铺的吃客,都在用压低的嗓音,谈论着一个人的命运和前途。这个人位居朝中太监的首席,门下豢养着雅称“五虎”“五狗”、“十彪”的打手,他们出入大内的身影,会使六部二品的尚书和苍髯白发的将军都感到不寒而栗。这个人总督着皇家的秘密机构东西两厂和锦衣卫的一切事宜,效忠于他的各色官吏们山呼他为“九千九百九十岁”,同时在大明帝国的江南塞北为他修建了九十九座宏伟的祠堂,使他能够在生前即享受到死后的尊荣。但是,如今他权倾天下的地位,因为天启皇帝的驾崩而受到了挑战。
这个人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就是和父皇一起接受午门献俘的魏忠贤:大明帝国的史书注定不能跳过他的名字而向前叙述,而后世黑白两道的文献也都将在醒目处写下他传奇的人生。据一般的说法,魏忠贤是北直隶河间府肃宁县人,因为家境贫寒,债务累累,便于夷历1589年以22岁之身引刀自宫,抛妻别子,只身投进了深不可测的紫禁城。那时候的魏忠贤,身无所长,目不识丁,最大的愿望,就是混上一碗饱饭来吃。然而,他岂止吃了一碗饱饭呢!魏忠贤步步登高,把文武百官都甩在后边,快顶着万岁爷的龙椅了。在他身后把他托上去的,是一个女人:她是天启皇帝的乳母,魏忠贤在宫中的“对儿”,客奶奶。
客奶奶至今对许多人来说,都还是一个神秘的女人。不过,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对客奶奶本人并没有什么兴趣。在我的心目中,与其说她神秘,不如说她更像一个影子,或者一出凄迷、冗长杂剧中必要的楔子。她是夷历1605年天启皇帝出生时被选入宫中做乳母的,那时她已满过了26岁,结婚八年,并且刚刚生下了一胞双胎的婴儿。她入宫以后,从此留侍在这位含着自己奶头长大的皇帝身边23年,直到他驾崩归天。她一直受到天启皇帝的厚待,享有“奉圣夫人”的赐号,宫中呼为“老祖太太千岁”;而皇帝本人称她为“客奶奶”。客奶奶与太监魏忠贤的交好,是她打发寂寥的宫中生涯的唯一慰藉。她在懵懵懂懂之中,将情人魏忠贤扶上了大明帝国权力的巅峰,从而也使自己苍白的人生打上了一块鲜明的印记。——这个理解,我在从前是确信无疑的,今天看来,却是十分浅薄。计六奇,女人都是不可以小看的,女人体内储备的柴和煤要比男人多得多,如果恰好溅上了一颗火星子,就会可怕地燃起来,直到静静地把石头烧成灰……我曾经小看这个女人了,——噢,我们先把她搁到褪色的帷幕后边吧,因为魏忠贤的眼睛,正在我的故事里阴沉沉地逼视着我的父皇呢。
以我的年龄,我不可能见到过魏忠贤。但是,宫中陪我玩耍的小刘子曾给我找来过一幅魏忠贤的画像。那幅画像绘于夷历1625年,即天启五年,那一年魏忠贤获得了皇帝赐予的“顾命元臣”金印,将东林党的党魁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捕入大狱,乱杖打死。还捣毁了天下的书院,公布了东林党人的黑名单并在全国追杀。战功卓著的前辽东经略熊廷弼,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神秘地毙于非命。但那幅画中的魏忠贤,却带给我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他端坐在一把巨大的椅子上,旁边是虚构的太湖石和寥寥几笔兰草。他的身材中短、肥胖,和所有太监一样面白无须。魏忠贤的表情似乎在笑,他的嘴唇微微地抿着,宽大的眼帘松松地耷下来,看起来就好像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而他的皮肉是松弛的,眉头是皱着的,这就透出了一些疲乏,或是厌倦的情绪。那时候,他在扶手上敲一下指头,就可以砍下一颗人头,或者一千颗人头。但是,从这幅画上,我看不出他拥有这样的权力。
当然,我现在知道,在先贤留下的大量典籍里,都反复告诫我们要铭记“大智若愚”和“兵不厌诈”的古训。但是,我还是要说,魏忠贤是一个看起来让我产生好感的人。至少他表面的肥胖和憨愚是那么讨人喜欢,顺从、体贴、温存,还有一种雌性动物般的糯软。对了,是一只受宠的雌猫,他的疲乏、厌倦,正像雌猫的慵懒;而他憨愚表面下可能隐藏的智慧,就如同雌猫在撑起眼帘后射出的两道幽幽的蓝光。
我曾经把魏忠贤看起来像一只雌猫的想法,分别说给了父皇和老刘公公听。
我的想法近于一种顽童的说笑。但父皇听了,却沉吟了一刻,他说:“哦,他真的像是一只雌猫吗?”老刘公公没有说话。他只对我报以长长的沉默。那时候已是父皇登基一十六年后,他们过于审慎的态度,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魏忠贤怎么会让他们如此讳莫如深呢?
还是回到天启七年的秋天吧。和六部尚书以及烧饼铺的吃客一样,魏忠贤这只慵懒的雌猫嗅出了危险。天启皇帝的死,使他被迫要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君主,这就是我父,新皇帝崇祯。那时候,魏忠贤几乎拥有支配帝国的全部实权,禁卫军、内阁、财政、漕运、盐粮、组织系统,以及特务和宪兵等等。他最大的愿望是新皇帝能够维持现状,但同时他又本能地对此抱着悲观的态度。他知道自己最终的选择,肯定是一种诉之于力量的摊牌。为此他做好了准备,将有形和无形的箭,都悄然搭在了强弓硬弩的弦上。在这个多事的秋天,魏忠贤整满六十周岁,心智与体能正值从容不迫的耳顺之年。
父皇的实足年龄尚不到一十七岁。登基之前,他在自己的信亲王府中过着那种重门深锁的生活。一切细节,至今不为外人所知。我猜想,父皇打发时日的方式,一是长久地看书,一是长久地看天,站在院中心看那块长方形的天空,听风吹竹动,雁鸣黄昏。现在,他坐在金銮殿的龙椅上,成了大明帝国唯一的“万岁”爷。但是,他除了只比魏忠贤的“九千九百九十岁”多出十岁外,几乎一无所有。
然而,魏忠贤惊讶地发现,新皇帝对自己的险恶处境浑然不知,对魏忠贤的巨大存在,视而不见。有好几次,魏忠贤经过深思熟虑,以太极推手的方式,挟着刚猛的内力向父皇发起口头试探时,父皇都一律还以客气的微笑与沉吟不语。再后来,魏忠贤还发现,新皇帝常常擅离朝廷,微服悠游去了。
紫禁城深处那只警觉的雌猫,射出了她令人发抖的目光,却没有落在预谋中的对手身上。
对于父皇的秘密出游,按某种诗性的解释,是他在阳光亮得刺眼的金銮殿行过登基大典后,想再寻找一处凉荫匝地的地方,行自己成人的洗浴,从而揖别那过于冗长的少年时光。
一〇
木樨地的秋天杂花错开,现出了她繁复而凄迷的色彩。在淅淅沥沥的雨后,湿润的红叶落下来,如同斑蝶扑打着那些悄然无语的瓦屋纸窗。行过晌午,天空一片放晴,阳光干净而爽脆。木樨的馥郁芬芳,却因为老主母的猝然弃世和丹桂不理家政带来的惶然,濡染上了感伤的气息。
但是,对于首次拜访这处帝国秘境的父皇来说,他一定以为今天的阳光和今天的氛围,正是每天装点木樨地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我说过,父皇不足一十七岁,敏感、矜持,虽然紫禁城外的花花世界足以让初涉其中的每个男人心荡神驰,而他却努力显得像一个倜傥不羁的浪子,醉入花丛恰似一次闲逸的信步。他时而停下脚步,深深吸入一口木樨地的阳光与芬芳,时而将那柄湘妃竹的折扇大张开来,护在自己的胸前。那扇上他用批阅奏折的御笔,飘飘洒洒地写着前蜀亡国之君王衍的《醉妆词》:
者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
那边走,者边走,莫厌金杯酒。
其实,他从前仅仅听说过木樨地的存在,而现在,他对桂树与桂花的理解,也只有字面意义上的那么肤浅。当他独自登上丹桂的小楼时,他并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他第一眼看到的是窗前那堆为阳光照耀的陶罐,陶罐高低错落,它们没有釉彩的表面把阳光安静地吸进去,现出一片晕染的湿润。他把目光收回来,发现自己已站在一个女人的床前。
那女人身上只懒懒地盖着一件鹅黄的斗篷,背对父皇侧卧着,她的体姿,看起来就像一张等待拉开的软弓。父皇看不到她的眼睛,无法判断她是熟睡抑或假寐,因而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听到了自己上楼的脚步声。父皇就那样站着,有一小会儿,他显得手足无措,不明白自己此时此刻,应该如何去做。
但父皇迟疑不决的时间并不太长,因为这时他想起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他为了抑制心中如潮般的激动,不得不久久地去眺望窗外的秋色。窗外的秋色是他所熟悉的北京秋色的一部分,他在信亲王府中过着深藏不露的生活时,他凭借嗅觉就能知道秋天的来临。他爱秋天,秋天的大气中飘荡着温厚而辽阔的物质,混合着花香、陈酿、麦垛和腐叶败草的复杂气味。木樨地的秋色是他所爱着的北京秋色的一部分,但是更富有深浅浓淡的层次,绵密、细软而又结实,一丝一缕都闪耀着阴郁的光影。他长长地呼吸着,他辨别出了木樨的芳香,同时,他也辨认出了床上这个软弓般的女人的体味。他伸出双臂,把这个用背脊对着自己的女人,翻了过来。
丹桂从床上转过身子时,她的双眼是睁开的。在鹅黄的斗篷下,她穿着粗服,蓬乱着头发,她的左腕和右腕交叉着护在额前,它们掩蔽着同时又衬映着她的眼眉。她沉思似的抬眼望着父皇,她脸上的神情也许表明,对这位不速之客的到来,她并没有吃惊。
父皇和丹桂四目相接时,微微嘘了一口气。丹桂的眉毛又长又弯,眼睛斜斜地向后挑出去,眼角一直连着了眉梢。那时候,父皇还不懂得,这就是绣像画上关羽那种义薄云天的丹凤眼。丹凤眼长在男人的脸上,就像是火,让你时时感受到他们诚实的热情。丹凤眼长在女人的脸上,就如同是水,带有你一触即溜的阴凉。而我的父皇只是觉得,这副眼眉怪怪的,是怪得不可思议的。
父皇虽然不足十七岁,但他也能看出,这个女人的好日子已经快要用完了。在她不饰铅华的脸上,芳泽凝脂黯然褪去。她的双乳软软的,挂在胸前左右摇曳。她的身子曾经是苗条而修长的,但现在腰臀之间失去了先前弧光一般跌宕的曲线。但是,她的眼眉却奇迹般地稚嫩清澈,虽然挨过漫漫的风尘,却是一派少女的天真和迷糊。大概不会有人相信的,木樨地那种朝云暮雨的日子没把她调教得更聪明,反倒是四季不散的桂花香,使她的心智、官能都和嗅觉一道变得日益麻木、迟钝了。她的这一双丹凤眼眉之于她的一躯世故人身,就像冬天阴霾沉沉的淤湖上,还触目惊心地留着两朵一掐见水的粉菡萏。
父皇侧身在床沿坐下来,他伸出左手,用指尖在丹桂的丹凤眼和弯弯细眉上划动,就像一个发蒙的儿童在凝神屏息地描着红。
丹桂举起手,挡住了这个陌生的少年。她说:“孩子,你是谁?”
父皇站起来,把双手剪在身后。他以君临天下的方式,俯视着眼下这个唯一的臣民。
父皇说:“朕。”
一一
丹桂笑了。自从为木樨地的老主母举哀以来,丹桂这是第一次露出笑容。她喜欢看到床边这个白净、秀气的少年,他表现出的威仪和骄傲,对她来说是前所未有的陌生和有趣。
在木樨地,老主母弃世所带来的凄惶,使人们忽略了天启皇帝驾崩的国丧。金銮殿换上新的主人,他们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虽然就近在天子的脚下,仰望天子的时候却反觉得他遥不可及。龙廷中皇帝某次的拍案一响,就连边关草民都会感受到它余音的威肃。偏偏就是皇城根外的那一溜,每天都看熟了出自大内皇宫的车水马龙,任你是风雷十万的金牌号令,也只当作了杂耍或者儿戏。北京人的感官麻痹了,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不拉出一圈血来,他也会嬉皮笑脸,卷着舌头嘀咕,我还偏不信这就是要命的铁刀子。
在那一个秋色迷离的下午,丹桂仰躺在自己的床上,将父皇用天语纶音说出的“朕”,听成了一个平庸无聊的姓氏:“郑”。
“郑,”丹桂的脸上继续挂着笑意。她说,“郑,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呢?”
父皇声色不动。他说:“朕是走着来的。”
“走着来的,”丹桂沉吟着,“走着来木樨地的客人,你还是第一个呢。郑,那么远的路,你为什么要走着来呢?”
“不为什么,”父皇说,“朕想走的时候,就走了。”
“你一定累了。”丹桂的脸上有了诚恳的关怀。她把身子朝里挪了挪,拍了拍床沿,示意父皇再次坐下。
但是父皇没有坐。他上了床,紧挨着丹桂长长地躺了下来。
“郑……”丹桂说。
但是父皇用极其清晰的声音告诉她:“不要说话。”
父皇拉过那件鹅黄色的斗篷盖在他们两人的身上。有一阵,他俩在这件斗篷下边齐头并肩地躺着,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丹桂最初的喜悦和好奇,现在变为了说不出来的紧张。在她颠鸾倒凤的岁月中,常常被异己的力量撕咬着,气喘吁吁地逼上绝境……最终又被气喘吁吁地拖回来。那是一种生死之交的恐怖。而此时此刻她躺在这个不明身份的少年身边,被他的镇定和威仪挟持着,她感到的紧张,还包含着神秘与期待。
天色慢慢暗下来。四下显得更加的安静,桂花的香气在甜蜜中透着寒意。父皇拿手在鹅黄的斗篷上来回抚摸着,斗篷看起来就像麻一样的粗糙,摸一摸才知道是绒一般的柔软。父皇说:“这儿,怎么就听不到一点儿鸟鸣?”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望着软木镶嵌的天花板。
丹桂说:“鸟都飞到南方去了。”
“北地就那么留不住人……”父皇说。
“北地天冷。”丹桂说,“郑,你冷不冷?”
“冷?”父皇侧过身子。丹桂也侧过身子。他们四目交接,看着彼此的脸。父皇问丹桂,“你是说你冷吗?”
丹桂清楚地看到,在这个少年的腮边和耳轮上,还留着闪闪发光的乳毛。他的嗓音,正介乎童声和成人之间,清亮、圆润,好听。丹桂禁不住伸出手,在父皇的额头和脸上抚摸了起来。但是,父皇用手挡开了丹桂的手。他的目光静静地落在丹桂丰满而凹陷的颈窝上,在天近黄昏的薄薄雾翳中,丹桂的颈窝就像一处温暖的巢。父皇真切地感到自己的龙体生起了丝丝缕缕的寒意。他说:“来。”
丹桂从这个少年的目光中领会到他的需要,温顺地移动着自己的体位。她让自己脖子下那柔软的巢深深地,舒服地,覆盖住了少年的头。
父皇久久地伏在那妇人的凹地里,自己的鼻子正抵在她的两块锁骨之间。他同时感受到了木樨的芬芳和丹桂的体味,这双重的气息使他有了眩晕,脑子里那些一根根绷紧的弦都悄然松弛开来了。他明白自己正堕向忘情与忘我的谷地……但他就这么由自己去了。他将头从丹桂的颈窝滑下来,用鼻尖和嘴唇探察着妇人干燥而热忱的腋窝,以及她在一张薄皮下排列的根根肋骨。他找到了那双松软摇曳的奶头,并拿齿尖使劲咬它们。少年呼出的清洁而新鲜的热气,使这个妇人久经熬炼的皮肤也感到了难耐的酥痒。他听见了她嘴里发出嗲声嗲气的哼哼,他以自己的身体体会了她身体的颤抖,他觉得这正是对自己的肯定和鼓励。
这时候的父皇,虽然实龄不足十七岁,却已经不再是童身。今年二月,他作为信亲王,娶了周家的女儿作为王妃,并纳了田氏和席氏作为庶妃。他和这三个女人的关系是和睦的,也是亲近的。这种关系的基础,就是信任和关怀。在天启年间,魏忠贤的身影笼罩着北京城这座权力和财富的集散地,党争,出卖,流放,秘密处决,每一天都在重复演绎。所有人对“朝不保夕”或“危如累卵”这些词汇都有了最具体的理解。在那些冷飕飕的日子,父皇的亲王府却像我养父德吕尔·德吕翁讲述的方舟,维持着平衡和温暖。这一切,都来自父皇和他三个女人的关系。天启年间,信任与关怀是朝廷和家庭的奢侈品,而父皇却同时拥有三个女人的忠诚与慰藉。虽然天下汹汹,他却用一把铜锁隔开了天下。向外看的时候,他犹疑,警觉;向内看的时候,他神闲气定,满心地舒坦。他早早养成了一副冷静和缜密的头脑,也认定了危险无时无处不在,而可以共忧患的人则很少很少。当他和自己共忧患的女人共枕的时候,他脑中装着对她们真心的感激,耳朵却在紧张地谛听着院外的风声。他深信,王府的围墙,究竟不是剑门的天险,而蒙面的厂卫特务随时都会一纵而入。
我是父皇的女儿,由我来谈论他的床笫私事,可能不合我的身份,也有损父皇的尊荣。但是,我还是会坚持讲下去。因为,我的父皇,他是一个严肃的男人。按照祖宗的礼制,他拥有紫禁城中的三千粉黛。即便他与她们一一行房,他也会保持住天子的尊严。当他进入女人的片刻,恰恰是他与淫邪离得最远的时候。他进入女人的需要,是祖宗礼制的需要,身体的需要,和寻求安全的需要。而不是欢乐的需要。我说过,他认定欢乐其实是虚无的,不存在的。无时无处不存在的,只是诡异莫测的杀机。他珍惜自己既安全又脆弱的小小王府,对自己信任的那三个女人抱着心疼、关怀和永远的歉意。今年秋天的一个漆黑的晚上,父皇忽然被一顶轿子抬进了紫禁城,因为,他的皇兄大行了。黑暗覆盖着紫禁城,就如雾水裹着山谷,父皇孤单单坐在烛台下,听着更漏,等待天亮去金銮殿即位。有很多人影在走动,窃声耳语,刀剑叮当,他们个个都是魏忠贤的亲信。父皇饿了,但他不吃任何的食物,也不喝一口水。挨到五更时辰,四周寒意遍生,父皇站起来,试着唤了一声:“来人。”他听到黑暗里一阵疾驰的风声,一片黑影在他跟前跪下去。他淡淡说:“给巡夜的人取些吃的吧。”黑暗中有很多的声音回应他:“是,万岁!”父皇微微一震,这是他头一回听到有人称呼自己是“万岁”。
父皇正式坐上皇兄的龙椅后,随即册封了周氏为帝国的皇后,田氏和席氏为宫中的贵妃。他们继续团聚在紫禁城中的某一处深宅里,父皇退朝的时候就退回了他所熟悉的巢。这使他感到这儿的生活似乎与信亲王府并没有两样。
他仍旧习惯地站在深宅中仰望天空。北京的秋天已经来临,秋风中波动着让他不安的尘埃与气息。他极其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我不再是信亲王,而是一个皇帝了。
一二
现在,父皇的巢是丹桂的颈窝、腋窝、胸脯,是丹桂的肚脐、肚腹、两股交岔的私处,是她那些干燥而鬈曲的体毛……他来来回回地用手和身体触摸着丹桂的皮肤,感觉就好像是在触摸一匹旧年的丝绸,她有着丝绸的皱褶,也有着丝绸的滑腻;有着黯淡的纹理,也有着黯淡的余晖。薄暮已经落下,木樨地里静静开放的桂花,属于那种状如冰粒、滴血成丹的丹桂。丹桂的芬芳中透出甜蜜至极而酿出的酒意,丹桂的体味则挟着淡薄的汗腥和腐液汁的潮湿。父皇还能够明确地分辨她们,却再也不知道哪一种气息属于哪一个丹桂了。
丹桂温顺地服从着父皇。这个有着沉默权杖的少年,让她的寸寸肌肤都焦灼似火,但她还是强制自己选择了被动的服从。这种服从是一个妙解风月的妇人的服从,她从这个少年的眼神、呼吸甚至指头、齿尖的动作领会着他的需要,调整着自己的体位,以呻吟和颤抖,来呼应着少年的忘情。少年迟迟地拖延着那个最后时刻的到来。他伏在妇人的身上,倾听着她的呼吸、心跳、血液的循环。他的鼻尖长久地嗅着她身体的皱褶和角落,品咂着她最隐秘的滋汁,就像幼兽要牢牢记住自己洞穴的气味,以免迷失了回家的路。
然而,父皇知道,他将永远不会迷路。因为四海之内,率土之滨,即便是他偶然驾临的地方,都莫不是自己风雨飘摇的家。看到的是疮痍满目,听到的是边声四起,而魏忠贤的刀斧手正隐在帷幔后,静静地瞅着自己的脖子。但他已经习惯于这样来理解自己的家了,他有时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感到诧异和陌生。
他的生命孕育于万历三十八年一个暮春的午后,慈庆宫的皇太子朱常洛经过冗长的午睡醒来,喝过了侍妾端来的莲米羹,他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了一点多余的气力。但这点气力还远不够应付驰骋田猎或者踢毽摔跤,况且他对剧烈运动从来没有兴趣。他是一个不受宠爱的太子,万历皇帝时刻都在筹划把他废掉而另立皇储。体弱与焦虑使朱常洛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靠着床头打量蚊帐,而此刻他思考的却是如何支出这一份多余的气力。但他显然不是一个长于思考的人,而端来羹汤的侍妾刘氏正巧还立在他的跟前,于是朱常洛就把她拥过来,在床沿边上宠幸了一回。这个卑微的侍妾,后来成了大明帝国最后一代君王的生母。但是正如睡眼惺忪的朱常洛没有记住刘氏的容貌一样,刘氏也没能够看清儿子朱由检的长相,她死于产后的大出血。
父皇是不信神的。他曾经对我说过,看那些宝相十足的佛陀或者菩萨,不过是一团泥土、一张纸片而已,一触即溃,一撕就破。天地之间,最足畏惧的不是神,而是人。不过,父皇从未指斥过梦境也是虚妄的。他对梦中的事物怀有复杂的心情:他常常在梦中与自己的生母刘氏相遇。刘氏没有留下图像,他只是从与刘氏相好的宫女那儿听说,生母是瘦弱的,左眼睑下,有一颗小小的滴泪痣。从三四岁到三十四岁,生母在他梦中出现的方式和背景几乎完全雷同:当他走向一个乡野的渡口,或在某个十字路口踌躇不前时,他的生母从背后叫住了他。他和她之间永远隔着凄迷的阳光和飘落不完的黄叶,她总是瘦小的,噙着泪花的眼睛怯怯的,充满了怜惜和自怜。他走近她,她消失了。刘氏的死和她的生一样,都是无足轻重的。父皇曾经让人在京郊遍寻刘氏的坟茔,但是一直没有下落。父皇甚至怀疑,生母可能还隐秘地活着,而自己却仿佛与她阴阳阻隔。他还亲自动笔,想把自己与生母梦遇的地方描画下来,但每一次画毕都觉得不像。梦境只能在梦中再现,况且,他从未看清过生母的慈颜。生母只给他留下了身影、声音、爱和一颗讲述中的滴泪痣,甚至没有给他留下一丝呼吸和体味。梦境是不诉诸嗅觉的,这是它与人境的重要区别。
现在,他深埋在丹桂的怀里,贪婪地嗅着、品着妇人的体味和滋汁。他没有空隙去想到自己的生母,也不去想到自己会表现得像一只惧怕迷路的幼兽。他呼入的是两种丹桂混交的腥甜气味,他同时感到了眩晕和感到了幸福。在没有察觉的时刻,他已经进入了丹桂的身体。我说过,父皇早已经不是童身,他拥有三个共忧患的女人和拥有三千娇艳的宫娥,但他这是第一回发现他的进入是一种挺进。挺进就是强制和征服,就是肆意非礼、任性妄为。波动的夜色覆盖了这张摇晃的大床,丹桂终于羞答答地使出了自己全部的手段。父皇觉得他的抑郁之躯被灌满了浓酽黏稠的老酒,然后引爆,成了碎片。
一三
父皇侧身卧着,四肢蜷起来仿佛一只受惊的海马。他耷下眼帘,掩蔽了迷惘。他刚从一个黑暗和温暖的地方滑出来。那是一种不透明的黑暗,一种柔软的温暖。他进入那儿的时候,就像是游子的回归。现在他躺在床上,没有一丝气力。但是他明白,他回去的那个地方就是这个妇人的身体。就是这个妇人身体最隐晦最深入的通道。多么不可思议。这个妇人就像是黑暗的地母,接纳他的归来他的孤单和他的饥渴,她与他融合膨胀,成长为无限辽阔无限深厚的体积与流质。黑暗的地母,他喃喃地念着,他联想到冥界,联想到阴阳阻隔,神秘的生与死,孕育和遗弃……他一次一次回忆到了那最后一瞬间的爆破,又恍惚体会出了被伤害和被放逐。他赤裸的肌肤感受到了秋夜的霜凉,他的睫毛上凝结起两颗苦咸的水滴。它们看起来就如同草尖降落的初露。
“其实我并没有能够回到我想回到的地方。”他想,“我只是挤进了我回去的路上。”这个妇人不是黑暗和温暖的地母,这个妇人只是一条黑暗和温暖的通道。他最后从通道中滑出来,退回到这张疲乏的床上。他闭着眼睛,他觉得屋里亮起了一碗青灯。
这时候,他还觉察自己除了一双隐蔽的眼睛,全身都赤条条一丝不挂。因为,他的皮肤感受到了如风般的女人的气息。丹桂左手擎着那碗青灯,凑近父皇,从头到脚细细地观赏着他,像观赏一件多年失而复得的器物。而且这是一件薄胎细瓷般的器物,精致而易碎,所以她格外小心翼翼。她用一张热毛巾在少年的身体上擦着,为他拭去灰垢,汗渍,残留的液晶。他觉得自己的裸体被那碗青灯和那双怪怪的丹凤眼睛同时照亮了,他的每一条细腻的肌理,每一根细微的体毛,都背离了自己的意志,接受了妇人熨帖的抚慰。
丹桂似乎要将自己的抚慰无限地延迟下去。在木樨地,欢愉的方式是没有规则的,而欢愉的时间是没有边界的。她以抚慰这个少年的方式,抚慰着自己的感官。她的激情刚刚过去,余焰还在慢慢地燃烧。但是她忘记了一件事情:她并不知道这个她称为“郑”的少年的来历。她只是把他视为一件精品器物,据为己有。
只有这个少年自己明白,他是大明帝国的皇帝。他不能被占有,而只能占有。他不能被征服,而只能征服。他从床上立起身来。他指着床上、地下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他说:
“穿上。”
丹桂的身子也是光光的,她站在那儿,还没有从迷迷糊糊的世界中清醒过来。但是,这个少年冷静的目光使她在懵然中仍然选择了顺从。她为他穿齐衣衫,梳好发髻,还把那柄湘妃竹的折扇放到他的手上。他还原成了那个骄傲和威仪的少年,就和她最初从床上翻过身来时见到的一模一样。
他走到门口,又回过身来看了一眼。灯光是朦胧的,伴随有轻微的摇曳。丹桂站在那儿,不复是他第一眼见到的正韶华流逝的女人。青灯照着她光光的身子,就像刚刚滑出乌云的半块月亮,凉爽而湿润,蕴藏着丰满的肌体,却看不出脸上的表情。他说,“你,叫什么?”
“丹桂。”丹桂说。
父皇带着邪气地笑起来。父皇说,“你应该叫肉桂。”
他撒开那柄折扇,护在自己的胸前。那扇上他用御笔飘飘洒洒地写着前蜀后主王衍的小令。那是一首为木樨地所有女人都会吟唱的《醉妆词》:
者边走,那边走,莫厌金杯酒。
那边走,者边走,只是寻花柳。
今夜的木樨地落下了稀薄的雨雾。父皇这边、那边地走着,鞋底带起的黏泥使他越来越步履滞重。他的五腑六脏都淫浸着丹桂的气味,他已经闻不到黑暗中那些馥郁的花香了。老刘公公紧跟在他的身后,如影随形听不到一声响动。在木樨林子的深处,散落的宅院亮出发晕的光来,暗示着与声色有关的事情。
但是父皇对这些都视而不见。他慢慢地走着,倾听着内心的声音和远处的声音。他终其一生,都相信自己对猝然降临的危险有着本能的预感。他听到自己发出了一道坚定的御旨:“拿下!”
一条巡夜的巨獒已经扑到了胸前。它闷声不响,带着残忍的冷静和兽的腥臊,张开大口正对着父皇的颈子。但是,老刘公公的钢斧和父皇的御旨同时发出。斧头在夜色中的高速运行挟着吱吱之声,这使巨獒的头看起来就像是古怪地撞向那凛冽的斧刃。
狗血高高地溅了起来。但是老刘公公不待狗血落下,继续挥着钢斧向前迎风一劈,斧子深深地揳入了一个健壮家丁的胸脯,直至没柄。
人血和狗血在黑暗中交汇着,像落英缤纷般地洒下来,洒在父皇和老刘公公的肩头与前襟。
父皇蘸了一点血凑到鼻尖闻了闻,一股腥甜的气味。他的嗅觉恢复了,这气味让他觉得好闻,觉得不安和心悸。他曾经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闻到过?但是他没有去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