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别在年少时光时就爱上一个人
说实话,我真的特别讨厌在爱情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欢,我就想要那种坦坦荡荡,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喜欢我,这是一种心安,也是一种责任。
之前有人跟我说,很享受这样的感觉,甚至可以同时和很多人保持这样暧昧的状态,就很喜欢早上睁开眼看到别人和自己说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后和很多人说晚安。
我能理解,不过是很喜欢也很享受那种窗户纸未挑明的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地被爱着,甚至不需要为这段关系负责任。
但我不行,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我就要很坦荡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讨厌一切的不确定,恋爱谈多了,遇到不对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点确定,你是不是那个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动之后就是很想要心安,懒得花时间去猜测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对象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有过微微一小段暧昧期,那段时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但我实在讨厌那种不确定的关系,就厚着脸皮跟他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一个男孩对你百依百顺,对你无微不至,对你有求必应,你动摇了,你被融化了,你被打动了,你内心开始不断地问自己,是不是开始喜欢他了,是不是该答应他,是不是在一起会很幸福很开心。
这种“恋爱”不要谈。因为这不是谈恋爱,这是被追求。
那些百依百顺、无微不至、有求必应,本就不是谈恋爱该有的样子,那是谄媚,是殷勤。是被追求的时刻中短暂的幻影。
谈恋爱是千疮百孔的,是疲惫不堪的。因为你要努力去适应另外一个人,努力去磨合,努力去变得更好,去尝试那些曾经自己不会试着去做的一切。
谈恋爱也是美好的,是轻松的。因为你不需要去假装另一个自己,不需要去质疑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你知道你爱他,你无法想象没有他的生活。和他在一起,你甚至可以笑对那些一直以来都讨厌的人了。
姑娘,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人,跟他说话时你会心跳加速,在他面前你会小心翼翼,却又渴望让他了解自己的全部。
而慢慢的你会发现,在他面前你可以彻底地做自己,不用再辛苦地伪装,不用再刻意地讨好,不用绞尽脑汁,不用投其所好。
而他对你也是如此。
那么姑娘,请你一定要去谈这场恋爱。
没有什么仪式感,也没有谁苦苦地追求着谁,但那种互相确定的感觉就让人觉得很安心。
在一段感情里,给一个女孩子足够的安全感,是你喜欢她的时候,最基础的,最应该做的事情,这是你的本分,也是你的义务。
很多女孩都很容易没有安全感,需要你的时候能找到你,是她们需要的安全感之一。
虽然我也不知道安全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我觉得既然我爱她,就应该陪她,宠她,保护她。
其实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来说,最擅长的就是逃避和假装。
每当察觉到对方好像没那么在意自己了,就悄悄收回自己的心,假装我也不在意你了,我也不怎么喜欢你了。
所以,安全感才是一个女孩毕生都在追求的东西,如果她在你身上感受不到安全感,那她就很容易离你而去。
如果你真的很爱很爱一个女孩,你能给她最好的礼物,就是一份踏实的安全感,让她感到自己是被偏爱的,让她明白自己是被人坚定选择的。
就像张爱玲说过的一句话:大多数女生要的爱,其实是被爱。
女孩想要的安全感,不过就是:
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可以找到你。我说话的时候,我知道你在听。我明白你在我面前,没有秘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确定你一直都在。
我曾经问过一位朋友,为什么不想谈恋爱了?
她想了想说,我害怕我恋爱时候的样子,放不过自己,也饶不过别人。
我好像得了什么病,一旦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所有的猜忌,恐惧,怀疑,小气,吃醋,都会和爱一起跑出来疯狂的扑向我爱的那个人。
我没办法说服自己,也没办法安慰爱人,我不是不想恋爱,只是害怕那个固执的自己。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一条话题征集叫:你还相信爱情吗。很多人给的回复是:相信爱情但是很难相信自己会遇见了。
我也发现了,好像年龄越大,越难在遇见有好感的人的时候,就一股脑的掏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一腔热血了。
甚至为了不再受到伤害,开始变得有点冷漠,有点自私,也懂得将爱情中的那些阴谋论付诸于实践。
学会了静观其变在确定他真的喜欢你的时候,给他一点甜头和希望,你也学会了欲擒故纵,假装用一种若即若离的方式,来维持他对你的新鲜感。
我也学会了权衡利弊开始分析他所有的价值,是不是符合我想要的。
我终于不再受伤了,也能够在得不到爱情的时候可以洒脱地离开了,我对待爱情,开始感到麻木了,所以我发现我的快乐也变得越来越少了。
越来越少了。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啊
喜欢上一个人,会觉得和她比起来,周围所有的女生都变得黯然失色;
喜欢上一个人,会觉得她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自己的所有优点,和她比起来,都微不足道;
喜欢上一个人,会忍不住在她不注意时偷瞄她,又会在她转过身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喜欢上一个人,会在将要见到她前,细心打扮一番,争取让她看见自己最完美的一面;
喜欢上一个人,会想时时刻刻都在她的身边,每一刻的分离都是煎熬;
喜欢上一个人,会在她不回消息时,时时为她担心,时时感到焦虑,甚至下定决心,下次再也不会回你的消息了;却又在收到她消息的一刹那,眉开眼笑,所有的生气都烟消云散;
喜欢上一个人,会一遍一遍地浏览她的朋友圈,看她的动态,甚至听她听过的每一首歌,总想在她的生活中留下痕迹;
喜欢上一个人,会仔细揣摩她发的消息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被我解读出了深意;
喜欢上一个人,会在她和别的男生聊天时觉得难受,会在她提到别的男生时,心生醋意;
喜欢上一个人,想和她分享生活的点滴,不论是好是坏;
你喜欢的那个人,一举一动在你眼中都是岁月静好,一颦一蹙间都是温柔与善良。
喜欢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啊,虽然也会有难受,有心酸,但一想到那些甜蜜的瞬间,所有的痛苦也都不值一提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爱情真的不是要看认识时间长短来确定关系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寻对方,遇见的那一刻,热泪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个朋友单身了二十多年,后来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个人认识了一周就领证结婚了,现在恩爱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人都是孤独的,无论你遇到了多亲近的人,你到底只有自己懂自己。
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身不由己的,我们作为人都是有自私自利的想法,没有的人只是克制得很好。
钱并非是万能的,但是98%的事都可以通过钱来解决。
我们生活就是一个衡量利益的过程,你谈恋爱,美丽动人是你的筹码,同样,帅气有钱也是对方的筹码。就算是安全可靠,性格温柔,也是衡量之后,觉得对方能给你带来利益的感觉。
生活中有很多不如意的事,但是大多数不如意的事都不是让你崩溃的理由,温柔才是。
人可以有多冷漠,连安慰你都是为了既得利益。
共情能力,一种能设身处地体验他人处境,从而达到感受和理解他人情感的能力。
它和智商一样,有着高低之分。
我身边就有一种类型的朋友,每天都笑容满面的,心思单纯,但有时的确会无意让人陷入尴尬。
反观共情能力高的人,他们可能永远不会让人难堪或者尴尬,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共情感,能换位思考理解对方,从而求同存异,达成更多的共识。
情商高的人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张口就来也会让对方安心,但情商低的就算思虑一下,可能也会漏洞百出。
不过其实情商低也未必都是不好。
之前有朋友醉酒跟我谈心:我很讨厌自己的共情能力,很讨厌自己下意识就会说出口的话。
虽然我觉得说的有点道理,
但我想说,它其实是你与生俱来的能力,能减少很多麻烦,也能带给你想要的一切。
有得必有失,是必然的吧。
或许,想的最少的才是最快乐的吧。
后来我发现其实任何一段感情,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结束。无论是谁,决定放弃一段感情之前,都一定在寒风中站了很久,也一定积攒了无数的失望。
因为失望实在是太多了,已经不想要对方再挽回我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之前,每个人的内心都已经打了无数次的草稿,只是这次没有再咽下去,而是选择脱口而出。
感情就是这样,一旦我的失望达到顶点,再爱你也要逼迫自己停下来了,不是我怂了,也不是我怕了,而是我觉得自己的付出不值得,你也不再值得我托付了。
没有人会傻到一直捧着滚烫的水杯不放吧,也没有人会执着到撞了南墙一次又一次还义无反顾吧,更没有人即使伤痕累累也要去拥抱满身刺的植物吧。
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所以要逼迫自己学会及时止损。当他连续几次没回你消息的时候,当他多次食言的时候,当他对你忽冷忽热的时候,你就应该转身挥挥手了。
不要再一次又一次的等待失望了,你应该将自己心中的失望全部清空,一点一点的重新塞满爱,迎接下一个对的人。
我已经没有精力再失恋一次了。
18岁失恋了,可以躲在厕所里哭,可以在ktv喝酒唱通宵,可以哭得昏天暗地,可以发誓以后和他老死不相往来,然后重新开始,像没有受过伤一样。
22岁失恋了,一夜未眠一夜游荡,第二天却还要假装没事,因为你还要工作,还要生活,你面无表情,可你知道你心里已经塌了。
25岁,你想过无数次,要不索性回到十七岁,再轰轰烈烈的爱一次,可是你清楚的知道,你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了。
第一次恋爱,心里住了梅花鹿,连看他一眼都小鹿乱撞。
后来心里生了一条蛇,一有人靠近就摇起尾巴,告诉别人你很危险更没有耐心。
也曾小鹿乱撞,后来撞死了。
我也想谈恋爱,可我不想再分手了。
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不谈恋爱,其实我也想谈恋爱啊,只是我再也不想分手了。
其实身边也不缺追求者,只是每次想答应的时候,都会胆怯,害怕,然后习惯性的拒绝。
爱一个人的成本太高了,要耗上大把时间和精力。
还不一定会有回报,大概是件稳赔不赚的事,所以怕了吧,两个人在一起很简单,相互喜欢就好。
但是分开,却要耗尽毕生的精力,你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习惯了解一个人,最后却还是要分开,真的很累。
我好不容易从上一段感情中活过来,不想再送死了。
我知道,我们都到了害怕失恋的年纪。
有人说,爱情是属于那些即使灰心失望,却仍继续期待的人。
是属于那些被出卖欺骗,却仍坚信美好的人。
是属于那些纵然伤痕累累,却仍渴求爱的人。而不是我们抱着,我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这种糟糕心态的人。
可是,我真的没有精力再失恋一次了,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我不想再分手了,我想找个人一直一直在一起。
我不用你有多完美,我只希望我们能永远不分开。
我想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我再也不想分手了。
记得很久之前看过一期《奇葩说》,节目组当时给的辩论题是,“从未在一起和最终没有在一起哪个更遗憾”。
当时有一个小姑娘说了一段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她说如果我喜欢一个人呢,我就从第一眼到最后一眼,把这个人爱够,把我的感觉用光。我只希望那些年让我成长的人是他,之后的那些年他喝过大酒后想到的人是我,而不是其他比我完美太多的人。
“只要爱过都会留下痕迹,至于往事就留在风中,如果我再遇到一杯好酒,我会毫不犹豫地举起酒杯跟大家说,干了这杯,不为什么。”
其实爱情没有那么复杂,既然喜欢就在一起,就算不能走到最后,能同有一段回忆,无论好坏,都已经是,三生有幸。
在爱情里,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2015年,胡歌做客《鲁豫有约》,在鲁豫提起薛佳凝的时候,原本谈笑风生的胡歌沉默了。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说:她是真的很好。
鲁豫接着说,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是啊,最好的时候,现在适合重逢,适合重新牵起对方的手。
胡歌依旧沉默,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那是因为他知道,感情一向复杂,错过的人十有八九是找不回来了。
我们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人,不是当初吵吵闹闹分开的那个,而是因为命运的错综复杂,草草走散的那一个。
电影结束的时候,屏幕上有一句话:和那个人一起来看《最好的我们》,就是我喜欢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泣不成声,她多想和那个她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啊,可是无奈,他们早就天各一方了。
我知道相爱根本就不容易,爱也不是一加一,努力就有结局。
有人说余淮是懦夫,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但我觉得,他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跟耿耿说,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好的我了。
世上的爱情有千万种,有像路星河那样一腔孤勇的,但也有余淮这样怯懦试探的。
爱到深处就反而变得小心翼翼。
喜欢这件事,真的骗不了人。即使过去很多年,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还是会有点不自然。
曾有人问我,你后悔你当初投入的感情吗?
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后悔。
就像路星河,虽然他还是没能以伴侣的身份站在耿耿旁边,但他一定不会后悔他曾喜欢了耿耿那么多年。
毕竟,能够心无旁骛的去喜欢一个人,能够愿意在最好的时间里把温柔都给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一件事啊。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而我们也是长大之后才知道,原来,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常态。
但是没关系啊,能够相遇一场,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当年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吗,最后没能跟你在一起,真的好遗憾啊,但等到时过境迁之后,我就会明白,如果当初没能跟你爱一场,我会更遗憾。
不要在十六岁爱上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