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沙自贸区发展愿景
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中提出南沙自贸区建设要坚持科学开发、从容建设的理念,以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为主线,以生态、宜居、可持续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合作为动力,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努力把广州南沙建设成为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为全面推动珠三角转型发展、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沙“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划了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经济建设方面,快速提升经济实力,保证经济总量和人口数量双增长,到2020年区内国民生产总值比2015年翻一番,人口数量超过100万;优先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制环境、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安全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显著增强综合服务枢纽功能,建设南沙与广州城区、珠三角、港澳地区的便捷交通体系,发展集国际物流、贸易和航运金融于一体的现代航运服务业,打造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健全集疏运体系,提升港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全球前列的货物吞吐量,目标是2020年港口吞吐货物达3.24亿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迅速突破,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大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城市建设及社会管理方面,基本形成“一核四区”的现代城市格局,促进城区集聚发展,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城镇化率,到2020年城镇户籍人口比例达到70%;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到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率达86%,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大幅提升民生福祉,健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中等收入人口比重;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省会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增强社会法制意识。
(一)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发展现代产业新高地,引领广州产业发展
以引领地区产业未来发展为目标,全面对接国际化、专业化产业发展趋势,以海洋经济为特色,着力优存量、扩增量,重点发展航运物流、高端制造等五大主导产业,优质高效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产业集聚化、链条化、高端化、智慧化发展,打造珠三角高端制造业基地,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新高地,成为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1.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握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南沙制造业优势,优质高效发展南沙现代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专业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品化发展,制造业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服务型,保质增量发展。
第一,优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自贸试验区为核心,围绕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重点发展航运服务、科技服务、特色金融、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专业会展及跨境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将南沙打造为国际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区。其中,提升现代航运服务,大力发展包括集装箱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和大宗生产资料物流等在内的现代航运物流,推动航运融资、结算、租赁等航运金融业,以及货运代理、船舶管理、检验、鉴定、估价、技术服务等航运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包括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在内的特色金融业,大力发展期货、证券、保险、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推动粤港澳跨境金融服务合作。
第二,大力培育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发展包括高端商贸、健康产业、滨海旅游和文化体育等在内的生活性服务,培育壮大南沙自贸区生活性服务业增长极。其中,发展高端商贸,包括升级商业设施功能,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体,构建粤港澳跨境电商信息平台,加快商贸智能化;发展滨海旅游,包括加强与港澳地区和国内外邮轮公司在邮轮旅游领域的合作,推进与港澳地区的游艇自由行合作项目,推动形成邮轮游艇旅游产业链;发展健康产业,包括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搭建高端医疗产业发展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健康产业总部进驻,引进港澳及国际高端医疗资源,建设国际高端医疗服务产业合作区。
2.打造先进制造产业
积极实施《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推动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化创新,服务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制造业转变生产组织方式,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更高端环节发展,加快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中外合作区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以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庆盛枢纽区块、大岗临港产业区、龙穴修造船及海洋工程基地、黄阁国际汽车产业城等为载体,产生近港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效应,着力打造以下产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大力发展临港装备制造业,以中船集团龙穴造船基地为龙头,建设千万吨级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基地,目标建设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包括船舶的制造、修理、设备和配套产品、技术研发及售后服务在内的全产业链,除此之外,大型港口作业机械装备及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机械等海洋工程装备也是重点发展方向。
高端装备:发挥部分高端制造龙头企业优势,如东方重机、海瑞克等,重点发展核电装备、新型发电和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及配套盾构机械、数控设备等高端装备及大型工程装备制造,着力打造以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和制造为核心的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依托南沙商务机场,规划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园,培育发展航空航天设备制造、无人机制造等。
新能源汽车:着力打造千亿元级汽车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广汽丰田三期,引进和建设一批汽车物流项目,推进国际汽车物流综合枢纽及汽车进出口大通道建设。重点发展乘用车整车、发动机、电子控件系统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培育核心产业链。
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以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国家超算中心广州南沙分中心、中国电信广州云谷数据中心等为依托,重点发展物联网核心芯片、物联网智能设备及终端制造业和以物联网为基础支撑的制造业,推动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依托晶科、奥翼电子等企业技术优势,积极发展智慧照明、新型显示、电子纸、可见光及微波通信等高端制造业,建设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3.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是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带动经济社会进步,提升南沙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结合南沙自贸区自身发展特色,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包括: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包括培育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发展海洋信息服务、邮轮游艇等海洋服务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化海洋科技,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吸引境内外物联网、互联网、硬件生产和软件开发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落户,壮大区内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产业。
生物医药。其包括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及其制品,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服务业,推动治疗性基因工程药品等基因药物产品研制、生产及产业化。加强与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等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建设药物分子设计、药物合成过程工艺、药物筛选、新药临床前评价、药物制剂等相关科研平台,建立生物医药产业从“关键技术”到“产品”转化的产业链。
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其包括发展有机高分子新材料、锂离子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材料,强化发展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新能源,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示范推广大气治理技术装备。
(二)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广州“三中心一体系”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功能区
充分发挥南沙作为广州与世界接轨的桥头堡作用,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依托港口核心资源,加快形成“三中心一体系”基本框架,将南沙打造成为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功能的主要承载区,强化南沙对大珠三角、全国、全球的资源配置能力。
1.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建设港口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重点推进江海联运、铁水联运、公水联运以及海空联运的三大港口交通体系,加快形成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大力拓展内陆“无水港”,构建珠江—西江流域江海直达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海港口岸功能,围绕打造国际一流海港目标,重点推进南沙港三四期、南沙近洋码头、江海联运码头、国际通用码头、邮轮母港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加快建设智慧航运,积极推动航运数据库、航运物流信息平台及航运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
优质高效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打造近港总部经济和航运服务业聚集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船舶登记、航运交易、航运租赁、航运金融等服务,促进“互联网+航运+金融”相融合。推动与港澳航运合作,以广州航运交易所等平台为依托,建设航运交易、服务、信息平台一体化,建立打造珠江航运交易指数。
强化国内外港口航运合作。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班轮公司、航运中心合作,努力增加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与海上丝绸路沿线的各国际港口的深入交流合作,鼓励国际大型港口航运企业或组织的分支机构落户南沙。国内合作,积极开展西南内陆至华南地区的出海大通道建设,深化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各港口城市在航运物流和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航运税费政策,探索国际船舶登记管理改革,落实启运港退税、放宽外资在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占比限制等政策。围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及“海事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国际化船员评估和劳务输出管理体系,重点发展航运经纪人市场和船员劳务市场。完善核心功能区保障体系,建立海上搜救中心和智能海上管控中心,确保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行船舶进出港高效安全,提高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建设国际物流中心
推动建立国内外物流大通道。积极推动南沙港口、疏港铁路以及内部公路交通等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班轮航线和铁路班列等货物枢纽国际服务功能,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增强南沙自贸区进出口货物的集散能力。强化与珠江—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地区等内陆省份的物流合作,粤赣皖苏线、粤黔滇川线、粤桂线是重点建设的三条海铁联运物流通道,加快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完善物流信息网络建设。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以物联网应用为重点,加快推进区内企业建立自己的物流信息系统,实现从出仓、转运到入库全程物流信息可追踪。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物流公共信息与政务平台全方位对接,实现地区之间和行业内部的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
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加快发展制造业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国际物流和智慧物流,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业务,构建全面保税物流系统。强化国际中转功能,积极拓展国际物流中转业务种类,加快建设国际中转中心。
推动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物流领域的“负面清单”。试点建设标准化物流服务,提高物流设备的标准化水平,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开展物流政策创新,完善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用地等系列政策。
构建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汽车、船舶、智能制造等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化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导入一批高端物流总部及现代物流企业,鼓励创建自主物流服务品牌,积极发展物流金融、物流咨询等新型服务模式,构建现代化高效物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支撑一体化冷链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3.建设国际贸易中心
建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打造集大宗商品交易、结算、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临港交易中心。加快建设粮食、钢铁、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临港交易中心,建设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整车保税进口+展示展销”、大宗商品DIT延迟中转、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建设国际采购中心。开展出口采购集拼业务创新,建设国际采购配送中心、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加强实体商贸专业市场及商贸平台合作,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在南沙设立国际商品集聚区、进口商品采购区,打造国际商贸采购平台。做大做强汽车装备、船舶装备、电子配件、医疗器械等商品市场,提升南沙高端特色会展功能,打造“会展+电子商务型”临港型国际采购中心。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依托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这一契机,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集中监管园区,发挥南沙保税港区政策优势,打造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加快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体验中心建设,重点发展B2B2C进口、B2B出口和B2C直购进口等业务模式,建设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加快跨境电商仓储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加入境外零售体系,提高跨境商品供应链管理效率。制定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通关、退税、结汇等便利化措施,打造集保税、物流、交易于一体的电商港。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把握广州作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的机遇,着力发展信息技术、金融服务、生物医药与健康服务、文化和影视服务、旅游、工业设计、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探索发展离岸贸易,不断拓展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租赁贸易、保税展示等服务贸易领域。
4.构建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试点跨境人民币业务,探索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推动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创新,完善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简化准入方式,提升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地区的开放水平。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跨境金融、科技金融、金融要素交易等特色金融业,打造跨区域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和全国融资租赁内外资统一试点的“南沙标准”,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枢纽和支付结算中心。加快推动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探索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自由贸易账户等方面试点,探索本外币账户管理模式创新,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发展跨境金融,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和发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支付等创新跨境金融业务。
培育发展产业金融和新金融。发展科技金融,鼓励设立更多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推动形成覆盖科技创新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的模式。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允许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开展网络银行、证券、保险和消费金融等业务。积极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私募金融,建设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
构建特色金融支撑体系。着力推进建设现代金融服务区,集聚金融要素,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航运金融,完善包括航运融资、担保、保险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功能,探索构建以航运保险、航运产业基金为重点的现代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产业,促进融资租赁业与制造业的产融结合,建设南沙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华南融资租赁中心,打造国内融资租赁第三极。开展内外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打造融资租赁的“南沙标准”。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创业及股权投资市场。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等工作流程,培育市场化、法治化环境以吸引更多股权投资机构。继续大力引入保险资金支持南沙城市更新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进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创新发展,积极引入香港澳门地区的投资者参股建设要素平台,加快设立和引进创新型要素交易平台。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鼓励金融行业协会及自律组织建立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机制,加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切实做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5.打造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功能区
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联动机制,顺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加快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全力推动南沙成为广州创新驱动领军者。
(1)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出台一批支持政策,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等的政策扶持。建立多元化财政投入体系,撬动社会资本要素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创新科研发展模式。创新科研产业合作模式,整合现有园区资源,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推动区内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对接,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推动科研成果市场化,推进现有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对新引进的科研机构采取企业化模式经营,推动企业上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科研成果市场化率。
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培育面向港澳乃至国际的科技服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一批多专业的综合技术服务联盟,成立科技服务业协会,逐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重点支持科技银行、风险投资、科技保险等发展。
(2)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
从政策上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关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荐区内优秀企业进入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于入库企业重点扶持。
培育和引导创新型企业。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任务,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行动,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成长性企业的发展壮大,发展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创新企业集群。积极推动南沙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支持和引导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转化和维护。
(3)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加强重大科研设施建设。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引进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础平台,积极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推动与港澳及国外机构合作共建,推动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国际创新服务集聚区,以南沙湾、庆盛、南沙枢纽三大板块为重点,构建与香港科技创新联合机制,依托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引进更多国际成熟技术,推动项目落地,建设粤港澳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科技研发聚居区和区域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培育新型研发机构。积极落实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重点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研发机构。
完善企业孵化培育体系。落实省孵化器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各类孵化器和加速器,重点推进明珠科技城、电子信息产业园、资讯科技园等一批科技产业园及新一代孵化器建设,力争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打造创业全孵化链条。
(4)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依托全国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在股权奖励、资金扶持、出入境、生活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
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体系。健全产学研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区内重点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快建立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模式,着力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加快实施广州关于集聚产业领军人才意见及配套文件,着力发展、培养、集聚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生态链,由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人力资源的配置,大力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培养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设立“人才绿卡”,为创新创业人才户籍、医疗、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5)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大力推动和扶持大众创业、中小微创新和创客发展,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基地和青年创新工场,打造粤港澳三地创新创业青年交流合作平台。
支持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和创客发展。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鼓励“微创新”。加强创业培训,推广新型孵化模式,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快形成全方位、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明确加快建立与国际对接的制度框架的目标,实施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围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对接港澳和国际通行规则,以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管理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加快形成全方位、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
2.优化管理机制,创新运行机制
一方面,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机制。在理顺自贸区和行政区工作机制的前提下,形成各有侧重、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管理架构。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
另一方面,创新行政运行机制。深化相对集中执法事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网上政府,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体验。
3.扩大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接港澳及国际标准,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内外资市场准入门槛,逐步取消对内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对外资的市场准入限制,促进投资贸易便利自由。同时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并简化市场准入程序,深入推进以企业登记“一照一码”、全流程“电子税务局”为重点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
另一方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投融资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种形式的股权、债权融资并举,大力支持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与保险、基金等机构合作设立“保险资金债权计划”“城市发展基金”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系统地谋划南沙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优化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企领导管理体制,通过项目建设、改革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快推动国有资产存量优化和增量布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开展外资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建设南沙自贸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跨部门协同联动统一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强化和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建立健全专业化服务机构监管制度,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自贸试验区提供专业服务、参与市场监管。
5.高效通关,创新监管
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海关快速验放制度,推广“互联网+易通关”“智检口岸”等创新模式,推动进出口商品质量全球溯源,逐步实现检验检疫业务全流程无纸化,深化检验检疫“智检口岸”新模式。
深化口岸监管模式创新,建设口岸监管“三互”机制,完善危化品“大数据”监管,实施中转货物原产地签证制度,推进区内外关检合作,与口岸单位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把南沙港口岸建设成国际一流的通关口岸。
6.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南沙自贸区分中心,建立包含行政调解、社会组织调解、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依托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仲裁院自贸试验区分院以及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自贸试验区分院等专业机构,探索建立南沙自贸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健全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创新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新机制,深入推进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法院作用,推动成立自贸试验区检察院,率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法治样本。
(四)加快构建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港澳深度合作,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1.构建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南沙成为区域交通中心
以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全面落实《广州南沙新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推进港口、轨道交通、高/快速路网、市政道路和商务机场建设,构建海陆空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南沙连接周边地区、连接广州城区、区内交通三个层次的快捷交通网络,推动南沙由地理几何中心向区域交通中心转变。
(1)强化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深水航道、大型专业化泊位、疏港铁路等基础设施,大力开辟港口国际航线,打造水陆并举、公铁并用、货主客辅的航运基础设施体系。
(2)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加快建设南沙通往港澳及周边城市的轨道交通,包括国家铁路规划的深茂铁路和南沙港铁路,省级规划的中南虎城际、肇顺南城际等城际轨道,以及地铁4号线南延段、18号线、22号线建设,推动开展广中珠澳城际、湾区东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形成南沙自贸区快速轨道体系,提升南沙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新型有轨电车中运量轨道系统,适当超前规划建设新型有轨电车线网。
(3)推进高/快速路和市政道路建设。
以南沙自贸区为中心,构建便捷高效的高/快速路网,加快推进广中江高速、番莞高速、深茂公路通道、深(广)中通道等高/快速路项目建设,建成“一环十二射”共230公里高/快速路网,加强与珠江三角洲的辐射联系。
高水平规划建设区内主干道路和跨江桥梁,重点推动“双环+九射”道路系统建设,建立各组团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构建明珠湾起步区、蕉门河中心区等重点平台内主干快速通道。
加强区域内部道路与对外通道的衔接,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内市政路网建设,完善南沙自贸区骨架路网,构建“102060”机动车交通时空圈。
(4)增强综合运输枢纽聚合效应。
南沙“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庆盛、万顷沙、南沙客运港等综合客运枢纽以及南沙商务机场建设,增强综合运输枢纽的聚合效应,完善与港澳及周边城市机场、港口、火车站等交通基础设施高效衔接,实现高铁、轨道交通、高/快速路、机场、水上交通及公共交通之间的便捷换乘。
提升城市通行速度,加快建设南沙通往周边城市的海陆空全方位、全天候交通体系,实现南沙出发30分钟直达广州核心城区,15分钟到达深圳机场,推动形成客运快速化、智能化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加快信号控制、高清监控等系统的建设,提升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2.推动与港澳深度合作,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围绕建设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的目标,充分发挥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平台的作用,创新粤港澳合作模式,以建设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为抓手,推动粤港澳全面、深度合作,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对接、生态宜居环境共建、公共服务合作共享,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1)健全与港澳合作机制。
按照“内地法律框架下借鉴引入香港标准规范”的原则,在城市规划、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商事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和创新,打造粤港深度合作新载体,为粤港经济融合发展提供示范。紧密对接港澳在商事登记、人才引进、融资、跨境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先进规则。
加强与港澳地区在包括法律服务、商事仲裁、民事调解等方面的合作,完善与港澳地区律师行业的合作联营,建立在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之间有效的互动沟通渠道,对接国际标准,创建一流的国际商务环境。
(2)加强产业合作。
推进与港澳产业合作,加强与香港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航运物流服务、高端制造、商贸服务、休闲旅游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合作。
鼓励高端人才跨境流动,建立港澳专业服务向内地发展的平台,吸引法律、会计、建筑等行业的专业人才在区内为内地企业提供服务,建设粤港澳专业服务集聚区。
充分利用港澳企业具备国际网络平台及熟悉海外营商规则的优势,推动区内企业与港澳企业开展联合投资、投标、承揽项目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港澳企业联合“走出去”。
(3)优化粤港澳口岸通关环境。
加强南沙港区口岸查验机构建设,建立高效口岸监管机制,推动粤港澳旅客“两地一检,一次通关”的口岸通关新模式。对供港食品及农产品,要依据国际标准严格把关生产、检验和配送等各个环节,保证供港产品的优质和安全。对进出南沙港区的货物和船舶,实施国内同类港区最为优惠的查验监管行政收费。推动实施“粤港跨境货栈”项目,建立快捷通道保证24小时无障碍绿色通关,对粤港澳人员双向流动适当提供便利。
(4)深度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
积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发挥国家新区和自贸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设“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支撑枢纽,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结合点和重要枢纽,深化与泛珠三角地区在基础设施、区域创新和产业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打造港澳及国际市场与内地市场的双向通道和合作平台。
第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依托南沙国际海港,推动建设海上物流大通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港口建设,加快建设沿线国家港口城市联盟,推动包括通关、质检等标准的对接,加强与各口岸查验机构的深入合作,争取丝路基金落户南沙。拓宽重点领域合作,扩大与东南亚、南亚、中亚等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着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强专业化招商,提升贸易层次及技术含量。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教育、医疗、体育、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扩大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与沿线国家开展跨境金融资产交易。
第二,建设泛珠三角地区与国际合作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探索共建跨区域产业园区,联合打造江海联运国际物流通道,整合开发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江海自然生态资源,加快形成区域经济共同体。积极推进南沙港区与泛珠三角地区各码头形成互联,促进与泛珠三角地区实现区域通关互认、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以南沙港为纽带打造泛珠三角地区通达国际市场的出海大通道。完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与泛珠三角地区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建成泛珠总部经济基地,加强与周围省市地区的联通和产业合作。打造港澳及国际市场与内地市场的双向通道和合作平台。建立面向全球的大招商网络,构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第三,实现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加强与广州中心城区全方位互动协作,有效承接产业、人才、资源等核心要素,加快形成国家战略功能。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合作,以建立珠三角港口城市联盟为抓手,以南沙港铁路、中南虎城际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互通为突破口,加强与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经济圈基础设施的对接融合,形成区域经济发展合力,确立在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中的核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