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文化与生态的人文地理研究:舟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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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普陀山佛教文化景观的保护及发展

2.6.1 保护原则

2.6.1.1 分区保护与分级保护相结合原则

针对普陀山具体情况,制定六类分区:特殊景观区、史迹保存区、景观风貌保护区、生态保育区、游览服务区和一般控制区。

(1)特殊景观区

指一经破坏后没有方法复原,并具有较高美学、科学研究价值的独特天然风光分布区域,该地带要禁止各种建设活动。属于本区的范围包括:千步沙、百步沙区域。

(2)史迹保存区

指为保护有价值的史前遗迹、史后文化遗址和有价值的古代或近代史迹而划定的区域。属于本区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山寺院、庵堂等。

(3)景观风貌保护区

普陀山曾遭遇过数次大范围的灾难,其现有文物保护单位还较少,但经过历史积累形成的人文景观风貌成为普陀山珍贵的景观资源。属于本区的地段为主要香路。

(4)生态保育区

指具有很好的生态环境、生物适宜生存的地带。功能是为了保护普陀山生物多样性、促进普陀山生态均衡,为本山佛教文化景观提供较好的自然条件。生态保育区应该禁止无关人员游览。属于本区的地段为:茶山、雪浪山、锦屏山等。

(5)游览服务区

指景观价值虽然不高但却拥有很好的自然风光,适宜承办游憩活动及举行休息、娱乐等活动的地带。服务区分为服务基地、一级中心、二级中心和服务点。属于本区的地段为:一级中心:龙沙小区;二级中心:龙湾、香云路口;服务点:佛顶山、磐陀石等区域。

(6)一般控制区

指拥有资源开发使用的缓冲性质地带,指先前的农业用地、村落及特殊用地等,即普陀山内除上述所有区域以外的地带。

根据保护区与佛教文化景观关联度,将上述六级保护区划为四个等级保护,实行分级保护(表2.12):

表2.12 保护区分级划分

2.6.1.2 协调发展原则

协调发展,即包括空间上积极开发普陀山周边风景名胜区游览服务基地,促进普陀金三角(普陀金三角主要指“海天佛国”普陀山、“沙雕故乡”朱家尖、“金庸笔下”桃花岛和“东方渔都”沈家门等景区)进一步发展,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也包括时间上分流普陀山游客、香客,充分利用普陀山佛教文化景观的价值,解决普陀山淡季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况。

2.6.1.3 可持续性原则

随着普陀山佛教文化事业的发展,近五年来普陀山的接待人次也在逐年增长(图2.2)。考虑到普陀山佛教文化事业基本进入成熟期,香客、游客数量已经接近景区的适宜容量,故应该考虑适当限制游客量过度增长,以防止游客量突破适宜容量而对风景区保护带来影响。

图2.2 近五年来普陀山的接待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