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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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本书的编写背景

经济刑法学的产生,是法治经济时代刑法学关注经济领域的产物,是刑法学向更专更细的研究领域纵深发展的成果。经济刑法学是刑法学的一个分支,注重于经济犯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和刑罚适用理论,注重于经济犯罪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尤其是注重于对经济犯罪的法律特征和刑罚规律,以及对经济刑事立法与司法中的某些特殊性问题展开比普通刑法学更为深入的专门研究。而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为经济刑法学的孕育和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养料。

如果将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作为我国经济刑法理论研究的起点,那么学界对经济刑法理论的研究已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在这三十多年里,我国探讨经济刑法理论的论文大量出现,但经济刑法学的教材还屈指可数,主要包括陈兴良的《经济刑法学》(1990),杨敦先、谢宝贵的《经济犯罪学》(1991),孙国祥的《经济刑法原理与适用》(1995),赵长青的《经济刑法学》(1999),刘杰的《经济刑法概论》(2003),张天虹的《经济犯罪新论》(2004),孙国祥、魏昌东的《经济刑法研究》(2006),江维龙的《经济刑法学》(2009),顾肖荣的《经济刑法》(2009)。这些教材,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刑法理论的深化、学科形成和人才培养,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就此类教材的成熟度和适应性而言,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作为理论学科的教材,名称尚未统一;二是教材版本陈旧,2010年后新版的教材很少,远远不能适应法学教学的需要,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新的《经济刑法学》教材更是尚未出版;三是教材体系还有待于完善,经济刑法学与经济犯罪的逻辑关系需要进一步厘清;四是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经济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等一些基本问题并没有取得共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全面确立,大大激发了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但不可否认,市场经济体制在显示其优越性的同时,由于其高度的自由性,也存在着许多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导致经济犯罪的蔓延和加剧。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基础,而正常的市场秩序必须要有完备的市场规则作为保障。然而,从目前相关经济刑法学教材来看,对于经济刑法的研究,普遍存在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脱节的问题,而仅从刑法学的角度来研究经济刑法,往往会忽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有必要编纂一本以“经济”和“刑法”两重视野为特色的、适应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刑法学教材。

二、本书的适用对象

本教材主要是为本科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而编写的。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和国家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本科与研究生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等问题,需要在法学专业基础学科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要求,强化专业人才的培养。本书的编写,就是适应这种实践教学的需要。为此,主编挑选了本省高校法学教学有一定规模的法学院(系)中有多年教学经验的刑法专业教师组成编写小组,将多年来开设《经济刑法》课程的讲授内容进行整理归类,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准备,由主编向其所在学校将该教材申请成为校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和案例分析,通过研讨会等形式确定编写提纲,并安排一部分教师撰写了初稿。随后,该项目进行资源整合,充实编写人员力量,经申请获准成为了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三、本书的内容要点、特色及优势

(一)内容要点

1.在绪论部分,主要介绍经济刑法学的概念、特征和历史发展,重点论述经济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以及经济刑法学的学科体系,分清经济刑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为增强教材的可读性,为不同层次的研习者提供拓展视野的基础性条件,本教材将对国内外对经济刑法学的研究状况做出综述,以利于正确把握已有成果的学术观点及其精华。

2.在总论部分,分成三大主题,即经济刑法理论、经济犯罪理论和经济(犯罪)刑罚理论,为使犯罪与刑罚产生有机联系,在这一部分还加入了“经济犯罪的刑事责任”内容。

在经济刑法理论部分,将阐述经济刑法的概念、特点、功能、渊源和法的溯及力;经济刑法立法的原则、模式和历史沿革;经济刑法的结构,包括经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经济刑法的条文结构和法条竞合;经济刑法适用的前提和适用的要求。

在经济犯罪理论部分,将阐述经济犯罪的概念、特点、范围及分类;经济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经济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经济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形态和罪数形态。

在经济犯罪责任部分,将阐述刑事责任基本范畴、经济犯罪刑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经济犯罪刑罚的基本原理及种类,经济犯罪刑罚裁量要求,经济犯罪的刑罚执行制度,经济犯罪刑罚的消灭。这部分主要是对经济犯罪论中犯罪构成的要件及其要素进行分解,详细说明要素的界别原理及表现,并将最新的司法解释内容纳入其中,以指导司法应用。

3.在分论部分,将对中国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和利用职务的经济犯罪等十大类犯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及刑罚措施进行阐述,并将修正案涉及的修改罪名进行调整和修改。

此外,在本教材的编写中,还将根据罪名变化的情况,对教材中的案例预留空间,以便于刑法修订后的教材更新、完善。

(二)主要特色

1.这是省内多所重点高校联合编写的教材。为打造浙江省优秀教材,我们邀请了省内有重要影响的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温州大学法学院等具有十多年教学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参加本教材的编写。

2.注重立法规范、实践操作与理论探索的结合,讲究实用性。在把教材的内容保持与现行立法修改同步的基础上,将市场经济实践中的重要实例纳入教材,进行理论论证。

3.在编写风格上,将知识性与应用性结合,恰当地处理教材与论著的关系,提升本教材的理论深度(包括对实践问题的阐述),使它可以作为本科高年级学生的指定教材,也可以作为研究生和司法实务工作者的参考书。

4.为适应高等学校系统培养法律与经济复合型专业人才提供教材支撑,也为其他财经、经济类院校培养刑事法律专门人才创造条件。

(三)主要优势

1.教材具有创新性

(1)结构体例创新,由概念到理论,循序渐进,增强教材的引导功能;在每一章正文前加上重点提示,尾部加上本章提要和思考题,便于学生预习和复习。

(2)教材内容创新,本教材把经济刑法原理(特别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与立法规范和司法解释结合,使学生能够在其中领会和掌握经济刑法中罪刑规范的内在脉络,增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效果。

(3)研究视角创新,鉴于经济犯罪具有以违反经济法律为前提的特征,该教材将刑法与经济法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阐释,从经济违法到经济犯罪的视角探讨经济犯罪的构成要件。

(4)针对性强,专门针对国家对法科生培养的目标,并顾及学生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实际需要。

2.编写力量强

本教材编写教师来自五所高校,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名;博士5名、硕士2名;编写人员都有多次编写专业教材的经验,编写文本质量较高。

本书主编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带头人,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兼任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是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功底和专业知识,全面了解本学科国内国际的前沿研究成果,学术成果丰硕;已三次组织申报、编写浙江省重点教材《刑法学》(已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教材),两次组织编写应用型本科刑法学教材,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研究能力。

3.已有多年教学应用实践

合作院校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开设了《经济刑法》的课程。特别是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的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都把《经济刑法》作为刑法学教学深化的内容编入其中。

同时,经济刑法既是刑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也可以成为法学、经济学等博士研究生“经济犯罪研究”专题的参考书。可见,《经济刑法》课程的多年教学经验为《经济刑法学》教材的编写打下了坚实的应用基础。

4.与现代教学手段相衔接

本书还将根据教学要求配备主讲教师重要章节的视频(音频)、PPT课件,并把相关司法解释内容,典型案例等通过二维码形式呈现,以增强教学效果。

四、编写人员及分工

本书由浙江工商大学楼伯坤教授担任主编,负责拟写全书的大纲,制定具体的写作计划,进行写作分工、修改、统稿并定稿。

各章的撰稿人如下(按编写章节先后排序):

楼伯坤(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前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一、二节,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

章惠萍(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法学硕士):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一、二节,第十三章;

孙红卫(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教授、法学硕士):第五章第一、二节,第十五章;

李娜(宁波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第五章第三、四节,第十七章;

董文辉(浙江工商大学,讲师、法学博士):第六章第三节,第十八章;

蔡伟文(浙江工商大学,讲师、法学博士):第八章第三、四、五节,第十六章;

吴之欧(温州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第八章第二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