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创业精神引领专业创新发展:行走的新闻2017年度新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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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载法学实践出真知——记宁波大学法学专业

专业名片

法学专业作为宁波大学设立的第一批本科专业,从1986年开始招生到现在已经有30年的历史了。在这风雨30年间,依靠众多优秀教师的不断努力和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在2007年发展成为浙江省重点专业,2009年获国家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2013年成为国家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6年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浙江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

宁波大学法学专业的蓬勃发展不仅由这些荣誉称号来体现,作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饭碗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已连续5年超全国平均通过率近40~50个百分点,且研究生考试录取率近4年位居省属法学院前二,公务员录取率4年位居全省法学院校之首。


走入宁波大学校园,可能正是上课时间,高大的树郁郁葱葱,宽阔的大路上没有几个学生。问了好几个学生后终于走到了法学院,高耸的白色大楼,干净空旷的环境,让人不禁肃穆起来。


柴志峰:坚持正义的指引,传递温暖的力量

“对对对,这是那时候根据我们的故事拍摄的微电影。”多媒体显示屏上播放着柴志峰同志的法制宣传视频,他的脸上掩饰不住心里的喜悦。柴志峰在杭州的法律界早已声明赫赫,然而当他回忆起自己在宁波大学法学院的时候,他还是觉得当时的自己只是什么都不懂的学生,而从那时开始就已经奠定了他现在能成为优秀的检察院科长的基础。

柴志峰,2003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现任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他笑着说,自己从一个腼腆的男生慢慢变成一个话唠,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这个需要用语言伸张正义的专业。虽然自己现在已经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杭州市十佳公诉人”“杭州市检察业务尖子”“杭州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控辩大赛优秀辩手”“运河杯控辩赛十佳辩手”等各项荣誉称号,但他心里一直保存着大学校园里学习的珍贵记忆,时而翻出来回味,这四年光阴,虽然已经逝去,但历久弥新。

当然,宁波大学法学院培养了一届又一届人才,而柴志峰确是把自己大学参加的实践经验真正用进自己的工作中的人。13年的一线工作赋予了他丰富的办案经历。他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1000余人,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有较大社会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如余杭区原副区长陈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拱墅区原庆隆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叶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萧山区看守所原副所长韩某某滥用职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张某某等二十人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他审查细致,指控有力,注重庭审效果,切实履行打击犯罪职能,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5年起,柴志峰开始负责该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2014年,他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何某某没有任何直系和旁系亲属,在杭州居无定所近三年,生活特别困难。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等综合情况,他和同事一起为何某某量身定做了一套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帮教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该案被评为杭州市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据此拍摄的未成年人帮教微电影《承诺》荣获第十一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优秀奖。

针对拱墅区职业高中、技校多的特点,他与学校联手,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共建活动,坚持到共建学校上法制课,安排职高学生旁听案例,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拱墅区院青少年维权岗被共青团浙江省委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柴志峰知道,要追寻梦想,需要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一路走来,他两次立功、屡屡获奖并成功入选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才库。十佳公诉人、业务尖子、十佳辩手等一项项荣誉记载了他从一个检察新兵到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成长历程。

作为一名检察官,他深知肩负的责任。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他坚持把每一次案件的办理,当做一次新的挑战;把每一次遇到的困难,当做人生新的洗礼。他相信每一次成功的喜悦都是前进的新起点,奉献青春激情的路途中,理想追求一直都在。

他说,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要坚持正义的指引,也要传递温暖的力量,就如西湖的喷泉、钱塘的灯光,在黑夜中绽放。


郑曙光:在我的心里学生和学问一样重要

郑曙光,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个深受学生喜爱的老师。在法学院11年来所开展的“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中,他年年当选;在全校开展的“十佳教授”“十佳教师““最美教授”评选中,他高票当选;2015年荣获宁波市“甬城英才—教育名师奖”,2014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老师被学生所喜爱,必有其特质所在,从郑曙光教授33年的高校教学生涯中,我们可以发现其热爱教学、关心学生成长的教学人生。

学校核定给教授的教学工作量为每年300学时,而郑曙光教授每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高达1300多学时,除了研究生教学外,他每年必定要为法学本科生开设2~3门课程。很多学生因为未能选上他的课程或他为本科生导师而感到十分遗憾。问他为何年年如此专注于教学工作,给自己加压,他说,作为教授,心里不只是要有学问,更应有学生,学问与学生应当一样重要。

郑曙光教授

对于他来说,每天早晨5点起来做学问或备课已成为自己的生活常态,图的是什么?他说:“作为一名教授,必须要有走在学术前沿的研究领域,如果教授没有去关注并深入研究最前沿的专业问题,对很多问题只会一知半解,更无法透彻地传授给学生。即便能部分教给学生,教学质量也会打折扣,学生也就成了知识的‘二传手’。”郑曙光教授还说:“只有将问题吃透,将自身的专业水平提升,才能把最新鲜的知识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

“非诉讼演练教学”开启新型教学方法

以演练为教学手段的课程,郑曙光教授苦苦思索了很多年,他看到法学教学中,非诉讼法律行为与演练教学法在全国并未实际开展的现状,萌发要开设此类实训课程的想法,终于于2005年开始付诸实践。他花了很多心血,日日夜夜想着如何精心修订教学计划与教学日程,应该收编怎样的具有鲜活性的案例资料,还向学校提出设置专门的非诉讼法律行为演练教室的要求。

郑曙光教授凭借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和丰富的实战经历,开创了法学教学上的非诉讼行为演练教学法。课程开设已有10年多,近千名学生接受过这门课程教学,每年选课学生爆满,课堂效果反馈良好。不少学生认为能从郑曙光教授的课中学到不只是书上的道理,而是生活中的法律经验和人生哲理。

在过去的这个学期,每周三晚上6点,在包玉书11号楼法学院215非诉讼行为演练教室,会准时上演一场“小品”。每次有不同的主题、不同的角色进行模拟演练,比如法务谈判、公司并购项目的洽谈、合同纠纷的处理等等。双方面对面,按照事先由老师提供的演练材料,郑重其事地进行实战式演练,或唇枪舌剑或彬彬有礼,几个回合下来不知不觉已将很多已经修完的法学课程的知识点串联了起来。

台下坐着80多位同学观看,他们既是演练者,也是点评者,每一组学生自愿上台模拟,“大家积极性很高,都争着抢着上台,有的组甚至演练好几回,最后由郑曙光老师点评。他的点评就像是指点迷津,使我们突然明白了好多问题,这样的教学真管用。”一位学生说。

郑曙光教授同时也是一位“双师型”教师。他既是熟练驾驭课堂的教师,也是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执业律师,他还是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专家审查组成员,这些社会职位可以让他接触到大量的案例素材。“不仅可以拉近学者跟社会的距离,接触大量一线的社会案例,还可以有效提高课堂教学的鲜活性和互动性。”他说。

近10年来,郑曙光教授主持了4项法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浙江省教育厅重大攻关项目,10余项厅局级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含教材)8部,发表论文60多篇。由于学术上的贡献,他荣获“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荣誉称号。

讲课不难,难的是用心从教

前沿的科研成果、生动的案例素材就好像壶中之水,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注水给学生,让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郑曙光教授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用心从教,与学生共享成长的快乐。“我在高校从教已经30多年,自己开设的几门课也已经讲了20多年,从某种意义上说讲课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讲出品位,讲出新意,才是每次讲课的难点所在。这就要求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教学事业上。”郑曙光教授说。

虽然讲课已经轻车熟路,课程内容也烂熟于心。但每年郑曙光教授依然会修改讲义和PPT,为的是让快速更新的法律法规与学术观点走进课堂。他力争每节课都要讲出学术前沿问题,讲出新颖性问题。他主持的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经济法学》网站,年年更新、年年提升,从中可以看出他平时的教学积累和教学投入以及他对教学的严谨与认真态度。

郑曙光教授连续几届被学生评为“最喜爱的老师”。在同学们眼中,他是位儒雅的教授,教学、科研、为人,样样优秀,人人称道,而最让学生们敬佩的是他对教学的认真。尽管郑曙光教授是公认的教学高手,但每一堂课,他都认真备课,一天都不懈怠。

他还有个二十几年雷打不动的习惯,就是每次上课必然提前几分钟到达教室,夏天总是帮学生开好空调。大四的纪森森同学说:“提起郑老师,不由你不敬佩,不感动。”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在石慧副院长与我们的交谈中,我们发现,她对宁波大学法学专业的发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就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这或许不仅代表她个人的看法,而是整个法学专业都在向这一目标靠拢。为了将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落实到实践上来,宁波大学在这方面费尽了心思,为学生们开设了三门富有实践趣味的课程。法律诊所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门课程,还有两门分别是非诉法律行为演练和模拟法庭。

法律诊所

法律诊所就开在学院的办公楼里面,面对真实的当事人与案件。当事人有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走进法律诊所,每一天都会有法学专业的学生在里面值班。有案件来的时候学生们要做好接待,等案情清楚了以后整个小组要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讨论,最后予以解决。法律诊所在假期的时候也会在各个村庄社区开展活动。

法律诊所

我们走进法律诊所时,恰好有两个女同学在里面值班。她们是法学专业一年级的学生,今天轮到值班。据她们说,平时一般都是附近农村的居民会过来询问,因为村子里面的人文化水平比较低,也没有足够的钱去请律师,所以他们选择到学校里的法律诊所也是比较相信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学生的水平和能力。

当问及这两位同学现在是否能够独立处理案件时,她们脸上露出了羞涩的表情:“当然还不行啊,我们才读大一呢。我们要了解情况,然后回去跟学长学姐一起讨论,有结果之后再征求老师的意见。”可以预见,即使是现在刚刚踏进宁波大学法学专业的这两位同学,腼腆羞涩,对自己的能力还不抱有多大的自信,在四年的学习磨炼之后,也能成为独当一面的律师。

环顾法律诊所的四周,会发现一面墙上挂着一排鲜艳的锦旗,其中一幅上书“帮扶弱势群体、体现法律尊严”。这面锦旗是2016年年初,一位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诊所专程送上的。他在签署拆迁协议时并不能完全理解其内容,拆迁办某些工作人员便利用他的文化水平低、不识字等,在合同签订和之后的拆迁补偿过程中屡次违规操作致其利益受损,他察觉后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未果。之后,他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法律诊所。法律诊所的志愿者克服重重困难,经过长达一个学期的博弈,发现拆迁办某些工作人员遗漏计算当事人房屋面积8.37平方米,并找到相关确凿证据,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老人家对法律诊所的学生们的感激不言而喻,更是对学生们的能力给予了很大的肯定,学生们做的这些事不仅充满正义,而且充满善意。老人家说,这些学生为了我这个案子忙了好长时间,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送这面锦旗就是为了表彰他们。而宁波大学法学院的这些学生才真的是这个时代善行的实践者,法律的传播者。

墙上还有一面锦旗上书:“情系民工、伸张正义”。诊所志愿者为一江西籍在宁波江东区某建筑公司打工的农民工免费代理一起工伤医疗纠纷案件,通过多次与宁波劳动局、江北区人民法院接洽,最终为该农民工讨回医疗费4万余元,该农民工出于感激之情特意送来了这面锦旗。

石慧老师说,宁波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是整个浙江省开展最早的,在2000年左右就开了法律诊所。“当时开法律诊所,因为学院的领导特别重视,学院知道法学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就让学生提早了解真实的案件,毕竟课堂上的案件跟真实的案件是有差别的,关键是思维上的转化。”

法律大篷车

将知识与经验互换,不仅体现在课程的开设上,法学专业学生的课余实践活动也数不胜数,法律大篷车当属实践活动中的亮点。

18年前,宁波大学法学院实施“法律大篷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迄今,这辆“大篷车”已载着同学们行遍了宁波20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他们通过法治宣传、蹲点调研、法律咨询、流动诊所、主题讲座、法律帮扶、课题研究等方式,组织了1000余项免费法律服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社区、学校、工地和企业,直接受益群众早已过万。同学们撰写调研报告10余万字,被宁波电视台结集出版;撰写蹲点日记近150篇,成为司法一线的重要工作参考。

郑思菁同学是宁波大学法学专业2015级的学生,也是法学院律风服务大队的一名成员。她说:“从学长学姐手上接过送法进基层的接力棒,我们也要一代代传下去,永不停歇!”其中,令郑思菁感受最深的就是为期一年的社会观护团制度的大调查。他们用课余时间走访了宁波市北仑、镇海、江北、江东、鄞州、海曙等地的检察院和法院,了解社会观护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及现实问题,并将调研报告提交给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吴伟民专门来信写道:“该社会实践小组很好地总结归纳了不同法院的社会观护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颇具针对性的意见,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价值!”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也认为法律大篷车、法律诊所、律风服务大队等众多平台,为大学生提供了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渠道,激发了青年学子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服务过程中,同学们弘扬了法治精神,帮助了众多群众,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司法考试通过率高,就业对口率高

对于严格要求自己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说,仅有这些实践经验是远远不够的,能够体现自己水平并能为未来铺路的极为重要的一点还是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被大家称为“中国最难的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仅占考试人数的10%,是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的一项考试。

宁波大学法学专业2016届毕业生司考通过率高达51.02%,甚至高于人大、复旦等著名高校,如此优异的成绩跟老师学生的共同努力脱不开关系。宁波大学法学院从院长到每一位老师在课堂上都非常强调司考的重要性,让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清楚对于法学专业来说,通过司法考试是必须的。

“正是因为做老师的知道这个考试有多么重要,每一次在课堂上在开会中都会告诉学生这就是你们必须要做的事情,是不能逃避的,全院都统一思想能够认识到这个事情的重要性,非做不可,不做的话你将来能找到工作,但不是专业领域的工作。比如说你要做法官做检察官做律师,你没有这个资格证你进不去。恰恰在这点上,别的学校没有达到宁波大学法学院同样的重视程度。想要司法考试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一定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其次就是课程设置,其他教学环节的设置也要服务于这个中心,比如说毕业实习会在司考结束以后安排学生毕业实习,让学生在司考之前安安心心准备,等考完了以后再安安心心参加毕业实习,这都是老师们精心策划过的。”石慧副院长在司法考试这一点上,表现出了非常强硬坚定的态度。

每次司法考试都是法学院精神最集中的时候,同学们和老师们齐心协力,共同朝一个目标迈进。石慧副院长还说法学专业体现一个学校办学是否成功也是看毕业的学生是否能够更多地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作,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的调查结果是属于中立的第三方,根据所给出的情况来看,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近三年都达到了80%左右。


正确领导+师资庞大+优秀生源=宁波大学法学院

石慧副院长说,宁波大学法学专业为什么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第一是跟正确领导有很大的关系。学院需要正确的指挥棒、正确的导向,宁波大学法学院从顶层设计来说抓住了法学专业的两点:一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在于经验就说明法学专业的实践性是生命之树常青的源泉。二是认识到司考的重要性,让学生切身体会到通过司考对他们的人生多么重要,发动学生参与进来,让学生也认同整个学院的教学理念,让学生也参与进来。

第二是法学院的老师相当优秀,教师队伍庞大。这批老师无论是老一辈,像郑曙光老师,勤勤恳恳地教学,还在争取国家级的精品课程、国家级的规划教材。还有事务非常繁忙的张炳生院长,从来不落下一节课,而且很关心学生。不单单是这一批人,新进来的一批老师也非常好学,把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充分带给学生,整个教师团队的教风就是积极向上的。

还有一个就是学生,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学生都是高分进来的,但是他们高考之后依然不松懈,第一年还得要高分才能顺利通过大类分流这个环节进入到法学专业,进入到法学专业后,大二马上就是密集的法学专业课程,大三基本上就是准备司法考试,从大一到大三司考之前一直处于紧张学习的状态。

所以说三方面缺一不可:顶层设计、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

专业评价

法学,是无数青年人十分向往却又畏惧踌躇的专业。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司法考试通过率比全国平均通过率高出30%~50%。在整个学科建设当中,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比较注重于民商法、经济法、海洋管理法这一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不仅注重于理论课程的建设,还非常注重于实修类课程的建设,比如法律诊所、诉讼非诉讼法律行为演练、模拟法庭等等。这就是这个专业建设的突破口。

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社会发展大趋势使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生态文明、一带一路、海洋发展的战略格局,对法学人才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法庭上成就正义理想,在生活里体察人情温暖。如果这是你的理想,那么法学专业或许是你梦开始的地方。

文/图:郭瑾 陈冰纯

指导老师:吴彦